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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满

2016-08-30 08:00 | 豆瓣:西湘

我一回到家,父亲马上拿起手机打电话给小叔,说:“他们已经到家了,你快过来。”我说:“不用特意叫他过来,我过两天要去他家的。”过了一会儿我才明白父亲的用意,他不会做饭,又不好意思让远道归来的我们自己做饭,当然更不可能出去吃,就灵机一动把小叔叫过来。小叔耐心好,在家里就经常做饭的,厨艺还算不错。

没过一会儿,小叔就来了,我给他开门,叫他“满满”。

我们老家管叔叔叫“满满”,婶子叫“娘娘”。另外,在老家的方言里,排行最小的一个叫“老满”,比如,最小的女儿可称之为“满女”,最小的儿子叫“满崽”,最小的姑姑可以叫“满姑姑”,最小的叔叔,嗯,叫“满满”就可以了。

父亲见小叔到了,马上出去买菜去了。我们坐在客厅闲聊。

他的左手掌心有一块巨大的刺目的伤疤,是以前没有的。

他淡淡地告诉我,是去年在给人家打井的时候不小心弄伤的,一个开足马力的电钻直接打到手掌上,天幸打到的是手掌上肉最厚的一块地方,手指、筋、骨都没伤着,没落下残疾。饶是这样,还是遭了不少罪,因为整个手掌被打得稀烂,皮肉十去其九,医生在他腹部开了一个口子,把受伤的手掌缝到腹部,慢慢地从腹部长出一块肉填到手掌上去。现在那个伤口处肉鼓鼓的,颜色比手上其它地方的肉色都要浅许多,像小孩鼓起的腮帮子。

他为此住了一个月院,花了一万多块钱,再加上休息的几个月,整整半年算是白干了。

我摸了摸那个伤口,问他:请你的老板拿了多少钱?

他搔了搔头,有点羞涩又有点惭愧地说:没要他家拿钱,他们家条件不好。

我的心里微微一疼,小叔还是那样,好像个不通世故的纯真少年,可是,他明明已经老了,刚过四十的人,头发已经白了一半,粗糙的脸上皱纹密布,再也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小叔了。

小叔只比我大八岁。我小的时候,小叔正是个调皮的半大小子,更像是我的哥哥,经常以欺负我为乐。

我记得有一次我坐在门前的一个石舂上啃甜高粱,他走过来把我手里的高梁梗子抢走了,啃了两口以后又还给我。我不干,捶胸顿足地大哭,死活要他还我那根没被他啃过的甜高梁。

类似的事情有不少,我心中难免有些不忿,总想报复他一下,可是,他既是长辈,又是个大块头,我是无论如何也占不到他的便宜的。后来终于有了一次百年一遇的大好机会,让我抓紧机会复了仇。

那是一个早上,我们各自蹲在门口吃早饭,吃完早饭要去上学。小叔的早饭是他自己炒的猪油炒饭,他炒得太多了,吃得直噎脖子,愁眉苦脸地向我求助,让我帮他吃一碗。因为猪油和米饭都是很宝贵的东西,吃不完的话会被奶奶骂。我毫不客气地拒绝了他,然后看着他十分艰难地一口一口地把那一大碗饭塞完。可是,我的心里一点也不觉得痛快,反而比他还难受。因为愧疚,这件小事在我心里一直记到今天,小叔肯定早就忘了。

虽然我常被小叔欺负,偶尔也能享受到一点做侄女的福利。

那时候老家才刚刚通电,全村都没有一台电视,邻村要比我们村富裕很多,不但有电视,还有一个小小的“电影院”。村里大一点的孩子经常结伴去邻村看电视或者电影,像我这样年纪太小的孩子通常是没有资格参加的,因为要走夜路去,还要翻过一座山,他们嫌我走得慢,又胆小,都不愿意带我这种拖油瓶。但是因为有小叔开恩,我有幸跟着去过好多回。

晚饭后我们排成一列出发,一个大孩子走在前面领路,中间是我这样的小拖油瓶,后面是大孩子殿后。我们打着手电,穿过我们家侧面的竹林,沿着羊肠般的山路,一直走一直走,穿过菜地、穿过山林、穿过田野,穿过农田,穿过路上人家的犬吠,到达一个简陋的十几个平方的小房子,那就是邻村的电影院了。房子里面垂着一张四方的白色幕布,歪歪斜斜的长条板凳上坐满了人,那都是邻村的“本地人”。我们走了很远的路过来,不方便带凳子,就站着看或者在前面席地而坐。

回程的时候往往月上中天了,手电筒关了,就着粉白的月光赶路。大家都走得很快,因为回去太晚大人会骂。我胆小,腿又短,走在他们中间,被赶鸭子似的,经常不小心一个“骨碌”从道上滚下坡去,小叔就用他的大长胳膊把我捞起来挟在胁下继续赶路。

那时候我还看不懂电影,曾经跟他们去看过的电影我一部也想不起来,也有看着看着睡着了被小叔背回来的时候。我只是喜欢那种气氛,要去凑一下大人的热闹。我唯一有清晰记忆的节目是1990年的北京亚运会,我跟着小叔去邻村看了好多个晚上,学会了韦唯的那首《我们亚洲》,回来唱给大人们听,赢得不少赞誉。后来在语文课本里读到鲁迅的《社戏》,就会想起小时候跟着小叔去邻村看电影的时光,那是我的童年时代里最洋气的一桩娱乐活动了。

小叔上学的时候成绩很好,人们都说他会像三叔一样跳出龙门,很可惜的是他上到高中的时候却辍学了。关于辍学的原因,父亲和小叔各执一词,父亲说是小叔太顽劣了,不再好好读书,小叔却说是家里不愿再送他读书了。总之,有着大好前程的小叔莫名其妙地就离开了那条坦途,跟他们那辈大多数人一样离开家乡外出打工,然后变成我所看到的这样一个苦苦挣扎的、未老先衰的中年人。

小叔辍学离家的时候我还是个乖学生,成绩优异,看起来前程一片光明。我记得他走的时候我站在石板路上看着他,也不知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他回头对我说了一句“要攒劲读书!”

后来,每一年的春天,他都背着包从那条石板路上沿着同一个方向离开。让他没想到的是,几年以后,我也踏着他的脚印走上了那条路。

那些年里他跟着几个年长一些的堂叔一起在广州搞装修,别人都发了财,回家盖了新房,他却总是没存到什么钱。有人说他太懒,有人说他手太松,总之,每到年关回家的时候,奶奶总是拉长了脸。

年少时得意的人容易对未来的估计过于乐观,小叔那辈人中上过高中的没有几个,按道理他应该混得不错,可事实却刚刚相反。他总脱不了那一点点“书生气”,脸皮太薄,心又太软,这样的人跟发财是无缘的。

他每次回到家里,不是喝酒就是打牌,我父亲也是这样,老家很多男人都是这样。上过高中的小叔也未能免俗。

有一次他醉酒睡着了,我在他房间里翻书看,翻到一本书的最后几页上写满了凌乱的“钱”字,末了一句感慨“为什么你们个个只看到钱?”还有一个令人心惊的感叹号。是的,这是个看钱的世界,不单亲戚朋友,骨肉至亲之间也是这样的。

有一年正月里他带了几个朋友回家,大家吃了饭就在屋前摆上桌子打牌。他的牌技一向欠佳,总是输的多赢的少,那天亦是如此。旁边围了一圈人在看,奶奶也在其中,她看他一直往外掏钱,越看越来气,突然上前一把将桌子掀了,大喊“你们要他的钱嘛,把钱都给你们好了,不要再打了!”大家都很尴尬,几个朋友也面红耳赤,小叔默不作声。

事情还没完,奶奶紧接着上屋里把小叔的几件衣服收了塞在行李袋里,拿出来往他怀里一扔“你不要在家里,以后也不要回来,你给我滚出去!”那时才刚刚过完年,小叔回到家里也不过才几天。暴怒的奶奶不顾大家的劝阻,一直大骂着赶他走,他默默地拎着他的行李就走了。他走到屋后坡上突然回过头来,努力地向着大家笑了笑,安慰地说“没事没事,我走了”,然后转身走了。我永远记得他那时的表情,想起来就忍不住要落泪。

小叔到了谈女朋友的年纪,可是他很害羞,亲戚便给他介绍了一个女孩,叫周雪梅。

这个叫周雪梅的姑娘我从未见过,可是好多年里我都不断听到家人亲戚提到她,以致于到今天还牢牢记得。

周雪梅长得还不错,开了家照相馆,性格大方,会赚钱,也是个理家的好手,与小叔的腼腆沉默正是互补。可是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他们谈来谈去好多年就是没谈出个结果来,连那姑娘都着急了。

有一次我听婶子们在一起聊天,说到有次小叔去看周雪梅,到了晚上准备告辞的时候发现门被反锁了,他急得抓耳挠腮,抽了几根烟后还是不知道怎么办,竟在沙发上歪了一宿,把周雪梅气得要死。

他和周雪梅分分合合好多年,期间家里也曾给他介绍过别的对象,却总是没有谈成功。有一年冬天他去邻镇相亲,回来以后一头扎进我房里,大声说:“你猜是谁?是你的同学某某某啊!”我们家的姓氏很少见,同学一见面便猜到应该是我们家的人,得知相亲对象跟自己同学竟然是亲叔侄,气氛顿时变得很尴尬,最后就不了了之了。小叔觉得挺好笑,又直呼“惭愧”。那年我二十,他也二十八了,老大不小的年纪了,相亲都相到下一辈去了。

据说那个叫周雪梅的姑娘等了小叔很多年,直到他三十一岁那年结了婚她才去嫁了人,家里人说起来都很是感叹,可惜了两个好好的人,偏生无缘终成眷属。我后来读到《书剑恩仇录》时,想起小叔和周雪梅无疾而终的恋情,心想也许小叔是不喜欢那个姑娘太能干了,他在她面前会自卑。

小叔结婚后不再去广东,将就着在市里干些零活,给别人盖房子、装修或者打井。小婶娘是邻县的宝庆姑娘。我们老家提到宝庆人总不免要揶揄几句,无非是说他们说话大舌头,生得牛高马大,吃得多,屙得多,为人处事不那么精细的意思。我的小婶娘确实生得比较高大,一双大而有神的“牛眼”,说话带着宝庆口音,听起来有点大舌头。她不怎么会做家务,也不怎么会煮饭菜,脾气也很大条,但是跟小叔很合拍,两人很少吵架。

我从没在小叔家吃过饭,这次回家才第一次尝到小叔的手艺。他带来了一袋子小鱼,是他自己电到的,二指宽的小鱼,在锅里先小火煎一下,再用辣椒炒,最后再焖一会儿,十分鲜美。他在厨房忙了半个下午,还炒了肥肠、牛肉,炖了排骨,我在旁边帮他打下手,他一边掌勺一边指挥,条理清楚,拿捏细致。父亲兄弟几个都脾气不怎么好,都有些“远庖厨”的大男子主义,只有小叔愿意做这些事情,平时对老婆女儿也温柔耐心。

菜上了桌大家都说美味,小叔很高兴,多喝了几杯,话也多起来,开始忆当年。他喷着酒气,扬着手指头说:我当年读书的时候,全镇前三名。

那是他的光辉岁月。

我记得他那时候带同学回家来玩,他们在一起说唱谈和指点江山,唱歌下棋吹笛子吹口琴。他有一本非常高大上的抄歌本,我垂涎很久,还特意借到学校去得瑟过两天。我也有自己的抄歌本,上面贴满了古装明星的贴画,郑少秋啊赵雅芝啊,用红色蓝色的水笔抄了些歌词。小叔的歌本不是这样的,本子很大,纸张很厚,每一页就是一首歌,像音乐课本一样连曲谱带歌词,整本都用黑色炭素墨水书写,字迹工整到虔诚。本子上没有明星贴画,只是每隔几页会有一张铅笔的人物素描,是各种各样的女孩头像,长发的,短发的,正脸的,侧脸的,每一张都很明媚,充满朝气。

小叔遗传了爷爷的高个子,是我们家族个子最高的男人,少年时代的他眉目俊朗,跟他的同学在一起奏笛高歌的样子真是帅极了。那个时候,我对持有那个抄歌本的少年羡慕得不得了,恨不得马上长大,成为一个像他那样的文艺青年,亲手写一本那样的抄歌本。可是,谁也想不到这少年的将来是这样的灰败。

饭后我让他休息一下,他却执意要走,换鞋的时候脚板直晃荡,穿了几次才把鞋穿上,我见他醉得厉害,怕是骑不了车子,便叫鲍先生开车送他,他把我们推进屋,迅速地把门关上,“蹬蹬蹬”地下楼走了。

他走后我一直悬着心,不知道他有没有安全到家,醉成那样,他也没有打个电话来报平安。可是父亲却叫我放心,说肯定没事,大概喝成这样再骑车回家已经是他的常态了。过了两天,我去他家看奶奶时看到他好好的才放下心来。

他的女儿乔乔已经很大了,我却没见过几次。我们坐在沙发上,我侧身看着她,她也侧身看着我,我向她眨眼睛,她也向我眨眼睛。小姑娘有一双迷人的大眼睛,只是牙齿像她母亲,微微有点龅牙。因为我自己的牙不好,一直深受其害,我便建议小叔带她去带个牙套,早点矫正过来。小叔闻言马上露出有点窘迫的表情,微微地红了脸,大概是觉得自己对女儿关心不够。我觉察到了,顿时有点后悔。

他们租住的房子在一楼,有点儿地下室的性质,房子很矮,小叔那么高的个子在屋里站着显得很不舒服,总像是没站直似的,腰背微微地躬着,我看着十分难过。没坐多久,我们就告辞了。他送我们出来,站在路灯下,女儿靠在他身上,紧紧地偎着他,这个时候,他的背仿佛突然挺直了,变成了我印象中的那个挺拔的高大的小叔。

注:甜高梁是我小时候常吃的一种零食,外形像高粱,吃的时候像甘蔗一样剥了皮嚼着吃,要吐渣,汁液很甜。小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会拨出一小块地来种上一垄给孩子们解馋,现在几乎见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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