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护蕾家长学校章程
为使家长掌握必要的护蕾知识,提高家庭护蕾教育水平,控制和减少学生自我伤害事件的发生,特成立“××学校护蕾家长学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是“学校护蕾家长学校”,成立于2020年4月。(以下简称“护蕾家长学校”)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教育局“护蕾行动”相关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护蕾家长学校性质为公益性组织,隶属“××区护蕾家长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管理。
第四条:护蕾家长学校办公地点设在××学校,电话: 。
第二章 职责与任务
第五条:护蕾家长学校设主任1人,由校长兼任;副主任2人,由副书记和副校长兼任,成员由学校主任、家长等担任。(学校护蕾家长学校组织机构详见附件一)
第六条:护蕾家长学校工作职责:
1.负责对家长进行护蕾知识的教学与护蕾能力的提升。
2.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分工。
3.负责组织召开工作研究、部署会议。
4.负责制定护蕾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及时做好工作总结。
5.负责整理护蕾家长学校相关课程资源。
6.负责对护蕾家长学校工作经验的提炼与整理。
7.负责对上级的工作对接与布置。
第七条:护蕾家长学校定位于“学校”,主要通过教学活动,提高家长护蕾意识与护蕾能力。
第八条:护蕾家长学校原则是“教育先行、务求实效”;主要任务是“促进学生精神成长、减少自我伤害事件”;宗旨是“同心同向、点亮心灯”。
第九条:护蕾家长学校一般每学期召开两次工作会议,总结前段工作,布置下步任务。
第十条:护蕾家长学校年初制定工作推进表,进行任务分解,注重过程监管。
第十一条:护蕾家长学校的工作要站在“生命教育”高度,与班主任教育、学校德育活动、安全排查等工作紧密结合,不能割裂,要形成合力。
第三章 教师与课程
第十二条:护蕾学校家长讲师由本校骨干教师担任,择优选用,采取聘任制办法。
第十三条:本校讲师与区护蕾家长学校工作指导委员会聘请专家、志愿者等共同完成“护蕾”教学任务。(护蕾家长学校第一届指导讲师名单详见附件二)
第十四条:课程要成为教师和家长学习护蕾知识、提高护蕾能力的重要载体,落实具有宽城特色的“三护课程”(教师爱护课程、家长守护课程、学生自护课程),适当选用“思安家校”课程、“爱立方”家教课程等课程资源,通过“家长守护课”的“学会”系列,掌握必要的护蕾知识。
第十五条:有针对性地建设具有本校特色的校本护蕾课程资源。
第十六条:采取线上和线下、教学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活动。
第十七条: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以上教学活动,每年护蕾教学内容,家长覆盖率达100%。
第十八条:充分利用微视频、影视剧等家长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护蕾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第十九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手段,推介课程内容,用于家长学习,并宣传护蕾行动的工作。
第四章 财务工作
第二十条:财务工作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每年度提前由学校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学校教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各级讲师授课的课酬发放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章 标志文化
第二十二条:护蕾家长学校的标识与含义。
标志以安全的首字线“A”为造型基础,反白造型为含苞待放的花蕾,字母“A”正负图形犹如母子师生,象征着家长、学校和老师对学生的关爱和保护。
标志颜色为象征生命、活力和成长的绿色,以及娇艳欲滴的粉色,鲜活生动的色彩象征青少年的风华正茂和在家校共同呵护下的健康成长。
整个标志用简约的视觉元素传达出“护蕾行动”关爱青少年、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宗旨及使命。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护蕾家长学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共计六章二十六条,经教代会讨论后施行。
××学校家长学校委员会
2020年4月
附件一:
××学校家长学校委员会名单
主任:
(学校 校长)
副主任:
(学校 副书记)
(学校 副书记)
成员:
学校 教导主任
学校 班主任
学校 教师
学校 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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