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法院网刊载的刚刚判的案子
经过各种法制宣传的洗礼,碰到银行卡被盗刷不少人都掌握取证的关键手段了。去年5月的一天0点09分,刘女士手机陆续收到银行几条信息说她的卡在在迪拜取了一次款、刷了一次卡,共计支出19万元。
下面是本案取证过程:
0点15分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核实,并口头挂失;
0点31分拨打110报警,很快,民警到家中了解情况,并确认刘女士的身份证及被盗刷银行卡均在其本人身上。
次日上午10点多,持银行卡到银行打印交易明细,又专门去了派出所报案。
银行拒绝赔偿,刘女士诉到法院,由于确认银行卡在刘女士身上,涉案交易为伪卡交易,且银行未提出证据证明刘女士对密码泄露具有过错,法院判决银行全赔!
再总结复习一下:这类事件关键是要迅速证明卡未离身、涉案交易属伪卡交易。所以,及时挂失和报警是必须要的,但如果可以的话应该尽早去银行持卡交易一次,如果银行下班或附近没银行,先到ATM机上操作一次也是有效的。
如果完成了这个举证,银行又不能证明储户对于银行卡信息和密码被盗有过错,那就是银行的责任了。近几年基本上法院的判决思路大致就是这样。
看了这条微博,很多人在收藏学习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疑问,挑选几个大家很关心的有代表性的问题再分析分析:
1、银行赔偿这么容易,我是不是可以自己复制自己的银行卡,然后找朋友去外地刷卡让银行赔我钱?
这事儿我也想过,但不敢做,因为我不是罪犯,没那胆量。换个角度说,如果你有复制银行卡的能力,当然会去刷别人的银行卡了。傻子才会复制自己的卡刷,把警察当傻瓜自导自演被警察识穿的事儿太多了,别高估自己的能力。而且大部分银行不会主动赔,还是要诉讼的,也不算容易。
2、为什么要强调立即到银行或ATM机交易一次?
目的就是证明真卡未离身,异地交易的是伪卡。有人说卡内钱都没有了,怎么取?不能取你还不能存吗?不管是存是取、金额大小都无所谓,主要是证明真卡在手能交易。这事儿我认为比报警还急切。
3、银行卡开通短信通知功能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
银行卡被盗刷,及时取证的前提是你得立即知道被盗刷,如果没有时时通知功能,被盗刷几天或几个月后才发现,想证明刷卡时人不在外地还有可能,但证明卡未离身几乎做不到。
4、为毛我银行卡被盗刷报警,警察不上门来调查?
这种事儿不是现场出意外,大部分情况下电话报警警察应该不出警,而是让你自己去警局做笔录。文中警察半夜就出警了,原因我就不解释了,但我一直说,自己交易一次比报警要急切。
5、是先挂失还是先保留交易证据?
该案中刘女士是先电话挂失然后第二天去银行柜台用银行卡打印交易明细。因为挂失后在ATM机交易应该做不到了。类似案件也有不少人选择先到ATM机交易同时核实一下交易记录再挂失,同样也胜诉了。
从取证角度讲,我觉得后一种更方便,因为很多盗刷事件都发生在银行下班时间,先挂失又找不到柜台可能有风险。当然,前提是能很快找到ATM机,否则还是先挂失再去银行柜台吧。
6、如果是网银被盗刷,用这方法管用吗?
网银被盗刷显然与本案规则不同。银行卡被盗刷,法院判定银行担责的规则是“银行没能辨识伪卡”,网络交易不用刷卡,只能建议大家使用U盾类的安全手段或者给交易设定安全限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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