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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蝗考
捕蝗考      (清)陈芳生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十三 

  捕蝗考 

  政书类三 

  邦计之属 

  提要 

  臣等谨案捕蝗考一卷国朝陈芳生撰芳生字潄六仁和人螽蝝之害春秋屡见于策书诗大田篇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穉田祖有神秉畀炎火毛郑之说以炎火为盛阳谓田祖不受此害持之付与炎火使自销亡并非实火是汉时尚未详除蝗之制也至唐姚崇作相遣使捕蝗引诗此语以为证朱子本义亦从其说于是捕蝗之法始稍稍见于纪述芳生此书取史册所载事迹议论彚为一编首备蝗事宜十条次前代捕蝗法而明末徐光启奏疏最为详核则全録其文附以陈龙正语及芳生自识二条大旨在先事则预为消弭临时则竭力剪除而责成于地方有司之实心经理条分缕晰颇为详备虽卷帙寥寥然颇有禆于实用也 

  乾隆四十六年十月恭校上 

  总纂官 臣纪昀 臣陆锡熊 臣孙士毅 

  总校官 臣陆费墀 

  钦定四库全书 

  捕蝗考 

  陈芳生 撰 

  ○备蝗事宜 

  一王祯农书言蝗不食芋桑与水中菱芡或言不食菉豆豌豆豇豆大麻苘麻芝麻薯蓣吴遵路知蝗不食豆苖且虑其遗种为患广收豌豆教民种植次年三四月民大获其利 

  一飞蝗见树木成行或旌旗森列毎翔而不下农家多用长竿挂红白衣裙羣逐之亦不下也又畏金声炮声闻之逺举鸟铳入铁砂或稻米击其前行前行惊奋后者随之去矣 

  一用秆草灰石灰等分细末筛罗禾稻之上蝗即不食 

  一蝗最难死初生如蚁之时用竹作搭非惟击之不死且易损壊宜用旧皮鞋底或草鞋旧鞋之类蹲地掴搭应手而毙且狭小不伤损苗种一张牛皮可裁数十枚散与甲头复收之 

  一蝗在麦田禾稼深草中者毎日侵晨尽聚草梢食露体重不能飞跃宜用筲箕栲栳之属左右抄掠倾入布袋蒸焙泡煮随便或掘坑焚火倾入其中若只瘗埋隔宿多能穴地而出 

  一蝗有在光地者宜掘坑于前长阔为佳两傍用板及门扇接连八字摆列集众发喊推门捍逐入坑又于对坑用扫箒十数把见其跳跃而上者尽行扫入覆以亁草发火焚之然其下终是不死须以土压之过宿方死 

  一烧蝗法掘一坑深广约五尺长倍之下用干茅草发火正炎将袋中蝗倾入坑中一经火气无能跳跃诗云秉畀炎火是也 

  一捕蝗不可差官下鄊一行人从蚕食里正里正又只取之民户未见捕蝗之利先被捕蝗之扰谢绛论救蝗曰窃见比日蝗虫亘野坌入郛郭而使者数出府县监捕驱逐蹂践田舍民不聊生谨按春秋书螟为哀公赋敛之虐又汉儒推蝗为兵象臣愿令公卿以下举州府守臣而使自辟属县令长务求方略不限资格然后寛以约束许便宜从事期年条上理状参考不诬奏之朝廷旌赏録用以示激劝 

  一附郭乡村即印刷捕蝗法作手榜吿示毎米一升换蝗一斗不问妇人小儿携到实时交支如此则回环数十里内者可尽 

  一严督保甲使知不可不捕然其要法只在不惜常平义仓糓米博换蝗虫虽不驱之使捕而四逺自辐辏矣倘或克减邀勒则捕者气阻 

  ○前代捕蝗法 

  宋熈宁八年诏有蝗蝻处委县令佐躬亲打扑如地里广阔分差通判职官监司提举仍募人得蝻五升或蝗一斗给细糓一斗蝗种一升给粗糓二升给价钱者作中等寔直仍委官烧瘗监司差官覆按以闻朱子绍兴捕蝗募民得大者一斗给钱一百文小者毎升给钱五百文 

  元仁宗皇庆二年复申秋耕之令盖秋耕之利掩阳气于地中蝗蝻遗种翻覆壊尽次年所种必盛于常禾 

  明永乐元年令吏部行文各处有司春初差人巡视境内遇有蝗虫初生设法捕扑务要尽絶如或坐视致令滋蔓为患者罪之若布按二司官不行严督所属巡视打捕者亦罪之毎年九月行文至十月再令兵部行文军卫永为定例宣徳九年差给事中御史锦衣卫官往山东河南捕蝗万厯四十四年御史过庭训山东赈饥疏捕蝗男妇皆饥饿之人如一面捕蝗一面归家吃饭未免稽迟时候遂向市上买现成面做饼子担在有蝗去处不论逺近大小男妇但能捉得蝗虫与蝗子一升者换饼三十个又查得崓山邻近两厂领粮饥民一千二十名可乗机拨用即传吿示云朝廷自去年十一月养尔等饥民使免于逃死当知効报今蝗虫生发正尔等报効之日也自今以后能将近地蝗虫或蝗子捕得半升者才给米面一升为五日之粮如无不许准给 

  崇祯时徐光启除蝗疏国家不务畜积不备凶饥人事之失也凶饥之因有三曰水曰旱曰蝗地有髙卑雨泽有偏被水旱为灾尚多幸免之处惟旱极而蝗数千里间草木皆尽或牛马幡帜皆尽其害尤惨过于水旱者也虽然水旱二灾有重有轻欲求恒稔虽唐尧之世犹不可得此殆由天之所设惟蝗不然先事修备既事修救人力苟尽固可殄灭之无遗育此其与水旱异者也虽然水而得一丘一垤旱而得一井一池即单寒孤子聊足自救惟蝗又不然必藉国家之功令必须羣邑之协心必頼千万人之同力一身一家无戮力自免之理此又与水旱异者也总而论之蝗灾甚重除之则易必合众力共除之然后易此其大指矣谨条列如左 

  一蝗灾之时谨按春秋至于胜国其间蝗灾书月者一百一十有一书二月者二书三月者三书四月者十九书五月者二十书六月者三十一书七月者二十书八月者十二书九月者一书十二月者三是最盛于夏秋之间与百糓长养成熟之时正相值也故为害最广小民遇此乏絶最甚若二三月蝗者按宋史言二月开封府等百三十州县蝗蝻复生多去岁蛰者汉书安帝永和四年五年比岁书夏蝗而六月三月书去岁蝗处复蝗子生曰蝗蝻蝗子则是去岁之种蝗非蛰蝗也闻之老农言蝗初生如粟米数日旋大如蝇能跳跃羣行是名为蝻又数日即羣飞是名为蝗所止之处喙不停啮故易林名为饥虫也又数日孕子于地矣地下之子十八日复为蝻蝻复为蝗如是传生害之所以广也秋月下子者则依附草木枵然枯朽非能蛰蔵过冬也然秋月下子者十有八九而灾于冬春者百止一二则三冬之候雨雪所摧损灭者多矣其自四月以后而书灾者皆本岁之初蝗非遗种也故详其所自生与其所自灭可得殄絶之法矣 

  一蝗生之地谨按蝗之所生必于大泽之涯然而洞庭彭蠡具区之旁终古无蝗也必也骤盈骤涸之处如幽涿以南长淮以北青兖以西梁宋以东诸郡之地湖漅广衍暵隘无常谓之涸泽蝗则生之歴稽前代及耳目所覩记大都若此若地方被灾皆有延及与其传生者耳略摭往牍如元史百年之间所载灾伤路郡州县几及四百而西至秦晋称平阳解州华州各二称陇陕河中称绛耀同陕鳯翔岐山武功灵寳者各一大江以南称江浙龙兴南康镇江丹徒各一合之二十有二于四百为二十之一耳自万厯三十三年北上至天启元年南还七年之间见蝗灾者六而莫盛于丁巳是秋奉使夏州则闗陕邠岐之间徧地皆蝗而土人云百年来所无也江南人不识蝗为何物而是年亦南至常州有司士民尽力扑灭乃尽故涸泽者蝗之本原也欲除蝗图之此其地矣 

  一蝗生之縁必于大泽之旁者职所见万厯庚戌滕邹之间皆言起于昭阳吕孟湖任邱之人言蝗起于赵堡口或言来从苇地苇之所生亦水涯也则蝗为水种无足疑矣或言是鱼子所化而职独断以为鰕子何也凡倮虫介虫与羽虫则能相变如螟蛉为蜾蠃蛣蜣为蝉水蛆为蚊是也若鳞虫能变为异类未之见矣此一证也尔雅翼言鰕善游而好跃蝻亦善跃此二证也物虽相变大都蜕殻即成故多相肖若蝗之形酷类鰕其身其首其纹脉肉味其子之形味无非鰕者此三证也又蚕变为蛾蛾之子复为蚕太平御览言丰年蝗变为鰕知鰕之亦变为蝗也此四证也鰕有诸种白色而殻柔者散子于夏初赤色而殻坚者散子于夏末故蝗蝻之生亦早晚不一也江以南多大水而无蝗盖湖漅积潴水草生之南方水草农家多取以壅田就不其然而湖水常盈草恒在水鰕子附之则复为鰕而已北方之湖盈则四溢草随水上迨其既涸草流涯际鰕子附于草间既不得水春夏郁蒸乘湿热之气变为蝗蝻其势然也故知蝗生于鰕鰕子之为蝗则因于水草之积也 

  一考昔人治蝗之法载籍所记颇多其最著者则唐之姚崇最严者则宋之淳熙勅也崇传曰开元四年山东大蝗民祭且拜坐视食苗不敢捕崇奏诗云秉彼蟊贼付畀炎火汉光武诏曰勉顺时政劝督农桑去彼螟蜮以及蟊贼此除蝗诏也蝗畏人易驱又田皆有主使自救其地必不惮勤请夜设火坎其旁且焚且瘗乃可尽古有讨除不胜者特人不用命耳乃出御史为捕蝗使分道杀蝗汴州刺史倪若水上言除天灾者当以徳昔刘聪除蝗不克而害愈甚拒御史不应命崇移书谓之曰聪伪主徳不胜妖今妖不胜徳古者良守蝗避其境谓修徳可免彼将无徳致然乎今坐视食苖忍而不救因以无年刺史其谓徳何若水惧乃縦捕得蝗十四万石时议者諠哗帝疑复以问崇对曰庸儒泥文不知变事固有违经而合道反道而适权者昔魏世山东蝗小忍不除至人相食后秦有蝗草木皆尽牛马至相噉毛今飞蝗所在充满加复蕃息且河南河北家无宿藏一不获则流离安危系之且讨蝗縦不能尽不愈于养以遗患乎帝然之黄门监卢懐慎曰凡天灾安可以人力制也且杀蝗多必戾和气愿公思之崇曰昔楚王吞蛭而疾瘳叔敖断蛇而福降今蝗幸可驱若縦之榖且尽如百姓何杀虫救人祸归于崇不以累公也蝗害讫息宋淳熙勅诸蝗虫初生若飞落地主邻人隐蔽不言耆保不实时申举扑除者各杖一百许人告报当职官承报不受理及受理而不即亲临扑除或扑除未尽而妄申尽净者各加二等诸官司荒田牧地经飞蝗住落处令佐应差募人取掘虫子而取不尽因致次年生发者杖一百诸蝗虫生发飞落及遗子而扑掘不尽致再生发者地主耆保各杖一百诸给散捕取虫蝗谷而减克者论如吏人乡书手揽纳税受乞财物法诸系工人因扑掘虫蝗乞取人户财物者论如重禄工人因职受乞法诸令佐遇有虫蝗生发虽已差出而不离本界者若縁虫蝗论罪并在任法又诏因穿掘打扑损苖种者除其税仍计价官给地主钱数毋过一顷此外复有二法一曰以粟易蝗晋天福七年命百姓捕蝗一斗以粟一斗偿之此类是也一曰食蝗唐贞元元年夏蝗民蒸蝗暴亁扬去翅足而食之臣谨按蝗虫之灾不捕不止倪若水卢懐慎之说谬也不忍于蝗而忍于民之饥而死乎为民御灾捍患正应经义亦何违经反道之有修徳修刑理无相左敌国盗贼比于蝗灾总为民害宁云修徳可弭一切攘却捕治之法废而不为也淳熙之勅初生飞落咸应申报扑除取掘悉有条章今之官民所未闻见似应依仿申严定为功罪着之甲令也食蝗之事载籍所书不过二三唐太宗吞蝗以为代民受患传述千古矣乃今东省畿南用为常食登之盘飱臣尝治田天津适遇此灾田间小民不论蝗蝻悉将烹食城市之内用相馈遗亦有熟而干之鬻于市者则数文钱可易一斗噉食之余家户囷积以为冬储质味与干鰕无异其朝晡不充恒食此者亦至今无恙也而同时所见山陕之民犹惑于祭拜以伤触为戒谓为可食即复骇然盖妄信流传谓戾气所化是以疑神疑鬼甘受戕害东省畿南既明知鰕子一物在水为鰕在陆为蝗即终岁食蝗与食鰕无异不复疑虑矣 

  一今拟先事消弭之法臣窃谓既知蝗生之縁即当于原本处计划令山东河南南北直隶有司衙门凡地方有湖荡垫洼积水之处遇霜降水落之后即亲临勘视本年潦水所至到今水涯有水草存积即多集夫众侵水芟刈敛置髙处风戾日曝待其干燥以供薪燎如不堪用就地焚烧务求浄尽此须抚按道府实心主持令州县官各各同心协力方为有益若一方怠事就此生发蔓及他方矣姚崇所谓讨除不尽者人不用命此之谓也若春夏之月居民于波湖中捕得子鰕一石减蝗百石干鰕一石减蝗千石但令民通知此理当自为之不烦吿戒矣 

  一水草既去鰕子之附草者可无生发矣若鰕子在地明年春夏得水土之气未免复生则须临时捕治其法有三其一臣见湖旁居民言蝗初生时最易扑治宿昔变异便成蝻子散漫跳跃势不可遏矣法当令居民里老时加察视但见土脉坟起便即报官集众扑灭此时措手力省功倍其二已成蝻子跳跃行动便须开沟打捕其法视蝻将到处预掘长沟深广各二尺沟中相去丈许即作一坑以便埋掩多集人众不论老弱悉要趋赴沿沟摆列或持箒或持扑打器具或持锹锸毎五十人用一人鸣锣其后蝻闻金声努力跳跃或作或止渐令近沟临沟即大击不止蝻惊入沟中势如注水众各致力扫者自扫扑者自扑埋者自埋至沟坑具满而止前村如此后村复然一邑如此他邑复然当浄尽矣若蝗如豆大尚未可食长寸以上即燕齐之民畚盛嚢括负戴而归烹煮暴干以供食也其三振羽能飞飞即蔽天又能渡水扑治不及则视其落处纠集人众各用绳兜兜取布嚢盛贮官司以粟易之大都粟一石易蝗一石杀而埋之然论粟易则有一说先儒有言救荒莫要乎近其人假令乡民去邑数十里负蝗易米一往一返即二日矣臣所见蝗盛时幕天匝地一落田间广数里厚数尺行二三日乃尽此时蝗极易得官粟有几乃令人往返道路乎若以金钱近其人而易之随收随给即以数文钱易蝗一石民犹劝为之矣或言差官下乡一行人従未免蚕食里正民户不可不戒臣以为不然也此时为民除患肤髪可捐更率人蚕食尚可谓官乎佐贰为此正官安在正官为此院道安在不于此辈创一警百而惩噎废食亦复何官不可废何事不可已耶且一郡一邑岂乏义士若绅若弁青衿义民择其善者无不可使亦且有自愿捐赀者何必官也其给粟则以得蝗之难易为差无须预定矣 

  一事后剪除之法则淳熙令之取掘虫子是也元史食货志亦云毎年十月令州县正官一员巡视境内有虫蝗遗子之地多方设法除之臣按蝗虫遗子必择坚垎黑土髙亢之处用尾栽入土中下子深不及一寸仍留孔窍且同生而羣飞羣食其下子必同时同地势如蜂窠易寻觅也一蝗所下十余形如豆粒中止白汁渐次充实因而分颗一粒中即有细子百余或云一生九十九子不然也夏月之子易成八日内遇雨则烂壊否则至十八日生蝗矣冬月之子难成至春而后生蝻故遇腊雪春雨则烂壊不成亦非能入地千尺也此种传生一石可至千石故冬月掘除尤为急务且农力方闲可以从容搜索官司即以数石粟易一石子犹不足惜苐得子有难易受粟宜有等差且念其冲冒严寒尤应厚给使民乐趋其事可矣臣按已上诸事皆须集合众力无论一身一家一邑一郡不能独成其功即百举一隳犹足偾事唐开元四年夏五月勅委使者详察州县勤惰者各以名闻由是连岁蝗灾不至大饥盖以此也臣故谓主持在各抚按勤事在各郡邑尽力在各郡邑之民所惜者北土闲旷之地土旷人稀毎遇灾时蝗阵如云荒田如海集合佃众犹如晨星毕力讨除百不及一徒有伤心惨目而已昔年蝗至常州数日而尽虽縁官勤亦因民众以此思之乃愈见均民之不可已也 

  陈龙正曰蝗可和野菜煮食见于范仲淹疏又曝亁可代鰕米尽力捕之既除害又佐食何惮不为然西北人肯食东南人不肯食亦以水区被蝗时少不习见闻故耳崇祯辛巳嘉湖旱蝗鄊民捕蝗饲鸭鸭极易肥大又山中人畜猪不能买食试以蝗饲之其猪初重二十斤旬日肥大至五十余斤可见世间物性宜于鸟兽食者人食之未必宜若人可食者鸟兽无反不可食之理蝗可供猪鸭无怪也推之恐不止此特表而出之 

  陈芳生曰蝗未作修徳以弭之蝗既作必捕杀以殄之虽为事不同而道则无二疽已发于背而进以调元气之说曰吾何事乎刀针吾知元气未及调而毒已内攻心肺死矣倪若水卢懐慎所见殆调元气于疽发之际者与大约鄙劣惰懦之夫视生民之死生国家之存亡都无与于已而惟恐我之稍拂乎鬼则祸将立至使朝廷下一令曰蝗初作守令捕不尽致为民害夺其职没入其家以备赈则畏祸之念更切于谄鬼而蝗可立尽淳熙之勅似犹未严也盖天下之祸易于漫衍者必于初发治之则为力易而所害不大而鄙夫非祸将切身必不肯竭力以从事故愚谓捕蝗之令必严其法以督之盖亦一家哭不如一路哭之意且古良吏蝗毎不入其境今有事于捕已可愧矣捕之而复不力则良心已无虽严罚岂为过耶

















《捕蝗考》 
  作 者 
  陈芳生,字漱六,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成于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以前。 
  着 录 
  《四库全书总目》“政书类”着录。 
  内 容 
  “备蝗事宜”和“前代捕蝗法”两部分。前部分共有十条,前三条录自徐光启的《除蝗疏》,后七条取自董煟《救荒活民书》中的“捕蝗法”,并附上谢绎“论蝗”一节;后部分列述宋、元、明三代捕蝗史实以及徐光启《除蝗疏》的部分内容,最后殿以陈龙正所说“蝗可和野菜煮食”以及陈芳生“自识”各一条。 
  评 价 
  《捕蝗考》是我国保存下来的最早一部捕蝗专书,《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它“条分缕析,颇为详备,虽卷佚寥寥,然颇俾于实用”。 
  版 本 
  历来流传很广,除辑入康熙二十三年《先忧集》“捕蝗第十七”外,还有《昭代丛书》、《借月山房汇抄》、《瓶花书屋丛书》、《学海类编》、《艺海珠尘》、《稼圃搜奇》、《宜稼堂丛书》、《长恩书室丛书》本等,此外还有一些单行本和手抄本行世。 

捕蝗考 
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国朝陈芳生撰。芳生字漱六,仁和人。螽蝝之害,春秋屡见于策书。《诗?大出篇》?:“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穉。田祖有神,秉畀炎火。”毛、郑之说,以炎火为盛阳,谓田祖不受此害,持之付与炎火,使自销亡,并非实火。是汉时尚未详除蝗之制,故训诂家有是说也。至唐姚崇作相,遣使捕蝗,引《诗》此语以为证,朱子《集传》亦从其说。于是捕蝗之法始稍稍见于纪述。芳生此书,取史册所载事迹议论,汇为一编。首备蝗事宜十条,次前代捕蝗法。而明末徐光启奏疏最为详核,则全录其文。附以陈龙正语及芳生自识二条。大旨在先事则预为消弭,临时则竭力翦除,而责成于地方有司之实心经理。条分缕析,颇为详备。虽卷帙寥寥,然颇有裨于实用也。 
---出《四库总目提要》















    清代苏浙皖蝗灾研究

闵宗殿

(中国农业博物馆 研究所,北京 100026)



摘 要:文章根据苏浙皖三省198种方志资料,研究了该地区清代的蝗灾情况,纠正了《清史稿》和《清实录》中记载的不足,讨论了文献上关于清代苏浙皖的蝗灾记载、蝗灾分布和特点以及三省的治蝗措施等问题。文末附有作者的几点认识。

关键词:清代;苏浙皖;蝗灾



苏浙皖三省地处湿润多雨的江南,环境虽然不利蝗虫的生发,但蝗灾却时有发生。而且有时也十分严重。这在史书上都有记载,但正史上对这个问题的记载往往疏而不详,又多有遗漏,不足以反映这一地区蝗灾的实际情况,因此苏浙皖地区的蝗灾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我国的学者对历史上的蝗灾已作过不少研究,但以往的研究,一般都偏重于综合性研究和治蝗技术的研究,对地区性的蝗灾关注不多;而在江南地区自然灾害的研究中,一般又都偏重水旱灾害的研究,而忽视蝗灾[1] 。因而,对清代苏浙皖三省的蝗灾,长期以来一直不甚明了。可以说是我国蝗灾研究中留下的一块空白。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本文根据地方志的记载,对这一地区的蝗灾作了一次尝试性的探讨,希望有助于对这个问题的了解。

一、文献上关于清代苏浙皖蝗灾的记载

有关清代蝗灾的记载,历来都以《清史稿》和《清实录》的记载为最全面、系统。《清史稿》中记载的蝗灾,据统计,在清代的267年中,苏浙皖地区有蝗灾发生的年份共16年:(康熙朝7,雍正朝1,乾隆朝7,嘉庆朝1),平均16。6年发生一次,涉及的地区共40州县。《清实录》中,所记苏浙皖地区蝗灾发生的年份共17年(顺治1,康熙5,雍正0,乾隆6,嘉庆2,道光1,咸丰0,同治0,光绪2),平均15。7年发生一次,发生蝗灾的州县为114州县次。二者相比,不论蝗灾发生的年份次数,还是蝗灾发生的州县数,《清实录》的记载都较《清史稿》要详。,

据研究,《清实录》是编纂《清史稿》时的重要史料来源,金梁(刊印〈清史稿〉的负责人之一)曾说:“其取材则以实录为主,兼采国史旧志及本传,而参以各种记载 ,与夫征访所得,务求传信,不尚文饰焉。”[2] 但和《清实录》核对,《清史稿》有关蝗灾的记载,显然比<清实录>要少许多,说明《清史稿》有关苏浙皖蝗灾的记载有不少疏漏。《清实录》的记载虽然比《清史稿》要多,但《清史稿》中有些关于苏浙皖蝗灾的记载,《清实录》中也是缺载的,例如,《清史稿》中苏浙皖地区的蝗灾在康熙时有7次,在雍正时有1次,而在《清实录》中康熙时为5次,雍正时缺载,说明《清实录》中收集的材料也不完全。其中咸丰朝两书都缺载,这更是一个令人不解的历史空白。

关于苏浙皖地区的蝗灾,除正史以外,所幸还有地方志的记载。方志是当地人记当地事,史实可信,也最全面。为此,作者查阅了该地区有蝗灾记载的198种方志:江苏(包括上海市)81种,浙江60种,安徽57种[3] ,发现其中有丰富的蝗灾记载,据统计,在清代的267年中,共有143年发生过蝗灾,平均不到二年(1.87年)就有一次蝗灾发生。说明苏浙皖地区的蝗灾,方志上的记载远较《清史稿》和《清实录》为详。灾害的频率也远较正史记载的为高。不过应该指出,本文统计的数字也并不十分完整和精确:一是因为有少数方志没有查到,二是因为所用以统计的一些方志,不少是在光绪以前编写的,就是在光绪时期的,也是在光绪中期以前的,这表明有些县在同治以后的36年内蝗灾的次数本文还没有统计在内,如果能将少数方志凑齐并将同治以后36年的蝗灾计算在内,清代苏浙皖地区的蝗灾次数应比本文统计的要高。不过这143次的数字应是目前最接近清代苏浙皖蝗灾面貌的一个统计数了。

二、苏浙皖三省的大蝗灾

苏浙皖三省在清代不仅蝗灾频繁,而且地跨三省,并在同一时间内危及二十个州县以上的大蝗灾也频频发生,据粗略统计,至少有康熙六年、十年、十一年、十八年、雍正元年,乾隆五十年,咸丰六年、七年,光绪三年 等九次。其中又以康熙十年、十一年和咸丰六年的两次为最大。

(一) 康熙十年、十一年(1671,1672)大蝗灾

康熙十年夏,苏北,皖北广大地区偏遭旱灾,干旱诱发了蝗虫的发生。是年夏,安徽北部地区的合肥,桐城,霍邱,巢县,六安等县先后发生蝗灾,江苏北部的盱眙,宝应,赣榆等县也同时发生[4] ,以后逐步扩大到安徽的和州,蒙城,怀远,凤阳,天长,全椒,来安;江苏的仪征,溧水;浙江的嘉善,海盐,淳安等县,形成一次地跨三省,危及二十个州县的大蝗灾。这次蝗灾给三省的农业带来了严重的灾难,其中又以江苏,安徽的一些县为最,当地的农业生产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江苏盱眙“蝗食禾稼殆尽。”安徽凤阳“夏,大旱蝗,禾麦皆无,人食树皮。”全椒“秋七月,飞蝗蔽天,禾苗殆尽,民大饥。”天长“大旱,自三月不雨至九月,飞蝗蔽天,人民相食,子女尽鬻。”[5] 

康熙十一年三省继续遭旱,由于去年遗留在地中的蝗卵没有被清除,也没有被冻死,因而又造成了蝗虫复发。蝗灾由安徽巢湖地区的合肥,巢县,含山,六安等县爆发,逐步扩大到和州,桐城,舒城,蒙城,宿州,怀远,凤阳,天长,全椒,几乎遍及整个皖北。与之同时,江苏地区也出现了蝗蝻,一向蝗灾比较严重的地区这一年发生较少,仅出现在通州,盐城,泰兴,东台等几个县,较多的是在长江以南地区,包括松江府的松江,华亭,南汇,青浦,及太仓州的崇明;苏州府的苏州,吴县,昆山,太仓,震泽;常州府的无锡,江阴,武进,镇江府的丹徒等14县,但发生的蝗虫都不是蝻,而是已羽化了的蝗,而且是由江北飞来的,例如嘉庆《松江府志》卷八十“康熙十一年,飞蝗蔽天,自北而南,所过但食竹叶芦穗,无食禾者。”光绪《青浦县志》卷二十九“秋七月,飞蝗过境不为灾。”宣统《太仓州志》卷二十六“夏,蝗自北来,既而入海,灾亦不甚。”乾隆《震泽县志》卷二十七“八月一日,夜,飞蝗自北来,遍野,数日而灭。”浙江也有飞蝗,情同苏南,光绪四年《嘉兴府志》卷三十五载;“七月飞蝗自西北来,食草根木叶殆尽。”说明这一年江南一些州县的蝗灾是北方的蝗虫向南迁飞时所造成的。这年蝗灾虽然没有出现绝灭的灾难,但波及的面相当大,达到35个州县之多。从而成为清代苏浙皖地区第一次大蝗灾。

(二) 咸丰六年(1856)大蝗灾

咸丰六年,苏浙皖三省又发生区域性的大旱灾,各地的方志对此都有记载。光绪《庐州府志》卷三十九载:“咸丰六年,江南北州县均大旱。”光绪《嘉善县志》卷三十四载;“六月亢旱,枝河皆涸。”光绪《江都县志》卷二载:“瓜洲自五月至八月大旱,运河水竭。”民国《宝应县志》卷五载:“五月至八月大旱,运河水竭。”区域性的大旱灾,带来了区域性的大蝗灾,灾害之严重,是三省历史上所罕见的。

这一年的蝗灾,和康熙十年,十一年的蝗灾大致相同,首先在苏北,皖北地区爆发,然后再扩大到其它地区。这一年夏天,江苏北部的宝应,兴化,泰州,泰兴,南通,沭阳,盐城,阜宁,徐州,铜山,沛县,睢宁,江都等县,安徽北部的庐江,霍邱,六安,舒城,亳州,颍上,太和,宿州,凤台等县,在干旱高温的自然条件下,各地先后相继爆发了蝗灾。之后,蝗灾进一步扩大到苏南、皖南和浙江。这一地区的蝗虫据记载,多数也是从北方飞来的:光绪《松江府志》卷三十九“秋八月,飞蝗蔽天,城乡俱是,中秋后热如夏,蝗复来。”光绪《娄县续志》卷十二“六月不雨,地生毛,苗槁,有蝗自北来,田禾被食,中秋复热如夏,飞蝗复来。”同治《苏州府志》卷一二四“七月蝗从西北来,如云蔽空,伤禾。”光绪《靖江县志》卷八“七月二十九日,蝗自西北来,食稻、粟、杂豆及江滩芦叶殆尽。”遭受蝗虫危害的地区,苏南有松江,华亭,娄县,南汇,青浦,嘉定,宝山,奉贤,崇明,江浦,靖江,六合,苏州,吴县,太仓,常州,无锡,丹阳,丹徒,溧阳,高淳,句容,宜兴等23县;皖南有芜湖,当涂,广德,宣城,南陵,石埭等6县;浙江有嘉善,湖州,乌程,德清,慈溪,馀姚,定海,上虞等8县。合计苏浙皖三省,遭受蝗灾的州县共达59个之多,将及三省州县总数的三分之一。其危害面积之大,是苏浙皖三省历史上所从来没有的。

这二次大蝗灾,《清史稿》缺载,《清实录》虽记有康熙时期的蝗灾,但所记有蝗灾的州县数远不如地方志所记为详,康熙十、十一年两年,遭蝗灾的州县分别为17个州县和23个州县,而据方志的统计,分别为20个州县和35个州县。可见史书的记载是有遗漏的。咸丰时期的大蝗灾,《清实录》中也没有记载。为什么《清史稿》,《清实录》都缺咸丰时期的记载呢?推测应和太平天国战争有关,咸丰时期正是太平天国战争最激烈的时候,江浙皖三省又是战争最激烈的地区,兵革不断,战事连年,清政府和地方官都无暇顾及地方的民事,像蝗灾这样的民事,很易被忽视而没上报,这很可能就是《清史稿》和《清实录》缺少这方面记载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蝗灾分布及其地理特点

上文谈到本文查阅有关本区蝗灾的方志共198种,由于有的县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方志,一个州县有几种不同时期的方志存在,所以198种方志并不代表198个州县,除去重复,实际上清代有蝗灾发生的州县共有143个,约占清代三省州县总数(209)的68%,即半数以上的州县都发生过蝗灾。

清代,苏浙皖三省蝗灾的具体分布情况如下表:



表1 清代苏浙皖三省蝗灾州县分布一览表


江 苏 |

(苏南)松江 南汇 宝山 华亭 青浦 奉肾 娄县 嘉定 崇明 江宁

苏州 吴县 昆山 太仓 吴江 常熟 常州 震泽 无锡 江阴

镇江 丹阳 丹徒 溧水 溧阳 高淳 句容 常州 武进 宜兴

(苏北)江浦 靖江 六合 扬州 仪征 高邮 兴化 宝应 泰州 泰兴

通州 淮安 山阳 清河 泗阳 沭阳 桃源 淮阴 盱眙 盐城

阜宁 东台 徐州 铜山 沛县 海州 睢宁 赣榆 江都 |


浙 江|

(浙北)杭州 建德 寿昌 淳安 萧山 嘉兴 桐庐 嘉善 平湖 海盐

海宁 桐乡 石门 湖州 乌程 归安 长兴 德清 武康 孝丰

(浙南)宁波 慈溪 馀姚 宁海 山阴 定海 绍兴 诸暨 上虞 嵊县

台州 仙居 常山 龙游 江山 永嘉 平阳 处州 缙云 |


安 徽|

(皖北)庐州 合肥 含山 巢县 和州 无为 庐江 怀宁 桐城 霍山

望江 宿松 太湖 潜山 霍邱 六安 寿州 舒城 阜阳 颍州 

亳州 蒙城 颍上 太和 宿州 萧县 灵壁 泗州 怀远 五河

凤阳 天长 来安 

(皖南)芜湖 建平 当涂 铜陵 广德 宁国 宣城 南陵 徽州 祁门

池州 贵池 石埭|
资 资料来源:根据上述各州县地方志编写而成。为节省篇幅,具体方志名称从略 
在这143个州县中,江苏占59个,安徽占46个,浙江占39个。江苏安徽二省遭蝗灾的州县要多于浙江。从江苏安徽二省来看,江苏有29个县,安徽有33个县都在长江以北。江苏安徽二省遭蝗灾的105个州县中,地处长江以北的州县占了62个,约占二省蝗灾州县的59%,说明苏北皖北又是苏浙皖三省中的重灾区。

如再从一个县遭受蝗灾的次数看,各县遭灾的次数也是不同的。少的1次,多的高达19次。遭1至8次蝗灾的,这极大多数都在长江以南的州县,遭受9至19次蝗灾的,这绝大部份都是在长江以北,其中苏北的泰州,徐州,兴化,盐城,沭阳,宝应,盱眙;皖北的和州,五河,泗州,凤阳,六安,庐州,宿州,多达11次以上,最多的是宿州,高达19次。这再一次说明苏北皖北地区是苏浙皖三省中蝗灾的多发区和重灾区。

在苏浙皖三省中,长江以南的蝗虫,有当地自生自长的,例如:民国《吴县志》卷五五载:“清乾隆二十年,六月,蝗蝻生,伤稼。五十年,大旱,河港涸,蝗蝻生,大饥。”光绪八年《归安县志》卷二七:“乾隆二十年,蝗蝻生。”光绪七年《乌程县志》卷二七:“清咸丰七年,夏,螽复生。”但有不少蝗虫是从北面或西北方面飞来的。例如:光绪三年《海盐县志》卷十三:“康熙十年七月二十日,蝗从西北来,飞过城上。”民国十年《嵊县志》卷十三:“咸丰六年八月,有蝗自北来,顷刻蔽天。”民国《吴县志》卷五五:“咸丰六年七月,蝗从西北来,如云蔽空,伤禾。同治元年七月甲申,飞蝗自北至南,有雷声送去。”像这类记载,在苏浙皖三省的江南各州县的方志中,至少记载有53次。表明江南的蝗灾至少有53次是直接由来自北面或西北方面的飞蝗造成的,并不是当地发生的,由此可见,长江北部不仅是苏浙皖三省的蝗灾多发区,而且又是江南地区蝗灾的一个重要策源地。

表2 清代苏浙皖各州县所遭蝗灾次数一览表
灾次| 遭 灾 州 县 名
1
|江苏:常熟 镇江 常州
|浙江:寿昌 平湖 海宁 武康 馀姚 宁海 定海 绍兴 诸暨 嵊县 常山 江山 永嘉 平阳 
|安徽:望江 太湖 建平 徽州 池州 石埭

2
|江苏:宝山 奉贤 娄县 吴江 震泽 武进 淮安 山阳 四阳 海州 赣榆 江都
|浙江:嘉兴 海盐 桐乡 慈溪 上虞 台州 龙游 缙云
|安徽:潜山 芜湖 当涂 贵池

3
|江苏:江宁 太仓 无锡 宜兴 淮阴 桃源 
|浙江:淳安 萧山 孝丰 仙居 
|安徽:怀宁 桐城 蒙城 灵壁 铜城 祁门

4
|江苏:嘉定 
|浙江:嘉善 长兴 处州
|安徽:含山 巢县 寿州 阜阳 颍州

5
|江苏:南汇 崇明 江浦 昆山 扬州 清河
|浙江:杭州
|安徽:合肥 无为 宁国 南陵

6
|江苏:丹阳 沛县 
|浙江:归安
|安徽:萧县 怀远 广德

7
|江苏:华亭 青浦 常州 丹徒 泰兴
|安徽:庐江 天长 来安

8
|江苏:松江 苏州 吴县 溧阳 高邮 仪征 阜宁 睢宁
|浙江:湖州 乌程
|安徽:颍上

9
|江苏:江阴 高淳 通州 东台 
|安徽:霍山 霍邱 太和

10
|江苏:句容 溧水 
|安徽:舒城 亳州 宣城

11
|江苏:泰州 徐州
|安徽:和州 五河

12
|江苏:兴化 盐城
|安徽:泗州

13
|江苏:沭阳
|安徽:凤阳

15
|江苏:宝应
|安徽:六安

16
|安徽:庐州

18
|江苏:盱眙

19
|安徽:宿州

资料来源:根据上述各州县志编写而成,为节省篇幅,具体方志名从略

四:清代苏浙皖三省的治蝗措施

清代苏浙皖三省治蝗是有成绩的,最可道的有两项,一是编写治蝗书,普及治蝗知识,一是官民协力,捕杀蝗虫。

(一)编写治蝗书 普及治蝗知识

在与蝗虫的斗争中,苏浙皖三省人民积累了一系列的经验,当地一些关心民瘼的知识份子,开始将这些经验条理化,系统化,编写成治蝗书。我国从宋代开始已有治蝗技术的记载 ,但不成专门的著作。治蝗有专门的著作是从清代开始的。这是清代对我国古代农学的一个重要贡献,其中又以苏浙皖三省为最。

乾隆时期浙江仁和(现属杭州)人陈芳生撰写的《捕蝗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治蝗专着。他竭力主张捕杀蝗虫 消灭蝗灾。他在书中说:“蝗未作修德以弭之,既作必捕杀以殄之。虽为事不同,而道则无二。”又说“捕蝗之令必严其法以督之”。全书分“备蝗事宜”和“前代捕蝗法”两部份,系统总结和继承了历史上的捕蝗经验,并提出了捕蝗十项注意事宜,成为当时普及治蝗知识和指导治蝗工作的重要著作。

除《捕蝗考》外,还有江苏泰州人彭寿山撰的《留云阁捕蝗记》,浙江鄞县人陈仅撰的《捕蝗汇编》,江苏无锡人顾彦撰的《治蝗全法》等,其中以《治蝗全法》内容最为丰富。作者在书序中说:咸丰六年八月,锡金(无锡)发生了二百一十六年来第一次蝗灾,为此编辑了除根,掘子,去蝻,捕蝗诸法之简便易行者三十三条,汇成一编,印成4587本,发给农民,后又几经修改,增补,才编定《治蝗全法》四卷。他在书眉上还写了“布告乡里,劝民捕治”字样,宣传治蝗。可见《治蝗全法》完全是为当时治蝗的需要量而写的。这些治蝗书由于通俗实用,在当时普及治蝗知识,推动治蝗工作方面,都起了很好的作用。这是苏浙皖三省治蝗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它的业绩之一。书中还有许多关于蝗虫生活史及捕蝗技术的内容,由于内容涉及昆虫和植保等方面的专门问题,只能另撰文介绍了。

(二)官民协力,捕杀蝗虫

用人工捕杀蝗虫,是当时使用的最主要方法。由于大范围的捕杀蝗虫不是单家独户力所能及的,需要有组织的行动,需要地方政府,特别是州县的长官出面督办才行。清代,苏浙皖三省相当一部份县令对捕蝗是得力的,不少官吏都能及时组织民众捕杀,有的县官甚至拿出自己的俸银来捕蝗,因而取得了及时扑灭当地蝗灾的成效。下面列举数例,加以说明:

雍正七年(1729)七月,江都瓜洲草龙港忽集蝗蝻无数,知县陆朝玑同营弁往捕蝗,皆投于江,不损禾苗。(乾隆《江都县志》卷二)

道光六年(1826)五月,巢县西乡湖滩生蝗,蔓延十馀里,知县舒梦龄督农佃捕,六日殆尽。(光绪十一年续修《庐州府志》卷九十三)

咸丰八年(1858),宣城蝗蝻生,官督民捕之,俱不为灾。(光绪十四年《宣城县志》卷三十五)

光绪三年(1877)夏,六合大蝗,飞蔽天日,县令令民捕蝗,每石给钱数百。(民国《六合县志稿》卷十八)

同年,宣城蝻其未发也,官督民搜,挖蝻子斤给以钱,既发督捕之,不为灾。(光绪《宣城县志》卷十六)

光绪十七年(1891),霍山蝗,知县程伸昭率民捕之,次年收买蝗子,遗蝻遂尽。(光绪三十一年《霍山县志》卷十五)

有的县令还捐养廉银捕蝗,咸丰十七年(1857),浙江嵊县令李维着捐廉捕蝗,适逢五月大雨,遗蝗顿尽。(民国《嵊县志》卷十三)

虽然这仅是几个例子,但表明清代苏浙皖地区的一些地方官,已重视官民协力捕蝗,有的地区蝗灾能及时扑灭和这些地方官的亲自督导是分不开的。这也是苏浙皖有的州县能及时消灭蝗灾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几点认识

(1)清代苏浙皖三省遭受蝗灾的年数是不同的,据统计,江苏为94年,安徽为86年,浙江为29年。三省中遭受蝗灾的州县数也不一样,江苏为59个州县,安徽46州县,浙江39州县。三省中以江苏,安徽二省遭灾的次数和受害的州县为最多,是三省中蝗灾的多发区。在江苏,安徽二省中,苏南、苏北,皖南、皖北的情况也不一样,在江苏遭蝗灾的州县中,苏北约占总数的52%;在安徽遭蝗灾的州县中,皖北约占总数的71%。说明在江苏,安徽二省的蝗灾区中,苏北,皖北又是二省的重灾区,其中皖北又是重中之重。

(2)不少地方志记载飞到长江以南的蝗虫,是只吃芦苇,竹叶,杂草等杂物,而不吃水稻,例如:民国《南汇县续志》卷二十二:“康熙十一年,飞蝗从西北蔽天而来,草根木叶立尽,独不食稻,半月后,悉向南去。十八年,八月十日螟蝗食芦,势如火燃,禾稻无恙。”同治《嘉兴府志》卷三十五:“康熙十一年,七月,飞蝗自西北来,食草根木叶殆尽,独不食稻。”光绪《广德州志》卷五十八:“雍正元年,建平有飞蝗蔽天,自北而西,所过禾稼无损。”光绪《靖江县志》卷八:“嘉庆八年,飞蝗过境,自西北来,不伤禾稼。”光绪《江阴县志》卷八:“道光十六年秋,飞蝗自北而南,多集江涯山足,啮食草根,谷大稔。”光绪《上虞县志校续》卷四十一:“光绪三年,蝗食竹叶芦草殆尽,禾稼无害。”......等等。从蝗虫 的食性上看,迁飞到长江以南的蝗虫很可能是东亚飞蝗,而不是稻蝗。这说明长江以南地区,是东亚飞蝗的重要迁徙地。

(3)气候条件不仅能诱发蝗虫的发生,同时亦是造成蝗虫死亡的一个致命的气象因素。蝗虫喜旱怕雨,一旦天雨,翅膀沾湿,身重不能飞翔觅食,往往造成饿死的结局。这在方志上有不少记载 :同治《六安州志》卷五十五:“康熙十九年春三月,蝗蝻渐生,至夏大盛,忽降霖雨,数日间,皆抱枝死,无遗类,二麦倍收。”嘉庆《高邮州志》卷十二:“乾隆二十四年,四五月大旱,南张乡蝗积数寸,六月杪一夕大雨,蝗尽灭。”光绪《溧水县志》卷一:“咸丰七年春,有蝗,四月蝝生,如蚁,得雨而死。”光绪《溧阳县续志》卷十六:“咸丰七年,春蝝生,五月霖雨,蝗尽死,秋,大有年。”民国《高淳县志》卷十二:“同治四年十月,农工将毕,有飞蝗东来,坠落水成乡地方,来春蝗生遍野,不俟扑打,尽抱草而死。”同治《续萧县志》卷十八:“同治七年五月,里智四乡蝻子生,扑之经旬,已而蝗飞遍野,忽一夜,尽悬抱芦苇禾稼上以死。按雾气露皆足以杀蝗。”说明在清代已认识到一旦出现雨雾天气,可以造成蝗虫死亡,并且已经有了明确的文字记载。

(4)自然界存在着大量的蝗虫天敌,苏浙皖三省也同样存在,方志上对此也有不少记载:道光重修《仪征县志》卷四六:“康熙三十一年,夏大热,蝻食草不伤稼,群鸟争食之。”同治《徐州府志》卷五上:“康熙二十六年,宿迁蝗,虾蟆食之,不为灾。”光绪十三年《凤阳县志》卷十五:“临淮有鸟,高二尺许,状如秃鹙,飞食蝗不为灾。”道光十四年续修《桐城县志》卷二十三:“康熙七年六月,生蝗蝻,忽有群鸦啄之立尽。”光绪三十一年《霍山县志》卷十五:“乾隆五十一年春,蝗蝻大作,缀树塞途,愈扑愈多,忽天飞黑鹊,地出青蛙,噬殆尽,二麦成熟。”同治十二年《祁门县志》卷三十六:“嘉庆五年,九月蝗至,邑西若坑十八都、十九都、二十都皆有之。知县华中伯祭刘猛将军庙,蝗被鸟啄,遂息。”光绪二十五年《宿州志》卷三十六:“道光四年旱蝗,官民协捕,且焚且瘗,寻有群鸦及虾蟆争食之,殆尽,禾苗获全。”同治九年《霍邱县志》卷十六:“咸丰九年,蝗,不为灾。有雀自西北来,尾追而食之。”说明蝗虫天敌在苏浙皖三省也同样存在,保护好这些鸟类和蛙类,人类将受益非浅。


作者简介:闵宗殿(1933— ),男,中国农业博物馆研究员。


参考文献
[1]中国农业博物馆资料室编.中国农史论文目录索引.北京:林业出版社,1992.第27~31、347
[2]《清史稿校记》转引自李宗邺《历史要籍介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339页。



出处:《中国农史》2004/2,《中国农史》编辑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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