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十二变”之四:
第二变:讼变师
学易的人都知道,《系辞》上有句话叫做“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那么什么叫“穷”呢?原来“穷”有两个意义,一个是穷尽,也就是“到头”,再也没有前进的余地;再一个就是指的卦爻的运动过程中间遇到了障碍,不能再按照正常的顺序运行下去,这就只有改变运行路线。假如我们把“倒过来”也就是“原始反终式”的卦变看作是正常的卦变的话,那么十二次特殊的卦变就都是因为开头或中途遇到了障碍,不得不改变运行路线,设想如果坤五癸不是“另起炉灶”变成屯初,而是上行至甲,那么乾坤卦就会陷入一个封闭的“圆圈”,这种封闭状态,实际上也是“穷”,所幸乾卦六爻在运行中有两个转折,这种转折容易出现强者,再一个原因是有一个被掩盖着的“天数”的复出,从而一举打破六爻均衡的局面,这也就是“用九,见群龙无首”,这才使乾坤卦避免陷入僵局,但从此天元甲也失去了“执政”的地位。
屯初乙执政,改变了乾坤卦的“与时偕行”,出现了天道与人道的错乱情况,但是人道也即初→二→三→四→五→上这条路线没变,在球形卦体上,这条路线也就是下→前→右→后→左→上。屯初乙的执政时间并不长,到了蒙卦就有了“御寇”的问题(蒙上辞为“擊蒙,不利為寇,利御寇”),到了需卦尚能坚持(需初辞为“需于郊,利用恒,無咎”),再到讼卦,卦爻的运行又遇到了“穷”的问题。
讼卦“穷”在哪里呢?原来不是“穷”在“天与水违行”上,而是“穷”在二爻与四爻的争讼上。讼卦的爻时与蒙卦相同,也是辛庚甲壬己癸,与蒙不同的是二爻与四爻都是阳爻,这可以看作是旗鼓相当,如果说蒙初不能至二,但还有四爻方向可走的话(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那么讼初连这条路也被阻塞了,这就造成了“有孚、窒、惕、中吉,終兇”的局面,也使得讼初不能履行支撑卦体的职责(不永所事),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特殊的卦变也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了。
讼卦是如何变师卦的呢?这里明显的是讼有四个阳爻和两个阴爻,而师卦则是一个阳爻和五个阴爻,可以肯定这里有阴阳的变化。但是如果不了解爻位与爻时的变化,也就不知道是哪个爻由阳变阴,或者由阴变阳,而爻位与爻时的变化是相当隐晦的,要弄清爻位与爻时的变化,只有靠经文。
在讼卦的卦辞与爻辞中,有许多是提示卦变的,一句是讼四的“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復即命”就是返回来承担起支撑卦体的使命,“渝”则是变化,它表明这个爻将要变成师卦的初爻。讼四为壬,改变方向后就是丙。
或问,坤五讲“黄裳,元吉”,我们说这里“元吉”的意思是“以此爻改元为吉”,讼五讲“訟元,吉”,为什么不也说“以此爻改元为吉”(也就是变成师卦的初爻)呢?原来讼五为己,己本身就是地元,它是讼卦在时间上的开端,这和蒙五说“童蒙”是一样的,没有以此爻改元的意思。如果是五爻变成初爻,那么三爻一定变成上爻。坤三讲“或從王事,無成有終”,所谓“王事”就是承担支撑卦体的任务,坤三也有进入初位的可能,但没有成功,由于坤五的进入初位,坤三也就进入上位,上位从人道上看是卦的终结,所以坤三的结局是“無成有終”,也就是变成了屯卦的上爻。讼三也讲“或從王事”,但与坤三不同的是只讲“無成”,不讲“有終”,这是因为讼五没有进入初位,变成师卦的初爻,而讼三也就没有进入上位,变成师卦的上爻。
讼四壬变成师初丙,讼二庚势必进入上位变成戊,这样我们也就知道了师卦的初爻为丙,上爻为戊。但是师卦中间的四个爻各是什么还难以确定。
师卦中间四个爻是怎样确定的呢?原来讼上才是“君主”,是它掌握着赏罚的权利,讼上辞讲“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不是说其它爻对这个爻或“锡”或“褫”,而是说这个爻对其它爻或“锡”或“褫”,具体说就是师卦中那个唯一的阳爻就是讼上所变,讼卦中的另外三个阳爻被“褫”,变成了师卦中的阴爻。这样我们也就知道了讼上癸变成了师二乙,师二为乙,则师四必为丁,这两个爻一经确定,师卦三爻和五爻也就不难确定了,原来师卦六爻的天干分别就是丙乙己丁甲戊。
由于是讼四返回来当上了师卦的初爻,所以我们把这种卦变形式叫做“中道而返式”,从“中道而返”这个角度看,讼变师与坤变屯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坤变屯是五返初,讼变师则是四返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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