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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非惯常环境下的特殊体验

我国现代旅游业和旅游学科发展至今已逾40年了,但旅游学术研究尚未达到“四十而不惑”的境界,旅游基础理论研究仍然非常薄弱,甚至对旅游这一最根本的概念都还没有形成较为一致的学术定义。由于旅游研究在逻辑起点上就存在分歧,造成某些研究结论很难自圆其说并达到逻辑自恰,也就无法建构起旅游学科的完整知识体系,从而影响到旅游学科的学术地位和发展前景。

一、非惯常环境概念的提出

2008年,笔者在《旅游学刊》第1期上发表了“国际上流行的旅游定义和概念综述——兼对旅游本质的再认识”(后文称“再认识”)一文,对来自各国最流行的旅游教科书、政府智囊机构的专业报告、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官方文件、行业协会和国际性旅游学术团体的研究报告等学术成果中的30种旅游概念进行了系统梳理。这些定义中,有的是从旅游者心理动机(或目的)来定义的,但动机是一个很主观的因素,不易观察和测度,且定义多采用枚举法,无法穷尽所有的类型;有的以游客行为的空间移动这个最基本的特征来定义,但对于移动的距离范围和边界莫衷一是。此外,像国际航班的机长和空乘人员工作场所具有跨境流动性特点,也很难用离开常住地或居住地来定义。传统的定义还通过附加类似于“不以赚钱为目的”等条件来排除某些旅行现象(但商务差旅不排除在外);也有的为了规避这一难题,直接定义旅游是“在异地”(或去异地)的活动,但同样没能给出异地的确切定义。

1999年,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给出了一个新的定义:“旅游是一个人离开其惯常环境(usual environment)24小时以上,不超过一年,并在到访地不从事报酬的活动。”这是首次使用惯常环境这一用语来代替常住地或居住地,并对惯常环境给出了相应解释,即居住地和所有常访地组成的一定区域之和。这个定义将地理距离推广到空间环境。显然,惯常环境就是人们工作(获取报酬的劳动)、学习(谋生前的知识训练和技能培养)和日常生活(包括社交活动)的环境,在这个环境里的活动不被算做是旅游,可以是休闲。惯常环境这一概念已经将获取报酬和上下班(学)通勤产生的空间移动包含在内了。此后,比利时鲁汶大学Robert Govers等3位学者在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2008年第4期发表了“勾勒旅游:定义惯常环境”一文,较为系统地讨论了惯常环境的概念定义、测度方法和实证研究。传统对距离测量是应用“经验法则”(rule-of-thumb),从身体的日常活动空间(如工作、购物、娱乐等)的集合去界定惯常环境,Govers等认为,从地方、空间、流动的多视角出发,对传统观点的惯常环境进行重构和重置,提出惯常的感知与距离并非是线性关系的观点。

虽然,惯常环境概念较之常住地或居住地概念更为科学合理,但它是旅游者离开的环境,进入的是惯常环境以外的环境,这才是旅游的环境,也是我们研究的主要对象和主体。对于在这个惯常环境以外的环境,笔者在“再认识”一文中,首次以“非惯常环境”名之。随后笔者又在“旅游学研究的新框架:对非惯常环境下消费者行为和现象的研究”(张凌云,2008)一文中,尝试将“非惯常环境”一词英译为“unusual environment”,在“非惯常环境:旅游核心概念的再研究——建构旅游学研究框架的一种尝试”(张凌云,2009)一文中,初步构建了以非惯常环境概念来解释旅游的框架,并得到了国内旅游学术界的关注、评述、应用和理论推广。

二、非惯常环境的

时空行为特征

与以往研究不同,非惯常环境概念的提出,是将“游前-游中-游后”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旅游是在非惯常环境下短暂的生活体验,即在两种不同性质的环境之间的转换。以往的研究只是关注出游动机,强调离开(从客源地到目的地),忽略返回(从目的地回客源地)。事实上,如Neil Leiper模型所揭示的那样,旅游是一个闭环,现在人们喜欢用“说走就走”“逃避逃离”“诗和远方”等来形容上路时的心情,但出门在外同样也有“归心似箭”的俗事牵挂和“在外千般好,不如自家亲”的体认。正如法国人类学家Claude Levi-Strauss在《忧郁的热带》一书中说:“每一个人身上都拖着一个世界,由他见过、爱过的一切所组成的世界,即使他看起来是在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里旅行、生活,他仍然不停地回到他身上所拖着的那个世界去。”这也隐喻了非惯常环境与惯常环境之间的内在联系。在这个二元框架当中,惯常环境是一个熟悉的、现实的、日常生活和社交的空间,它是稳定的、较为持久的,受客观条件的影响;而非惯常环境则是一个充满心理期待和想象的建构空间,是临时的、短暂的,受主观愿望的支配。由此也可以推论,非惯常环境是一个自由选择的,与旅游者的个人际遇、人生经历、教育背景、生命周期、兴趣偏好、消费倾向、余暇时间等因素有关的环境。非惯常环境是旅游者惯常生活的“域外之地”,是满足人对一切外部事物好奇天然禀性的空间,正如梁实秋在散文《放风筝》所写:“人生在世上,局促在一个小圈圈里,大概没有不想偶然远走高飞一下的。出门旅行,游山逛水,是一个办法,然亦不可常得。”

引入非惯常环境不仅能解释“什么是旅游”,也能解释“为什么旅游”。不同的惯常环境,会影响选择不同的非惯常环境。美国哲学家Herbert Marcuse认为,现代工业社会物欲横流,人性压抑,把人异化成“单向度的人”(one-dimension),而旅游则可以看成是人的短暂逃离,超越现实社会,由“单向度”走向“双向度”的一个途径。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所说的为了自由而“被抛”,或进入“澄明之境”。这也是在非惯常环境所追求的境界。

非惯常环境是一个由旅游者个体建构的临时的空间环境,非惯常环境类似于法国哲学家Michel Foucault所说的“另类空间”“异托邦”(heterotopias)或“他者空间”(the other space)。在旅游者建构和选择非惯常环境时,不仅仅是空间维度,还有时间维度,这个维度甚至比空间更有价值。空间是三维的,可选择的。但时间是一维的,无法选择的,时间就是生命周期和人生阶段。人生的不同阶段,由于惯常环境的变迁,对于非惯常环境的选择也是不同的。对于旅游者而言,旅游是一种非常态的利用时间方式,类似于Foucault所说的“异时间”(heterochronies)。严格来说,旅游者的非惯常环境应该是异托邦+异时间的组合,旅游就是一种在异时空中的特殊体验。因此,旅游动机不一定都是为了求知、审美等“宏大叙事”,也可以是因为失业、失恋、失意或自我激励、“好高骛远”寻求刺激,甚至临时起意,只想暂时逃离换个环境独处而已。就如网上调侃的那样“旅游就是暂时离开自己呆腻的地方,到别人呆腻的地方闲逛,然后,再回到自己呆腻的地方”。对于久居大城市的人来说,乡村的田园牧歌是他的非惯常环境,而对于山区乡民而言,向往的却是大城市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

在非惯常环境里,信息相对稀薄,与生活在惯常环境的目的地当地人是一次性博弈。类似于美国心理学家Philip G. Zimbardo提出的“陌生环境”和“身份匿名化”(anonymilization)造成旅游者心理和行为与其在惯常环境里迥然有异。我国传统中也有“穷家富路”一说,因此更容易发生场景性消费、冲动性消费、炫耀性消费(凡勃伦效应)。这种在惯常环境里被认为非理性的行为,在非惯常环境下高频出现有其一定的合理性。行为经济学家Richard Thaler提出的心理账户(psychic accounting)对于非理性行为的解释,可以为研究非惯常环境下旅游者非常态行为提供有益的借鉴。同时,非惯常环境里社会经济信息的不透明、不对称(包括文化、习俗、禁忌等),信息收集成本高企(尤其是时间成本),消费者维权交易成本过高,旅游市场就如美国经济学家George A. Akerlof比喻的柠檬市场那样,容易形成劣币驱除良币,这也是“零负团费”的一个经济学解释。

此外,这两种环境之间也是会转化的,即非惯常环境“惯常化”(他乡变故乡,由旅游到迁徙、移民)和惯常环境“非惯常化”(故乡变他乡,多年后返乡寻根旅游)。

三、非惯常环境体验研究

理论价值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不可逆的历史进程,是由劳动分工、生产力水平、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和社会进步多种合力所决定的。我们一般谈论的社会-经济-人文环境都是指惯常环境,几乎所有的人文科学研究所涉及的人文环境都是指惯常环境。而在惯常环境得出的研究结论、规律和定律可能并不适合于非惯常环境(旅游环境即为其例)。如一些乡村民宿的房价比大城市繁华街区的五星级国际著名品牌酒店还要高,颠覆了级差地租和品牌价值理论;油菜花旅游产生的经济价值大于作为油料作物,改写了农业经济作物的评价因子和选种属性(只注重花期,却不计出油率);在景区乘坐马车(在游客的惯常环境里已被淘汰)比乘出租车费用还高;在惯常环境里,晚上断电的生活难以想象,但在草原旅游中,重回游牧社会,在星空下,围着篝火饮酒唱歌跳舞,兴奋不已。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在惯常环境里谁都不愿意再回到从前的农业社会,但对非惯常环境的想象和建构却可以跨越时代,穿越历史,回到从前,文化返祖,返朴归真。这些都可能与我们在惯常环境里的日常经验和生活体验相悖。所以说,非惯常环境下的特殊体验才是旅游的本质。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在地域上的不平衡,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在空间上是以历时态推进的。在经济发达地区许多传统乡村迅速从惯常环境(现实场景)中消失,民间技艺失传,渐渐地进入了人们的记忆空间(建构的非惯常环境),成为一种特殊的遗产性资源。在惯常环境里被认为落后而遭到淘汰的生产力、生产工具、生活方式,以及虚拟空间、文化符号都可能成为有吸引力的因素和产品,这使得那些还停留在前现代化阶段的落后山区和乡村景观因成为城市居民的非惯常环境而被重新估值、增值和升值,这也就是旅游给传统资源和景观带来的价值溢出效应。

从社区参与的角度看,外来游客的非惯常环境与当地人的惯常环境叠加在一起时,两种环境的价值诉求不同,游客喜欢体验原真性,居民更愿意选择现代化,并因此造成矛盾和冲突。John Urry借用福柯“凝视”的概念创造了“旅游者凝视”(tourist gaze)一词,来研究主客关系中呈现出支配和被支配的非对称关系,其实也是这两种环境叠加所引致的后果。

总之,由于旅游是不同于惯常环境下的特殊体验,因此,基于惯常环境建立起的相关理论与经验知识不一定能很好地解释旅游现象和旅游体验,而非惯常环境的提出,则为旅游学科体系的重构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 

作者:张凌云,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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