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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做出部署。
一、工作任务、工作目的、工作路径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包括2部分任务:
一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对纯农业村,处理设施的出水达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的1B标准,其余农村地区达到1A标准;
二是生活污水单独收集,即大家经常讲的雨污分流,防止雨水当污水处理,解决污水横流问题等。我市绝大部分村落不存在污水横流问题。
(二)任务重,时间紧,为尽快出整体效果,多出亮点,制定以下工作路径及任务分工:
一是农村地区分成4类:第一类,市、镇及周边农村;第二类,平原地区纯农业村;第三类,山区纯农业村;第四类,饮用水源上游等敏感地区农村。
第一类由城管规划局统筹管理,原则上需要建设管网收集生活污水,输送到市、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处理;管网建设到村巷口;
第二、三、四类及第一类内污水不进市、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处理的农村地区由住建局统筹管理,乡镇场街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村委负责项目实施。第二、三类及第一类内污水不进市、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处理的农村原则上采用我市湿地公园内的生活污水生态无害化处理系统;第四类原则上采用一体化装置,生活污水管网收集。
二是生态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遵循先重点村,由后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往前段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的顺序推进。
这里我要强调的2点,第一,生态无害化系统并不是传统的人工湿地,第二,生态无害化系统并不排斥雨污分流,相反,如果做到了雨污分流,出水效果会更好。
二、工作要求
这里主要针对第二、三、四类农村提出建设要求。
一要综合治理。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为基本任务和切入点,同时开展水塘整治、旧厕改造、村道建设、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净化+绿化、美化、文化于一体的湿地公园,逐步实现“一村一园”目标。
二要减轻农民土地负担。遵循一个原则,就是确保不占用农民承包地;而且,优先使用边角地、荒地等,尽可能使用卫生死角土地,因地设计、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减轻土地供应困难,确保设施容易落地,变卫生死角为美丽花园,消除邻避效应。
三要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很多农村正因为经济条件较差,才忽视了人居环境保护与整治(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更应该当作公益事业去做,而不应看做是一块有利可图的“蛋糕”)。必须权衡建设运行投资带给农民的经济负担,确保农民付费额度不超出农民的付费意愿。
四要务必做到复杂问题简单化、深奥理论浅显化,让农民真正能明白,在规划设计阶段就采用与农民和农村地区的建设管理水平相当的方案,树立农民自建自管、会建会管和敢建敢管的信心。切勿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讲一大堆农民听不懂的概念术语和标准数值,让让农民和基层干部不知所云、不明所以,甚至失去听下去的兴趣。
三、保障措施
(一)政府主导。乡镇场街道办、城管规划局、住建局、农办、农业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各司其责,相互协作,统一认识,整合资源,坚决打好农村环境整治攻坚战。
政府予以财政补贴。总数600元/人,除第一类市、镇及周边农村、已做13个连片治理村和其他余额由财政局及相关主管部门统筹外,平原地区按600元/人、山区农村按400元/人补贴划拨给乡镇场街道办,由乡镇场街道办统筹使用。补贴的具体使用按即将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强调一点,务必专款专用。
财政局及有关主管部门在国庆后尽快将第一笔300元/人的财政补贴划拨给乡镇场。
发改局加快理顺审批工作。尽快下发审批流程文件,明确400万元以上项目需要招投标,400万元以下项目通过农村三资平台发布,可不招投标。
住建局尽快建设专家库,负责建设方案(包括设计、概算等)的技术审核,街道乡镇场街道办的资料后一周内回复。
乡镇场街道要加强现场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的指导、监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及时与市主管部门沟通。
(二)要群策群力解决治理资金难题。要加强宣传,树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理念,强化村民之间的良性互动,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形成共同治理环境、珍惜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发挥乡贤的作用,鼓励乡贤出谋献策,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来。乡镇村一级还可出台措施,激励社会组织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同志们,我们需要提高各级政府、村委、村民等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协调性,采用适合农村的基本原则、工作路径、融资建设与技术模式等,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一步一个脚印地出实效,久久为功,让乡村净化、绿化、美化和文化起来,达至美丽乡村建设目标。(201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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