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粉丝向PSCReady老编抱怨:印尼PSCO下手太狠,一次检查,12项滞留缺陷,其中包含11项体系滞留缺陷,合理么?
根据粉丝的描述,老编前往东京备忘录查了一下检查信息,这艘船是1月10日被印尼Tanjung Priok的PSCO滞留的,总共17项缺陷,12项滞留缺陷,5项一般缺陷。
如下图:
老编有问了下这位粉丝,为何会出现这种超越常人思维的检查报告。
大致情况是:1月9日,装货期间,由于工人疏忽,绑带没扎紧,货物掉落,砸死了两个工人,第二天PSCO登轮,滞留了船舶,并开具了上述PSC报告,滞留了船舶。
对比报告和事故,显然PSCO目的性执法的意味很强。
我们看下这17个缺陷,有4个是绑扎系固类的,剩余的基本都是ISM的。
老编只能感叹印尼PSCO学艺不精,同时提醒船东尽早复议,这12项滞留缺陷至少能消除掉11个。
PSCReady的老粉都知道,由于ISM缺陷对船舶的影响太大,东京备忘录规定,ISM缺陷在一张报告中只能出现一个,显然印尼的这位PSCO是滥用了自己的权利。
在PSC manual中强调,PSCO不是体系审核员,没有资格,进行体系审核!
老编只是纳闷:既然PSC的检查手册要求只能记录一个ISM缺陷,那么这个数据怎么输入进去的呢?
只需要在后台设置一个参数就可以搞定的小事,怎么会反复出现这样的问题?
搞不懂!
至于一张报告为什么只能记录一个ISM缺陷,依据位于PSC manual附件8的第7.1.2条,如下:
所以说,如果这位船长进行复议,东京备忘录会将这些ISM缺陷合并成一项,复议当然麻烦,好处是降低了船舶的风险等级。
印尼的这位PSCO没有处理好,对于这种事故应该怎么处理,可以参考老编以前的文章:PSC迎检| 事故船舶如何滞留?AMSA示范PSCO的双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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