第一、现在的法院庭审,在原告宣读完起诉书、被告答辩后,法庭都会当庭总结庭审的焦点问题。法庭总结后,还会征询原被告有没有需要补充的意见,如果有意见,法庭都会适当变更总结的焦点。随后的庭审,法官都会围绕总结的焦点问题进行审理。如果在进行焦点问题审查时,你保留了证据或者观点,那么在庭审调查和辩论时,法庭就不会对你保留的问题进行审查或者进行意见交换。对证据的质疑、对某个观点的论述就会丧失反映给法庭的机会。
当然,在代理词中可以陈述质证意见、表达观点,但没有在庭审中被审查的意见和观点自然不会被重视。而且,现在法院的庭审工作非常繁重,谁能保证法官都能把你的代理词完整的看完!
第二、现在的法庭审理案件,一般会提前把双方的证据都交给对方,会给双方充足的时间进行准备。已经发现的观点在庭审中不说,却故意庭审后写在代理词里,会让法官质疑这个律师的能力和诚信。现在的法官智商都很高,耍这样的手段被发现,他会主动被耍配合你实现你的观点吗?
第三、遇到很多次庭审,法官会说,代理词就围绕庭审焦点就行了,不要写没有说过的观点。当然律师的代理词要根据实际情况完整的反映律师的观点,但法官的话难道不是在说其他的没有在庭审中表达的观点不被重视吗?
因此,为委托人的利益计,“在庭审中有保留辩论,观点留在代理词”的观点实在不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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