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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中华 | 也谈作为哲学概念的劳动——与景天魁同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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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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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天魁同志的《论作为哲学概念的劳动——兼与熊复同志商榷》一文(载《哲学研究》1985年第3期),就历史唯物主义的劳动概念及其与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劳动的关系作了较深入的探讨,读后很受启发。但我认为景文的基本观点未能准确揭示劳动的本质属性,它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也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的逻辑要求。现提出几点不成熟的意见,就教于同志们。
 
 
景文主张单纯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对劳动概念作简单规定,并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把人类社会的发展了解为自然历史过程,找到社会历史的物质根源。当然,景文并没有绝对否认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对劳动的意义;但是仅仅在劳动展开了的形式上承认这种关系及其意义,在规定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起点的劳动概念时,则完全排斥这种关系,并认为是一种“历史追溯性的撇开”。
我认为,撇开人与人的关系而单纯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去规定劳动概念,会把劳动理解为一种非历史的东西;用这种概念去说明社会,也就会抹煞社会历史的特殊本质。
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结果。劳动是自然界向人类社会转化的中介,而一切中介都是亦此亦彼的环节,因而劳动既不能是独立于自然界之外,也不能是独立于历史领域之外的孤立过程。它不仅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同时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也就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显得越不独立,越从属于一个更大的整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7页)其次,作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劳动构成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永恒条件。虽然劳动的主体不可能超越个体形式,但人的劳动只有在人们的社会联系之中才成为可能。马克思正确地指出:“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62页)每一个个体都是在整个社会历史的制约下来同自然界发生联系的。“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就象许多个人不在一起生活和彼此交谈而竟有语言发展一样,是不可思议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7页。)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写道:“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由此可见,在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劳动都林现着双重的关系。因此,我们在规定劳动概念时,无论是作历史的追溯还是现实的考察,都必须揭示劳动的这种双重性质。不管离开其中哪一个方面,劳动都将不成其为劳动。诚然,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绝对前提和永恒基础。离开了这一点,我们便无法寻找到历史发展的绝对力量。但同时必须看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从来不可能超越人与人的关系而获得自身的现实形式,一旦失去了后者的制约,它也就不再是作为人与自然的关系而存在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础,是在这两种关系同时并存的条件下实现的。看不到这一点,同样是不完备的。可见,人与自然的关系同人与人的关系之间并不是一种派生关系,而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在整个世界的发展中同步发生的关系。因此,它们之间并不存在一个发生学意义上的先后生成过程,在理论上不应对其作出具有逻辑意义的先后顺序的说明,而只能把它们作为两个同时并存的方面来展开对其相互关系的辩证说明。否则就会离开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因而历史唯物主义在确立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总是把这一关系置于人类历史之内,把它作为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内在的关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的确立都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结果。在逻辑上,自然辩证法的终点恰恰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起点,而只有劳动概念才能成为它们融为一体的媒介。我们如果去追溯历史的自然基础的话,用人与自然的关系去说明人与人的关系也无济于事。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处在历史领域之内了。这里所谓的人已经是历史的、社会的人,而所谓的自然也不是那种与人及其活动、与社会历史进程毫不相干的纯粹自在之物,它已成为人的社会实践的对象。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我们在规定作为逻辑起点概念的劳动时,不能抽象地看待这种人与自然的关系。景文所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则是一种孤立的、完全离开人与人的关系制约的、离开社会的人及其实践的预先假设的抽象关系。它仅仅是一种单纯的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过程,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同自然的对象发生联系的过程。由此所建立起来的劳动也不过是一种自然力的表现,一个“生理学上的真理”(参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页)。由此所解释的历史也就变成了自然发展史。它完全撇开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历史属性,虽然在名义上被冠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之称,实际上已经完全被排除在社会历史的范围之外了。脱离了劳动的社会性,我们也就不可能理解人的历史主体的地位,不可能理解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的人对自然界的能动改造关系,不可能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特殊形式,即社会历史形式。因此,用这种人与自然的关系对劳动作简单规定,根本就无法把社会历史作为一种具有特定质的领域。相反,还会否定人类社会的特质—客观物质世界一般本质的特殊表现形式。用这种抽象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说明历史,说明历史的决定力量,就只能是用超二历史的原因来解释历史,因而也不可能找到揭开历史之谜的钥匙。劳动是人与动物的最后的和本质的区别,当然也是自然界与人类历史的分界。把劳动归结为纯自然过程,那就很难用劳动来展开对人及社会历史的本质的正确说明。确如景文所说,“对人和自然的关系,有自然主义的理解,也有厉史唯物主义的理解”。但是,正如以上所分析的,只有联系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来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景文说:“把社会形成的原因归结于人对自然界的能动的改造活动,这并不是到社会之外去寻找社会发展的原因,因为这种关系并不处于社会的外部,而是处于社会的底部,即是社会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尽管景文作了这种表白,但丝毫不能改变问题的实质。因为景文事实上已经把人与自然的关系从社会历史形式中孤立出来,从而使之脱离了历史的规定性。
总之,在确立劳动概念时,不仅应该考虑到整个世界发展的物质统一性(因而必须考察劳动的自然基础,考察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应该考虑到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特殊性,亦即人类社会之所以成为人类社会的那些因素,进而从这些特殊形式所包含的一般内容中概括出物质统一性所在。也就是说,不仅应从纵向上去揭示人类历史在整个世界物质统一性中的位置,还应该护更本质的意义上即从人类社会这一具有特殊本质的领域所包含的整个世界一般本质的角度去揭示这种统一性。撇开人与自然的关系去规定劳动,就会把人类历史看作是超自然的;同样,离开了人与人的关系,则会把人类社会看作是超历史的。
景文只看到人与人的关系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可须臾离开”的依赖性,却没有看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于人与人的关系的依赖性。在此基础上展开对劳动概念的分析与阐述,也反映着方法论上的不足。因为这种理解问题的方法是机械的,它完全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人与人的关系的基础作用,正是在它们的相互依赖和相互联系中实现的。按照景文的观点,人与自然的关系同人与人的关系之间的联系就变成了一种单向的因果链条。这是不符合人类社会产生和发展的实际情形的。但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的哲学思维的正确再现,由对象特定的质所规定,它必须充分把握人类社会有机体的特点。人类社会是比自然界更复杂更高级的物质运动形式。采用机械的方法会抹杀其社会有机体的特点,因而也无法科学解释人类历史的客观物质性。因此,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起点也不可能在这种机械决定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起来。这种原则所导致的结论一旦接触到辩证的、有机的社会历史过程,就会出现理论困难。
历史唯物主义固然需要揭示人类社会的自然基础,考察人类社会由自然界转化而来的过程。但这还没有超出一般唯物主义的水平,还不能显示历史唯物主义特有的方法论功能。历史唯物主义是在整个客观世界的特定层次上揭示对象的客观本质,从而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弱点,从根本上驳倒了唯心主义历史观。离开了人类历史的特殊本质和特殊发展规律,历史唯物主义也就失去了自己的特定对象,也根本谈不到它的逻辑起点了。从这种意义上认识的自然界只是构成我们考察历史的支点,但并不构成这种考察本身。
撇开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去规定劳动概念,景文所说的“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作为劳动是一种改造关系,改造自然界就不再是自然本身的事了,这是社会的现象,是一种`历史活动’”,就只能是一句空话。离开了社会历史形式,人与自然的关系又怎么能够成为一种历史的活动呢?它又何以能够进入社会历史领域呢?很显然,即使硬把这种抽象的关系`因为它除了自身之外没有任何制约条件和规定性)宣布为“历史活动”,那么也只能是一种缺乏内在逻辑基础的虚构。
景文认为“劳动是一种活动,一种过程,不是一种属性”,这固然是对的。但这与我们认为人与人的关系是劳动的本质属性之一并不相悖。因为我们所揭示的是劳动具有的属性,而不是说劳动本身就是一种属性。只有把劳动理解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同人与人的关系的统一,才能把劳动规定为过程。而一旦拆散这种统一,甚至撇开其中的一个方面,劳动也就不可能被作为活动、作为过程在思维中逻辑地再现出来。人与人的关系同人与自然的关系一样,在现实的劳动中,总是以过程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一旦抽掉这种关系,就很难理解劳动是现实的活动过程。我协线然可仪把劳动过程展开来,进一步考察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联系,从而“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列宁选集》第1卷,第8页)。这一步是必要的,但必须在确立逻辑起点之后,在劳动展开了的形态上进行。
景文指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是劳动得以进行的条件,并不是劳动之所以必须进行的原因”。这也不足以说明这种关系不构成劳动本质属性的一个方面。劳动的本质只能体现在劳动的现实过程中,因而是劳动作为结果所具有的内在规定性。在这种意义上,人与自然的关系也不是劳动之所以必须进行的原因。因为作为劳动本质属性之一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只能存在子现实的劳动过程之中,而不可能先于劳动而存在。劳动不能以自身为目的,也不能成为自身的原因。劳动只是社会的人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而进行的。因此,劳动的原因在于人的需要,而无论这种需要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它的产生及其满足都不可能离开一定的社会历史形式。人类从事劳动,从本质上说,正是为了摆脱自然的束缚,以社会的方式肯定和实现自身。因此,不能用纯粹自然的原因去说明劳动的动因。事实上,人与人的关系同人与自然的关系,一样,对于劳动过程的实现来说,具有同等的意义。
 
 
景文的劳动概念由于撇开了劳动的社会历史属性,也就势必离开对象的现实基础,从而离开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起点这样,也不可能在政治经济学与哲学的区别与联系中准确地把握作为哲学概念的劳动的本质规定。下而,从研究起点与逻辑起点的关系问题入手,来考察这种本质规定。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标志着历史唯物主义正式确立的著作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地制定了历史观的研究起点。他们写道:“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这种观察方法并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而且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某种处在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素居状态的人,而是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只要描绘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象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事实的搜集,也不再象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的活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0、31页)。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是把“现实的人”作为研究起点的。这一研究起点的确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表明历史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历史观在研究起点上的根本不同。“费尔巴哈谈到的是‘人自身’,而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他在这里也仍然停留在理论的领域内,而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同上书,第48、50页)。而黑格尔则是从抽象的主体出发,即从人格化的精神出发,把人类历史视为绝对精神的抽象运动过程。
诚然,研究起点同逻辑起点是有区别的。研究起点本身还不是表述的起点即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要确立逻辑起点,还必须以此为基础,按照科学抽象的原则进行扬弃。研究起点是整个研究过程的直接前提,逻辑起点则是作为研究结果的整个逻辑体系的开端。混淆这种区别显然是不正确的、但是,作为研究过程结果的逻辑起点必须以研究起点为基础和前提,沉淀着整个研究过程所揭示出来的研究起点最本质的规定,并以扬弃的形式包含着研究起点的丰富内涵。在这种意义上,研究起点与逻辑起点又是一致的。它们不过是客观对象的内容在人类认识的感性形态和理性形态上的不同表现而已。也正因此,逻辑的东西与历史的东西才具备内在统一的基础。
一个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必须是从对象的总体中,抽象出内在本质的原始概念。它的形成过程,也就是对现实对象的感性形式进行扬弃的过程。即马克思所说的“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页)。作为逻辑起点的概念相对于整个体系的所有其他概念来说,当然应该是最抽象的,但这种抽象并不是脱离对象本质规定的绝对抽象。一个概念能否构成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不在于它是一种绝对抽象,而在于是否潜在着矛盾,是否包含着整个体系赖以展开的内在根据。如果离开了对象的现实基础所蕴含的本质,那么它本身就丧失了作为起始概念的条件。而对象的本质只能体现在对象的感性形式之中,因此,归根结蒂,抽象过程必须基于“完整的表象”基础之上并反映这一基础。
现实的人总是体现着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统一;同样,现实的人的劳动过程总是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有机的具体的统一。马克思说:“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62页)这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正如景文自己所说的:“大概谁也不会否认实际的劳动总是具有社会形式规定性的”。但是,只有承认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并以此为基础,才能够进行正确的抽象。所谓正确抽象,就是通过对象的现实形态揭示出内在的本质,而不是肢解这种本质的不同方面。因此,抽象的结果就必须包含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当然,既然人们可以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区别开来,也就能够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单独抽象出来。这种抽象对于建立劳动概念当然是必要的。但如果把它孤立起来,并加以绝对化,甚至排斥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就势必会离开劳动的本质及其现实过程。作为“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关系的最简单的抽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7页)的劳动,不能离开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规定。作为现实过程的劳动,也决不是单纯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所能规定得了的。因为只有社会的劳动,才是现实的劳动;只有在这种劳动基础上的历史,才是真正的历史。如果对劳动的哲学抽象不能反映和再现劳动赖以确立的两个基本方面之一——人与人的社会关系,那么这种抽象就不可能是正确的,也不可能不偏离劳动的本质,不能不离开劳动的现实形式,离开对象的现实基础,因而不可能正确地确立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逻辑起点。
景文批判了那种“以生产关系为出发点的历史唯物主义”,提出了所谓“以生产力为出发点的历史唯物主义”。其实这只是一种机械的否定,而不是从方法论高度进行的辩证否定,因而不过是用一种片面性去取代另一种片面性而已。生产力并不等于劳动,劳动是一个过程的概念,生产力则是一种实体。劳动不仅以过程的形式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也以过程的形式体现着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历史唯物主义在正确的研究起点基础上确立的逻辑出发点既不是生产关系也不是生产力,而只能是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内在统一的劳动范畴。只有这样的劳动,才能为历史唯物主义展开对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相互联系的唯物的和辩证的说明提供逻辑前提和内在根据。诚然,社会生产力范畴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石。问题在于,承认社会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并不排斥从逻辑上建立体现着双重关系的劳动这一起点概念,相反只有正确地建立逻辑起点,才能为唯物主义历史观奠定这一基石找到逻辑开端,真正对生产力的决定作用作出科学的揭示。
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研究起点时写道:“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定。”(《马克忍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4页)我认为这种纯粹经验的方法也就是政治经济学。因此,历史唯物主义从研究起点出发,到确立自己的逻辑起点,政治经济学充当了其中的实证科学环节。如果说政治经济学在这里是初级抽象的话,那么唯物主义历史观则是高级抽象。尽管官们抽象的层次不同,但是同一现实基础的内在本质规定了不同层次的抽象在内容上的内在统一性。然而,景文向人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似乎哲学的劳动概念所着眼的主要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政治经济学的劳动概念着眼的则主要是人与人的关系。我认为,这就歪曲了在劳动概念间题上哲学同政治经济学的内在联系,割裂了这两门学科的同一现实基础。事实上,哲学和政治经济学都考察劳动过程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不同的只是它们在抽象的层次上和程度上有所不同而已。前者只考察人与人之间的一般关系,即撇开社会历史规定性的一切具体形式,只是从一般规律的角度去探讨这种关系;而政治经济学则从社会历史的不同阶段出发,研究它们的具体联系方式。因而它们的内容在本质上不是互相外在的。也正因此,我们无法把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同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过程截然区分开来。在马克思那里,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奠定了实证基础;同样地,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为政治经济学提供了方法论原则。事实上,马克思正是通过政治经济学的深入研究,才最后发现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的。离开了经济学的研究,唯物主义历史观不可能被科学地确立起来,不可能把人类社会看作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所建立起来的历史观就只能是一种思辨的哲学。作为哲学的经验基础的经济学如果不包含着哲学所揭示的,对象,那么也就不可能充当这种基础。列宁指出:“自从《资本论》问世以来,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不是假设而是科学证明了的原理,……唯物主义历史观始终是社会科学的别名。”(《列宁选集》第1卷,第10页)如果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在劳动概念上所揭示的内容是毫不相干的,那么,《资本论》就无法提供这种证明,唯物主义历史观也不可能成为社会科学的别名。因此,在劳动概念上,如果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根本不同,也就谈不上它们在抽象程度上有无差别了。既然承认它们在抽象程度上的不同(对此景文没有异议),就应该承认它们所把握的对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如果二者没有内在的本质的联系,那么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唯物主义历史观形成的作用就无法解释了。象景文所说的那种抽象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只要单纯依靠理性的思辨就足够了,何必还要借助于经济学的研究,诉诸历史的实践呢?
景文拿物质范畴的抽象同劳动概念的抽象进行简单的类比,这也是牵强的。因为,物质范畴同物质的实际形态之间的关系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也正因此,才具备进行科学抽象的基础。但劳动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同人与人的关系之间却不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它们都是以一般形式规定着劳动历史发展中自然的和社会的具体形式。拿物质抽象的情形同劳动的抽象进行类比说明,至少混淆了两种根本不同的关系之间的质的差异。“社会形式规定性”既含有社会厉史纵向发展中每一个特定阶段对劳动的具体制约的意义,又含有作为贯穿于这些具体制约之中的一般规定性的意义。作为哲学概念的劳动所揭示的人与人的关系只是就其本质属性的意义而言的,而不是指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全部具体的历史形式。因此,哲学不是揭示劳动在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中的具体社会性质,而是考察和把握劳动的一般社会历史属性。也就是在下述意义上进行的:“社会关系的含义是许多个人的合作,至于这种合作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进行的,则是无关紧要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4页)其实,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劳动的历史发展中也经历了不同的历史形式,正如景文自己所说:“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也是历史地发展的”。既然可以对历史演变着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抽象,那么,为什么不能对人与人的关系作同样的抽象呢?
 
 
我认为,景文对劳动概念所作的了解,不是马克思思想成熟时期的劳动概念,而是早期马克思不成熟的思想,它并没有脱离旧唯物主义特别是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的窠臼。因而景文的劳动概念不可能成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规定。
景文把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资本论》看成是一条基本线索,这是正确的,但不够全面。因为景文并没有指出或表明这个过程中马克思思想发展中的质的飞跃。这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如何看待早期马克思和成熟时期马克思之间关系的方法论问题。我认为,马克思思想的发展既是一个有机统一的连续过程,又是一个存在着质的差别的飞跃过程。没有质的飞跃,就根本谈不上马克思主义的产生,人类认识也就不会实现伟大变革。作为马克思整个思想重要部分的劳动范畴的发展也不可避免地经历这样一种过程。
在马克思早期著作《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一方面肯定了黑格尔对劳动的一般见解:黑格尔“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3页)。另一方面又对黑格尔劳动观点的唯心主义基础进行尖锐的批判,认为黑格尔错误地把劳动理解为精神发展的环节,而不是看成客观世界发展的环节。但马克思是站在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立场上进行这种批判的。从实质上说,他在当时仍然是从自然界出发去看待人的本质,并把劳动看成是自然的人的活动,而不是看成社会的人的活动。这就使得他不可能真正驳倒黑格尔,从而得出历史唯物主义的结论,而只能使自己的批判构成扬弃德国古典哲学的一个中间环节。此时的马克思虽然在某些结论上超出了费尔巴哈,并已初步意识到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不足,但是还没有能够自觉地对人本学唯物主义局限性从方法上给予科学的总结,尚不具备对其予以彻底清算的条件。
费尔巴哈写道:“人产生自自然界这一问题,对于每一个稍微了解自然界的人来说,都是显而易见的,并且,都是直接地可靠的。”(《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第365页)他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来展开对人及其活动的考察的。这个前提虽然在形式上确立了人的特殊性,把人同自然界区别开来,但其中却隐含了一个尚待说明的假设。因为他仅仅是把人看作自然界的一部分,却不了解人的社会本质,不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历史性质因而他所说的人不过是自然的、抽象的人。这样提出人与自然的区别就令人怀疑了。由此出发,所得出的关于人的本质的说明,也只能是“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9页),即人的“类本质”。费尔巴哈把人的自然基础揭示出来,这无疑是一大进步,但又是不全面、不彻底的。如果把它当成唯一的和绝对的,那就不可能说明由自然界到人类社会的飞跃,不可能说明人类社会的特质。这也恰恰是景文劳动概念的局限性所在。由于费尔巴哈一开始就没有把历史领域当作一个具有自身特殊规定性的领域来看待,而是单纯从自然的方面去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因而他的唯物主义哲学未能真正进入历史领域,从而找到一个正确起点来展开对社会历史的正确说明。这样,也就不可能在历史领域内贯彻唯物主义立场。费尔巴哈在历史观上的失足,并不在于否认劳动的自然基础,相反他特别强调这一基础,强调自然的真实存在及其通过人的活动对历史的制约,而是在于没有能够揭示出劳动的社会特质。
在《手稿》中,马克思虽然试图剖析社会经济关系,但却受到了旧的哲学方法的限制,以致不仅没有揭示出社会历史本质,相反却不得不用“异化”这一思辨概念为杠杆来描述劳动,描述历史。这不仅反映出他的结论的贫乏,也反映出方法上的局限性。这些构成了马克思早期思想不成熟性的一个显著标志。他写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这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5页)这说明马克思在当时还主要是从自然观点出发去规定人,去规定人的劳动过程,把劳动的主体归结为“类存在物”。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劳动概念,既不能真正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也不能从本质上把历史同自然区别开来。尽管这时的马克思初步看到劳动是历史的起点,是标志着人的本质及其存在的范畴,并试图用劳动来说明社会的本质,这无疑具有深刻的方法论意义,但由于他还没有彻底摆脱费尔巴哈的影响,因而不可能对社会历史作出历史唯物主义的说明。
比较系统地阐述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确立科学的劳动概念,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著作中完成的。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深刻揭露了费尔巴哈哲学的片面性和不彻底性,明确提出了物质生活条件这一重要概念,深刻揭示了劳动的本质规定及其历史发展,并在这样一个理论背景下展开关于物质生产方式对整个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的科学阐明,从而完成了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扬弃。他们写道:“生命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命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命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 4页)在这里,马克思是从自然的和社会的两个方面来考察和规定劳动概念的。我们完全有理由说,由《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德意志意识形态》反映了马克思由研究抽象的人到研究现实的人的转变。表现在劳动观上,则是由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抽象规定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同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相统一的科学规定的转变。既然我们寻求的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劳动概念,那么究竟是选择早期马克思的劳动思想呢,还是选择马克思成熟的劳动思想呢?这应该是不言而喻的。
黑格尔承认并强调劳动的社会属性,这是黑格尔比费尔巴哈高明的地方。景文却把这一事实作为否认同时从人与人的关系方面去规定劳动概念的一个根据。诚然,尽管黑格尔承认劳动的社会性,却也得出了唯心主义的结论。但这一情形并不能说明承认劳动的社会性对于唯物地了解人类历史没有意义。我认为,科学历史观的确立有两个不可或缺的前提,也即历史唯物主义在扬弃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之后具备了的两个前提:一是承认劳动的客观自然基础,即承认劳动过程主体和客体的客观自然属性;一是承认劳动过程的社会厉史属性。否认前者就会把社会历史看成是离开客观物质基础的抽象运动过程,从而偏离一般唯物主义,走向唯心主义。黑格尔虽然看到了劳动的社会性,但却把整个社会历史置于绝对精神之上,把人类社会发展过程视为绝对精神扬弃自身的一个否定环节,根本否认劳动的客观自然基础,因此仍然不可避免地陷入唯心主义的境地。否认后者,则会抹煞社会历史的特点,即使具备了一般唯物主义的基础,也不可能把它贯彻到底,例如上面所提到的费尔巴哈哲学。我认为景文的劳动概念也同样没能超越这种局限。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一起,共同构成劳动过程的统一本质。无论撇开其中哪一个方面,都将离开劳动的本质规定。历史唯物主义视野内的劳动只能是这两种关系的有机统一,这也正是唯物史观劳动范畴的科学性所在,是唯物史观区别于种种唯心史观(包括旧唯物主义关于历史的非科学的观点)的标志之一。我们仅仅是为了确立劳动概念,才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暂时区别开来,分别加以叙述。但这只是为了叙述上的方便,而并不具有逻辑的实质性意义。我们不能把这种分离禁锢在知性思维的狭隘圈子里,而应该使之上升到辩证思维的高度,从而在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辩证的综合,以便从本质上完整地规定和表述劳动概念。


文章来源:《哲学研究》1985年第12期。

作者简介:何中华,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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