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个体是什么,简单地说是个体的人,是一个人。一个人为什么又称之为生命个体,生命个体这一概念包含两层意义,一是个人,就是具体的一个人,我们都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个人就是多少个生命。生命对于一个人而言,既有其普遍性,又有其惟一性。从普遍性意义看,生命包含着肉体(也可称之为身体),精神。精神是内在的生命,身体是外在的生命,二者的完美融合构成了生命的全部。从其惟一看,每一个人的生命是独有的,既不与人雷同,也不可仿拟。甲只能是甲,乙只能是乙。
这本书,讨论的是生命的品质,这里的生命指的是内在意义,即精神生命。精神生命的构成,首先是物质的,大脑是内在生命的物质存在。由生命的这一物质存在,产生的精神构成了生命的品质。这意思是说,如果大脑不产生精神,就是说,生命的物质内在只是停留在物质的阶段,人的生命就只是一个身体而已,这不是人的完全生命。
生命的内在精神的存在,与生命的肉体构成了生命的完整性。但完整性并不是完善性,或者完美性。那么生命的完善性或者完美性是指身体和精神均美吗?关于这一问题,真正的回答应该是,生命的完善或者完美更偏重于精神方面。身体的缺陷常常并不影响生命的完善和完美。
关于生命的精神,应该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精神生命的认识论意义,在这一意义里,包含着感觉、意识、思想和感情。它们构成生命的认识精神。生命就是通过它们来认识自己的生存环境及自我的生存。没有认识精神的存在,生命既不能认识自我生存,也不能认识自己的生存环境。
与生命的精神认识相并立、并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是精神生命的自我调节和控制。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自觉性。
生命的完善和完美,一如前面所论,更多的是体现在精神生命上。现在我们已经明白,如今的人类,或者说人类发展到今天,生命个体的存在,可以肯定地说,不仅是不具有完善性和完美性,而是与生命本该的完善与完美相去甚远,并且是越去越远。
如果我们对于自身,敢于如此肯定的话,我们就该问问,这是为什么?
答案非常简单。
人类生命的精神认识越来越发达,然而,随着这一发达,人的生命的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却越来越弱化,自觉性的缺失,导致了生命个体整体性的盲目和痛苦。人不再是生命的存在而活着,而是为对自我生存的认识和生存环境的认识而活着。如此的活着,认识到哪儿,活着的意义就在哪,这就不可避免的由认识生发出生命个体的欲望和贪婪。对于由此造成的人类不公正和痛苦,为什么在人类不断的厮杀的战争之后,得不到遏止,原因在于,人类在自己的发展过程里,完全抛弃了生命的自觉性,失去了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的生命,就像一个无以控制的恶魔,失去自觉性的人类,是一个可怕的世界。
这就是个体与生命与自觉性的关系。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