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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希豐:南宋中期京湖戰區的軍事格局——以軍隊指揮及駐防機制爲中心丨202310-22(总第2500期...

以下文章转载自国学研究大雅堂,特此致谢。

《傳統文化研究》

第2期

南宋中期京湖戰區的軍事格局

——以軍隊指揮及駐防機制爲中心

陳希豐

(四川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作者簡介

陳希豐,江蘇常熟人,北京大學歷史學博士,四川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副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宋史,在《文史》《中華文史論叢》《國學研究》等刊物發表論文十餘篇。

提要:隆興和議(1164)後,南宋中央有意統合京湖戰區鄂州、荆南兩支屯駐大軍指揮權,但又不欲如四川戰區般長設宣撫/制置司,使國家直接管控的區域縮減。爲此,乾道九年(1173),宋廷合并荆、鄂二軍,組建荆鄂都統司,由鄂州都統制吴挺掌領戰區七萬大軍的同時,又不賦以民事、財政或監察之權。此舉可謂南宋中期邊防軍事指揮體制的一項制度創新,但實施效果並未達到預期。荆南屯駐大軍在荆南(江陵)與襄陽間的駐防機制是有關南宋中期京湖軍事格局的另一重要議題。兩鎮間的兵力調配固然受制於宋金局勢的外在變量,國家整體邊防戰略思路的調整則是更具决定性的影響因素。乾道以後,南宋邊防守禦綫從沿江逐步推進至淮漢地區。在此背景下,京湖軍事重心北移襄陽便成大勢所趨。南宋中期,荆南都統/荆鄂副都統長期鎮守襄陽、荆南大軍對襄陽的駐防機制由更戍變爲永戍以及孝光之際集中出現鄂州大軍增兵襄陽的呼聲等一系列現象,都是這一趨勢的體現。

關鍵詞:南宋  京湖戰區  荆鄂都統司  荆南屯駐大軍  軍隊指揮與駐防機制

引言

江淮、京湖、四川三大戰區是南宋王朝藉以對抗金、蒙(元)北族政權的重要依托,宋人稱爲“三邊”。其中,京湖戰區(南宋所設宣撫司、制置司等“軍管型準行政組織”(參余蔚《論南宋宣撫使和制置使制度》,《中華文史論叢》2007年第1期),其軍事戰略屬性、空間統轄範圍等與現代軍事學概念“戰區”存在很大程度的相似性,故本文以“戰區”指稱南宋宣撫司、制置司轄區,宋人或稱“防區”。就京湖而言,南宋中央設有京西湖北宣撫司或京西湖北制置司予以統轄,其地域包含南宋京西南路與荆湖北路兩路,大致相當於今湖北省全境、湖南省西部、北部及河南省信陽市一帶。)地處南宋邊防版塊的中間位置,負有連接吴蜀、策應江淮、屏蔽湖廣、進擊中原等多項任務,戰略地位十分關鍵。由於名將岳飛與孟珙都曾長期鎮守京湖,而“奸相”賈似道援救襄樊戰場不力則被視作南宋滅亡的直接原因,使得學界對於南宋京湖戰區表現出濃厚且持久的興趣,並積累有豐富的成果;同時也造就了既有研究的兩大特徵:其一,研究對象上,多以名人名將(如岳飛、孟珙、賈似道)或單一戰事(如岳飛北伐、鄂州之戰、襄樊戰役)爲議題切入。戰區只是作爲歷史人物及其活動的空間背景,並未構成獨立的研究脉絡。其二,研究時段上,明顯偏重南宋初年與晚宋。(代表性研究如[日]宫崎市定《鄂州之役前後》,載《内藤博士頌壽紀念史學論叢》,東京:弘文堂,1930年;黄寬重《宋元襄樊之戰》,《大陸雜誌》1971年第10期;李天鳴《宋元襄樊戰役之研究》,中國文化大學碩士學位論文,1973年;周寶珠《南宋抗蒙的襄樊保衛戰》,《史學月刊》1982年第6期;黄寬重《孟珙年譜》,收入《南宋史研究集》,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5年,第31—88頁;方震華《賈似道與襄樊之戰》,《大陸雜誌》1995年第4期;王曾瑜《岳飛和南宋前期政治與軍事研究》,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2002年;寺地遵《賈似道的對蒙防衛構想》,《國際社會科學雜誌》2009年第3期;熊燕軍《戰略錯位與宋蒙(元)襄樊戰役——從南宋援襄諸軍的構成談起》,《宋史研究論叢》第十四輯,保定:河北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172—200頁;曾祥波《宋末襄樊圍城陷落的一個内部原因——以李曾伯、賈似道關於襄樊戰略地位的矛盾爲起點》,《國學學刊》2020年第2期;等。以京湖戰區爲考察對象的研究主要有胡勇《論宋蒙(元)京湖戰場》,收入胡昭曦、鄒重華編《宋蒙(元)關係研究》,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1989年,第137—191頁;由迅《南宋荆襄戰區軍事地理初探》,華中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1年。)對於孝宗、光宗兩朝及寧宗朝前期爲主體時段的南宋中期京湖戰區呈現何種面貌,我們所知甚少(本文從南宋邊防的角度,將1164年(宋孝宗隆興二年,金世宗大定四年)宋金隆興和議達成至1217年(宋寧宗嘉定十年,金宣宗貞祐五年)金國發動貞祐南侵前的五十三年歷史界定爲南宋中期。)

近年來,關注制度或體制運行的“發展變遷”與“相互關係”、注重對過程的梳理與分析成爲史學界新的研究取向(鄧小南《走向“活”的制度史:以宋代官僚政治制度史研究爲例的點滴思考》,《浙江學刊》2003年第3期。)。有關南宋邊防的研究也逐步擺脱過往以個别名將或單一戰事爲主綫的研究取徑,轉而以更具宏觀性、長時段意義的戰區作爲考察對象。(何玉紅《南宋川陝邊防行政運行體制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周曲洋《南宋京湖地區軍事補給體制的構建與運作——兼論宋元襄樊之戰失利之原因》,《學術研究》2016年第3期;陳希豐《南宋京湖戰區形成史——兼談岳家軍的防區與隱患》,《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2期。)同時,以往極少進入學者研究視野的南宋中期邊防軍政史開始受到關注。(許浩然《南宋孝宗朝晚期對金邊備事考:以淳熙十一年周必大檔案、信劄文獻爲中心》,《史林》2014年第1期;王化雨《南宋中期朝廷對四川的經營:以吴挺事迹爲例》,《四川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6期;陳希豐《吴璘病篤與蜀口謀帥:南宋高孝之際川陝軍政探析》,《中華文史論叢》2020年第3期。)

就邊防與軍事而言,南宋中期呈現兩種底色:其一,以研究者的後見視角來看,除開禧二年至三年(1206—1207)外,該時段長期處於和平狀態,未有大的對外戰事發生。這也是以往學界對南宋中期邊備較爲忽視的主要原因。其二,雖處承平年代,宋廷對邊防還是給予了較大程度的重視。或出於對金方軍事異動的敏感,或由於自身恢復訴求的踐行,宋金之間屢有外交摩擦或邊境緊張發生。

在整體和平但邊境時有紛擾的南宋中期,京湖戰區的軍事指揮機制是怎樣的?在京湖邊備問題上,南宋中央如何處理“增重地方事權以固國防”與“防範地方權力過分集中”間的張力?戰區兵力分佈機制、分佈狀况如何?是否存在變化?體現出南宋中央怎樣的邊備思路?凡此,都值得我們予以檢討。基於以上認識,本文擬選取軍隊指揮體制與駐防機制兩條綫索,探析南宋中期京湖戰區的軍事格局,希望能有助於深化對南宋王朝邊防軍政、中央與地方關係等問題的認識,祈請方家指正。

一:荆鄂都統司的設立

南宋初年,守衛京湖戰區的邊防重任由岳飛掌領的岳家軍承擔。然而,不論是岳家軍抑或紹興和議(1141)後形成的鄂州屯駐大軍,皆以偏處戰區東南腹裏的鄂州(今湖北武漢)爲大本營。位居戰區地理中心的荆湖北路帥府——荆南府(今湖北荆州)(荆南府亦稱江陵府,荆南乃節鎮、軍額名,江陵爲府名。南宋前期皆稱“荆南府”。至孝宗淳熙四年(1177),因周必大上奏糾正荆南府軍額、府名稱呼之誤,宋廷遂將“荆南府”改稱“江陵府”,“荆鄂駐劄御前諸軍”亦改稱“鄂州江陵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以“鄂州駐劄”係銜,副都統制以“江陵府駐劄”係銜。考慮到前後行文統一,本文仍稱淳熙四年以後的江陵爲荆南,特此説明。)的軍事力量十分薄弱,幾無正規軍駐扎。紹興三十年(1160),南宋創置荆南屯駐大軍,京湖戰區由此形成鄂州、荆南二軍東西並立的軍事格局。(參見陳希豐《論南宋荆南屯駐大軍的創置》,《宋史研究論叢》第二十四輯,北京:科學出版社,2019年,第13—23頁。)按照制度設計,荆南屯駐大軍主要駐兵荆南府,兵力約兩萬;鄂州屯駐大軍以鄂州爲大本營,總兵力達五萬,乃戰區絶對軍事重心所在。兩支軍隊分别由荆南都統制與鄂州都統制掌領,二者屬平級關係,不相節制。南宋中期京湖戰區的軍隊指揮體制,核心便是處理荆、鄂二軍的軍權問題。

武穆像(會纂宋嶽鄂武穆王精忠錄 朝鮮英祖四十五年芸閣銅活字刊本)

1

荆、鄂二軍軍權統一問題

紹興三十一年冬,金國海陵王大舉南侵,辛巳之役爆發。荆、鄂二軍北上禦敵,一度收復襄陽(今湖北襄陽)北面的唐、鄧地區。京湖戰區統帥——督視京湖軍馬汪澈、京湖制置使虞允文先後“開府襄陽”(周必大《周必大集校證》卷三十《樞密使贈金紫光禄大夫汪公澈神道碑》,王瑞來校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461頁。),遣鄂州都統制趙撙守唐、荆南都統制王宣守鄧。然而,二將在攻防戰略上存在分歧:趙撙主張據險保守,王宣則欲圖在本戰區采取攻勢。據後來的襄陽知府陳從古回憶:二將“各行其説,撙欲持重,宣欲轉戰”(周必大《周必大集校證》卷三十四《朝散大夫直秘閣陳公從古墓誌銘》,第516頁。),難以步調一致、協和共濟,連孝宗皇帝也爲其“頗多不叶”而憂慮,幸賴汪澈等人居中調護。

隨着宋金隆興和議(1164)的達成,京湖東綫的趙撙率本司主力退屯鄂州;王宣則親統荆南大軍留鎮襄陽,充當戰區前沿的常規邊防力量,並在其後形成荆南都統司約萬人更戍襄陽的駐防機制(詳見後文),由此開啓了南宋中期京湖戰區的基本軍事格局。在此格局中,倘若金軍大舉南侵,襄陽僅能自守,難以退敵;荆南兵力有限,無力施救,最終勢須仰賴鄂州方面馳援。可問題在於:鎮守襄陽的荆南都統制與鄂州都統制分屬二軍、不相節制,後者極有可能出於門户之見或戰略思路不一致而拒絶援襄。

作爲南宋國防的中堅力量,鄂州、荆南屯駐大軍係所謂“御前諸軍”,在制度上直屬中央。地方上不論是京西、湖北二路的監司帥守,抑或被賦予“與聞軍事”之權的湖廣總領,都無權調動或指揮這兩支軍隊。然而,襄陽與都城臨安相距三千里,軍情傳遞最快也要九到十天;鄂州與臨安的驛路里程爲兩千里,文書傳遞須六七天以上(陳希豐《南宋朝廷與地方間文書傳遞的速度——以四川地區爲中心》,《國學研究》第四十五卷,北京:中華書局,2021年,第179頁。都統制以邊報上傳中央後再由後者下令鄂州都統制發兵救援,政令往返周期至少需時半個月,顯然不足以應對緊急軍情。因此,爲國防安全計,京湖戰區勢須形成一套强有力的軍事指揮機制,在中央作出反應前便能及時有效地調度或節制荆、鄂屯駐大軍,以因應可能爆發的戰争。)。這就意味着,若襄陽被兵,荆南都統制以邊報上傳中央後再由後者下令鄂州都統制發兵救援,政令往返周期至少需時半個月,顯然不足以應對緊急軍情。因此,爲國防安全計,京湖戰區勢須形成一套强有力的軍事指揮機制,在中央作出反應前便能及時有效地調度或節制荆、鄂屯駐大軍,以因應可能爆發的戰争。

檢諸史籍,孝、光兩朝,不少臣僚都曾向朝廷提出過委派“重臣”或“腹心大臣”出鎮京湖的建議。如乾道五年(1169),陳亮上書請求孝宗“命一重臣,德望素著、謀謨明審者,鎮撫荆襄,輯和軍民”(陳亮《陳亮集》卷二《中興論》,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23—24頁。);淳熙九年(1182),司農寺丞方有開在輪對中奏言“今日之計,當規模荆襄,鎮以腹心大臣”(孫應時《燭湖集》卷十一《承議郎淮南西路轉運判官方公行狀》,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集部》第116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657頁。);紹熙年間(1190—1194),侍御史林大中奏“荆襄帥臣……宜仍舊制置,而以諸將爲副,久其任,重其權”(脱脱等《宋史》卷三百九十三《林大中傳》,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12014頁。),實際都是希望宋廷能在京湖實行制置/宣撫使體制,以統合荆、鄂二軍軍權。

制置/宣撫使體制是南宋王朝出於加强軍事防禦而設置的可統率多個路級政區、集區域軍政民事權於一的軍管型準行政組織制度。(余蔚《論南宋宣撫使和制置使制度》,《中華文史論叢》2007年第1期。)由於該體制有悖於宋代地方高層行政組織分權制衡的原則,一般只用於戰時狀態。就京湖而言,紹興三十一年至乾道元年的近四年間,因宋金爆發全面戰争,該地區曾連續設置有制置使或督視軍馬(任職者身份較爲崇重),以統籌軍務。具體來説:辛巳之役中,宋廷先後任命武將成閔、吴拱爲京湖制置使。孝宗即位後,由參知政事汪澈出任督視京湖軍馬。隆興元年(1163)七月,兵部尚書虞允文受任京湖制置使。隆興二年七月,罷虞允文,代之以韓仲通。閏十一月,又以沈介代仲通。(徐松輯《宋會要輯稿》職官三十九之十三、職官七十七之二十,劉琳、刁忠民、舒大剛、尹波等點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3981、5151頁;脱脱等《宋史》卷三十三《孝宗紀一》,第624、627頁。)

乾道元年六月,隨着宋金戰争宣告結束,朝廷宣布廢罷京湖制置司。對此,五月十三日翰林學士兼中書舍人洪适所上《繳沈介不允詔劄子》值得注意。劄曰:

臣准中書門下省送到録黄一道:湖北京西制置使沈介奏……乞解職終喪。奉聖旨不允,令學士院降詔,不得再有陳請,令臣書行者。右臣聞父母之喪,三年不從政,禮法當然。……邊事漸已講解,繼而信使交馳,兵戍各已休息。自都督府及招撫使之類,皆已上印綬結局矣。獨荆襄制司,幕府如故,一司官吏,徒耗俸廩,其所辟置,又屢爲臣僚封還。……所有録黄,臣未敢書行。取進止。

貼黄:臣前件所陳,蒙聖斷施行,所有制置司官吏,即乞依都督府例結局罷散,伏取聖裁。(洪适《盤洲文集》卷四十八《繳沈介不允詔劄子》,《四部叢刊初編》影印舊鈔本,上海:商務印書館,1922年,第4b—5b頁。“結”“耗俸廩”數字原闕,據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補。)

當時,作爲江淮戰區最高軍政機構的江淮都督府已於乾道元年二月罷廢,京湖制置使沈介亦上章乞求解職,但孝宗降詔不允,並令其不得再有陳請。洪适爲代表的部分朝臣則以持服終喪乃禮法、宋金戰事已結束、制司官吏虚耗俸廩爲由,不僅要求孝宗允准沈介解職,更提出應“依都督府例”將作爲戰時機制的京湖制置司一併“結局罷散”。

奏劄題注附有孝宗當日所下御筆批復:“荆襄上流爲重,兩帥頗多不叶,雖軍務稍静,尚須調護,且依已降旨揮施行。”解釋之所以保留京湖制置司,乃是擔憂趙王“兩帥不叶”、遇事無法相互應援,需要前者統籌指揮,因此駁回洪适的反對。然據《宋史·孝宗紀》記載,到六月二十七日,孝宗又轉而接受洪适等人的意見,詔罷京湖制置司(脱脱等《宋史》卷三十三《孝宗紀一》,第632頁。)。在這一個多月間,朝堂之上必然經歷過孝宗君臣間的争論博弈,可惜内中細節已無從得知。

此後數年間,京湖戰區遂處於荆、鄂二軍並置無所統的狀態。至乾道六年閏五月,孝宗遣使金國求河南陵寢地,一度造成宋金關係劍拔弩張。翌年,襄漢邊報金國“以三十萬騎奉遷陵寢以來”,“中外洶洶”(楊萬里《誠齋集》卷一百二十《宋故左丞相節度使雍國公贈太師謚忠肅虞公神道碑》,日本宫内廳藏宋端平二年刊本。)。五月,孝宗委命名臣劉珙爲同知樞密院事、荆襄宣撫使,希望藉此統一京湖戰區事權,爲可能爆發的新一輪宋金戰争預作準備。在賜給劉珙的手詔中,孝宗特别强調了京湖“宿師尤重”的局勢,許諾委以“軍民之寄”的重權。然而,劉珙因不認同孝宗與宰相虞允文主導的對金强硬政策而堅决不肯就職,“六上奏,辭不肯起”(脱脱等《宋史》卷三十四《孝宗紀二》,第651頁;朱熹《朱熹集》卷九十七《觀文殿學士太中大夫知建康軍府事兼管内勸農使充江南東路安撫使馬步軍都總管營田使兼行宫留守彭城郡開國侯食邑一千六百户食實封二百户賜紫金魚袋贈光禄大夫劉公行狀》(以下簡稱《劉珙行狀》),郭齊、尹波點校,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4960頁。)。此事遷延日久,最終不了了之,孝宗也未再改派其他宰執重臣宣撫京湖。無論是乾道元年保留京湖制置司的意圖,抑或乾道七年設立荆襄宣撫司的舉措,皆未能實現。這表明南宋中央雖存在統合荆、鄂二軍軍權以鞏固國防的需求與動力,但對於在非戰狀態下長設軍管型準行政組織於京湖並無强硬决心。前已述及,因地方權力過分集中,南宋制置/宣撫使制度只在戰時狀態下才予設置。這其中,四川是一個例外。由於四川與臨安的空間距離過於遥遠(約五千里),郵傳往返至少需時一個月(有關南宋朝廷與四川(包括成都與蜀口)間的距離、軍期要切文書的傳遞時間,參見陳希豐《南宋朝廷與地方間文書傳遞的速度——以四川地區爲中心》,第159—182頁。),朝廷無法對四川邊防軍政事務實施遥控指揮,只得在該地區長設制置/宣撫使,予其不同程度的便宜權,使之統率蜀地的監司帥守,“節制御前軍馬”(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十一《制置使》,徐規點校,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220頁。),充當中央治理四川、統籌邊防的代理人。此種機制之下,宋廷對於四川的管控自然較爲薄弱,四川也因此長期處於分裂割據的隱患之中。倘若在非戰狀態下再於京湖實行制置/宣撫使體制,則朝廷直接管控的區域將進一步縮水,行政幅度進一步降低,勢必有損於中央集權。這才是孝宗在京湖是否實行制置/宣撫使體制問題上頗爲舉棋不定並最終放棄的根源。

2

荆鄂都統司的創設與運行

如何在統合荆、鄂二軍軍權的同時又能有效防範地方權力過分集中,成爲擺在决策層面前的一道難題。對此,朝廷很快出臺了新的機制。乾道八年冬,孝宗先是遣派愛將、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吴挺出掌鄂州都統司,繼而於乾道九年八月下令將鄂州都統司與荆南都統司合二爲一,組建起新的荆鄂都統司,由吴挺擔任荆鄂都統制,掌領戰區七萬屯駐大軍,仍治軍鄂州;原荆南都統制王世雄則改任荆鄂副都統制,“分治荆南”,實際駐守襄陽(脱脱等《宋史》卷三十四《孝宗紀二》,第656頁;周必大《周必大集校證》卷三十四《朝散大夫直秘閣陳公從古墓誌銘》,第516頁。)。京湖地方大員——襄陽知府陳從古、鄂州都統韓彦直都是合軍機制的倡議者。周必大在《陳從古墓誌》中録其建請合軍的奏劄曰:

朝廷以襄爲上游重地,增陴益戍,緩急許調鄂師,善矣;但節制不一,莫知適從。紹興、隆興間嘗萃荆、鄂兩軍於此,分地以守。東盡隨與棗陽,鄂帥趙撙主之;西盡均州、光化軍,荆帥王宣主之。權均力敵,各行其説,撙欲持重,宣欲轉戰,此不立統帥、莫相臨制之失也。今若合爲一軍,擇宿將爲都統制屯武昌,置副帥屯襄陽,或一年許其更戍,則號令歸一,無敢首尾誤國矣。(周必大《周必大集校證》卷三十四《朝散大夫直秘閣陳公從古墓誌銘》,第516頁。)

《宋史·韓彦直傳》則記載説:

(乾道)七年,授鄂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丐祠養親,提舉佑神觀,奉朝請。進對言:“頃自岳飛爲帥,身居鄂渚,遥領荆襄,田師中繼之,始分鄂渚爲二軍,乞復舊。”(脱脱等《宋史》卷三百六十四《韓彦直傳》,第11369頁。)

很顯然,合軍的目的是要使原本“莫相臨制”“節制不一”的荆、鄂二軍真正做到緩急相應、“號令歸一”。具體辦法則是賦予鄂州都統制指揮西綫荆南屯駐大軍的權力,以期達到南宋初年岳飛主政京湖時“身居鄂渚,遥領荆襄”的理想狀態。

就制度設計而言,合軍機制與制置/宣撫使機制最大的區别在於事權集合的程度不同。制置/宣撫使統領數路兵馬、防務,雖主管軍事,但亦兼掌民事、監察甚至財政,集本戰區軍、政大權於一,與轄區内諸監司、帥守、軍帥呈上下級關係,儼然路級政區以上的又一高層政區。而荆鄂都統制所掌握的只是京湖戰區七萬御前屯駐大軍的節制指揮權,無民事、財政、監察之權,同時還須接受湖廣總領的監督,並不會動摇南宋地方高層行政組織分權制衡的基本原則。

因此,荆鄂都統司的設立可視作南宋中央既希望統合荆鄂兩軍軍權、使其號令歸一,同時又儘量避免像四川戰區一樣長設制置/宣撫司而制訂的折中方案。該方案的出臺很大程度上與京湖同朝廷間“特殊”的空間距離有關。既不同於鎮江、建康都統司近在咫尺、易於掌控,也不同於興州、興元都統司邈不可及、索性放權,鄂州、荆南都統司與臨安間的距離可謂“不遠不近”,朝廷既難以直接節制,又不甘於以制置/宣撫司代爲管轄,最終采取了一種介乎兩者之間的軍事指揮機制。從這個層面上説,荆鄂都統司的設立乃是南宋中央針對京湖戰區軍事指揮體制的一項制度創新。

上述分析側重制度層面。之所以由吴挺而非其他將領出掌京湖大軍,又與當時的對外形勢密切相關。乾道後期是宋孝宗這位南宋“恢復之主”恢復欲望最爲强烈的時期。宋方在三大戰區皆有備戰舉措。乾道七年三月,孝宗先是令宿將李顯忠率馬軍司三萬大軍由臨安移屯永戍建康府(今江蘇南京);五月,又任命劉珙爲荆襄宣撫使,並着手將荆南屯駐大軍移屯永戍襄陽(詳見下文)。翌年九月,恢復派重臣虞允文受命出任四川宣撫使,“撫西師爲入關之計”(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八《張虞二丞相賜謚本末》,第627頁。)。史載孝宗“諭以决策親征”(脱脱等《宋史》卷三十四《孝宗紀二》,第654頁。),並籌劃與允文東西並舉,會師河南(楊萬里《誠齋集》卷一百二十《忠肅虞公神道碑》。)。與此同時,南宋與金國在“受書儀”問題上的外交鬥争也趨於激烈化(參見吴淑敏《“隆興和議”後的宋金“受書儀”之争》,《北京社會科學》2019年第4期。)。以吴挺出鎮京湖、統合荆鄂屯駐大軍,正是當時一連串備戰舉措中的重要環節。吴挺正值壯年,其軍事才能——尤其是擅打進攻戰的特點在當時南宋衆將中可謂出類拔萃(早在辛巳之役期間,吴挺在隴右戰場的表現便極爲突出。他先是率軍攻克堅城治平寨與鞏州,既而連敗金軍於德順軍、瓦亭寨;宿將姚仲兵敗原州後,又受命暫節制興元都統司軍馬,成功遏止住宋軍頽勢。參見楊倩描《吴家將——吴玠吴璘吴挺吴曦合傳》,保定:河北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141—186頁。)。在孝宗的計劃中,一旦興師北伐、宋金戰火重燃,吴挺便可就地轉任京湖戰區統帥,在中部戰場配合孝宗、虞允文東西綫的軍事行動,三路並舉。只可惜天不遂人願,淳熙元年二月,虞允文猝然離世,孝宗痛失臂膀,北伐計劃嚴重受挫;吴挺也離開京湖,轉任興州都統制。但荆、鄂合軍的機制並未就此終止,而是一直延續到南宋末(至少在名義上)(如嘉定十三年(1220)左右,許國任鄂州江陵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兼知隨州、兼京西湖北沿邊都巡檢使;淳祐四年(1244)左右,劉全知襄陽府、充鄂州江陵府駐劄御前諸軍副都統制,參見馬光祖修,周應合纂《景定建康志》卷二十六《官守志三》,宋元方志叢刊影印本,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773—1774頁。),足見在制度層面統合荆、鄂二軍軍權確是大勢所趨,並不因戰時或非戰狀態而改變。

不過,韓彦直所説南宋初年岳飛“身居鄂渚,遥領荆襄”的軍隊指揮機制乃建立於岳飛爲帥(京湖宣撫使)、荆襄守將係其偏裨部曲的基本權力結構之上;而荆鄂都統司的創置並没有改變鄂州、荆南屯駐大軍分屬兩軍的實質,都、副統制間門户之見的基本矛盾未能得到根本解决。因此,合軍機制固然從制度層面確立了鄂州都統制在京湖軍事格局中的主導地位,但具體到實際運行環節,荆、鄂二軍始終無法達到渾然一體、不分彼此的狀態。宋廷在物色荆、鄂軍帥人選時,也往往視二將間的關係爲基本出發點。下面謹以周必大《奉詔録》所見淳熙末朝廷謀劃荆、鄂軍帥的决策過程爲例略作説明:

淳熙十一年初,荆鄂都統岳建壽去職,戎司闕帥。孝宗有意提拔駐守襄陽的荆鄂副都統郭杲接任,同時令後者仍兼舊職,不再另謀襄帥,實際是讓郭杲一人身兼荆鄂都、副統帥,領鄂州、荆南、襄陽三鎮兵權。此舉不失爲在現有制度框架下進一步統合荆、鄂兩軍軍權的良法,缺陷則是襄陽軍前將無人主事。

就這一人事考慮,孝宗徵求知樞密院事周必大的意見。後者贊成由郭杲接任荆鄂都統,但不支持其兼帥襄陽。周必大指出,荆南大軍家小甫隨軍北移襄陽(詳見後文),尚未安定,亟需軍帥“彈壓撫摩”;同時,襄漢地區正致力於“水渠及新舊屯田”工程的措置,“事緒頗多”,也不便軍帥只在“鄂州遥度”。他建議在三衙之中選拔一位京湖出身的統制官出任荆鄂副都統,並提供了兩個人選:一位是原荆鄂都統司中軍統制閻世雄,他是此前荆鄂都統岳建壽所引薦的武將,“兵將官稱之者多”,稍早前被孝宗留在臨安供職;另一位是原荆鄂副都統司統制官牛僎,其父牛皋、岳丈王宣在京湖軍界皆有威名,牛僎本人在辛巳之役中也曾立有戰功。郭杲任荆鄂副都統時,薦其“寬嚴得體,廉約自將,恪於奉公,長於御衆”,孝宗“留之殿司”。考慮到閻世雄與郭杲不曾共事,“恐其未相諳悉”;而牛僎則係郭杲舊部,又是“杲所薦”,若加以任用,“杲必欣然無疑,僎亦不敢更張其規模”,實乃副帥之絶佳人選。故周必大與孝宗最終定議啓用牛僎爲荆鄂副都統,出鎮襄陽。(周必大《周必大集校證》卷一百四十六《奉詔録》卷一《議鄂州軍帥御筆》《回奏》,第2233頁。)

可以看到,郭杲與牛僎間曾經的隸屬與引薦關係成爲宋廷擇帥的重要衡量因素。面對荆鄂副都統職位出缺,孝宗與周必大雖有不同的人事方案,但出發點實際是一致的,即如何更好地維繫荆、鄂二軍之間的聯結。然而,牛僎就任襄帥不久便因病去職,宋廷只得改命閻世雄繼任。因閻氏非郭杲所親熟,針對前者出鎮襄陽,周必大專門以私書的形式與郭杲通氣,稱閻是“後進”,“宜有以教督之”,並强調“都統、副帥本一家”,希望郭杲能虚懷納下,與閻世雄“協心以濟國事”(周必大《周必大集校證》卷一百九十六《荆鄂郭都統杲二》,第3024頁。)。曾任襄帥多年的郭杲自然知悉朝廷憂思所在,覆書必大,表示“深以前人分彼此爲戒,緩急欲竭力赴事功”(周必大《周必大集校證》卷一百九十六《荆鄂郭都統杲三》,第3025頁。)

對於新任襄帥閻世雄,所慮者乃是坐鎮鄂州、手握重兵的郭杲遇事不肯施援,故周必大又致信閻世雄,稱“得郭帥書,深以向來自分彼此爲戒”,轉告閻氏,若襄陽被兵,鄂州方面已許諾會“竭力相應”,以安其心。(周必大《周必大集校證》卷一百九十七《鄂州閻都統世雄一》,第3048—3049頁。)繼而又切切叮嚀“荆、鄂本是一家,須到鄂州日,凡百先與都帥子細商量,仍曲盡事長之禮”(周必大《周必大集校證》卷一百四十七《奉詔録》卷二《具王卿月所奏及探虜中事宜御筆·回奏》,第2250頁。),提醒閻世雄應儘量放低姿態,凡事先與郭杲商議,並以“事長之禮”對待郭杲。

此爲歷史遺存之吉光片羽,從中我們可以深刻體會到宋廷居中調護荆鄂都、副統制間關係的細緻與謹慎,而這或許恰體現出二者關係的微妙乃至脆弱。

二、軍事重心北移:襄陽城的駐防機制

襄陽與荆南、鄂州並稱爲南宋京湖戰區三大重鎮,自古即是連接江漢平原與中原的水陸交通樞紐。因宋金國界中段以南襄盆地爲界,襄陽作爲邊城,其軍事屬性較之深處江漢腹地的荆南、鄂州更强。以進攻論,由襄陽取武關道、鴉路、方城路可“長驅中原,恢復關陝”(蔡戡《定齋集》卷三《論襄陽形勢劄子》,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集部》第1157册,第591頁。),是宋軍北進關中、收復舊都的橋頭堡;就防守而言,襄陽則具有屏蔽整個京湖戰區的戰略價值。

南宋立國之初,京湖宣撫使岳飛置司鄂州,襄陽是其實施北伐時的發起點。紹興和議後,京湖宣撫司屯布在襄漢前綫的守軍被一併收攏至鄂州,襄陽駐軍“不過千餘人”(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一百八十一,紹興二十九年四月,胡坤點校,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3489頁。)。辛巳之役期間,荆、鄂屯駐大軍主力進駐襄陽禦敵。反攻階段,襄陽再次成爲宋軍北上的戰略支點。

隆興和議簽訂後,宋金戰争雖告終止,但孝宗却未如紹興和議後一般將襄漢前綫兵力盡皆收攏至沿江,而是保留了相當數量的駐軍。此舉開啓了南宋中期京湖邊防的新局面。具體承擔襄陽日常防務的是荆南屯駐大軍。這與荆、襄間的距離較近(大致四百五十里,僅爲襄、鄂間路程之半)、便於兵士輪戍有關。不僅荆南大軍駐守襄陽,都統制王宣也未返還荆南治所,而是親自留鎮襄陽城。王宣留鎮襄陽的“故事”成爲南宋中期京湖戰區的軍事傳統。此後不論京湖前綫是否吃緊,荆南都統以至後來的荆鄂副都統例皆駐守於此。如周必大稱“副帥雖戍襄陽,例帶江陵(荆南)駐劄”(周必大《周必大集校證》卷一百四十六《奉詔録》卷一《議鄂州軍帥御筆·同日回奏》,第2233頁。“副”字原闕,據明澹生堂鈔本《周益公文集》補。),即是説荆鄂副都統只是名義上帶“江陵駐劄”銜,實際戍守在襄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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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道更戍法

荆南大軍留屯襄陽,給負責軍糧供給的湖廣總領造成很大壓力。湖廣總領所的軍糧主要來自湖廣、江西的上供與和糴。原本在制度設計上是利用贛江、湘江及長江水道將軍需物資集結於鄂州,以供鄂州屯駐大軍。辛巳之役期間,因荆、鄂二軍北上禦敵,總領所補給綫延伸至襄漢前沿,遂造成諸多供軍環節的困難。當時坐鎮鄂州、主持京湖軍政的汪澈即指出:“荆、鄂兩軍屯守襄漢,糧斛浩瀚,悉泝漢江,霜降水落,舟膠不進,舟人逃遁,官物耗散,而軍食又不繼。”(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二百,紹興三十二年十一月辛酉,第3966頁。)襄陽的糧食補給主要依賴漢江水運。但在運輸過程中,不僅糧米折損嚴重,持續秋冬春三季的枯水期使得水運在大部分時間内難以維持;陸運則成本更高,代價更大。汪澈曾嘗試在沿邊修渠屯田,南宋政府也一度大力推廣,但不論軍屯抑或民屯,實施效果皆不理想。襄陽供軍仍只能依靠鄂州方面的輸轉。(有關京湖戰區前綫供軍問題,參見王瑞明、雷家宏《湖北通史(宋元卷)》,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218—229頁;周曲洋《南宋京湖地區軍事補給體制的構建與運作——兼論宋元襄樊之戰失利之原因》,第139—147頁。)

隨着和議的締結,乾道二年春,湖廣總領司馬倬奏請削減襄陽駐軍,以緩解總所“艱於漕運”的困頓局面。具體方案是實行分番更戍,將駐守襄陽的荆南大軍“以三分爲率分番”,留三分之一約六千人駐守,主力約一萬二千人回屯荆南大本營。然而,隆興二年冬金軍以戰迫和及在交接唐、鄧二州時順勢南侵的行爲,使孝宗對和議的維持抱有不信任感。他雖同意分番更戍,但要求改作分兩番施行——即荆、襄各屯兵九千,且防秋時節兩番軍馬須一併出戍襄陽(徐松輯《宋會要輯稿》兵五之二十二,第8711頁。)

南宋對金的“防秋”時間相對固定,通常爲九月至來年二月。(孫覿《鴻慶居士集》卷四十二《宋故端明殿學士左朝散大夫致仕安定郡開國侯食邑一千户賜紫金魚袋贈左中大夫胡公行狀》載紹興中胡交修奏:“臣愚欲自二月解嚴後、九月防秋之前,除存留防關正兵外,其餘將士分戍它州,就糧歇泊”(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集部》第1135册,第462頁),可知當年九月至來年二年爲“防秋”期。)據此不難推測乾道二年所立襄陽駐軍更戍機制的具體實施辦法:本年九月至來年二月,荆南全軍一併在襄陽防秋,待二月底防秋結束後,甲番回屯荆南,乙番仍留襄陽;至五月底,甲番更休結束,北上襄陽,抵替乙番回屯荆南;到八月底,乙番北上,與甲番共同防秋。换言之,戍守襄陽的荆南兵士每年可獲得三個月的更休期,即“荆南軍馬出戍襄陽,許令三月一次更休”(徐松輯《宋會要輯稿》兵五之二十五,第8713頁。)。應當説,該機制使軍士獲得了一些與家人團聚的時間,但只能减省襄陽前綫約四分之一的軍糧消耗,對於總領所供軍壓力的緩解相對有限。

儘管朝廷出臺了“三月一次更休”的駐防機制,但京湖戰區在執行層面似存在較大彈性,且前後戎帥王宣、員琦等人的把握尺度差别極大。有的“一月一次更替”,造成戍軍“到家未定,又復奔走”;有的乾脆不予更戍,致使“荆南兵戍襄陽者累年不得歸,父子至不相識”(朱熹《朱熹集》卷九十七《劉珙行狀》,第4960頁。)。爲此,乾道五年末,荆湖北路安撫使劉珙與新任荆南都統秦琪先後上奏,請求調整荆、襄間的駐防機制,並得到宋廷批准。新更戍法的實施細則爲:

將見在襄陽七軍官兵及戰馬,乞自乾道六年正月爲始,遇春夏全留三軍在襄陽照管邊面,其餘四軍發回荆南休息;秋冬却發四軍前來襄陽更替,先留下三軍歸本寨。如遇緩急,則盡數勾抽前來襄陽使唤。庶幾軍士知有室家之樂。(徐松輯《宋會要輯稿》兵五之二十五,第8713頁。案:徐松輯《宋會要輯稿》置此奏於乾道七年,恐誤。因奏中稱“乞自乾道六年正月爲始”,可知此奏當上於乾道六年正月前;又《劉珙行狀》稱珙在任荆南知府期間嘗“奏爲半年番休之法,春夏三軍,秋冬四軍,更迭往來,軍士感悦”,考劉珙於乾道五年四月除知荆南府,六年九月丁母憂去職,則此奏當上於乾道五年末,六年正月五日宋廷批准,故奏中稱“乞自乾道六年正月爲始”。)

新法之下,荆、襄間兵力配置由原來的各屯九千改爲春夏一萬比八千、秋冬八千比一萬,大致仍保持兩鎮間兵力的平衡。關鍵變化在於:“防秋”時節,若無緊急軍情,荆南大軍無須再全軍出戍襄陽。這樣,總領所的壓力進一步得到緩解,兵士回屯時間也大爲延長。

新更戍法的確立乃是隆興和議後宋金關係漸趨穩定的産物。不過,這種穩定關係很快被宋孝宗與宰相虞允文主導的對金强硬政策所打破。乾道六年閏五月,孝宗遣范成大使金求河南陵寢地,宋金關係出現惡化,金世宗隨即宣稱將“以三十萬騎奉遷陵寢以來”。金軍南下的消息於乾道七年四五月間傳至京湖,引起戰區的高度警惕。京湖西綫三位軍政大員——荆湖北路安撫使姜詵、京西南路安撫使張楝、荆南都統制秦琪聯名上奏,請求將“荆南更休軍馬盡行勾取前去襄陽,時暫屯駐,以備不虞”;鄂州都統韓彦直也在第一時間奏請“量提軍馬前去襄陽,與秦琪併力措置”。(徐松輯《宋會要輯稿》兵二十九之二十三至二十四,第9249頁。)稍後,正在“荆南腹裏州軍屯駐”的荆南大軍四軍共一萬人受命“移屯襄陽,照應邊面”(徐松輯《宋會要輯稿》兵五之二十七,第8714頁。),襄陽城也再次得旨增修。

據《宋會要》記載,當年九月,戍守襄陽、參與防秋的荆南大軍已增至一萬五千五百餘人。(徐松輯《宋會要輯稿》兵五之二十八,第8714頁。)十六日的御前會議上,决策層進一步商討荆南大軍攜家小全軍移屯永戍襄陽的可行性。虞允文向梁克家等人解釋之所以要變更戍爲永戍,乃是基於“荆南之人歲歲更戍,自此可免道途往返之勞”的考慮。這一説法顯然只是表層的,以防範金軍南下爲契機,“令荆南之屯移去”襄陽,實則是孝宗所主導的備戰恢復舉措的一部分。不過,“自荆南至襄陽,水運千餘里,河道淺狹,艱於饋糧”,荆軍家小驟移襄陽勢必將造成軍糧補給極大的壓力。對此,孝宗君臣存有顧慮。加之襄陽“驟添人馬,對境必致驚疑”,而當時宋方尚未做好開戰的準備,故定議暫不移屯家小(徐松輯《宋會要輯稿》兵二十九之二十四,第9249頁。)

乾道八年秋冬,孝宗先後任命虞允文爲四川宣撫使、吴挺爲鄂州都統制,同時下旨令“荆南(馬軍)〔軍馬〕並老小”“移屯襄陽”。對此,乾道九年(1173)初,樞密都承旨、荆南知府葉衡力諫反對。他説:

竊緣荆南係自來屯駐軍馬家計,止是逐年上下番更戍出襄陽。况襄陽去(處)〔邊〕尤近,止可分屯軍馬,即非存著老小去處。望只令依(逐)年例上下半年出襄陽更戍,老小存留荆南,誠爲利便。(徐松輯《宋會要輯稿》兵五之二十九,第8715頁。)

一般認爲,葉衡是乾、淳之際孝宗實施恢復政策的重要助手。(張維玲《從南宋中期反近習政争看道學型士大夫對“恢復”態度的轉變(1163—1207)》,臺北: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10年,第68—69頁。)不過,此時作爲荆南知府的他却站在捍衛荆南防務的立場,反對荆軍家小移屯襄陽,並要求朝廷恢復乾道六年初所定半年一替的更戍機制。史稱葉衡“理兵事甚悉”(脱脱等《宋史》卷三百八十四《葉衡傳》,第11824頁。翌年,隨着四川宣撫使虞允文去世,北伐計劃受挫,荆軍永戍襄陽的計劃亦告擱淺。),因軍事才能備見信用。此奏促使孝宗暫時收回成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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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軍永戍襄陽的確立

此後十年間,襄陽駐軍一直行用乾道六年初所定兩番更戍、半年一替的機制,大體維持荆、襄間的兵力平衡。至淳熙十年春,北方傳來金世宗病篤的情報,引發南宋朝野的疑懼。檢諸《金史·世宗紀》,確有大定二十二年(即淳熙九年)七月“上頗違豫”(脱脱等《金史》卷八《世宗紀下》,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182頁。)的記載。經過二十年的雙邊共處,宋人普遍認爲金世宗對宋政策較温和,若其“無恙,則和好必不輕壞”,一旦世宗病故,“易世之後,便須動作”;且當時“沿邊皆報增戍、修城、治道路”,使宋方更懷疑“事或不可料”。(周必大《周必大集校證》卷一百九十五《京仲遠尚書一》、卷一百八十七《陳機宜琦》,第2999、2846頁。)

在此形勢下,鎮守襄陽的荆鄂副都統郭杲重提移屯永戍之事。他上奏朝廷,以“襄陽極遠,爲門户之要”爲由,請求廢止襄陽駐兵更戍機制,移荆南大軍一萬二千人并其家小永屯襄陽。荆南大軍的軍額雖有兩萬人,但並未足額,當時全軍人數爲一萬八千人。若以一萬二千永戍襄陽,則荆、襄間的兵力對比將由原先的大致持平變爲1∶2,實質是將京湖西綫軍事重心由荆南北移襄陽。《周必大行狀》載有朝廷對此事的回應:

郭杲請移江陵兵萬二千人并家屬永屯襄陽,公言:“江陵兵一萬八千人,自來半戍襄陽。今杲謂襄陽極遠,爲門户之要,殊不知江陵亦在江北,爲吴楚喉衿。或虜以數萬人綴襄陽之師,自隨、郢直走荆南,則奈何?”上曰:“正爲軍士家屬在荆南,恐或搗虚,牽動士卒心。”公奏:“如此則江陵遂棄之乎?”争甚力。上乃許杲萬人,而留八千於江陵。(周必大《周必大集校證》附録卷二《周必大行狀》,第3141頁。)

知樞密院事周必大强調了荆南“吴楚喉衿”的戰略地位,同時指出京湖防務中的一個關鍵問題:襄陽固然是荆南北面最重要的軍事屏障,兩城有唇齒之勢,但襄陽屯布重兵並不足以保證荆南的軍事安全,金軍完全可“以數萬人綴襄陽之師”,繞過襄陽直取荆南,而荆南得失則關乎南宋立國。二十年後的宋金戰事也證實了這一點。開禧二三年間(1206—1207),完顔匡所率金軍一面圍困荆鄂都統趙淳據守的襄陽,一面深入京湖腹地,由荆門、復州兩路圍攻荆南,“荆州孤危,士大夫多引去”(度正《性善堂稿》卷十一《敷文閣直學士安撫制置使長沙吴公生祠記》,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集部》第1170册,第240頁。),造成極大恐慌。

就《行狀》所載孝宗言論來看,荆南大軍永戍襄陽顯然得到他的支持;周必大對移屯永戍事本身亦不反對,所争者在於荆南守備同樣不可廢弛。因見荆南大軍北移永戍襄陽業已成爲當時南宋中央與京湖前綫的共識。一番討價還價後,最終定議以荆軍萬人并其家小永戍襄陽,荆南仍留下八千正軍。

經周必大力争,荆襄之間得以大體維持軍隊數量的平衡,看似與此前並無二致,實則已有兩項重要變化:其一,襄陽駐軍由更戍改爲永戍,以兵士家小相隨。自此,襄陽成爲這部分軍隊的“家計”。在時人看來,若家屬隨軍永戍,“足爲緩急死守之備”(袁説友《論楚州屯戍》,載黄淮、楊士奇編《歷代名臣奏議》卷三百三十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4377頁。),較之更戍法更能得將士死力,可以極大提升軍隊駐地的凝聚力與城防能力;但同時也意味着襄陽戍軍很大程度上已脱離荆南本軍,呈現荆、襄分立的趨勢。

其二,郭杲借移屯之機抽調了荆南的精鋭部隊。移戍之議甫定,周必大便致信荆南知府陳孺,謂“郭帥乞更戍,特移萬人并家屬過襄,止餘八千人,又恐老弱在其中,切須語統制官留意閲習”(周必大《周必大集校證》卷一百九十六《陳江陵孺》,第3020頁。)。他提醒陳孺,郭杲很可能只是留下了老弱病殘。紹熙年間,荆南知府彭龜年奏稱本府“少壯之卒併戍襄陽,守寨之兵多是老弱”(彭龜年《止堂集》卷六《江陵條奏邊備疏》,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集部》第1155册,第829頁。),證實了這一點,反映出淳熙十年永戍襄陽後京湖西綫兩鎮間軍隊戰鬥力的差異。另外,荆南大軍的騎兵部隊也一併被郭杲帶往襄陽(樓鑰《樓鑰集》卷九十九《少傅觀文殿大學士致仕益國公贈太師謚文忠周公神道碑》,顧大鵬點校,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736頁。)

可以説,淳熙十年後,京湖西綫的軍事重心實際上已由荆南北移襄陽。

3

鄂兵移襄的呼聲

僅僅一年後,金國異動再度挑動南宋君臣的神經。淳熙十一年,金世宗由中都北巡上京,留太子完顔允恭守國,並令愛婿烏林答天錫出任河南路統軍使(有關世宗巡幸之舉的事因分析,參見許浩然《南宋孝宗朝晚期對金邊備事考》,第73—74頁。)。與上一年世宗病篤的情報類似,宋方以世宗素欲傳位允恭,擔心“易世之後,擾擾萬緒自此始”(周必大《周必大集校證》卷一百九十五《林黄中少卿三》,第3002頁。);加之烏林答天錫一向主張對宋强硬,曾於乾道七年兩國關係緊張時使宋,與南宋高層産生過直接衝突。故允恭守國、天錫主政河南,理所當然引起宋方高度警覺。周必大即表達了對二人“素有踴躍用兵之志,因而生事,亦未可知”(周必大《周必大集校證》卷一百九十《程泰之侍郎大昌五》,第2912頁。)的憂慮。

作爲應對,孝宗令蜀口三大將吴挺、郭鈞、彭杲密奏“出師進取利害,以備金人”(脱脱等《宋史》卷三十五《孝宗紀三》,第681頁。),又定議將駐劄興元(今陝西漢中)的義勝軍移屯襄陽,加强京湖邊備。京湖方面,襄陽知府王卿月上書周必大,建議:

襄陽重地,當屯三萬人,乞移荆南之屯併歸襄陽,仍以鄂兵萬人隸荆南,分荆、鄂爲二軍,以襄陽爲都統,荆南爲副。(樓鑰《樓鑰集》卷一百零九《太府卿王公墓誌銘》,第1877頁。)

此前荆、鄂二軍的兵力對比約爲2∶5,鄂州自岳家軍時代起便是京湖戰區絶對的軍事重心所在;西綫荆、襄之間,實際軍事重心雖已由荆南移至襄陽,但兩鎮間的兵力差距並不大,且西綫屯駐大軍仍以“荆南(江陵)”冠名。若依王卿月所乞,京湖戰區的軍事格局將發生重大變化:首先,鄂州與荆襄間的兵力對比將由5∶2變爲4∶3,東綫的鄂州不再是戰區絶對的軍事重心;其次,荆、襄之間的兵力對比將由原來的4∶5擴大爲1∶2,襄陽成爲西綫絶對軍事重心所在;復次,荆鄂都統司合軍機制廢止,西綫不再受鄂州都統節制,並在制度上確立起襄陽爲主、荆南爲輔的軍事格局。一言以蔽之,襄陽的軍事地位與獨立性大大增强,京湖戰區將形成襄、鄂二軍並置的局面。

對於王卿月的建請,周必大在覆書中詢問:“萬兵自鄂移荆,孰若徑趨襄之爲便?”(周必大《周必大集校證》卷一百九十七《王叔清舍人卿月》,第3035頁。)顯示南宋中央亦有意從鄂州增兵襄陽。至於增兵之舉是否最終落實,史籍却提供了相左的綫索。光宗紹熙四年(1193)春,被召赴京的辛棄疾面奏京湖邊防,其中説:“假設虜以萬騎由襄陽南下,衝突上流,吾軍倉卒不支,陛下將責之誰耶?責襄陽軍帥,則曰:虜以萬騎衝突,臣以步兵七千當之。”(辛棄疾《論荆襄上流爲東南重地》,載黄淮、楊士奇編《歷代名臣奏議》卷三百三十六,第4361頁。奏疏繫年參鄧廣銘《辛稼軒年譜》,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22頁。)若依辛棄疾之説,襄陽戍兵尚不滿萬,顯見淳熙後期未有增兵。同爲紹熙四年前後,岳州臨湘知縣王炎上書知樞密院事葛邲,談及京湖戰區兵力部署,稱:“大將在鄂渚,戍卒凡五六萬人,其副在襄陽,戍卒才二萬人;江陵介於襄鄂之間,戍卒不滿萬人。”(王炎《雙溪類稿》卷十一《上葛樞院書》,國家圖書館藏明刊本。)若依王炎“襄陽戍卒才二萬人”之説,則孝、光之際朝廷應有過增兵襄陽之舉。

雖然是否增兵襄陽尚無法形成確論,但值得注意的是,自王卿月發其端,孝、光之際便屢有臣僚動議調撥鄂州大軍增兵襄陽。如淳熙末,知靖州朱晞顔在入對時奏稱“鄂爲内陆,不必重軍,襄陽極邊,戍人單少”,建議“移武昌大軍戍襄陽”,只“留水軍控沔鄂”(談鑰《宋故通議大夫守尚書工部侍郎致仕休寧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户贈宣奉大夫朱公晞顔行狀》,載程敏政輯《新安文獻志》卷八十二,何慶善等點校,合肥:黄山書社,2004年,第1995頁。)。又如紹熙三年,中書舍人黄裳“請權撥鄂渚兵一二萬人,分屯襄漢”(樓鑰《樓鑰集》卷一百零六《端明殿學士致仕贈資政殿學士黄公墓誌銘》,第1830—1831頁。)。可見增兵襄陽業已成爲南宋中期内外朝臣乃至决策層的普遍認識,並且時人已不再滿足於僅以荆南大軍戍守襄陽的局面,而將目光投向京湖戰區的傳統軍事重心——鄂州,希望能分割鄂州屯駐大軍兵力充實襄陽。

鄂兵移襄呼聲在孝、光之際的集中出現並非歷史之偶然,而應置之於南宋中期國家整體邊防守禦思路轉變的大背景下加以認識。南宋初年構建的邊防格局是立足長江的。正如紹興八年初宰相趙鼎與高宗談及邊防時所説:“更須措置荆南,事若就緒,則沿流上下,形勢相接,不同前日矣。”(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一百一十八,紹興八年二月戊午,第2196頁。)高宗君臣致力打造的邊防體系是在沿江(且多爲長江南岸)重點城市鎮江、建康、池州、江州、鄂州、荆南等地屯駐不同數量的軍隊,一旦受敵,彼此之間能够相援相應。紹興和議後,“諸將豢於宴安者二十年,惟知江左屯駐之便,未有肯過江而戍者”(韓元吉《南澗甲乙稿》卷十《論淮甸劄子》,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集部》第1165册,第133頁。)的軍事格局同樣是這一思路的反映。這也正是京湖戰區重兵長期屯布鄂州的緣由所在。然而,隆興和議後的十餘年間,南宋王朝的邊防思路發生顯著轉變。在恢復之主宋孝宗的强硬推動下,南宋政權於兩淮、襄漢邊區構建起軍隊屯防機制,並開啓曠日持久的“淮漢築城運動”,使其在江淮、京湖戰場的邊防守禦綫漸趨由沿江推進至淮漢一綫(有關南宋中期“淮漢築城運動”,參見陳希豐《辛巳之役與南宋孝宗朝邊防格局的形成——以江淮、京湖戰區爲中心》,北京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6年,第240—257頁。)。孝宗之後,光、寧兩朝仍沿襲這一邊防思路。正是在此背景下,不僅京湖西綫軍事重心由荆南北移襄陽成爲大勢所趨,甚至戰區軍事重心也開始出現由鄂州向襄陽轉移的迹象。

寧宗開禧三年,曹彦約總結開禧戰事中京湖戰場軍事格局,稱襄陽“既有都統,又有副都統,既有招撫司,又有宣撫司忠勇軍總管”,“大將重兵聚襄州一處,宣司雖在鄂渚,徒擁虚名”(曹彦約《曹彦約集》卷十二《上宇文宣撫論置司鄂州劄子》,尹波、余星初點校,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268頁。),所見正是襄、鄂間兵力的易勢。當嘉定十年宋金之間再度爆發全面戰争時,宋廷迅速任命江陵知府“兼權荆湖置司”趙方爲京湖制置使、兼知襄陽府,將制司由江陵移往襄陽,則是南宋京湖軍事重心由沿江向襄陽北移趨勢的最終實現。趙方隨即在戰區前沿構建起襄陽、棗陽、隨州三城聯防體系,成功抵禦住金軍的連番進攻。史稱“(嘉定末),淮、蜀沿邊屢遭金人之禍,而京西一境獨全”(脱脱等《宋史》卷四百零三《趙方傳》,第12206頁。)。襄陽作爲戰區軍事重心地位由此得到進一步强化。然而,端平三年(1236)“襄陽兵變”的意外發生使得晚宋京湖軍事重心不得不從襄陽重新回歸沿江一綫。此後,雖由李曾伯於淳祐十一年主持收復襄陽,並悉力經營,但南宋内部有關京湖軍事重心襄陽、鄂州的分歧却甚爲尖鋭,由此帶來的矛盾與人事糾葛最終造成京湖戰區乃至整個南宋王朝的覆滅(參見方震華《賈似道與襄樊之戰》,第131—152頁;曾祥波《宋末襄樊圍城陷落的一個内部原因——以李曾伯、賈似道關於襄樊戰略地位的矛盾爲起點》,第109—116頁。)

三、結語

就交通與地理空間而言,南宋京湖防務呈現“兩横兩縱一斜”的基本格局。所謂“兩横”,是指以荆南(江陵)、鄂州爲核心的沿江一綫和由襄陽、棗陽、信陽構成的沿淮一綫;所謂“兩縱”,即鄂州、德安、信陽組成的東綫和荆南、荆門、襄陽形成的西綫這兩條南北通道。其中,襄陽與鄂州之間又由西北—東南向的“一斜”——即漢江水運相連,光化、郢州、復州乃其沿綫州郡。戰區三大重鎮荆南、襄陽、鄂州正處於“兩横兩縱一斜”的交匯點上。南宋京湖戰區軍事格局很大程度上便體現爲以三鎮爲核心的“兩横兩縱一斜”間的權力、軍事及財賦資源的配置。

本文從軍隊指揮機制與駐防機制兩個層面探討了南宋中期京湖戰區軍事格局。紹興末年,爲填補南宋前期江防格局中長期存在的軍事空白,朝廷創置了荆南屯駐大軍。京湖戰區由此形成鄂州、荆南屯駐大軍東西兩綫並置的局面。隆興和議後,孝宗有意統合兩軍軍權,使其號令歸一,以應對可能發生的戰争。然而,不論是乾道元年保留京湖制置司抑或乾道七年設立荆襄宣撫司的計劃皆未能實現,顯示决策層對於非戰狀態下實行制置/宣撫使制度於京湖並無强硬决心。以乾道末的恢復備戰爲契機,宋廷將荆、鄂二軍合而爲一,設立新的荆鄂都統司,由鄂州都統制吴挺節制荆南都統制、統領戰區七萬屯駐大軍的同時,又不賦以戰區民事、財政或監察之權。這一因地制宜的折中方案,很大程度上調和了“增重地方事權以固國防”與“防範地方權力過分集中”間的矛盾,成爲南宋中期京湖戰區軍事指揮體制的一項制度創新,並一直行用至南宋晚期。不過,在實際運行環節,荆、鄂二軍是否能真正達到渾然一體、不分彼此的狀態,尚有待進一步研究。

有關荆南屯駐大軍如何在沿江重鎮荆南與邊鎮襄陽之間擺布屯駐是南宋中期京湖邊防的另一重要問題。就宋廷對二鎮間的兵力調配而言,明顯受到宋金局勢這一“變數”的影響。孝、光兩朝,宋金之間雖未發生全面軍事衝突,但邊境、外交並非毫無波瀾。每當邊境異動或宋方試圖踐行恢復意志時,有關荆南大軍增兵或移屯永戍襄陽的呼聲或舉措便會出現;而襄陽供軍艱於漕運、荆南防務不可偏廢,則是决策者在考慮增兵襄陽時不得不顧及的“阻礙”因素。不過,整體趨勢則是京湖軍事重心由沿江向襄陽前綫的北移。這一現象應置於南宋邊防戰略思路的調整背景下加以認識。隆興和議後,歷孝宗、光宗以至寧宗朝,南宋政權在江淮、京湖戰場的邊防守禦綫逐步由沿江推進至淮漢一綫。在此背景下,京湖軍事重心由沿江北移襄陽便成爲大勢所趨。荆南都統/荆鄂副都統長期鎮守襄陽、荆南屯駐大軍對襄陽的駐防機制由更戍變爲永戍以及孝光之際集中出現鄂軍增兵襄陽的呼聲,都是這一趨勢的體現。

文章來源:《傳統文化研究》2023年第2期

*注釋請參照原文



編排:張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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