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接到这样的咨询:我把钱借给别人,但是迟迟不还,怎么催都不还,我该怎么办?其实在日常生活中,这样的案例真的很多,有一些人基于亲情、友情、不想撕破脸皮要,但是快过年了,要回老家过年,没钱没有脸面回去,这可怎么办?法律顾问给你支招——试一试这一种催收程序支付令。
支付令是我国的特别诉讼程序,其具有超过性强效力高等特点,但实际申请数量与执行效果一直不好,这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但作为最快速的法律催收程序其当之无愧。
支付令是民事诉讼中特殊程序之一,又名督促程序,是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法律程序。
支付令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好办法;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发送支付令,在债务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若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方可实现支付令内容。相比短则三个月长则大半年的诉讼程序,支付令可谓是最快速的法律催收程序。
若想使用支付令追回债权则需要进行仔细分析:
1.断定对方是否承认这一笔债务,若对方承认这一笔债务,只是缺乏清偿能力想延期履行债务或者变更履行方式的话,采取申请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对方支付可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2.若有以下情形则不宜采取支付令的进行催收:
(1)债务人已故意隐匿行踪,难以寻找的。
(2)债务人抵赖意思明显,作出书面异议可能性较大。
(3)需要追讨没有约定的利息或者违约金。
3.以下类型案件适合使用支付令:
(1)小额借贷纠纷;
(2)老板拖欠工资;
(3)小额货款催收。
支付令的申请简单快捷,但是支付令存在一定的弊端,这正是支付令至此还未能大范围推广的原因。在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可以对债务本身提起书面异议,异议提起后,经法院形式审查异议内容后,便会裁定督促程序终结,支付令执行失效,转入诉讼程序。由于是形式审查,对方并不需要提供有关证据,甚至捏造事实也可以。正因为如此很多当事人在权衡利益后,都选择直接起诉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1.支付令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
2.债务已到期且数额确定;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即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4.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能够送达债务人;
5.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
6.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一催再催老赖还是不清偿债务,快过年了,试一试支付令这种催收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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