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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被禁史简述

转眼又到了文章更新的时间,又恰逢毕业35年同学聚会,时间有些紧张,所以本期更新的小文,就简单地梳理一下《红楼梦》被禁史的基本情况。

一般认为,《红楼梦》的作者生活在清朝文化统治极其严厉的历史时期。康熙帝晚年数次谕旨严禁“淫词小说”,其后的雍正、乾隆二帝不仅谨遵康熙帝定例,而且还大兴“文字狱”,士子文人所著书籍稍涉时事,便有可能招来横祸。如雍正三年汪景祺《西征随笔》案、乾隆六年谢济世注《大学》案等等。文字狱盛行,令人噤若寒蝉。这种背景在《红楼梦》也可略见端倪,如在第一回中,作者借空空道人之口说了一番似乎可以免责的表白借口:

……将《石头记》再检阅一遍,因见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可比。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可比。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版本不同略有不同)

尽管如此,《红楼梦》也并没有因为作者的借口而躲过被禁的命运。梁恭辰《北东园笔录四编》卷四载:“《红楼梦》一书,诲淫之甚者也。”汪堃《寄蜗残赘》卷九称《红楼梦》“宣淫纵欲,流毒无穷”,在嘉庆以后,其书屡屡为宫府查禁,直至晚清光绪年间依然遭到查禁。历来研究者对于《红楼梦》的版本传播研究颇多,而对于《红楼梦》被禁过程介绍的不多。故此,小文简单来介绍《红楼梦》的被禁的基本历史。

一、查禁《红楼梦》的记录始见嘉庆年间

根据目前所见史料,乾隆朝未见直接查禁《红楼梦》的记载。

《红楼梦》甲戌抄本第一回眉批云:“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一般认为“壬午”为乾隆二十七年(1763),此外尚有己卯(1759)抄本、庚辰(1760)抄本等传世。到乾隆五十六年(1791)程伟元、高鹗程甲本问世,其间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历史,其书长时间未能刊刻的原因之一估计应该与乾隆朝开始的禁书运动有密切的关系。

因此,才会有乾隆朝阅读过《红楼梦》抄本的人,惟恐此书有“违碍语句”,没有人冒险刊刻此书。乾隆三十三年。清宗室永忠曾读到过《红楼梦》抄本,为诗三首,名之曰《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永忠《延芬室集》稿本中此诗上方有乾隆年间清宗室弘旰批语:“此三章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弘旰是永忠的堂叔,乾隆的堂兄弟,他这样评价《红楼梦》或许听到宗室议论,“碍语”一词的提法明显与乾隆朝禁书运动有关。

有资料显示的最早查禁《红楼梦》的是嘉庆年间的玉麟。

据梁恭辰《劝戒四录》卷4载:满洲玉研农先生麟,家大人(梁章钜)座主也。尝语家大人日:“《红楼梦》一书,我满洲无识者流。每以为奇宝,往往向人夸耀,以为助我铺张,甚至串成戏出,演作弹词,观者为之感叹唏嘘,声泪俱下,谓此曾经。我所在场目击者,其实毫无影响,聊以自欺欺人,不值我在旁齿冷也。其稍有识者,无不以此书为诬蔑我满人,可耻可恨。若果尤而效之,岂但书所云‘骄奢淫逸,将有恶终’者哉。我做安徽学政,曾经出示严禁。而力量不能及远,徒唤奈何。有一庠士,颇擅才笔,私撰《红楼梦节要》一书,已付书坊剞劂,经我访出,曾褫其衿,焚其板,一时观听,颇为肃然,惜他处无有仿而行之者。”

为此《教化与惩戒 中国古代戏曲小说禁毁问题研究》一书认为:

嘉庆七年十月,嘉庆皇帝依据乾隆十八年乾隆皇帝查禁通俗小说、戏曲先例,谕令各省督抚:“将各坊肆及家藏不经小说,现已刊播者,令其自行销毁,不得仍留原板,此后并不准再行编造刊刻,以端风化而息波词。”玉麟正是依据此法令认为《红楼梦》应该查禁。

嘉庆十二年玉麟任职安徽学政之后,在任职期间,严禁《红楼梦》刊刻、传播,并焚毁了《红楼梦节要》一书的板片。玉麟的查禁在后世影响极大。清末学者王钟麒在《中国三大小说家论赞》中曾论及此事“闻满洲某巨公,当嘉庆间,其为江西学政也,尝严禁贾人,不得售是书,犯者罚无赦。”根据玉麟的叙述,嘉庆年间除安徽查禁《红楼梦》以外,其他的省还没有此类禁令。

此外还有:朝廷官员那彦成虽有查禁之心,但并没有具体行动。据梁恭辰载:“那绎堂先生亦极言:‘《红楼梦》一书,为邪说波行之尤,无非糟蹋旗人,实堪痛恨,我拟奏请通行禁绝,又恐立言不能得体,是以忍隐未行。”’(《劝戒四录》卷4

那彦成,《清史稿》卷367有其本传。

玉麟、那彦成等认为《红楼梦》一书“诬蔑满人”、“糟蹋满人”,而“诬蔑”的内容则没有明确指出来。

二、道光年间《红楼梦》被禁的基本情况

道光皇帝即位后,为了加强封建政权的统治,颁布了《御制声色货利谕》。道光十四年御史俞昆奏请“申明例禁以培风俗”的奏折,道光皇帝对此颇为欣赏。因此在这样的文化政策下,查禁淫词小说就成为朝野的一件大事。

道光十七年苏州吴县秀才潘遵祁、潘曾绶在金陵、苏州购买“淫书小说”并进行销毁的举动影响极大。掀起了江、浙两省查禁淫书的高潮。此事见载于清人吴兆元《劝孝戒淫录》一书。

潘遵祁、潘曾绶二人的叔父和父亲潘世恩,被认为是道光年间朝廷颁布查禁淫书以正风俗的文化管理政策的主要参与者。也是查禁《红楼梦》的官方主要参与者。

其人道光十三年至道光十五年二月任体仁阁大学士,道光十五年二月至道光十五年五月任东阁大学土,道光十八年五月至道光三十年六月任武英殿大学士。潘世恩不仅地位显赫,由于他多次主持会试,门生故吏遍及天下。但由于潘世恩特殊的政治地位,潘遵祁(其侄子)、潘曾绶(其子)收购淫书书板的举动对于地方官吏震动颇大,直接导致了江浙两省的淫书查禁。

因此,自道光十七年至十八年,小说禁毁收效极大,根据苏郡设局查禁淫书目单统计,查禁小说116种,《红楼梦》及其续书《续红楼梦》、《后红楼梦》、《补红楼梦》、《红楼圆梦》、《红楼复梦》、《绮楼重梦》等皆遭到禁毁,其遭禁原因非常明确,《红楼梦》被冠以“淫书”而禁毁。

江苏省查禁淫词小说的文化管理政策对于邻近的浙江影响比较大,所以有杭州士绅(疾退休的朝廷官员)张鉴首倡浙省仿效江苏设局收购销毁淫词小说。同时,浙江学政吴钟骏的支持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吴钟骏是江苏吴县人,与朝廷武英殿大学土潘世恩同乡,其学术思想重视儒家经典。

张鉴、吴钟骏等依据苏省《计毁淫书目单》拟订《禁毁书目》,涉及小说戏曲120种,江苏省查禁的《红楼梦》及其续书也赫然在列,《红楼梦》一书仍是查禁的主要书籍之一。

三、同光年间《红楼梦》被禁的基本情况

同治年间《红楼梦》的被禁,一般认为江苏巡抚丁日昌为主要的发起者。

同治三年,丁日昌任职江苏布政司,同治七年升任江苏巡抚。

同治七年四月,他向朝廷请求查禁小说:

抑臣更有请者.目前人心不古,书贾趋利将淫词邪说荟萃书编,《水浒》、传奇略识之,无如探秘笈,无知愚民平日便以作乱犯上为可惊可喜,最足为人心之忧。臣在吴中业经严禁,诚恐此种离经畔道之书,各省皆有,应请旨饬下,各直省督抚一体严加禁毁,以隐戢人心放纵、无所忌惮之萌,似亦维持风化之一端。

这一奏折道出了其查禁小说的真正目的,惟恐广大人民受到《水浒传》“官逼民反”思想的启发而走上抗争的道路,这说明当时的执政者已经认识到晚清时期激烈的社会矛盾。同时,丁日昌也认识到人情小说背离了传统的儒家思想。明清以来的人情小说张扬、夸大“人性”。充分肯定“人欲”的自然、合理,这对于“存天理、灭人欲”的传统道德观念而言,无疑是一次重大的冲击。

丁日昌于同治七年四月开列查禁小说戏曲书目122种,“淫词”唱片114种。续查“淫书”34种,纵观有清一代,丁日昌查禁小说最为彻底。在这次查禁运动中,《红楼梦》及其续书(《续红楼梦》、《后红楼梦》、《补红楼梦》、《红楼圆梦》、《红楼复梦》、《红楼重梦》)也在其查禁目录中。

光绪年间,小说戏曲禁毁的法令沿袭前朝,光绪年间修纂的《大清律例》再次明确地规定“严禁淫词小说”,列名于历次禁毁书目的《红楼梦》当然也属于查禁之列。

这个时期,尽管法令严厉,但现实生活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光绪年间,西方列强对于中国殖民主义统治进一步加强,民族矛盾已上升为主要矛盾。满清朝廷已无暇顾及有伤风化的“淫词小说”,地方政府的文化管理政策也相对比较宽松,所以地方官员并不刻意地查禁小说。但是,一旦有人举报“淫书”刊刻、发行,地方官员依然要依法办理,光绪十八年的《红楼梦》诉讼案即是明证。光绪十八年秋天,书业董事管斯骏向上海知县举报万选书局书主宋康安、书商冯逸卿刊印《倭袍》、《红楼梦》等禁书。

管斯骏云:今年(光绪十八年)六月初间,闻有《玉蒲团》、《倭袍》并将《红楼梦》该名为《金玉缘》等绘图石印,曾经禀请英公廨饬查在案。继查有严登发订书作坊伙冯逸卿与书贩何秀甫托万选书局石印之《金玉缘》二千五百部,严亦附股。旋竟商通差伙,由何装运他埠发售等语。因思既经远去,即可缄默了事。距本月中,闻何在他埠已将书销完,又托万选覆印等情。派人采访,果印有《金玉缘》、《绿牡丹》等。据实具呈,乞饬提西门外万选书局宋康安,着交坊伙冯逸卿,订书作主严登发并何秀甫等到案究办。

管斯骏所告发的诸人均住在英租界内,惟有万选书局开设在西门外,上海县令无权传唤英租界住民,只能移文英公廨调查。英公廨很快给予答复:“照址往查,并无前项禁书。”同时附来职员冯澄的证言:

曾有苏人管某开设可寿斋书店,手无资本,性颇狡诈,同行见而生畏。因是挪动不活,闹歇滋怨。今夏自称书董,借势招摇。时有河南客何姓过沪,向职商印《金玉缘》一说,管姓乍得风闻,遽出包揽,许其印售无事。何客畏其挟制,旋即停议他去。管姓以所索未遂,转向职处恐吓,未与理会,挟嫌诬累。

上海县令看到英公廨的答复,由于其无权审问被告一方,面对管斯骏与冯澄的相互攻讦无法作出裁决,此案只能不了了之。在光绪年间,“淫书”查禁已经没有同治年间严厉,很多书商出于赢利的目的开始刊刻《红楼梦》等优秀作品。

在光绪十八年以前,同文书局、文选书局等皆刊刻过《红楼梦》,管斯骏作为书商不可能不知道《红楼梦》的刊刻情况,但他仅告发万选书局一家刊刻、发行禁书,其中挟嫌报复的可能性极大,冯澄的证言也说明了这一问题。《红楼梦》诉讼案的不了了之,说明当时的官员已没有了以往丁日昌等人“醇化世风”的政治热情,对于淫词小说的查禁已相当宽松。

总之,《红楼梦》的长期禁毁扼杀了《红楼梦》问世以后可能会出现的小说创作高潮,也阻碍了中国小说创作的正常发展。

本文参考一些资料,如《教化与惩戒中国古代戏曲小说禁毁问题研究》、《晚清书报检查制度研究 》、《《红楼梦》的传播与接受》以及《《红楼梦》作者对我说:穿越时空的对话 》等书籍资料,以及其他的一些相关的论文。

小文简单叙述了《红楼梦》一书被禁的始末,由于资料有限,以及观察的角度所限,若有不妥之处,祈请各位专家、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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