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朝赈绝大部分都是因水灾而施予的,到了清朝后期,湖南年年有灾,但有些年份有灾无赈。比方说光绪二十四年(1898)夏天,洞庭湖滨湖州县发大水,朝廷不但没有给予朝赈,并且耐人寻味的是,还从此停止了多年沿袭的旧制,不再对洞庭湖水灾地区笼统地给予蠲免钱粮。百日维新期间,湖南是最激进的省份,办理新政不遗余力,湖南人谭嗣同又列戊戌六君子之首。这也许是心存怨毒的慈禧对湖南采取的惩罚性措施。
官赈是由地方官主持和提供赈源,这往往是赈灾过程中最直接的主体,在发生局部性灾害而朝赈不施的情况下尤其如此。
民赈。清朝依然有许多乡绅施粥赈粮,行善救荒。道光二十九年(1849)秋天,永顺发生了灾荒,乡绅王大任减价卖出仓谷,不够,又去外地买米煮粥,救济乡邻。
清朝后期,以熊希龄为代表的近代慈善家开始崭露头角,活跃于赈务界。他们无偿施赈,不求回报,不同于传统社会纳粟纳赀、捐官鬻爵的富豪,也不希冀朝廷封赏、官府表彰;他们以博爱仁慈为宗旨,不同于传统社会的同乡会仅仅出于桑梓之情。他们的出现,是清朝后期湖南民赈的一大时代特色。
根据施赈方式和举措,赈灾形式也可以分为多种。清代赈灾的措施基本上没有超过历代,主要还是急赈、平粜、蠲缓、赈贷、工赈等方式。
乾隆七年(1742)湘阴大水,知县徐梁栋在县城开常平仓平粜,还运送谷米数千石去往新市、长乐、河夹塘。乾隆中兴宁县这一年收成不好,知县福隆阿发仓减粜,那些贫困没有资产的人家因此得以不饿肚子。嘉庆六年(1801)湘乡米价昂贵,知县樊寅捷劝谕绅士民众减价平粜。酃县发生了饥荒,粮食价格昂贵,知县林愈蕃亲自来到粜场,主持平粜,但是仓储有限,每户只能粜谷三斗,林愈蕃因此写下了一首《粜场》诗:
生意苍天厚,穷檐赤子多。
一家方鬴罄,三斗奈饥何!
顾尔诚酸恻,环予忍谯诃,
悬思监门郑,血泣几滂沱!
诗句生动说明了平粜的局限性。官方平粜,虽然能抑制米价,让灾民买到平价米,但如果官方储米有限,像诗里说的,每户才能买到三斗,这对于饥肠辘辘的灾民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于此对照,康熙时湘阴知县熊学能就没有机械地理解平粜政策,而是很善于运用市场价值规律移粟就民。某年湘阴遭了水灾,谷子的价格非常高,官府平粜。想抑制价格,仓储不足,反而让价格变得更加高昂,因此知县熊学能公开告示,加倍提高谷米的价格。远近的商人听说这儿的米卖得贵,纷纷载米前来,“货到地头死”,商品一旦多了,不消官府再采取什么措施,没过多久,价格自然而然地便宜下来了。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的工赈有了新的内容。由于近代资本主义工矿业和交通的出现,灾民们除了从事传统的筑堤疏河之外,还可以开矿筑路,或者进入贫民工厂做工,为资本主义生产提供廉价劳动力。光绪二十一年(1895)浏阳大旱,谷物没有收成,湖南巡抚陈宝箴请欧阳中鹄主持赈灾。在谭嗣同的协助下,欧阳中鹄招了许多灾民去南乡采煤,以工代赈。此外,清末湖南灾民也加入了修筑粤汉铁路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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