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就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发布。
是常见的两种慢性病
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的要求,我市在2019年下半年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制定了完善配套政策,同年12月份,我市出台了有关“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两病”政策的出台既减轻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长期门诊用药负担,有利于强化预防,促进健康管理,减少大病发病率,同时,也有利于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
1)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患有高血压、糖尿病;
3)未享受门诊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待遇的人员。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不享受“两病”待遇,已享受门诊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的不再重复享受“两病”待遇。
1)不设置起付标准,即无“门槛费”;
2)报销比例:普通“两病”患者为5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90%;
3)报销额度:在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300元的基础上,高血压增加 100 元,糖尿病增加 300 元,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增加 300 元。
参保患者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实行定点签约管理。“两病”门诊用药实行长处方管理。经确诊符合“两病”保障范围,正常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不进行年度审核,待遇自动延续。
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110万人,该政策的实行可使全市约20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受益。
参保人员
如何申请“两病”待遇?
第①步
参保患者需要到指定的诊断医院进行疾病诊断。所需材料包括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及复印件,两张一寸正面彩色近照,及以前能够确诊所申报疾病及病情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医院病案专用章,在外市住院的医疗机构须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如果没有以往诊断材料需在诊断医院进行相关检查。诊断医院根据诊断证明材料为参保患者出具《营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病”用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第②步
持《申请表》到签约服务定点医院办理“两病”门诊登记签约和建档手续,即可享受“两病”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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