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盘 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两会”声音(二)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两会”声音(二)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历来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2022年全国“两会”召开至今,很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提案和建言。“法司年少”公众号对这些提案和建言进行了搜集和整理,以供各方参考。继上期推送之后,本期推出的是关于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公益诉讼、法治副校长履职和行业规范等内容的提案与建言。

家庭教育

细化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全国政协委员李颖)

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大影响。2021年虽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但该部法律的具体内容在实践中如何落实仍需进一步细化补充。对此,李颖委员提出如下建议:

(1)制定实施细则,完善配套措施。应通过制定实施细则,对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设置、教育指导服务平台建设、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及技术规范、教育指导教材及工作人员培养等系统配置进行规定。

(2)细化实施规定,保障法律落实。通过实施细则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方式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将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建立情况、教育指导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考核。由国务院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由全国妇联和教育部牵头制定完善法律实施细则,或要求各地在一定时限和法定权限内,因地制宜地制定各自的实施细则,确保法律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

(3)强化处罚手段,敦促法律执行。对于拒绝或怠于履行《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义务的违法行为,鉴于家庭教育的私人性、自主性的特点以及刑法本身的谦抑性原则,不宜直接采用刑法进行规制,可以通过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按照程度不同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各级法院应当加强家庭教育令适用及执行力度,与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探索建立完善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并对相应情节进行明确,一旦当事人拒绝履行家庭教育令,情节严重的,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从而保障法院的家庭教育令可以得到有效执行。

(4)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参与。建议要突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特点、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和持续性,确保深入人心;建立系统的普法宣传措施,将《家庭教育法》和其他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起来,进行系统宣传;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化媒体,采用贴近群众的方式、百姓理解的语言,提升宣传质效。

原文链接:

http://www.rmzxb.com.cn/c/2022-03-03/3063506.shtml

心理健康

  1. 提高对学生心理问题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2. 在新时期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

  3. 加大学校教育在促进学生心理健康中的作用和力度

  4. 国家层面统一组织编写心理健康教育教材

  5. 加强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家庭预防

1. 提高对学生心理问题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全国政协委员王璟)

当前社会对学生心理问题认知不够或者不够重视。学校内,老师对学生心理问题关注不够;一些家长更多关心的是孩子的学习成绩和在家里、在学校的表现;学生个人对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缺少知识和方法,出现心理问题时往往求助无门。对此,王璟委员建议:

(1)加强心理健康宣传工作,提高对心理健康问题的知晓度。国家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将维护心理健康纳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做好维护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顶层设计,从制度、资源、方法、过程、目标等各方面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提供基础保障。

(2)加大学校教育在促进学生心理健康中的作用和力度,建议在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测。对教师进行培训,使之具备发现、维护学生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3)教育引导学生学会发现自身的问题并寻求帮助,加大对中小学生心理问题的矫治力度。将心理健康纳入健康管理,将心理疾患纳入疾病管理。充分发挥现有医疗机构的作用,在传统的精神类疾病医院特别是在普通医院中,增加心理康复专科,配足心理医生,对中小学生心理问题给予咨询、诊断,采取心理治疗为主药物治疗为辅的方法。

(4)应允许在社会上开办心理问题类的咨询矫治机构,参照医疗机构的方式进行管理。用好心理问题救助平台,为有心理问题的学生随时提供咨询帮助。

原文链接:

http://www.rmzxb.com.cn/c/2022-03-04/3064722.shtml

2. 在新时期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董恒宇)

当前,社会部分人群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认识还存在偏差,弄不清楚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的区别,同时存在重治疗、轻预防,机制不完善,城乡之间、县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对此,董恒宇委员建议:

(1)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新理念落实到心理健康领域。结合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的日常监管、服务、评估、反馈等方面的职责,确保及时有效的多部门联动。建议教育部门承担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主体责任,牵头组织实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教育、服务、疏导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成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专家委员会,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提供法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政法委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宣传部门、科协日常宣传规划,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充分认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提倡多关注、早发现、早预防、无误解、无歧视。

(2)有计划地建设学校、社会、医疗机构三支心理健康服务队伍,使三者互相促进。在职称评定、评优等方面对心理健康教师给予更多关注;实行中小学教工全员培训,特别是加强实操培训,提高培训实效性,使兼职心理教师具有专业水平。加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每个县区至少建设一家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含医院),满足学校、学生、家长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建立和完善购买社会服务制度,弥补学校人才方面的不足。有效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实操方面的研讨交流。

(3)更新观念,持续探索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新内容新方法。一是落实“三全育人”和课程思政理念,中小学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在相关课程中融入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特别要加强挖掘中医药治疗心理疾病的优质内容,避免滥用精神科西药的过度治疗。二是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档案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信息支撑,为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一体化打好基础,实现个体成长的逻辑递进和心理健康教育事业的整体推进。三是在确保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做好重点人群在班际、校际的交接,积极推进学校和医疗机构之间的转介和后续督导。

原文链接:

http://www.rmzxb.com.cn/c/2022-03-04/3064928.shtml

3. 加大学校教育在促进学生心理健康中的作用和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黄晓娟)

当前,许多青少年学生存在沉迷网络、失眠、抑郁症等心理问题,影响他们健康成长。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已成为青少年思想素质教育中刻不容缓的重要课题。然而学校教育更多地关注学生学业成绩,忽视了对学生心灵的看护;部分学校还存在专职心理教师数量较少、普通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水平不高等短板,影响了学校对心理危机学生辅导、干预等功能的发挥。对此,黄晓娟委员建议:

(1)国家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将维护心理健康纳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做好维护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顶层设计,从制度、资源、方法、过程、目标等各方面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提供基础保障。

(2)建议地方财政在划拨给学校的义务教育年度经费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保证心理健康活动的开展及健全心理咨询室、心理档案室等。

(3)应当引进专业的心理学教师,把心理健康活动课列入课表,督促学校执行,并且逐步覆盖农村学校。

原文链接:

http://www.rmzxb.com.cn/c/2022-03-07/3067870.shtml

4. 国家层面统一组织编写心理健康教育教材

(全国人大代表崔建梅)

健康的身体和心理是学生学习知识技能、适应社会需要的前提条件,心理健康课程也和其他课程一样,需要国家投入力量,编写出更好的教材,让心理健康教育有章可循。

对此,崔建梅代表建议:国家层面应统一组织编写心理健康教育教材,教材从小学中高年级起步,至高中毕业,统一序列。内容可以包括心理健康课程、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心理辅导等内容,以便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有依据、有凭借、可操作,把心理健康教育真正落在实处。同时,在经费上,设立专项经费,为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成长服务。在专业上,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和研讨活动,切实保障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6364414021615780&wfr=spider&for=pc

5. 加强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家庭预防

(全国人大代表马瑞燕)

通过对国内19所涉农高校32个学院(二级教学单位)进行调研(微信、电话),发现80%以上中、重度大学生心理问题根源都在原生家庭。对此,马瑞燕代表建议:

(1)加强家长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为所有育龄家长开设家长课堂,普及抑郁症、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规律和心理特征相关知识;编撰出版少年儿童心理学科普类书籍,制作少年儿童典型心理问题表现及家长正确应对的科普读本和视频资料,提高家长对孩子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度和识别能力;借助主流媒体以各种形式正向宣传普及心理、精神疾病等相关知识,设计制作播演比较典型、有影响的亲子交流互动教育节目,构建和谐家庭氛围。

(2)加强学科专项研究和筛查力度。建议加强心理健康诊疗学科方向建设;加大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培训力度,提升筛查、识别、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学校—家庭—社会—医疗卫生机构心理服务模式,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3)加大青少年儿童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投入。国家卫健委出台相关文件,倡导专业心理咨询师提供下沉式服务,培养大量专业的家庭教育导师,促进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早发现、早干预;开通免费公益心理健康咨询热线、社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等,方便家长便捷地获得指导;国家卫健委、中宣部加强宣传力度,扭转社会认知。

原文链接:

http://www.jyb.cn/rmtzcg/xwy/wzxw/202203/t20220306_682790.html

公益诉讼

应当在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全国人大代表贺恒扬)

孩子的利益是最大的公共利益。当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时,身后应当有代言人来维护他们的权益,检察机关应当代表国家担当这个代言人。要履行好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职责,就应当坚持好“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此,贺恒扬代表建议:

(1)当经济利益、部门利益与众多未成年人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优先保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

(2)只要是存在侵犯众多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行为,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领域,检察机关都应当坚定地运用公益诉讼职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3)要切实在促进问题的解决上下功夫。贺恒扬认为,落实这一原则不是看办理了多少公益诉讼案件,而是看是否真正推动问题的解决。要坚持效率优先、解决问题优先。

 原文链接:

https://m.chinanews.com/wap/detail/chs/zw/9696326.shtml

法治副校长履职

  1.  推深做实法治进校园活动,能动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

  2. 丰富法治副校长履职方式,提高学校法治教育实效

1. 推深做实法治进校园活动,能动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

(全国人大代表岳喜环)

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增强学校师生权益保护、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促进校园安全管理及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突出表现在进城区学校多,进农村学校少;授课时间短,受众学生少;活动形式单一,互动交流少。对此,岳喜环代表建议:

(1)推深做实法治进校园活动。要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多到农村学校特别是偏远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法治进校园的覆盖面、受众面,有效提升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让更多的未成年学生得到呵护、受到教育。

(2)切实加强法治副校长管理。结合即将实施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把加强检察人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作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心教育工作的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建立常态化教育监督管理机制,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3)能动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兼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人员要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检校互动,掌握校情学情,充分专业能力和特长,更加能动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切实帮助中小学校、未成年学生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原文链接:

http://www.mzyfz.com/html/1104/2022-03-05/content-1556614.html

2. 丰富法治副校长履职方式,提高学校法治教育实效

(全国人大代表尤立增)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不仅可以助推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而且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同时,强化青少年综合司法保护,是一件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事情。

对此,尤立增代表建议:希望检察机关加强与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的协作配合,不断丰富法治副校长履职方式,在协助学校开展犯罪预防、制定法治教育规划、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提升法治教育实效。

原文链接:

https://news.sina.cn/kx/2022-03-06/detail-imcwipih6898272.d.html

行业规范

  1.  从“剧本杀”入手加快建立行业监管制度

  2. 规范未成年人食品包装标识,保障未成年人食品安全

  3. 应当对未成年人食品安全专门立法或制定标准

  4. 应明令禁止对未成年人进行非必要医美手术

  5. 将违法接纳招用未成年人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列入“黑名单”

  6. 规范动画产业,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7. 严控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营销

1. 从“剧本杀”入手加快建立行业监管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刘艳)

从全国范围来看,密室剧本杀行业仍处于“自由发展阶段”,对暴露出的问题缺少全国性的管理制度加以规范,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少剧本杀店存在安全隐患,因设备故障、灯光昏暗导致的人身伤害类事故在全国各地都不少见。此外还存在剧本内容场景设计存在不当诱导、经营行为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对此,刘艳代表建议:

(1)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剧本内容的审核,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指导经营单位对故事剧本、场景、情节等进行分级管理。从业人员要参照从业限制及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入职审查和定期审查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同时要加强监控巡查,如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或面临危险的,落实强制报告义务。

(2)应以未成年人保护为切入口,加快建立密室剧本杀行业监管制度,从国家层面强化顶层设计,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剧本杀行业监管涉及多个部门,相关监管部门应建立线索移送、信息通报和联合巡查等机制,形成对经营活动的监管合力。

原文链接: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6511071178977170&wfr=spider&for=pc

2. 规范未成年人食品包装标识,保障未成年人食品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高洁)

随着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儿童饮食变得丰富多样,我国儿童肥胖问题越来越严重。但是目前尚未制定有专门的未成年人食品包装及标识的法律法规,已有的部分条款散见于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也仅是针对婴幼儿食品包装及标识的专门性条款,《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则较为原则,实践中可操作性较低。

对此,高洁委员建议:应明确“儿童食品”的专门分类,出台用于未成年人的专门食品包装标识标准,对未成年人食品的营养成分标识、食品添加剂要求、食品安全标准等进行明确规定,在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消费对象的预包装食品上使用醒目、简单且易读的图形或者文字标识,对“高盐、高脂、高糖”食品作直观的提示,更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

http://www.rmzxb.com.cn/c/2022-03-04/3065251.shtml

3. 应当对未成年人食品安全专门立法或制定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初建美)

目前中国没有专门的“儿童食品”分类,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法律条文散见于《食品安全法》等,内容多是针对婴幼儿群体,已有的一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主要是针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对此,初建美代表建议:应尽快通过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的专门立法,或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未成年人食品的营养成分标识、食品添加剂要求、食品安全标准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news.com.cn/jk/shipin/cns-d/2022/03-05/news918791.shtml

4. 应明令禁止对未成年人进行非必要医美手术

(全国政协委员胡卫)

医疗整形作为新兴行业,亟须完善相关法律及细则。当前整形业乱象会对青年人造成群体性伤害。首先是直接的身体健康损害;其次,误导青年价值观,助推青年人过度追求颜值而产生容貌焦虑;再次,整形消费贷款或分期付款等方式,或让年轻人陷入以“美丽”为名的消费贷陷阱中。这几年因整形失败的青年维权事件在新闻报道中屡见不鲜,但整形业普遍将整形成败归为消费者个体责任,且多采用言语威胁、人身威胁甚至是非法拘禁手段来应对消费者维权,甚至拍摄消费者维权视频并将其标签化为“医闹”。对此,胡卫委员建议:

(1)在市场管理相关部门成立针对整形治理的办公室,重点督查的投诉、上访及纠纷频发的整形机构。建立市级整形行业协会,强化行业协会的行业标准执行和监督职责。

(2)设置整形业的准入机制,明确提供整形服务内容,特别是手术类医疗整形服务人员的资质和执业范围等,应公开展示其相关审批文件及服务资质;明确行业经营范畴,并明令禁止对未满18岁以下青少年进行非必要的医美手术;规范整形广告相关法律,禁止夸大整形效果、宣扬性别歧视和隐瞒手术风险等广告宣传;完善适用于整形民事纠纷的调解细则和诉讼司法解释。

(3)对年轻人加强有关整形风险的宣传教育,在主流媒体平台、视频网站,以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整形风险,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盲从商业化的标准美。

原文链接:

https://new.qq.com/omn/20220303/20220303A02DND00.html

5. 将违法接纳招用未成年人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列入“黑名单”

(全国人大代表符宇航)

未成年人违法进入酒吧、网吧、KTV等娱乐场所消费,或违法到娱乐场所工作,易引发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或遭受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应高度重视。对此,符宇航代表建议:

(1)建立负面清单和“黑名单”制度,将违法接待或招用未成年人的场所列入“黑名单”,由监管部门加大执法频次和力度。同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开展营业性娱乐场所违法接纳招用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2)要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一方面,重点针对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的经营者、工作人员,开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另一方面,在全国中学范围内推广“法治成年礼”活动,充分发挥好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作用,让青少年真正明白“不允许进入的场所不进、不该做的事情不做”。

原文链接:

https://sichuan.scol.com.cn/ggxw/202203/58442997.html

6. 规范动画产业,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

动画产品大多是未成年人观看,但目前动画缺乏明确的年龄分界和明确的分级标准。一些播放平台都设置了青少年模式,但大多只限制了观看时长和观看时间段;有一些平台虽然在筛选条件中设置了年龄段选择,但分级标准并不统一;一些动画产品存在“穿着暴露、暴力失度、语言粗俗”等不良现象,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甚至容易被诱发走上犯罪道路。对此,黄美媚代表建议:

(1)实行动画分级制度。目前一些播放平台都设置了青少年模式,但大多只限制了观看时长和观看时间段;有一些平台在筛选条件中设置了年龄段选择,但分级标准并不统一,有一部家长普遍反映不宜孩子观看的动画作品,在某播放平台中被纳入适宜7岁以上孩子观看,同一作品在另一播放平台中则是纳入“青春动漫”。即目前动画缺乏明确的年龄分界和明确的分级标准。建议对动画作品进行前置审查,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引导动画制作者选择和设计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的内容,真正推出对孩子有正确导向和帮助的动漫;同时设立明确的动画分级标准,按照受众的年龄段进行分级,分为1-3岁幼儿保护级别、3-6岁学龄前儿童保护级别、6-12岁学龄期儿童保护级别、12-18岁青少年保护级别等四个年龄段,并对不同级别的动画作品规定相应的播出范围、播出时段和收看受众。实现动画分级的基础上,相应的动画周边产品可进行有针对性的产品设计,并在包装盒醒目位置标明产品适用年龄,符合产品包装标识规定的才可投入市场。

(2)强化家长监管责任。一些家长一边忙于工作,一边将陪伴孩子的责任交给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来完成。《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国家在法律层面为“依法带娃”提供了规范指引。家长是孩子成长第一责任人,应加强监管责任,多陪伴孩子,合理安排孩子使用手机、电子产品、观看电视等的时间;孩子接触动画时家长应该承担筛选、陪伴的责任,找到适合孩子观看的、真正有利于孩子身心发展的动画,遇到负面场景应及时介入,正确引导,合理疏导,保障孩子在健康环境下成长。

原文链接:

http://www.yjaq.com.cn/yw/2022-03-07/10075.html

7. 严控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营销

(全国政协委员钟茂初)

我国多部法律法规都体现了“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对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商业营销活动作出限制”的法律精神,但是并不能涵盖现实中不断发展的、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和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也就不能持续有效地规制商家的相关营销行为。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的营销活动有:诱导青少年“容貌焦虑”等医美广告;网络游戏诱导未成年人沉迷其中;诱导未成年人进入“饭圈文化”,诱导青少年粉丝非理性打榜等活动;诱导中小学生购买的网络小说等;诱导未成年人入住所谓“电竞酒店”,吸烟、上网不受限制等……根据中央精神和现实需要适时修订法律,对不符合新情况的规定作出修改,对于构建更加全面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格外重要。对此,钟茂初委员建议,应修订《广告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条款,修订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法规,在法规中明确规定:

(1)严格管控营销活动。任何营销者不得以未成年人为营销诱导的目标消费对象。

(2)严格管控广告内容。销售未成年人的必要日用品或服务,其广告只得标识“符合国家XX质量标准”,不得添加其他宣传语,不得渲染宣传以诱导消费者非必要的需求。

(3)严格管控营销方式。营销者不得利用网络营销手段,通过不当信息搜集、大数据等方式,精准向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推销。禁止以任何营销方式、宣传方式诱导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非理性的消费活动。

(4)严格管控差别化营销。禁止无科学依据、与一般商品无实质性品质差别的商品,冠以“婴幼儿专用”“儿童专用”等标识,进行差别化宣传、差别化高价销售。

(5)除必要的日用品或服务之外,禁止直接向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销售任何产品和服务,直接向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销售产品和服务应受一定限制。如违背了必要原则,其交易活动视为无效,商家得以无条件退款并承担关联责任。

原文链接:

http://www.rmlt.com.cn/2022/0307/641463.shtml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视频8集】
共筑法治防线,六一普法教育
如何培养儿童健康的性心理
中小学心理老师要了解的法律政策(下)——“心理辅导老师”相关指导文件
教育心理学6:未成年人违法预防及心理教育
校园食品安全法治问题思考 ——以成都七中为线索分析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