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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血液病中医病名与病机本质探讨

勿庸置疑,中医病名的诊断属于中医诊疗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病名的不尽完善及其目前存在缺欠,影响着传统中医的继承和弘扬,挖掘整理及其规范中医病名,成为当前学术界的重要课题之一[1]。对于血液系统疾病,中医病名缺乏规范性是临床诊断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似乎血证就是血液病的总称,虚劳可以概括所有贫血性疾病,因此,有必要尽快进行规范,尽管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2](简称“国标”)中有部分血液病中医病名,但不够全面及系统,其中不乏值得推敲之处。广东省中医院血液科李达

笔者认为,从病名上应该读出病位、病性及病情等疾病内涵特性,经过数年的探讨及临床使用,提出模糊分类法进行常见多发血液病中医病名的概括,不尽成熟,提出探讨。今之病名可不必刻意地拘泥于古代病名,应以既能规范当今临床诊断、又能展示现代中医病名特点为目的,制定出规范化病名,有利于与西医的学术交流及其临床研究。

笔者建议以“血病”概括造血系统疾病,即凡与“血”相关者,如血虚、出血、血瘀、血热、血毒等所致病证皆归属血病类。血病一词早在《内经》中既已出现,《素问·三部九候论》曰“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经络”,此乃文献中最早关于血病的记载,后世之巢元方所著《诸病源候论》中有“血病诸侯”,此专指今之血证,明代《医学入门》中专列血病篇论述,然古之血病与今之血病名同意不同,我们仅以古名概新病,图其借鉴而推陈出新。

贫血性疾病归属“虚劳”病类

关于贫血性疾病,现代中医、中西医结合文献多以“虚劳”、“虚损”、“血虚”、“急劳”、“萎黄”、“血证”、“虚黄”等病名概括,或无病位,或无病性,或易于混淆等,均失之偏颇,难以从病名上明确贫血性疾病特点及其区分各类贫血的中医特点,对常见贫血性疾病我们提出“两分法”命名:即外周性贫血疾病如营养不良性贫血、慢性病贫血、继发性贫血、慢性失血性贫血等总以“血劳”冠之,而骨髓性贫血疾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难治性贫血、骨髓病贫血等以“髓劳”冠之,总属虚劳病类范畴;笔者如此诠释血劳乃气血(外周血)虚损劳伤所致,病位在血(脉),与后天之本脾密切相关,病位浅,病情轻,血劳易治,从脾论治;

髓劳乃精血(骨髓血)虚损劳伤所致,病位在(骨)髓,与先天之本肾相关,病位深,病情重,髓劳难调,从肾论治。

    血劳病类,不论红细胞减少(贫血)还是白细胞减少等,皆系血液细胞成分减少,均可参照血劳类病辨治,当血劳单指贫血性疾病如营养不良性贫血、慢性病贫血及继发性贫血时可以冠之“红系血劳”或“红血劳”更加清楚,当血劳单指慢性白细胞减少或粒细胞缺乏症可以冠之“白系血劳”或“白血劳”概括为宜。

对于溶血性贫血类疾病,从临床症候分析,具有虚劳血虚类与黄疸类症候表现,以一病名体现上述两层含义,复习文献,可以发现“虚黄”、“血疸”等病名,虚黄尽管体现“虚劳、黄疸”双重含义,血疸从字面上可以读出“血虚、黄疸”之扩展名,然重点均落在了或黄或疸,即黄疸病类方面,应归属于肝(胆)系疾病,似有不妥,溶血性贫血更多的含义属于劳病类范畴,应该突出虚劳之意,我

们提出“黄血劳”或“黄劳”之病名更为贴切,重点突出“劳”字,即虚损劳伤之意,以此病名可以体现溶血—黄疸发生,随之贫血—虚劳血虚出现,黄疸在前为标,血劳在后为本。

髓劳病类:所谓髓劳即“骨髓劳”,一般意义上仅指再障贫血,从发病急缓分为慢性髓劳(如慢性再障等),急性髓劳即急劳髓枯(如急性再障等),从病情累及程度而论可分为红髓劳(如纯红再障)、全髓劳(即普通意义上的全血细胞减少性再障)等;笔者认为,凡因骨髓造血功能异常而表现为外周血细胞减少性疾病如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骨髓抑制状态等均可参照髓劳病类辩证施治。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属于骨髓增生异常性外周血细胞减少性疾病,属于难治性疾病,易于转化为白血病,如上所述,归属于髓劳病类,然单以髓劳似乎难以表述清楚,如何命名,尚无统一。有作者[3]提出:从“干血劳”辨治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干血劳即内有干血所致虚劳之意,出自《金匮要略》之血痹虚劳病脉证并治篇,仅仅表示瘀血不去,新血不生之血液虚损劳伤之证,未能阐述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之“异常”、“转白”等疾病特点,以“干血劳”冠名,似有不妥。本文作者引鉴《伤寒论》“蓄血证”概念,建议以“蓄髓劳”一词冠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即蓄毒于骨髓所致虚损劳伤病症之意;介于蓄血乃邪热(毒)与瘀血搏结于内之意,临证变化多端,施以解热活血等法可以获效,故此提出“蓄髓劳”一词予以命名;表达此病属于劳病类,定位于骨髓,其病性呈现邪热(毒)与血瘀搏结之象,更深层次可以预知其蓄积日久之变化,即转化为白血病之意。

血液淋巴肿瘤性疾病归属“癌瘤、恶病”病类

现代中医认为肿瘤类疾病均属癌病类,依据不同部位而以肺癌、肝癌、胃癌等命名,简单明了,直截了当,据此并结合民间通俗称谓而提出“血癌”概括白血病为宜,诸多作者在报刊已经习惯以血癌代替白血病一词,以血癌冠名白血病,其一,说明病位在血液或血脉;其二,说明疾病与血密切相关,贫血乃血虚,出血乃血热,骨痛或肝脾肿大乃毒蕴血瘀所致,呈现一派血病之象;其三,说明属于癌瘤性疾病。符合现代医学关于白血病属于骨髓造血系统恶性疾病的认识,中医学的病因病机学认为此类疾病或因毒致病,或因虚致病,或虚实夹杂致病等不同,我们认为因毒致病更为贴切,此点从临床清热解毒类“以毒攻毒”治疗获得显效略见一斑;在中医学上,因精(髓)血同源,髓血相表里,从藏象学说诠释,以血癌概括白血病,疾病在脏为髓,在象为血(如血虚、出血、血瘀、血积等),病位深,病情重,属于难治之证,此之谓也。介于白血病有急慢性之分,血癌亦可分为急性血癌、慢性血癌以论之,急性血癌常现血虚、出血之象,慢性血癌常现血瘀、血积之象。

淋巴瘤一类疾病,其临床典型症候表现乃淋巴结肿大,即中医学所描述的痰核或瘰疬征象,为体现其病性,冠以“恶核”最为适宜,此之谓恶性痰核;在《国家标准应用—中医疾病诊疗常规》一书中提到恶核一词,但说其乃恶性组织细胞病的概括,我们认为不妥,以恶核概括恶性淋巴瘤最为贴切,在《备急千金药方》中记载:“凡恶核似射之,……,时有不痛者,不痛便不忧,不忧则救迟,救迟则杀人,是宜早防之”,“恶核病卒然而起,有毒。若不治入腹,烦闷杀人”,明确描述无痛性淋巴结肿大乃恶核特点,此易忽视而延误诊疗,进一步说明“入腹”可以“杀人”即波及深部淋巴组织而进入Ⅲ、Ⅳ期属于难治之证。

从恶核一词,可以诠释出三层含义,其一,表示疾病乃恶性而非良性,预后相对不良;其二,属于中医痰核或瘰疬范畴,与痰相关,临床祛邪治疗以“从痰论治”为宜;其三,疾病与痰相关,究其病因,与脾相关,“脾乃生痰之源”,扶正补虚治疗以“从脾论治”为宜。

现代医学世界卫生组织2001新分类对于恶性淋巴瘤进行了非常详尽的分类[4],中医病名诊断也要“与时俱进”,为与现代医学更好接轨,我们建议以部位冠于恶核之前进行二级命名;似血证依据出血部位不同而详细分类一般,如“颈恶核”、“腋恶核”、“鼠蹊恶核”、“肺恶核”、“胃恶核”、“肠恶核”、“脾恶核”、“皮肤恶核”等。

多发性骨髓瘤一类疾病在临床上常以“骨痹、骨蚀”等命名,比较片面,不能表述其内在病性,只是反应出多发性骨髓瘤以骨骼病变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类,在“国标”中骨痹乃肢体麻木无力,骨骼疼痛,大关节僵硬变形,活动受限等为主要临床表现的肢体痹病类疾病,而骨蚀乃以骨痛,肌肉萎缩,跛行,患肢缩短,但局部无化脓为主要临床表现的形体疾病,仅仅表述肢体或形体类病变;然多发性骨髓瘤临床表现多种多样,或骨痛、腰痛,或虚劳血虚,或发热等,若以贫血为主要临床表现者又以“虚劳”“血虚”等命名,也显不妥;借助肿瘤系统疾病的命名法则,直接命名“癌瘤”疾病即可,在其前冠之病变部位,我们提出以“骨髓瘤”或“髓瘤”予以命名,较为贴切,病位在骨髓,病性属癌瘤,复因“骨髓瘤”常现骨痹之候,临床上多数学者以补肾(生髓)、活血(通痹)、解毒(抗癌)治疗,获得较好疗效,我们认为肾虚血瘀(或兼毒蕴)乃疾病本质,补肾活血系基本治疗法则。

骨髓增殖性疾病归属“积聚”病类

慢性骨髓增殖性疾病在临床上常见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等疾病,伴随着年龄的增长,社会的老龄化,此类疾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因疾病呈慢性相对良性过程,西医治疗尚无特效办法,临床多数患者求助于中医药治疗,但临床缺乏规范化病名,给中医认知此类疾病带来欠缺,同时交流多有不便。

介于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特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等疾病特点乃血细胞增多,脾脏肿大,易于并发血栓,其发生与瘀血内阻相关,多系实证,临床常以“血实”、“髓实”、“血瘀”等命名,但未阐述清楚疾病的归属,从中医学角度分析,上述疾病病位在血脉,病性属于血脉中流动之血液发生瘀滞、壅塞等变化,广义归属于“积聚”范畴,“积乃有形,聚乃无形”,本类疾病未形成血栓之前呈现高粘滞或易栓状态,形成血栓之后则属于缺血性栓塞性疾病,表现在无形与有形之间,且常伴脾脏肿大即癥瘕、痞块等,与积聚病症颇为类似,正如《景岳全书·积聚》曰:“积聚之病,凡饮食、血气、风寒之属,皆能致之,但曰积曰聚,当详辨也。盖积者,积累之谓,由渐而成者也;聚者,聚散之谓,作止不常者也。由此言之,是坚硬不移者,本有形也,故有形者曰积,或聚或散者,本无形也,故无形者曰聚。……积之类,其病多在血分,血有形而静也。……”,故此,我们提出以“血积”病予以概括较为贴切,病位病性易于从病名中读出,借此表述发生于血液或血脉的积聚之证。

慢性骨髓纤维化临床表现为两类症候:贫血(虚劳、血虚)与巨脾(癥瘕、积聚)之象,我们提出“劳癥”一词加以概括慢性骨髓纤维化,较之通常意义下冠之“虚劳”、“癥积”、“痞块”等更加贴切。脾功能亢进症从中医症候学角度,与慢性骨髓纤维化颇为相似,具备虚劳与癥积双重表象,亦可以参照“劳癥”病名予以诊治。

出凝血疾病归属“血证”病类

    出凝血疾病如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最为常见)、血管性紫癜(如过敏性紫癜、单纯性紫癜等)、凝血障碍性疾病(如血友病与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等归属于广义血证范畴;笔者认为临床常见的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因血小板减少的不同程度而易于发或不发各部位出血,单纯概括为紫癜似有不甚全面,建议直接以“血证”概括为宜,可以进而依不同部位出血而行二级诊断为鼻衄、齿衄、呕血、咳血、尿血、便血、紫斑等;关于出血病症在《诸病源候论》中概括为血病,直到《医学正传》中就率先将之称为血证,自此之后,血证之名即为后世医家广泛采纳。血管性紫癜如常见的过敏性紫癜主要症候即是肌肤对称分布的混合性紫癜,即便出现尿血、便血等症候,常常表现为镜下或潜血,以“紫癜”表述较之适宜。

血友病乃先天遗传性凝血因子缺乏性疾病,其出血表现较为严重,血液外溢之象明显而严重,参照“国标”中关于容易出现持久难止的出血类疾病的血溢病一词,我们认为以“血溢病”冠之血友病较贴切,其字面含义可以读出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出血病症,而是泛滥外溢之出血征象者,乃广义血证较重之证,不宜控制者也。

弥漫性血管内出血是继发于许多疾病之后的严重凝血功能障碍性疾病,其病变性质乃瘀血阻止于脉管之内,血不归经,广泛外溢所致严重出血病证,我们建议以“络血凝”概括为宜,即可反映其病位,又可表述其病性,且有别于普通血证之义。

综上所述,通过温习古今文献,结合我们的临床应用体会,我们提出了血液病中医病名的规范化分类,如贫血性疾病归属于虚劳病类,血液淋巴肿瘤归属于癌瘤、恶病类,骨髓增殖性疾病归属于积聚病类,出凝血疾病归属于血证病类,如此便于学术交流,便于中西医结合,有利于国际接轨;在此基础上,进而可以进行常见多发性血液病的中医本质探讨,系统性探索疾病中医理法方药的内在规律性,有望取得临床新的突破性进展,贡献于中医现代化,在继承的基础上,进一步弘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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