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李希凡、蓝翎开创的“阶级斗争红学”
第1节 评李希凡、蓝翎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它》
1954年是红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李希凡、蓝翎的两篇文章起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先看这第一篇文章的开头部分,“红楼梦一向是最被人曲解的作品。二百年来,红学家们不知道浪费了多少笔墨,不仅他们自己虚掷了时间,也把这部伟大杰作的真实价值推入到五里云雾中湮没了。所以直到现在,这些各种各样的谬说还在影响着一部分读者对于红楼梦的正确认识。”我在《总纲论》一书的《自序》中对这句话作过分析,现简单复述一下。
这里第一句话中“最被人曲解”中的“最”用得不恰当。按一般的语言常识,“最、顶、特”这样的副词只能用来修饰某些形容词或副词组成这些词的最高级而不能直接用作状语修饰动词。如我们可以说“最容易”、“特简单”,但不能说“最曲解”、“顶论述”。所以原文应该改为“最容易被人曲解”。这里说“二百年来,红学家们不知道浪费了多少笔墨”是对老一辈红学家及其研究成果的全盘否定,因而是错误的。李、蓝指责二百年来的红学家浪费了笔墨,虚掷了时间,湮没了《红楼梦》的真实价值,制造各种各样的谬说是错误的。当然,李、蓝这段话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否定在过去的三十年中起主导作用的“新红学”。
我以前也讲了,1921年胡适、顾颉刚、俞平伯对索隐派的否定是正确的。1954年李、蓝对“新红学”的否定是错误的。我这本书的主要目的与前面的《总纲论》一样,旨在否定李、蓝对“新红学”的否定,也是对1954年以后的五十多年来一直占主导地位的“主流红学”或曰“新中国红学”的否定。我说“新红学”走的道路是正确的。最近五十多年来大多研究《红楼梦》的人走的道路是错误的。
我这里要作两点说明。一是李、蓝的文章有不同的版本,197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评论集》中的内容就与李广柏的《红学史》中所引录的内容不一样,大概前者是经过修改的。我这里以李广柏的《红学史》提供的资料为准。二是虽然李、蓝的文章是自发而为,但这些文章一面世后就被赋予了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成了正确的化身,成了“尚方宝剑”,谁还敢道个“不”字。当时的红学家唯有顶礼膜拜的份,哪敢抬头仰视、正眼相看。直到现在,“主流红学”还将这些文章奉为圭臬。六十年过去了,时过景迁,讨还公道的时间到了。我这里要还这些文章的本来面目。现在就将李、蓝文章开始对《红楼梦》所作评述的一段话引录在下面。
红楼梦出现在满清帝国的乾隆盛世,并不是偶然的现象。乾隆时代正是满清王朝行将衰败的前奏曲。在这一巨变中注定了封建官僚地主阶级不可避免的死亡命运。这恶兆首先是由腐朽的封建统治集团内部的崩溃开始。曹雪芹就生在这样一个时代,他的封建官僚家庭在这时代的转变中崩溃了,使他不得不过着贫困的生活。自然,作为在富贵荣华中生长起来的曹公子,在“贫穷难耐凄凉”的生活中,对“当年笏满床”的盛世是不无惋惜怀念的。作者通过书中许多人物的对白,时常流露出追怀往昔的哀感,这正是作者世界观中矛盾所在。像其他的伟大现实主义大师一样,曹雪芹的同情虽然“是在注定要灭亡的那个阶级方面”,但是他从自己的家庭遭遇和亲身生活体验中已预感到本阶级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他将这种预感和封建统治集团内部崩溃的活生生的现实,以完整的艺术形象体现在红楼梦中。把封建官僚地主内部腐朽透顶的生活真实地暴露出来,表现出它必然崩溃的原因。作者用这幅生动的典型的现实生活的图画埋丧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悲剧命运。尽管这是一首挽歌,也丝毫未减低它的价值。
我开始就说,这里的第一句话是错误的。在社会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任何人物或事件的出现或发生都是由当时的社会状况及社会的发展变化决定的,那些人物有可能出现,也有可能不出现,那些事件可以这样发生,也可以那样发生,某些事件不一定会发生而发生了,这就是偶然性。只有那些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如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朝代的更迭才是必然的。如果认为事件的发生也是必然的,那就是宿命论。所以我认为,《红楼梦》出现在清王朝的乾隆时代是偶然的。
第二句话在语法上、语义上都是错误的。“时代”和“曲”是两个性质完全不相同的词,不能用“是”联结,无论我们用比喻或者其它任何写作手法都达不到这样的目的。我们只能说“……奏响了……前奏曲”。刚才第一句话讲了乾隆时代是“乾隆盛世”。李蓝在七三年的修订版本中还说“乾隆时期正是清代王朝的鼎盛时期”。无论怎样,“盛世”、“鼎盛”这样的词是不能与“衰败”联系在一起的。这是两类性质相反、互相矛盾的词,既说“盛”,就不能说“衰”。“鼎盛”就是“极盛、特别盛”,离“衰败”还远着呢。再从时间上看,,乾隆初期正处于清王朝中间阶段,与清朝的最后灭亡隔着六个皇帝,相隔一百七十多年。所以,李、蓝说在乾隆时代清王朝就行将衰败是错误的。
第三句话“在这一巨变中注定了封建官僚地主阶级不可避免的死亡命运。”也有很多错误。我们可以看到,李、蓝的行文刚开始。除了前面否定“新红学”的一小段文字以外,就只有前面的两句话。这两句话也只讲了“乾隆盛世”而没有说有什么“变故”。既然如此,这第三句话中的“这一巨变”不知从何而来。连任何“变故”都没有,怎么还有“巨变”?前面没有提到“巨变”,后面又怎么能用“这”?事实上,在当时的乾隆时期,世道上没有发生任何变故。所以说,无论从语法上来说还是从语意上来看,“这一巨变”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从整个句子来看,“在这一巨变中”是状语,后面部分是谓语,所以这个句子缺少主语。修改的方法就是去掉状语中的“在”和“中”,“这一巨变”就成了主语,句子就通顺了。语法问题解决了,语意问题还没解决,这句话的意思是错误的。因为主语“这一巨变”是不存在的,其行为当然就不存在,即不能“注定”什么。事实上,在乾隆时期还没有什么事件能注定某个阶级的命运,所以这里所说“注定”了封建地主阶级的死亡命运是错误的。
第四句话“这恶兆首先是由腐朽的封建统治集团内部的崩溃开始。”中的“恶”用得不好。李、蓝这里将封建统治集团即将崩溃的预兆说成是“恶兆”,那就是站在封建统治集团的立场上讲话,即李蓝充当了封建统治集团的代言人。当然,我这里不是扣大帽子,只是说不应该用“恶”这个字而应该用一些不带感情色彩的中性词。我们在评论文章中,不能用“巨”、“恶”这样的字。这里的“兆”就是“预兆、征兆”的意思,这句话宜改为“封建统治集团内部的崩溃是清王朝衰败的征兆。”但事实上,当时正是康乾盛世,社会相对稳定,封建统治集团内部并没有开始崩溃,也就没有清王朝衰败的征兆。李、蓝对当时局势的认识是错误的,得出的结论也当然是错误的。也可以说,这些都是李、蓝想象的。但想象不能代替现实。
第五句话讲的基本上是事实,《红楼梦》作者确实生活在那样一个时代,其家庭也确实衰败了,他不得不过着贫困的生活。但说他的家庭“在这时代的转变中崩溃了”就是错误的。因为当时的时代并没有发生任何“转变”,所以这“时代的转变”的说法是错误的。《红楼梦》作者家庭衰败是由于其自身的原因而不是由于外部原因。
第六句、第七句讲了《红楼梦》作者对曾经经历过或听说过的盛世时荣华富贵的惋惜和怀念,《红楼梦》中的人物也流露出对往昔的向往和追忆。最后所说“这正是作者世界观中矛盾所在。”是错误的。李、蓝这里没有讲清楚“作者世界观”中的矛盾是什么,也即矛盾的双方是什么。按我的理解,这句话中的“这”指的是作者对荣华富贵的怀念和追忆,李、蓝的意思是这种怀念和追忆与《红楼梦》作者的世界观是矛盾的。李蓝认为《红楼梦》作者本来就不应该有这种怀念和追忆,因为在李、蓝看来,《红楼梦》作者预感到封建统治阶级必然灭亡并在书中表现出来,其世界观就是反封建的。既然“反封建”,就不应该“怀念”,所以就说《红楼梦》作者对封建盛世荣华富贵的怀念和追忆与其反封建的世界观是矛盾的。
我认为李、蓝的说法是错误的。《红楼梦》作者一直在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没有任何反封建的行为,其对荣华富贵生活的怀念甚至还想恢复失去的天堂就是其世界观的表现。李蓝将想象的“反封建”的世界观强加给《红楼梦》作者,然后就说这种“世界观”与作者本身的行为互相矛盾,所以说李蓝所说的“矛盾”也是他们自己想象的、是不存在的。
我们再看下面几句话。李、蓝接下来就套用西方文艺理论,将《红楼梦》作者与巴尔扎克相提并论。说《红楼梦》作者从家庭遭遇和亲身经历中预感到本阶级必然灭亡并对那个注定要灭亡的阶级表示同情。还说《红楼梦》作者将自己的这种预感和封建统治集团内部的崩溃写进了《红楼梦》中。很多红学论文都谈到巴尔扎克与《红楼梦》作者所处时代不同、朝代不同,地域不同,我们不能将西方文艺理论套用到《红楼梦》身上。我前面谈到的李广柏的《红学史》就是最好的例子。
具体来说,李、蓝这里犯了两个错误。第一个错误,也是主要错误,就是将《红楼梦》中的贾府,也包括史、王、薛三家,或者说现实中的曹府看成是清王朝封建统治集团内部。从现实来看,按红学界现在公认的结论,胡适的考证成果,曹家只不过是清王室的“包衣”或曰“家奴”。曹家先祖为清朝做过事、立过功,清朝就给曹家一官半职,让曹家继续为朝庭卖命并成为朝庭的眼线。在《红楼梦》中,贾敬、贾赦、贾政都是承先祖余荫做着小官,史、王、薛三家也是这样,所谓的“四大家族”也只不过在金陵有点名气,或者说只在小说中有点名气,与那些王室成员、侯爷、王爷,各衙门高官,各府、郡首脑相比实在是算不上什么,哪里还能说是“内部”。也就是说,《红楼梦》中的贾府不是封建统治集团内部。
第二个错误就是将《红楼梦》对贾府衰败的描写和预示看成是对封建统治集团内部崩溃的描写和对清王朝必然灭亡的预示。因为《红楼梦》描写和预示的是贾府的衰败,李蓝误认为贾府就是封建统治集团内部,所以就产生了这样的错误。我前面讲了,象贾府这样的家族在当时可说是成百上千。这些家族的兴盛和衰败都在清王朝的掌控之中,一些家族衰败了,必然有另外的家族兴起。也就是说,某个家族的衰败并不等于清王朝的衰败。事实上在清王朝统治的三百多年中,有无数个抄家事件发生并伴随有某个家族的灭亡。但清王朝仍然完好无损。所以我认为《红楼梦》仅仅只描写和预示了贾府一个家族的衰败,而没有用贾府影射清王朝的意思。
再看这一段最后三句话“把封建官僚地主内部腐朽透顶的生活真实的暴露出来,表现出它必然崩溃的原因。作者用这幅生动的典型的现实生活的图画埋丧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悲剧命运。尽管这是一首挽歌,也丝毫未减低它的价值。”李、蓝行文时有点慌张,有点激动,把前面一句话的主语掉了。说“腐朽”就够了,何必要加“透顶”二字,当然,这二字是为了表现自己的愤怒、憎恨而加,似乎有做作之嫌,我们写文章只能平心静气。这句话前半部分还有些字词用得不好,我这里只简单地改写为“《红楼梦》暴露了封建官僚地主阶级腐朽的生活方式”,后面部分可改写为“指出它必然崩溃的原因”。
一般来说,某个“家族”的崩溃与其腐朽生活方式有关,而整个地主阶级的崩溃与政权有关而与生活方式关系不大。再说,《红楼梦》作者只是描写了当时的生活场景而不是暴露某种生活方式,描写不等于暴露和揭露。生活场景是小说人物活动的舞台,为了写人物就必须描写当时的社会状况,人们的衣食住行,《红楼梦》作者真实地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的生活状况,并没有将这种生活方式作为一种腐朽的生活方式来暴露,更没有从这种生活方式想到地主阶级的必然灭亡。这些都是李蓝自己想象的。
中间一句话的结构是“作者用……图画埋丧了……命运。”这里“埋丧……命运”的说法是错误的,我们只能说“埋丧某个阶级或某个王朝”。这里的“悲剧命运”中的“悲剧”也用错了。这个“悲剧”表明李、蓝对封建统治阶级的命运有同情之感。所以这里应该用“灭亡”一类的词,我一再说不能用这些带感情色彩的词。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红楼梦》作者用《红楼梦》这本书表明了封建统治阶级即将灭亡。”显然这句话的意思是错误的,前面已经作过分析。
最后一句话中的“这”和“它”当然都指《红楼梦》这本书。将《红楼梦》比作“挽歌”,在语法上说得通,语意却是错误的。“挽歌”就是哀悼死者的歌。说《红楼梦》是挽歌,那么《红楼梦》哀悼谁呢?按李、蓝的意思,当然是哀悼封建统治阶级和清王朝,但它们都还没有灭亡啊!这首“挽歌”也唱得太早了。李、蓝迫不及待地要为清王朝唱挽歌,足见李、蓝对清王朝的一片“孝心”。我前面讲了,《红楼梦》并没有预示清王朝的灭亡,更没有揭露其罪恶而促使其灭亡,没有为清王朝送丧,所以“挽歌”一说是错误的。最后说一下,这句话中用“尽管……也……”是错误的,李、蓝应该说“正由于《红楼梦》是一首挽歌,所以它的价值才更高。”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整个这一自然段的意思都是错误的。李、蓝将贾府的衰败看成是整个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崩溃,也即清王朝的灭亡。所以就把《红楼梦》看成是描写清王朝灭亡的书。很多学者都持不同意见。下面就看茅盾的相关论述。(今天是2014年1 月31日,农历甲午马年正月初一) 蔡义江在2012年出版了一本书,名为《追踪石头——蔡义江论红楼梦》。其中有一篇名为《忆沈雁冰先生》。该文写的是蔡义江几次拜访沈雁冰时的情景。现将蔡义江回忆1977年初到北京并由吴恩裕先生作伴拜访沈老时的情景的文字引录在下面。
沈老谈笑风生,精神极好,尤其是他那双精光闪闪充满了无穷智慧的眼睛,给我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谈话的主题自然是《红楼梦》。
“你们对李希凡、蓝翎批评俞平伯的文章怎么看?”
李、蓝在1954年9月《文史哲》上发表了《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它》,随后又发表《评〈红楼梦〉研究》,批评了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研究中的一些观点,……我心想,李、 蓝的批评文章还是有道理的,问题是后来搞成了政治运动,无限上纲。但我们都没有搭腔。沈老见我们都不说话,就换了个题目,又问:
“有人说《红楼梦》表现了封建社会必然没落的趋势,你们觉得这种说法怎么样?”
我们还是没有搭腔,就想多听沈老说说。果然,接着沈老就谈了自己的看法。
《红楼梦》写的是一个封建官僚大家庭的兴衰,原来有权有势、显赫一时的富豪家庭、名门望族,后来犯了罪,或子孙不肖,坐牢、杀头,败了家,没落了,衰微了,“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种事汉唐就有,历来屡见不鲜,所谓“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一个家庭、家族的没落,并不等于某一封建王朝的没落,当然更不是一种社会制度的没落。人类由原始氏族社会到奴隶制社会,到封建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更替变化,这是马克思、恩格斯研究发现后提出来的理论,所谓历史唯物主义史观。生活在封建时代的曹雪芹,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认识呢?就算是客观反映吧,康、雍、乾还是清王朝的盛世,不是慈禧、“八国联军”时代,我们又怎么就能从《红楼梦》的描写中看出封建王朝的没落,甚至封建制度的没落呢?至于说到封建末世的某些社会特征在《红楼梦》中得到反映,那么《儒林外史》和其它许多晚清社会小说也无不如此。
对于蔡义江的这段话我讲几点看法。第一点,沈老提了两个问题,按蔡义江的记述,沈老对第二个问题持否定态度。从沈老连续问两个问题的语气来看,沈老对第一个问题也是否定的,也即沈老对李、蓝的文章持反对意见。第二点,蔡义江和吴恩裕都没有回答沈老的问题,蔡义江心想“李、蓝的批评文章还是有道理的”。这说明蔡义江、吴恩裕与沈老的意见不一致,即赞成或推崇李、蓝的文章。第三点,沈老对自己提的第二个问题谈了看法,虽然不是沈老的原文,但由于蔡义江概述得很好,其记述应该与沈老原文没有多大差别。沈老批判了李、蓝文章“四大台柱”之一的“封建社会末世论”。指出《红楼梦》作者没有用贾府的衰败预示清王朝衰败和灭亡的意思。正如沈老所说“一个家庭、家族的没落,并不等于某一封建王朝的没落,当然更不是一种社会制度的没落。”“康、雍、乾还是清王朝的盛世,不是慈禧、'八国联军’时代,我们又怎么能从《红楼梦》的描写中看出封建王朝的没落,甚至封建制度的没落呢?”可以说沈老这些话是对李、蓝的有力批判,与我刚才的分析是一致的,我认为沈老是正确的。最后谈一点,蔡义江和吴恩裕当时比较年轻,受时尚潮流的影响,与李、蓝有共同的思想和认识,并不奇怪。
接下来再分析李、蓝文章的另一自然段。
我们认为要正确地评价红楼梦的现实主义,不能单纯的从书中所表现出的作者世界观的落后因素以及他对某些问题的态度来作片面的论断,而应该从作者所表现的艺术形象的真实性的深度来讨论这一问题。因为“我们在观察一个艺术家时,不是把他当作一个理论家来看待,而是把他当作现实生活现象的体现者”。文学发展的历史也启示了我们有些古典作家所创作的现实主义作品往往和他的宇宙观很不相称,甚至有着极明显的矛盾。但是由于作者忠于现实生活的描写,战胜了他自己的阶级同情和政治偏见。如恩格斯评论巴尔扎克时所说的“他看出了他所心爱的贵族的必然没落而描写了他们不配有更好的命运……这一切我认为就是现实主义最伟大的胜利之一。”曹雪芹也正是以这样的胜利写出了伟大的杰作红楼梦。
我认为我们是在研究《红楼梦》、评价《红楼梦》而不是象李、蓝说的“评价《红楼梦》的现实主义”。“《红楼梦》的现实主义”是什么,李、蓝没有讲清楚,其 意思不明确。我们研究《红楼梦》,既要研究书中所表现出来的作者的世界观及其对某些问题的态度,也要研究书中所描写的艺术形象的思想意识,因为这两者是一致的。《红楼梦》作者正是以自己的心灵,自己对社会的认识来塑造书中的艺术形象、描写书中的人物。
李蓝这里的“作者世界观的落后因素”的说法是错误的。我们只能描述作者的世界观,指出作者世界观的类型而不能用现代人所谓“先进、落后”的标准来评判作者的世界观。即我们不能戴着有色眼镜来看《红楼梦》。李、蓝说文学史上“有些古典作家”的“作品”与其“宇宙观”不相称、有矛盾,但并不是所有的作家都是这样,更不能说《红楼梦》作者就是这样。李、蓝以偏概全,用“有些”代替全部,对《红楼梦》不作具体分析,不顾国情,不顾时代差别就将其与巴尔扎克的作品相提并论,这是不恰当的。李广柏就在《红学史》中对这种观点进行了批评。我认为《红楼梦》作者的世界观与其笔下的人物的思想意识是一致的。我前面讲了,我们研究《红楼梦》不能带自己或现代人的观点,我们只能描述作者的世界观,而不能说其中有“落后因素”,因为我们没有任何标准来评价“落后”或“先进”。
对于《红楼梦》中的人物,李、蓝的评价是“宝玉和黛玉是作者所创造的肯定人物形象,他们是封建官僚家庭的叛逆者。他们反对礼教传统,蔑视功名利禄。……”“薛宝钗的形象则与前二者恰好相反,她是封建官僚地主家庭所需要的正面人物。宝黛所叛逆所反对的正是薛宝钗所竭力肯定的。”在批判俞平伯的错误时李、蓝说:“俞平伯先生未能从现实主义的原则去探讨红楼梦鲜明的反封建倾向,而迷惑于作品的个别章节和作者对某些问题的态度,所以只能得出模棱两可的结论。”“俞平伯先生不但否认红楼梦鲜明的倾向性,同时也否认它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在《红楼梦简论》中他把《红楼梦》的内容分为'现实的’、'理想的’与'批判的’三种成分,而'这些成分每每互相纠缠着,却在基本的观念下统一起来的’。所谓'基本观念’,也就是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的传统性》一节中很明白的确认过的'红楼梦的主要观念是色空’。既然红楼梦是'色’'空’观念的表现,那么书中人物也就不可能是带着丰富的现实生活色彩的'典型环境里的典型性格’,而是表现这个观念的影子。即象俞平伯先生所说'这些人,若大若小,男男女女,生旦净末丑脚色各异,却大伙儿都来表演这整出戏叫红楼梦’。这也就是说,红楼梦不是现实主义作品,而是生旦净末丑脚所表演的一出戏。”“俞平伯先生在该书以极大的篇幅讨论钗黛问题,甚至从偶合的表现形式上论证二者在作者的心目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无所偏爱的,二者都体现着作者所理解的美,可以构成一个综合的典型。……从文学形象内涵的意义来讲,这是两个对立的形象。可是,经过俞先生一综合,便调和了其中尖锐的矛盾,抹煞了每个形象所体现的社会内容,否定了二者本质上的界限和差别,使反面典型与正面典型合而为一,这充分暴露了俞先生对现实主义人物创造问题的混乱见解。”“总之,俞先生是以反现实主义的唯心论的观点分析和批评了红楼梦。”
对这几段话,我不打算进行逐字逐句的分析,只谈几点看法。第一点,李、蓝指责俞平伯没有从“现实主义的原则”去研究《红楼梦》并否认《红楼梦》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往后我们会看到,李、蓝多次用到“现实主义”这个词,把“现实主义”当作法宝,又把“反现实主义”当作射向俞平伯的炮弹,所以我们必须搞清楚什么是现实主义。
按词典的解释,“现实主义”是文学艺术上的一种创作方法,通过典型人物、典型环境的描写,反映现实生活的本质。旧称写实主义。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李、蓝当作“法宝”的“现实主义”只不过是一种“文学艺术”上的“创作方法”,非关政治,即使搞错了也无大碍。李、蓝没有必要搞得那么剑拔弩张的,动不动用“反现实主义”大帽子压人,让人感觉到“反现实主义”是好大的罪名。实际上,李、蓝并没有搞清楚“现实主义的真实含义。从上面所引几段话来看,李、蓝是推崇“现实主义”的,认定《红楼梦》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并且要从“现实主义的原则”去研究和探讨《红楼梦》,认定俞平伯否认《红楼梦》是“现实主义作品”并且没有用“现实主义的原则”去研究和探讨《红楼梦》。
李蓝没有讲清楚,什么是“现实主义原则”,什么是“现实主义作品”。如果李蓝认为“现实主义”就是“叛逆论”、“反封建论”那就大错特错了。二百多年前的《红楼梦》作者没有读过“中文系”和“文学院”,也没有进过“创作培训班”,更没有学过西方文艺理论,认了几十年字,读了几十年书,看到的、听到的积存在心里,不吐不快,不写不快,于是发而为文章。《红楼梦》作者想到哪写到哪,文由心生,“现实主义”只是李、蓝加到《红楼梦》头上的贵冠,《红楼梦》作者是否领情,还不一定。因为李、蓝还没有证明《红楼梦》使用的是“现实主义”写作手法。我认为李、蓝所说的“现实主义”对于研究《红楼梦》没有任何意义,前面所说的“评价红楼梦的现实主义”,“现实主义的原则”,承认《红楼梦》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也没有任何意义。我们的重点就是要正确认识和理解《红楼梦》的思想内容。
第二点,李、蓝说“宝玉和黛玉”是“封建官僚家庭的叛逆者。”“《红楼梦》鲜明的反封建倾向”。我认为这才是李、蓝文章的重点。在红学史上,李、蓝第一次提出这样的观点,我这里称其为“叛逆论”和“反封建论”。这“二论”象两颗重型炸弹在红学界炸开了,余烟至今未熄。我认为李、蓝的错误重点就在这“二论”上。也正是由于这样的错误迎合了当时的“思想”,引发了一场大规模的批俞运动,把红学引向了歧途。李、蓝推出“二论”,但并没有对其进行论证,即没有引用《红楼梦》的文本证明宝黛是封建官僚家庭的叛逆者,只简单地讲了一下“他们反对礼教传统,蔑视功名利禄。”这是远远不够的,当然也没有用《红楼梦》文字论证《红楼梦》的反封建倾向,实在太过草率。这“二论”是关系到《红楼梦》是一本什么书的重大问题,必须进行反复论证,不能说有就有。
我这里简单讲一下。宝玉出生并生长在一个大富大贵的家庭,过着荣华富贵、饱食终日的生活。从第五回宁荣二公之灵的“剖腹深嘱”可以看到,宝玉被赋予了复兴贾府的重任。也就是说,宝玉是被作为贾府的接班人来培养的。第五回警幻仙姑对宝玉的警戒和后来贾政对宝玉的训斥、笞挞等行为都是对宝玉的“培养”,希望宝玉入于正路,进入仕途,复兴贾府。由此可见,《红楼梦》作者及其笔下的人物宝玉都是封建贵族家庭的卫道士,他们维护的是封建贵族家庭的利益,他们不是“叛逆者”,也不是反封建的英雄。
我前面在讨论白盾、汪大白的《红楼争鸣二百年》一书时看到了白盾、汪大白对“文革”后期洪广思《形象史》一文的批评。白盾、汪大白指出宝玉、黛玉对贾政、宝钗没有任何形式的“斗争”,后来双方都和好了,这说明李、蓝所说的“叛逆者”和“反封建倾向”都是不存在的,都是李蓝想象的。
现在我们要看闵虹主编的《百年红学》一书中尤海燕的一篇文章《今古未有之一人——百年红学中的贾宝玉研究》。尤海燕指出:“大多数研究者认为,贾宝玉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叛逆者。”接着就说金果在1943年桂林《野草》第五卷第二期中的《杂谈红楼梦》中提出“贾宝玉是他的时代的叛逆。”的观点。并说从此以后大多数研究者都认同这种观点,1954年以后更是如此。但紧接着尤海燕就提出了相反的看法,现将相关文字引录在下面。
改革开放以来,思想界的种种束缚逐渐被冲破,不断有人对“叛逆说”提出质疑。
1982年,起庸的《贾宝玉是叛逆吗》(《晋阳学刊》1981年第6期)打破了“叛逆 说”一统天下的局面。起庸认为:“历史上的叛逆,总得有点进步的政治理想,有点愤世嫉俗的行动,对于和他的自由倾向相抵触的事物敢于抗争的。宝玉却没有,最多只有一点内心不满和行动上的逃避而已。”
胡文炜在《如何看待贾宝玉的叛逆精神》(《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86年第四期)中提出:“事实上贾宝玉同样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而不是封建礼教的叛逆者”,“贾宝玉所奉的旗帜上只写着两个大字:'享乐’。他是一个享乐主义者。我们不能因为这面旗帜触碰了几条封建礼教的绳索,就认为它是进步的,值得歌颂的,……”
1990年,著名作家王蒙在《红楼梦学刊》第二期发表《贾宝玉论》,他说:“似乎是,把宝玉说成封建社会的叛逆,评价太高了。他的一些行为如逃学、厌恶读经、不思功名进取,一是弄性常情,二是贾府的潮流”。
尤海燕与这几位学者一样,都在不同程度上对“叛逆论”提出了质疑。虽然他们的理由不完全相同,但他们都认识到《红楼梦》没有将贾宝玉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来描写。我认为这种认识是正确的。顺便还要谈到《百年红学》中蔡义江的《理性看待红学研究的现状》一文。蔡义江说:“红学从'以阶级斗争为纲’时期'左’的影响中逐渐摆脱出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学风和文风开始建立。以往,评论《红楼梦》人物形象,总是从维护封建制度还是反对封建制度这一标准来划线,以此分出谁是正面人物,谁是反面人物。这既不符合鲁迅所说的此书中'不再是好人都好,坏人都坏’的突破传统的写法,也与历史的真实性相违背。”从这里可以看出,蔡义江认识到以往的“红学”受了极左思潮的影响,用维护还是反对封建制度作为评论《红楼梦》中人物的标准是错误的,即不符合鲁迅先生的意思也不符合历史真相。这段文字表明《红楼梦》中没有“反封建”的意思,没有所谓的“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这就直接与李、蓝的“反封建论”相对抗,与李、蓝对钗、黛的理解完全相反。
第三点,关于“色空”观念的问题。李、蓝批评俞平伯宣扬色空观念,否定《红楼梦》中存在着“色空”观念,将“色空”观念与现实生活对立起来,以为《红楼梦》中有“色空”观念的表现,就不可能有丰富的现实生活。我认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封建时代的《红楼梦》作者有“色空”观念并在书中表现出来,是很正常的。但《红楼梦》又是一部以现实生活为题材的小说,这两者是不矛盾的。在郭皓政主编的《红学档案》中有一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明写的《红学四十年》一文。现将相关文字引录在下面。
……曹雪芹还明明白白“提醒阅者”:“篇中间有'梦’'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庚辰本此处作“此回中凡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话更明确)——这便是曹雪芹“色空”观念的确证了,故俞平伯说的“《石头记》本演色空,由梦中人说,色是正,空是反;由梦后人说,空是正,色是反”云云不是没有根据的凿空之谈,《好了歌》及注正是铁证。倘联系起甲戌 本《凡例》中那首诗,尤其是其中曰“梦”曰“幻”的两句:“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和第一回石头与僧道对话多出的一段文字中“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来看,曹雪芹之“色空”、“梦幻”观念不是清清楚楚的吗?至于这种观念是进步,是落后,是积极,是消极则是我们后人喜欢扯缠不清的问题。曹雪芹“一把辛酸泪”涂出这“满纸荒唐言”时实在无心顾及,我们也实在没有必要为他的创作动机作不切实际的拔高和好心而无聊的掩遮。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起码要求。事实上,曹雪芹也不会遵循我们的正确创作原则去写书。
胡明引用了书中四个方面的内容来证明《红楼梦》中确实存在着“色空”观念,俞平伯所说“《石头记》本演色空”绝对不是“凿空之谈”。这当然就是对李、蓝文章的批评。胡明在这段文字中还讲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说现在有些红学家在对“色空”观念的评价上扯缠不清。我认为我们研究《红楼梦》的目的只是要搞清楚《红楼梦》是一本什么书,《红楼梦》的思想内容及作者的创作动机和当时的指导思想等,至于对这些思想、内容的评价则是社会学的任务。李、蓝就喜欢在这个问题上扯缠不清,因为在他们看来,“色空”观念是落后的,所以就不应该出现在《红楼梦》中,就会影响《红楼梦》“丰富的现实生活色彩”,就会影响《红楼梦》的伟大,于是就看不见《红楼梦》中“色空”观念的存在。二是胡明批评了红学中的“拔高”和“遮掩”现象。李、蓝为了证明《红楼梦》积极的、进步的反封建意义,证明《红楼梦》作者具有先进的民主主义思想等就否定被认为是落后的“色空”观念的存在,就对正确认识到“色空”观念的俞平伯进行批判,这就是对《红楼梦》中所谓落后的东西进行“好心而无聊的掩遮”。当然,遮掩的目的就为了抬高,整个李、蓝的文章都是在抬高《红楼梦》。
第四点,关于“钗黛合一”的问题。李、蓝认为“钗”“黛”是“两个对立的形象”,“每个形象所体现的社会内容”不同,一个是反面典型,一个是正面典型,二者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有本质的差别。俞平伯则认为“钗”“黛”在作者心目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无所偏爱的,可以构成一个综合的典型,这就是所谓“钗黛合一”。俞平伯是从儿女之情的角度来评判“钗”“黛”,认为《红楼梦》作者对“钗”“黛”所理解的美不相上下,这样的“评判”,这样的创作方法方能极情场之盛,方能尽文章之妙。李、蓝是用阶级斗争观点看《红楼梦》,认为书中存在着两个对立面,一个是以贾政为代表的封建正统派,一个是以贾宝玉为代表的反封建派、非正统派。两派之间有本质的差别,存在着尖锐的矛盾。李、蓝将“钗”“黛”看成是分属两派的人物,当然就看不到《红楼梦》作者在这方面所作的描述,于是就有如上认识。我认为李、蓝对《红楼梦》的理解和认识都是错误的,这里也不多讲,只将胡明的相关论述引录在下面,然后再进行分析。
“钗黛合一”的问题其实更简单。第五回太虚幻境的册子里钗黛合为一图、合咏一诗已经暗示得很清楚,脂砚斋第四十二回总评中更说得明白:“钗、玉名虽二人,人却一身,此幻笔也。”我觉得我们的红学家应该研究、应该争论的倒是曹雪芹为什么始终不肯让阅者分出钗黛的高下,他在钗黛两人身上各倾注了,寄寓了什么样的审美理想,为什么用“幻笔”把她俩合作一人?……再进一步,我们在50年代初如此容易地分出钗黛的高下妍媸,那众口一词的结论性意见究竟可靠不可靠?在各个不同审美主体的经验世界中真是那么判断和理解的么?——只有这些问题研究清楚了,我们才可能更走近曹雪芹。倘若至今还沉浸于维护与反抗封建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对立斗争的典型的陈旧见解,未免有点对不住我们已走过的这审美思维痛苦挣扎的三十多年。……
这里讲得很清楚,《红楼梦》作者用“幻笔”将钗黛合为一图,合咏一诗的意思就是脂砚斋所说的“钗、玉名虽二人,人却一身”,也就是说,“钗黛合一”本来就是《红楼梦》作者的意思。胡明认为,我们不应该争论这个已经很清楚的问题而应该研究和争论《红楼梦》作者为什么要用“幻笔”将“钗”“黛”合为一人,为什么不分出她们的高下。胡明还进一步指出,50年代很容易地得出的结论是不可靠的,意即,你李、蓝那么容易就得出了结论,不是太奇怪了吗?胡明所说维护和反抗封建意识形态的斗争是陈旧见解就是对“反封建论”的否认。我认为胡明这里讲的都是正确的,我就不作过多的评说了。
最后一点,李、蓝在这一段将俞平伯的错误定性为“反现实主义的唯心论的观点”。在文章的结尾处又说俞平伯得出的是“反现实主义的形式主义的结论”。李蓝所说都是错误的。俞平伯以《红楼梦》文本为依据,以历史资料为基础,研究《红楼梦》得出的结论都是正确的。使用的是唯物主义思想方法。李、蓝没有对文本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只是乱扣帽子,乱打棍子,不以现实文本为依据,只凭主观想象,从表面看问题,没有理解《红楼梦》的思想内容,得出的“二论”是错误的,是“唯心主义”和“形式主义”的东西。
第二节 评李、蓝的第二篇文章《评〈红楼梦研究〉》
《光明日报》1954年10月10日的副刊《文学遗产》第24期上发表了李、蓝批评俞平伯的第二篇文章《评〈红楼梦研究〉》。我这里以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出版的《红楼梦评论集》所载该文为准进行分析研究。我发现李、蓝文章的句子欠通顺,拖泥带水,用词不当,文笔也不流畅,所以我必得仔细分析。现将开头部分的一个自然段引录在下面。
《红楼梦研究》虽然偏重考证,然而它却涉及到而且也不可能不涉及到对待《红楼梦》的基本观点。正是在曹雪芹所阐发的现实主义文学见解上,俞平伯走向了歧路。俞平伯以其考证学观点,只取其中局部的字句,如“因见上面大旨不过谈情,亦只是实录其事”,“竟不如我半世亲睹新闻的这几个女子”,“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等,从而把《红楼梦》这样一部现实主义杰作,还原为事实“真的记录”,认为这部作品只是作者被动地毫无选择地写出自己所经历的某些事实。这样引伸下去,《红楼梦》就成为曹雪芹的自传,因而处处将书中人物与作者的身世混为一谈,二而一的互相引证,其结果就是产生了一些原则性的错误。
这里第一句话说《红楼梦研究》“偏重考证”不太准确,虽然俞平伯在《红楼梦研究》中作过一些考证,但其主要内容还是对《红楼梦》文本的研究,如《作者的态度》、《〈红楼梦〉的风格》等章节就是这样。后面部分的用词有些不太恰当,如“然而”“却”,其中“涉及到……对待《红楼梦》的基本观点。”中的“对待”用得不对,要去掉,也可改为“涉及到如何看待《红楼梦》基本观点的问题。”“而且也不可能不涉及到”是多余的,没有起到强调的作用,有画蛇添足之嫌,因为该书是在研究《红楼梦》,当然要涉及到《红楼梦》的基本观点。这个“涉及”也用得不对,因为该书不是“涉及到”而是在“研究”。整个这句话都写得不好。这句话的意思是,俞平伯在《红楼梦研究》中研究了《红楼梦》的基本观点。
第二句话中“现实主义文学见解”的意思不明确。“现实主义文学”就是“通过典型人物、典型环境的描写反映现实生活本质的一种文学 ”,曹雪芹是在什么时候学的“现实主义文学”,他所“阐发”的“见解”是什么,他在哪里“阐发”了这种“见解”,李、蓝都没有讲清楚。李、蓝惯用“现实主义”和一些模棱两可的词句糊弄人。如果李蓝所说的“现实主义”就是“二论”,那就错了。与上文联系起来,这句话应该是:正是在《红楼梦》的基本观点上,俞平伯走向了歧路。我认为俞平伯对《红楼梦》基本观点的认识是正确的,李蓝的认识是错误的,不是俞平伯走向了歧路而是李、蓝将红学引入了歧路。
第三句话开始的“考证学观点”的意思也不明确,李、蓝没有讲清楚这是一种什么观点。再说,俞平伯在这里没有进行考证而是在研究《红楼梦》文本,所以这个“考证”用得不对。“只取其中局部的字句”中的“其中”和“局部”都用得不对,前面没有提到《红楼梦》,这里的“其中”就无所指,李、 蓝这里用“局部”有责备的意思,不过我认为写文章引用原文都只是引录部分句子,难道还将原文全部引录不曾,所以这个“局部”是多余的。俞平伯立论有据,以《红楼梦》文本作为自己立论的基础,以《红楼梦》的文字作为自己的论据,这种方法是正确的。李、蓝这里引录的《红楼梦》原句就是俞平伯的论据。相比之下,李、蓝写文章,研究《红楼梦》,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几乎从来也没有引用过《红楼梦》原文。李、蓝的论点没有《红楼梦》文本作依据,所以都是错误的。
我们可以看到,俞平伯所引用的三句话正是《红楼梦》作者写作时的指导思想。《红楼梦》作者正是用“亲睹亲闻”的世事,以“实录其事”的方式创作小说,并没有“稍加穿凿”而“失其真传”。李、蓝不仅不以《红楼梦》原文为立论的依据还反对别人以原文为依据,当然是由于他们根本不理解这些原文的含义。李、蓝所说把《红楼梦》“还原为事实的'真的记录’”意为俞平伯认为《红楼梦》只是记录了真正的事实。这当然是强加给俞平伯的罪名。实际上胡适、俞平伯从来都是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带自传性质的小说,即是作者以自己的家庭为背景,以自己的生活经历为素材创作的小说,从来都没有认为《红楼梦》只是真事的记录。
这第三句话最后部分“认为这部作品只是作者被动地毫无选择地写出自己所经历的某些事实。”本身是矛盾的。这里说的“某些事实”当然就不是“全部事实”,而“某些事实”肯定是从“全部事实”里面选择出来的,这里就有个“选择”过程,这就与“毫无选择地”相矛盾,既然要选择,就是主动地选择,这也就与“被动地”相矛盾。也就是说,这句话中的状语与后面的谓语部分是矛盾的。当然,其意思也是错误的。
最后一句话中“将书中人物与作者的身世混为一谈”不太恰当,我们只能说将“人物”与“人物”混为一谈,所以这里应该说“将书中人物与作者亲睹亲闻的现实中的人混为一谈”。我认为,无论怎么“引伸”,胡适、俞平伯都没有《红楼梦》纯粹是作者自传的观点,这样的“引伸”只是李、蓝的意思。将小说中的人物与现实中的人物等同起来是错误的,但将现实中的人物作为小说人物的原型就另当别论。最后所说的“原则性的错误”中的“原则”和“错误”的意思都不明确。我前面讲了,我们是在研究《红楼梦》,我们所说的,即我们的认识和理解与《红楼梦》原意不符就是错误的。而李、蓝这里所说的“错误”恐怕就不是这个意思。他们是将他们奉行的某种“原则”作为判断正误的标准,他们所说的“错误”就是不符合他们的“原则”。这种认识当然是错误的,我们只能以《红楼梦》原意作为评判正误的标准。
再看下面一个自然段。
关于贾氏封建贵族家庭衰败的问题,这体现着《红楼梦》主题思想的基本的一面。贾氏的衰败是和整个清代社会史的发展相联系着的,它表明着社会阶级结构的变化。而俞平伯关于贾氏衰败问题的考证,却直接把文学虚构的贾家和曹雪芹家世盛衰变迁的真实历史等同地联系起来看,因此所总结出来的“贾氏抄家后衰败”的三个原因:抄家、自残、枯干,就只能是形式主义的结论。并没有接触到问题的本质。……
这段文字晦涩,诘屈聱牙。第一句话的结构“关于……问题,这体现着……一面。”不能表达任何意思,是错误的。这句话中的“封建”、“关于”、“这体现着”、“一面”都是多余的,应去掉。原句可改为“贾氏贵族家庭衰败的问题是《红楼梦》主题思想的基本内容。”从第二句话看,李、蓝认为贾府衰败与整个清王朝的发展紧密相联并改变了整个阶级结构,所以才有前面第一句话的结论。这种认识当然是错误的。李、蓝太推重贾府,其实,在《红楼梦》中,贾府只是一个“国公府”,与那些皇室成员、“侯爷”、“王爷”、大臣比较起来只不过是个小官。贾府的兴盛和荣华是清王朝对功臣的赏赐,贾府的衰败是清王朝对罪臣的惩罚,也就是说,贾府还算不上清王朝身上的一根毫毛,清王朝掌控着贾府的命脉而不是贾府关系着清王朝的生存发展,贾府的衰败于清王朝毫发无损。
所以说贾府的衰败对清王朝的发展没有任何影响,也没有改变清王朝的阶级结构。《红楼梦》作者没有这样的意思,也没有作这样的描写。这些都是李蓝脱离《红楼梦》文本想象出来的。这两句话中的“体现着”、“联系着”、“表明着”中的“着”的使用是错误的,要把“着”去掉。从当时现实社会来看,作为小说中贾府原型的曹府衰败了对当时清朝政府没有任何影响也没有引起阶级结构的变化。可以说俞平伯把小说中的贾府与现实历史中的曹府联系起来,将曹府作为贾府的原型,总结出贾府衰败的原因基本上都是正确的。
我们再往下看。
《红楼梦》中的贾家,是贾、史、王、薛四大封建贵族家族的代表,他们彼此间有密切的联系。“这四家皆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红楼梦》以贾家为中心,描写了四大家族的活动,上至宫庭宗室,下至乡村农民,展示了波澜壮阔的典型的生活画面,使人们看到了,封建社会特别是封建贵族社会的复杂的阶级关系和尖锐的阶级斗争。因而,曹雪芹笔下的贾氏的衰败就不只是一家家庭的问题,也不仅仅是贾氏家族兴衰的命运,而是整个封建贵族阶级在逐渐形成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必然走向崩溃的征兆。贾氏的衰败可能有各方面的原因,但最基本的是社会的经济的原因。作为高度发展了的封建社会的贵族地主阶级,愈来愈趋向奢侈浮华的物质享受。……所以曹雪芹所描写的贾府也正是封建贵族地主阶级的典型概括,因而它才能真实地反映出这一阶级必然覆灭的预兆,这就是《红楼梦》现实主义精神的一面。
这一段前半部分讲的是《红楼梦》中的“四大家族”。其中“《红楼梦》以贾家为中心,描写了四大家族的活动”不太准确。《红楼梦》仅只描写了贾府内部的日常生活而没有描写其它三家的活动。至于“上至宫庭宗室,下至乡村农民”的说法就更不对了。因为《红楼梦》根本就没有描写皇室的情况,乡村的情况也描写得很少。“波澜壮阔”比喻声势浩大,多用于群众运动,用来描述封建时代的生活画面不太恰当,未免大词小用。“使人们看到了,……复杂的阶级关系和尖锐的阶级斗争。”也是错误的。《红楼梦》作者只是以贾府为代表,描写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当时还没有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说法和认识。《红楼梦》作者也不可能想到,更不可能去描写“阶级”和“阶级斗争”。李、蓝只是用现代的词汇和现代人的思想往《红楼梦》身上套。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李、蓝只是凭着热情和勇气瞎说,不以事实和文本为依据。这句话中间的“封建社会特别是封建贵族社会”说法也不恰当,“封建社会”与“封建贵族社会”的意思是一样的,它们之间没有递进关系,我们不可以设想还有一个非贵族的封建社会。这句话中的逗号是多余的,要去掉。
接下来的一句话很乱,没把意思讲清楚,可以改为“《红楼梦》作者所描写的贾府一个家族的衰败和灭亡是整个封建贵族阶级在逐渐形成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必然衰败和灭亡的征兆。”简单说,李、蓝的意思是《红楼梦》作者用贾府的衰败和灭亡预示整个封建统治阶级的衰败和灭亡。这当然是错误的,我前面讲了,再不多讲。
关于贾府衰败的原因,李、蓝所说的“社会的经济的”太过抽象,没有讲清楚。我的理解,李蓝可能是说“社会的经济的”原因使贾府衰败,同样也可以使整个封建统治阶级乃至清王朝衰败, 这样就可以得出结论,贾府的衰败就预示清王朝的衰败,这种认识当然是错误的,因为贾府的衰败与整个社会没有直接联系,对整个阶级乃至清王朝没有任何影响。我前面讲了,那些贵族家庭的兴衰都在清王朝的掌控之中,可以说贾府衰败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是“抄家”。
“……贵族地主阶级,愈来愈趋向奢侈浮华的物质享受。”中的逗号是多余的,“趋向……享受。”的结构是错误的,这里的“趋向”应该改为“追求”,“愈来愈”不能用来修饰“趋向”(“追求”),应改为“愈来愈疯狂地”,“浮华”应改为“豪华”,原句应为“……愈来愈疯狂地追求奢侈豪华的物质享受。”这句话是李、蓝对封建统治阶级的声讨和遣责,在这里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我们是在研究《红楼梦》不是在开批判会。我们可以说贾府是一个典型的封建地主阶级家庭,但贾府并不能代表整个封建贵族统治阶级,当然更不能代表清王朝,贾府的衰败对整个封建贵族统治阶级和清王朝没有任何影响,所以这段话最后说的“它才能真实地反映出这一阶级必然覆灭的预兆”当然是错误的。从语法上看,“反映出……预兆”的结构是错误的,原句应改为“贾府的衰败是这一阶级覆灭的预兆。”
我们继续往下看。
俞平伯把贾府从当时的社会发展和它所隶属的阶级孤立开来去考察其破败是没有意义的,最后只能说明这一家庭灭亡的事实,而不能回答它究竟为什么必然要灭亡,亦即是它的社会原因是什么,而这却恰恰是《红楼梦》所反映的真实的历史情势。
这一小段是一个大句子,其中有五个小句子。第一个小句子中,“孤立”主要作形容词用,这里最好用“隔离”。整个这一小段可改为“俞平伯是在把贾府从当时的社会和所隶属的阶级隔离开的情况下考察贾府的衰败,这是没有意义的,这只能说明一个家庭衰败的事实而不能说明这个家庭为什么必然会衰败,亦即不能说明这个家庭衰败的社会原因是什么,而这个社会原因恰恰是《红楼梦》所反映的真实的历史情势。”
原句中用了三个“它”。第一个“它”指代“贾府”,可省略;第二个“它”也指代“贾府”,为了与前面相乎应,我用“这个家庭”代替;第三个“它”指代“贾府的衰败”,我用的是“这个家庭的衰败”。原句中用了两个“这”。第一个“这”作指示代词,我将“这一家庭”改写为“一个家庭”;第二个“这”指代前面的“社会原因”,我就直接用“这个社会原因”代替。这里的三个“它”和两个“这”分别指代的内容不一样,违反了形式逻辑的同一律。
李、蓝认为离开社会发展和阶级结构来考察贾府的衰败没有意义。李、蓝所说的“意义”就是要将贾府的衰败与整个封建统治阶级以及清王朝的衰败联系起来。李、蓝认为贾府衰败的社会原因与整个封建统治阶级以及清王朝即将衰败的原因是一致的。使贾府衰败的那个“社会原因”也会使整个封建统治阶级以及清王朝衰败。贾府的衰败就是整个封建统治阶级以及清王朝衰败的征兆。李、蓝的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不是《红楼梦》作者的意思,我前面讲得很多,这里不重复。
往下我们要讨论《评〈红楼梦研究〉》中关于《红楼梦》人物的论述。
同样的,俞平伯对于《红楼梦》中人物的考证,也是抛开了它的社会内容孤立起来去考察,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对贾宝玉结局问题的讨论。……实际上俞平伯煞费苦心所搜求得的结论,却完全否定了贾宝玉这个人物形象的积极意义,抽掉了它的叛逆性的社会内容。
在这段话中,“同样的”、“也是”、“孤立起来去考察”、“实际上”、“却”,还有两个“它”都用得不好,两个由“对于”和“对”引导的介词短语用得不恰当,句子也不通顺。我这里将第一句话改为“俞平伯脱离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孤立地考察《红楼梦》中的人物,抛开了这些人物的社会内容,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贾宝玉的结局问题。”李、蓝这段话的意思是俞平伯研究《红楼梦》中的人物得出的结论“抛开了”、“抽掉了”这些人物的“社会内容”,否定了贾宝玉的“积极意义”。这里的所谓“社会内容”就是李、蓝说的“叛逆性”、“反封建性”等。
我认为李、蓝立论和论证的方法都是错误的。你们以前既没有论述“这些人物”有这样的“社会内容”,也没有论述《红楼梦》中存在着这样的“社会内容”,怎么能说俞平伯“抛开了”、“抽掉了”这些内容呢?即使《红楼梦》中存在这样的“社会内容”,你们没有论述过,别人也没有论述过,大家都不知道有这样的内容,这样的内容又没有摆在桌面上,你们最多只能说俞平伯没有认识到这些内容,而不能用“抛开”和“抽掉”这样的词。
我认为李、蓝不可能做这样的论述,因为《红楼梦》中根本不存在这样的“社会内容”,也即《红楼梦》中的人物根本没有李、蓝所说的“叛逆性”和“反封建性”等。还有,李、 蓝所说的“积极意义”也是错误的。李、蓝没有,也根本不可能证明贾宝玉有什么“积极意义”。“积极”是个现代化的词语,是李、蓝站在现代人的立场研究《红楼梦》时的用语。我认为这样的研究方法是错误的。我们研究《红楼梦》不能带有任何观点,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认识和理解《红楼梦》。李、 蓝带着自己的观点看《红楼梦》,得出贾宝玉有“积极意义”,《红楼梦》中的人物有“叛逆性”、“反封建性”等“社会内容”的结论。实际上,这些结论都是李、 蓝头脑中固有的,都是错误的,李、蓝对俞平伯的批评也是错误的。
我们再往下看。
贾宝玉性格最突出的特征,就是他是封建贵族地主阶级的逆子,在他的性格里体现着初步的民主主义精神。……这一切都超出了封建道德规范所允许的范围,所以他在当时的“禄蠹”们看来是“痴”、是“狂人”、是“无用的废物”。同时因为他违犯了封建的道德规范,就应当成为被迫害的对象。《红楼梦》前八十回中就展开了这两种力量的冲突。
第一句话中的“特征”后面要接一个名词即一种性质而不能接一个句子,后面部分是一个独立的句子,但没有主语,应该去掉介词结构“在他的性格里”中的“在”和“里”字使其成为主语,于是原句可改为“贾宝玉性格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对封建贵族地主阶级的叛逆,他的性格体现了初步的民主主义精神。”当然,这句话的意思是错误的。李、 蓝在没有证明《红楼梦》中存在着所谓的“初步的民主主义思想”的情况下就将这种凭空臆造的思想强加给贾宝玉。实际上,《红楼梦》作者所描写的只是贾宝玉天分中生成的一段痴情,即警幻仙姑所说的“意淫”而不是李、蓝所说的民主主义思想。
第二句话中,李、蓝又臆造了“'禄蠹’们看来”这样的情节,在《红楼梦》作者的笔下,只是贾宝玉把那些追求功名利禄的人称为“禄蠹”,这些所谓的“禄蠹”们根本就没有出场,当然就没有“看来”这样的情节。李、蓝不仅不去认真地领会《红楼梦》的本意,而且还生造一些情节。
第三句话中,前面用了“因为”后面没有“所以”,不太恰当。“就应当成为”实际上还没有成为,所以其中的“应当”用得不对,应该说“就成为了”。与第四句话联系起来看,李、蓝的意思是《红楼梦》第三十三回贾政笞挞贾宝玉是对贾宝玉的“迫害”,是“两种力量的冲突”。由于李、蓝把《红楼梦》看作政治书,用阶级斗争的观点看《红楼梦》,认为《红楼梦》中有两种政治势力的斗争,所以才产生这样的错误认识。
我认为《红楼梦》只不过是写一个家族的事而与“国事”、“政事”没有任何联系。贾政只不过是关起门来管教自己的儿子,怎么也与“迫害”挂不上勾。贾宝玉调戏丫环金钏至使其投井身亡,与优伶关系暧昧至使别人投诉上门,这样的行为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反封建势力的正义行为,无论在哪朝哪代也不能说是正义行为。不可设想,具有这样行为的贾宝玉能够代表一种进步力量。李、蓝在当时过激的阶级斗争思潮的影响下,千方百计在《红楼梦》中寻找阶级斗争的影子,把《红楼梦》中描写的“家事”说成“政事”,把父亲管教儿子说成是“迫害”,说成是两种力量的斗争,把具有“意淫”品质,至使丫环投井身亡的贾宝玉说成是反抗封建道德的英雄,实在是大错特错。
我们还往下看。
贾宝玉不是畸形儿,他是当时将要转换着的社会中即将出现的新人的萌芽,在他的性格里反映着个性的觉醒,他已经感受到封建社会的不合理性,他要求按照自己的理想生活下去。这种性格愈发展愈明显、愈强烈,也就与封建贵族地主阶级所要求他的距离愈大,当时的封建社会也就会更加迫害他,贾宝玉的性格与封建社会的冲突也就愈来愈尖锐。但是当时的封建社会却是没有给这样的人准备下出路,他只能够以个人的形式去反抗当时的封建社会,同时也注定了他反抗的无力,因而他的结局就只能是悲剧的。但这不是个人的悲剧,因为正是通过了贾宝玉的悲剧性格,曲折地透露了那个时代尚未成熟的新的社会力量变革封建制度的历史要求。贾宝玉的出走正是象征着封建社会的必然灭亡,叛逆者的被毁灭,也是封建社会的崩溃的预兆。
第一句话中的“他是当时将要转换着的社会中即将出现的新人的萌芽”几乎每一个字都用错了。我们看“将要转换着的社会”是个什么社会,“将要”表将来时态,“着”表示动作持续或正在进行,“转换着”表示正在转换,“将要转换”表示即将转换但还没有转换。这两者是矛盾的,所以说这样的社会是不存在的。“即将出现”就是快要出现但还没有出现,“即将出现的新人”就是还没有出现的“新人”,这样的“新人”的“萌芽”当然也没有出现。说贾宝玉是没有出现的“萌芽”当然没有任何意义。这句话可以直接、简单地说成“他是当时不安定的社会孕育出的新人”。其它的语法错误我就不多讲了。
李、 蓝认为贾宝玉是当时社会已经“觉醒”的“新人”,认识到封建社会不合理,要按自己的理想生活。我说这都是李、蓝自己的臆想而不是《红楼梦》作者的意思。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当时的社会不可能产生李、蓝所说的“新人”,《红楼梦》作者描写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和各种社会制度,但没有谈到这些制度的不合理性。相反,还直接、间接地赞赏奴隶制度、妻妾制度等,所以就不可能有贾宝玉认识到封建制度不合理这方面的内容。
第二句话的意思也是错误的,语法错误也很多,我这里只简单讲一下。“也就会更加迫害他”中的“也就会”意为“将来会但现在还没有”,这肯定不是李、蓝要表达的意思,应该把“会”去掉,“更加”后面要加“疯狂地”。我们看到,自从第三十三回贾政打贾宝玉以后,再也没有发生打贾宝玉的事件,也就是说,再也没有谁“迫害”贾宝玉,李、蓝这里的“更加疯狂地迫害”不知从何说起。我们只能说“冲突”愈来愈利害,矛盾愈来愈尖锐,就不能说冲突愈来愈尖锐。李、蓝这里所说的贾宝玉的“性格”也是自己臆造的,所以是不存在的。
接下来的两句话很幼稚,语句不通顺,语意不正确,没有转折意味用“但是”,没有因果关系用“因为”,滥用关联词“却”、“因而”。李、蓝似乎对封建统治阶级心存幻相,希望他们给贾宝玉这样的反对者准备出路,正因为没有“出路”,所以贾宝玉才“只能够以个人的形式去反抗当时的封建社会”,如果有“出路”,贾宝玉大概会组织一个“政党”去反抗封建社会。这样的话,李、蓝也讲得出来。“贾宝玉的反抗”本来就不存在,就是“空”,李、蓝在“空”上加“空”。
“同时也注定了他反抗的无力”没有主语,宜改成“他的反抗是无力的”。在语意上,“这不是个人的悲剧”后面要加“而是整个新生力量的悲剧”。“变革封建制度的历史要求”也只是李、蓝杜撰的不实之词,《红楼梦》中没有这方面的内容。
再看最后一句话,“贾宝玉的出走正是象征着封建社会的必然灭亡,叛逆者的被毁灭,也是封建社会的崩溃的预兆。”“出走”就是不声张地离开家庭,我感到很奇怪,不知道李、蓝在哪里看到了“贾宝玉的出走”,我从第一回看到第八十回,没有看到贾宝玉出走,从第二十三回到第八十回,贾宝玉一直都住在大观园,没有任何“出走”的迹象,不知李、蓝的“出走说”是从哪里来的。就是从有争议的后四十回来看,贾宝玉乡试后就不知去向,后来还在雪地里向贾政拜了几拜,算是辞行,当今皇上还赏了一个“文妙真人”的道号,这应该不算是“出走”,由此可见,李、蓝的“出走说”是错误的。按李、蓝的意思,“出走”象征“灭亡”,没有“出走”就没有象征“灭亡”,《红楼梦》中没有“出走”的情节,就没有封建社会必然灭亡的意思,所以说李、蓝的“预示封建社会灭亡论”就是错误的。对于这句话的后半部分我就不分析了。
我们看到,在刚才分析研究的两个自然段里,李、蓝只是讲自己的看法,讲自己的妄测臆想,如贾宝玉的叛逆性格,贾宝玉的反封建性,《红楼梦》预示封建社会必然灭亡等,而没有谈到俞平伯,下面就看这方面的内容。
由此可见,俞平伯所推断的宝玉贫穷而后出家的结局,就失去了这样的社会内容,也抽掉了它的积极意义,使贾宝玉从一个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变成为逃避贫穷而遁入空门的市侩,这种看法对这个富有时代意义的艺术形象,是显著的歪曲。
我们知道,“这样的社会内容”指我刚才归纳的“叛逆论”、“反封建论”和“预示封建社会必然灭亡论”等内容。我前面讲了,这些都是不存在的,都是李、蓝臆造并强加给《红楼梦》的,也就是说,《红楼梦》中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内容,所以这里的“失去了”就没有任何意义。俞平伯根据前八十回的内容和相关情节推断宝玉贫穷而后出家,这只不过是个人的看法,本无可厚非,李、蓝心存“叛逆论”、“反封建论”等错误意识,就认为宝玉应该继续与封建正统派作斗争,成为反封建的英雄,怎么能随便“出家”呢。“宝玉贫穷而后出家”就否定了李、蓝臆造的结论,否定了李、蓝所说的宝玉的“积极意义”,使宝玉从李、蓝设计的“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的宝座上跌下来成为“市侩”,歪曲了李、蓝精心设计的宝玉这个“富有时代意义的艺术形象”。李、蓝恨不得让宝玉组织一批人拿起刀枪与清政府干。我说李、蓝的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都不是《红楼梦》作者的意思,都只是李、蓝一厢情愿、自作多情。
我们再往下看。李、蓝说曹雪芹“敢于真实地反映现实生活”,这是正确的。说曹雪芹“对现实生活中阶级斗争的规律必然有所概括”就错了。从《红楼梦》文本来看,《红楼梦》作者站在当时封建统治阶级的立场上来描写现实生活,赞赏、怀念贵族家庭奢侈豪华的生活方式,欣赏、认可当时的奴隶、妻妾等制度。作者笔下的人物,无论是主子还是婢女男仆都生活在封建贵族家庭的羽翼之下而受到庇护,都附属于这样的封建贵族家庭,都维护着这个家庭的利益。也就是说,《红楼梦》作者及其笔下的人物都安富尊荣而缺少反抗意识,当然就看不到李、蓝所说的“斗争”,而且“阶级斗争”只是近百年才出现的概念,《红楼梦》作者当然就没有这种意识。
接下来李、蓝所说“贾宝玉、林黛玉和大观园里一些被压迫的奴隶对封建统治者的叛道和反抗”也是错误的。我前面讲到,茅盾说大观园的女奴对她们的主子即当时的封建统治者没有任何形式的反抗。在《红楼梦》作者的笔下,大观园的那些丫环仆妇日子过得好得很,没有哪个想到要“反抗”。你看,第二十七回《红楼梦》作者笔下芒种节祭饯花神的盛况,“那些女孩子们,或用花瓣柳枝编成轿马的,或用绫锦纱罗叠成干旄旌幢的,都用彩线系了。每一颗树上,每一枝花上,都系了这些物事。满园里绣带飘飘,花枝招展,更兼这些人打扮得桃羞杏让,燕妒莺惭,一时也道不尽。”这里说的“那些女孩子们”当然指大观园的丫环们,她们打扮得多好看,玩得多开心,哪里有一丝一毫的愤懑和怨恨,更不要说“反抗”了。可见李、蓝这里说的“叛道和反抗”都是不存在的,都是李、蓝臆造的。
再往下,李、蓝批评俞平伯“以主观主义变形的客观主义态度批评了《红楼梦》,把《红楼梦》看成一部'自然主义’写生的作品,因而否定了它的现实价值,曲解了作者的创作方法。”“不能从正确的阶级观点出发”,“局限于形式主义”,“以部分概全体”,“歪曲地解释了《红楼梦》的内容。”“在批评作者的态度时,就只能从形式上把它总结成:'是感叹自己身世的’,'是为情场忏悔而作的’,'是为十二钗作本传’的。这三点都是根据作者在书中的一些表白而作出的结论。……这样的结论一方面抹杀了作者积极的思想和《红楼梦》的现实意义;另方面,这三个结论只是作者部分的动机,而书中所表现的内容和客观效果却远远超过了这部分动机,有着更深厚的社会内容。”先谈几个语法问题。
一,“以主观主义变形的客观主义态度”的说法不妥,“变形”意为形状、格式起变化,是个不及物动词,如“零件已经变形”,不能作形容词用。从字面上看,后半部分是由“变形的”作定语修饰“客观主义态度”组成的偏正词组“变形的客观主义态度”,这个词组的意思不明确,严格地说,这个词组没有任何意思。前半部分“主观主义变形”也没有任何意思。这两个意思不明确的词组纠缠在一起的结构的意思也不明确。按李、蓝的意思,“客观主义态度”是主体,这个“客观主义”是由主观主义变化而来的,所以前面部分是修饰语,于是我们就可将原文写成“以从主观主义变化而来的客观主义的态度”。我这里要说一下,李、蓝用一些意思不明确、带“主义”的词有故作高深、拿大帽子压人之嫌,同时还把语意搞乱了。
二,“歪曲”是动词不能作形容词、副词用,“歪曲地解释”可改为“曲解了”或“歪曲了”。三,“动机”是“使人做某件事的念头、打算或想法”,是抽象名词,不能分割,没有大小、多少之分,所以“部分的动机”、“这部分动机”的说法都是错误的。四,“内容和效果超过了动机”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无异于说“桌子超过了板凳”。“超过”有两个义项,一为某人(或物)从另一人(或物)的后面赶到了他(或它)的前面,二为“高出……之上”,这里指数量关系。可以说所引原文根本不能用“超过”这个词。
这部分引文的意思是俞平伯把《红楼梦》看成一部自然主义作品,否定了《红楼梦》的现实价值,曲解了《红楼梦》的内容和作者的创作方法,俞平伯根据《红楼梦》中的一些表白作出的三点结论抹杀了《红楼梦》作者的积极思想、《红楼梦》的现实意义和深厚的社会内容。我说李蓝所说的《红楼梦》的“现实价值”、“社会内容”就是“二论”,是不存在的,是李蓝臆造的,俞平伯的“三点结论”是正确的。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说《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杰作”,这种说法遭到李、蓝等人的批判。我在前面讲到,台湾学者马力在《胡适对〈红楼梦〉评价的评价》一文中指出:“在胡适发表《红楼梦考证》的当时,《小说月报》正大力提倡文学上的自然主义,打击旧式小说。自然主义因此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当时文学批评界对自然主义的看法是肯定的,把它作为先进的创作方式提出来。”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自然主义”是一种先进的创作方法,胡适的评价是正确的。这部分引文的其余内容我前面都谈到了,由于李、蓝虚构了“叛逆论”、“反封建论”等“社会内容”并强加给《红楼梦》,同时还推出了唯我所用、为当前的阶级斗争服务的所谓“现实意义”和“现实价值”,所以没有这方面内容的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就遭到了李、蓝的批判。实际上是李、蓝自己曲解了《红楼梦》。李蓝这里的所有论述都是错误的。
最后,我们再分析研究一个自然段,现将其引录在下面。
俞平伯正是一脉相承了胡适的这种“自然主义”的“自叙”说,而且比胡适说的更直截了当:“《红楼梦》是作者的自传。”他们一致否认《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杰作,否认《红楼梦》所反映的是典型的社会的人的悲剧,进而肯定《红楼梦》是个别家庭和个别的人的悲剧,把《红楼梦》歪曲成为一部“自然主义”的作品。这就是新索隐派所企图达到的共同目标,《红楼梦研究》就是这种新索隐派的典型代表作品之一。
我这里还是先讲几个语法问题。一,“一脉相承”意为一个血统或一个派别传下来的,只能作形容词用,这里作动词用是错误的,可以用“承袭”代替。二,前面作了两次“否定”,接下来的“肯定”前面不宜用“进而”,因为这里没有递进的意思。三,“共同目标”中的“共同”用得不对,因为前面的主语“新索隐派”是单数。四,我们只能说“达到目的”、“达到……水平”、“追寻……目标”而不能说“达到……目标”。五,最后的“之一”是多余的。
李、蓝这里用了两个“否认”,我认为李、蓝将时间顺序搞颠倒了。李、蓝在1954年的批判文章中才第一次推出“现实主义杰作”、“典型悲剧”等观点。被李、蓝批判的文章,即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和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早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就写成了。李、蓝就在自己推出这些观点的文章中指责胡适和俞平伯在三十多年前就“否认”他们现在推出的这些观点,不是很奇怪吗?胡适、俞平伯当时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观点,怎么谈得上“否认”呢?这不是又可笑又荒谬么?我认为李、蓝应该将“否认”改为“没有认识到”,因为你们只能批评他们当时没有认识到这些观点。
再看具体内容,李、蓝将“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对立起来是错误的,我前面提到的马力的文章谈到“现实主义”与“写实主义”是同一个英语单词不同的释法,而“自然主义”又是“写实主义”的继续,所以这三个词的意思基本是一致的,只有细微差别。“典型悲剧”和“个别家庭悲剧”这两种说法的差别就大了。我认为在胡适的“自传说”、“家事说”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即《红楼梦》描写的是某一个家庭的悲剧是正确的,因为这个结论与《红楼梦》原意相符。
李、蓝认为《红楼梦》中的悲剧不是一个家庭的悲剧而是整个封建贵族阶级乃至整个清王朝的悲剧。《红楼梦》作者笔下的这个家庭就是整个封建贵族阶级和清王朝的代表。《红楼梦》作者写一个家庭的衰败就是写整个封建贵族阶级和清王朝的衰败。《红楼梦》作者的创作目的就是用一个家庭的衰败预示或隐射整个封建贵族阶级和清王朝的衰败。无论这些结论听起来多么使人精神振奋,但这些结论都不是真的,都是人们臆造的,与《红楼梦》原意不符。
我也希望这些结论是真的。试想,有人在清王朝的鼎盛时期就能预计到150多年后清王朝的灭亡,这是多么的了不起,这样的人又是多么的伟大,我们真应为这样的事,这样的人欢呼跳跃。主观愿望是一回事,事实却是另外一回事。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是“存在决定意识”。生活在鼎盛时期而自己的家庭已经衰败的《红楼梦》作者囿于自己的生活环境只好追忆、怀念、向往早已逝去的荣华富贵,不甘心目下的没落和贫穷,希望恢复失去的天堂,于是发而为文。《红楼梦》作者不是政治家,他的思想意识由他当时的生活环境决定,亦即他只可能想到自己的家庭和自己的生存环境而不可能想到整个阶级和清王朝的命运。再从《红楼梦》文本来看,几乎所有的文字都是在描述家庭生活,儿女情长而没有任何文字描写或关注清王朝的命运。李、蓝当时正处在变革时期,精神极度亢奋,戴着有色眼镜看《红楼梦》,得出的结论是错误的。
最后两句话更是滑稽可笑。“这就是新索隐派所企图达到的共同目标”中的错误太多,既有语法方面的错误,也有语意方面的错误。开始的这个“这”就不知所指,按语法规则,这个“这”应该指前面提到的内容。我们看,前面提到的内容有“典型社会悲剧“、“个别家庭悲剧”和“自然主义作品说”,如果说这个“这”指“自然主义作品说”,在语意上就说不通,因为“自然主义作品说”只是胡适、俞平伯“新红学”的一家之言,也是其他学派批判的对象,没有哪个学派将其当作追寻的目标,所以这里说“自然主义作品说”是新索隐派追寻的目标就不对了,也就是说,没有哪位新索隐派红学家认可或支持胡适的“自然主义作品说”,李、蓝此话的目的就是想说胡适、俞平伯是新索隐派,这当然是错误的。
最后一句话“《红楼梦研究》就是这种新索隐派的典型代表作品之一。”也是想说俞平伯是新索隐派。李、蓝没作任何论证就推出这样的结论,当然是错误的。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就是为批判索隐派而作,与新索隐派没有任何共同之处。还有,“新索隐派”是个集合名词,前面不能用“这种”修饰。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以胡适、俞平伯为代表的“新红学”“考证派”与索隐派是完全对立的而李、蓝开创的红学路数倒与索隐派是一致的。李、蓝认为《红楼梦》中贾府的衰败预示并代表封建统治阶级和清王朝的衰败,贾府就影射封建统治阶级和清王朝。这种认识与新老索隐派将《红楼梦》看作是“反清复明”、“明亡清兴”的政治书的观点是一致的。我前面也讲了,李、蓝开创的“阶级斗争红学”与新老索隐派站在同一条战线上对“新红学”作战,所以归根结底,从本质上来看,李、蓝的红学就是新索隐派。
第1节 李广柏和部分红学家对李、蓝文章的评论
我前面讲到了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李广柏著有《红学史》一书。李广柏在《红学史》中详细介绍了李、蓝的《评〈红楼梦研究〉》并作了评论,我这里就李广柏的评论谈点看法。现将相关内容引录在下面。
……“新红学”最大的不足就是对《红楼梦》的社会内容和历史价值缺乏认识与理性的诠释。李希凡、蓝翎对俞平伯和胡适的批驳,可以说触到了“新红学”的要害。……重点就在于揭示《红楼梦》所蕴含的社会内容的历史意义,批驳俞平伯及胡适对《红楼梦》社会内容和历史意义的忽视与否认。李希凡、蓝翎的文章强调《红楼梦》的反封建倾向,强调宝玉、黛玉“已经感受到封建社会的一切不合理性”,……这是有见地的,有助于更新《红楼梦》读者的观念。
在这里李广柏很惋惜地谈到“新红学”的“要害”,也即不足之处并认可了李、蓝对胡适和俞平伯的批评。我倒认为李广柏所说的“新红学”的“不足之处”正是“新红学”的正确之处。所谓“不足之处”就是“忽视与否认”了《红楼梦》的社会内容和历史意义。我前面谈到了,这里用“否定”不恰当,只能用“忽视或没有认识到”。
李、蓝所说的“社会内容”就是“叛逆论”、“反封建论”等,而这些内容都是李、蓝在头脑发热的时候臆造出来的,《红楼梦》中根本没有这些内容。胡适、俞平伯以平常心态研究《红楼梦》,没有无中生有,臆造《红楼梦》中不存在的东西,是很正常的。李、蓝所说的“历史价值”就是“唯我所用”,“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胡适、俞平伯没有这样的认识也是很正常的。可见,李、蓝对胡适、俞平伯的批评是错误的。李广柏认为李、蓝的文章“有见地”、“有助于更新《红楼梦》读者的观念”这种认识不太恰当。
《红楼梦》中根本没有“反封建倾向”。作者也没有认识到封建社会的不合理性。李、蓝是在误导读者。再说,我们读者的“观念”不需要“更新”,因为我们需要的是对《红楼梦》的正确认识和观念。“新的”不一定是正确的,正是由于李、蓝推出的“新的”东西把红学引入了歧途。
在接下来的一个自然段里,李广柏谈到李、蓝的文艺批评方法时说:“《红楼梦》是在中国文化的土壤上产生的,带有十分鲜明的民族特色和作家个人的独特性。……李希凡、蓝翎把《红楼梦》限定在现实主义框框之内,在理论上便带有相当大的狭隘性,也妨碍了对《红楼梦》社会内容和历史意义的确切阐释。”这话说到点子上去了,点到了李、蓝文章的要害,我这里就暂不发表意见,因为下面还有李广柏更精彩的论述,待会一起欣赏之后再作评论。现将这精彩的论述引录在下面。
如何坚持“现实主义的批评原则”呢?我们看到,李希凡、蓝翎把某种“现实主义原则硬套到曹雪芹身上。恩格斯曾赞扬巴尔扎克的作品“是对于上等社会的必然崩溃的不断的挽歌”,指出巴尔扎克的“同情是在注定要灭亡的那个阶级方面”,但他“不得不违反他自己的阶级同情和政治偏见”,“看出了他所心爱的贵族的必然没落而描写了他们不配有更好的命运”。恩格斯称这“是现实主义最伟大的胜利之一”。李希凡、蓝翎的文章说:“曹雪芹的同情虽然'是在注定要灭亡的那个阶级方面’”,但是他“把封建官僚地主内部'腐朽透顶的生活’真实地暴露出来,表现出它必然崩溃的原因”,“反映了即将崩溃的封建官僚地主阶级的真面目”。“如恩格斯评论巴尔扎克时所说的'他看出了他所心爱的贵族必然没落而描写了他们不配有更好的命运……这一切我认为就是现实主义最伟大的胜利’之一。曹雪芹也正是以这样的胜利写出了伟大的杰作红楼梦。”“曹雪芹之所以伟大,就在于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战胜了他落后的世界观”。这些话是令人费解的。曹雪芹和巴尔扎克不同时代,不同国籍,有关巴尔扎克的评语怎么能套在曹雪芹身上呢?又何以见得曹雪芹的同情“是在注定要灭亡的那个阶级方面”而被现实主义所战胜?
巴尔扎克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他出生的前十年,即1789年,法国已经爆发了震撼欧州的资产阶级大革命。尽管斗争有反复,封建王朝曾一度复辟;但当时的法国,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已成为历史的必然。贵族阶级作为历史的残余,日益接近于灭亡。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提供了一部从1816——1848年法国社会的现实主义历史,写出了贵族社会的最后残余在资产阶级的逼攻或腐蚀之下正在走向灭亡。巴尔扎克常常表现出对贵族阶级的同情,但又赞扬共和主义英雄,歌颂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拿破仑。这同曹雪芹的时代和曹雪芹的创作有多大差距呵!曹雪芹生活在18世纪的中国,即正是所谓“康乾盛世”的时候,封建主义制度还相当稳固,虽然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就当时整个社会经济全貌看,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而以农为主的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与此相适应,地主占有土地从事地租剥削以及自耕农的小生产,仍然是居于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在京城周围的满洲王公贵族和八旗将士圈占的土地上,实行的还是农奴制;边疆某些经济很落后的地区,还停留在奴隶制甚至原始社会阶段。……不要说距离资产阶级革命还多么遥远,就是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也还没有正式拉开序幕。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是生产率和生产关系。当中国社会还滞留在农本经济和封建主义传统轨道上的时候,一个贵族家庭的衰败,一个统治集团的衰败,一个王朝的衰败,并不意味着地主阶级和封建制度将要崩溃,因为一个贵族家庭、一个统治集团、一个王朝衰败了,又有新的贵族家庭、新的统治集团和新的王朝应时而起。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不就是这样过来的吗?……尽管清朝统治集团和上层旗人在走向腐败的过程中带有封建社会后期的特点,但这种特点并不表示新旧社会将发生交替、封建制度将要崩溃。因此,《红楼梦》描写的贵族世家的衰败与巴尔扎克笔下法国贵族的衰败是不可相提并论的。我们大可不必比照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说什么曹雪芹“预感到本阶级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反映了即将崩溃的封建官僚地主阶级的真面目”,“表现出它必然崩溃的原因”,等等。
李广柏的这些论述真可谓不刊之论,令人叹为观止,几乎不需要我多说什么,所以我这里只作简短说明。李广柏认为《红楼梦》是中国文化,带有中国的民族特色,不能把恩格斯关于巴尔扎克的评语硬套在《红楼梦》身上。巴尔扎克生活在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当时资产阶级势力强大,残余的封建贵族即将灭亡。曹雪芹生活在清王朝的鼎盛时期,封建贵族势力相当强大。时代不同,国籍不同,情势不同,李、蓝套用西方的理论,指导思想是错误的。比照《人间喜剧》研究《红楼梦》的方法是错误的,得出的结论当然也是错误的。不过我这里要说一下,李广柏前面对李、蓝的错误认识不深刻,即对所谓的“社会内容”没有正确的认识,这也不奇怪,因为李广柏必竟是“主流红学”派,还没有完全摆脱“主流红学”的束缚。实际上,李、蓝所说的“叛逆论”、“反封建论”等社会内容都是在这样错误的思想指导下,用错误的方法得出的结论,所以也是错误的。一言以蔽之,李、蓝文章的任何结论都是错误的,因为他们不是在研究《红楼梦》,而是把现存的结论往《红楼梦》身上套。往下我们还要看一段李广柏的论述。
李希凡、蓝翎本着“现实主义的原则”,将俞平伯的“多项错误”归结为“反现实主义的唯心论的观点”,“反现实主义的形式主义的结论”,“自然主义的主观主义见解”。总之是“否认《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杰作”。李希凡、蓝翎的批评,有些明显是很牵强的。如俞平伯《红楼梦研究》中《八十回后的〈红楼梦〉》一文,根据《红楼梦》前八十回里面的一些预示、暗示和情节趋向,推测曹雪芹计划在八十回以后写的内容。期中推测贾氏的衰败为“渐渐枯干”、“抄家”、“自杀自灭”,推测宝玉的结局是“贫穷后出家”。这是就小说情节发展的逻辑来谈的,是考证性文字,而李希凡、蓝翎却批评俞平伯没有联系整个清代社会史和社会阶级结构的变化来考察贾氏衰败的原因,没有从“官僚地主阶级的叛徒”,“反封建的英雄”这样的高度讨论贾宝玉的出家。
我前面讲了,李、蓝对“现实主义”、“自然主义”的理解是错误的,李广柏认为李、蓝对俞平伯的批评“很牵强”是对的。俞平伯以《红楼梦》前八十回文本为依据推测八十回后贾府衰败的原因、贾宝玉的结局,这是研究《红楼梦》的正常行为,其方法是正确的,其结果也是合情合理的。这样正确的研究方法不入李、蓝的法眼、与李、蓝的认识不一致。李、蓝认为贾府的衰败是由清王朝的腐败、阶级结构的变化引起的,由于贾宝玉是反封建的英雄、是他所属阶级的叛徒,所以他才出家。我们可以看到,李、蓝的这些结论完全没有以《红楼梦》文本为依据,实在是荒谬。但是李、蓝不管这些,他们预先设置了一个“高度”或“框框”,凡是符合这个“高度”或在这个“框框”里面的就是正确的,否则就是错误的。这个“高度”或“框框”就是“叛逆论”、“反封建论”、“预示清王朝必然灭亡论”等。俞平伯没有达到这个高度,所以受到了李、蓝的批判,我前面讲了,李、蓝对俞平伯的批判是错误的,设置的高度也是错误的。
关于“自传说”,李、蓝文章的表述混乱而且互相矛盾。在《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一文中有这样一段批评俞平伯《红楼梦》“脱胎于金瓶梅”的话:“不仅从书中找不到任何根据,就连俞平伯先生自己又考证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传体小说,那么这'脱胎’又从何说起呢?”《评〈红楼梦研究〉》一文在批评俞平伯认为《红楼梦》“拘束于事实”时有这样一段话:“……这正和他的现实主义文学见解互相呼应,绝不能因为红楼梦有自传的性质,就武断地认为'他的材料全是事实……’。”在这两句话中,李、蓝承认“红楼梦有自传的性质”、“《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传体小说”,但在《评〈红楼梦研究〉》中批评俞平伯把《红楼梦》“还原为事实的'真的记录’”时又说“这样引申下去,红楼梦就成为曹雪芹的自传,……其结果就产生了一些原则性的错误”。李、蓝这些表述上的矛盾说明他们不自觉地应用了自传说,这就间接说明“自传说”的正确性。
前面提到蔡义江拜访沈雁冰时的情境,当时我认为沈雁冰对李、蓝的文章持否定意见而蔡义江、吴恩裕持肯定意见。接下来还要谈到蔡义江的《对批判“新红学派”的再认识》一文。这篇文章是蔡义江1978年应创办不久的《文艺研究》杂志负责人之约而撰写,后因该刊编辑部怕冒“政治风险”,怕“右倾之嫌”,将已经排好清样的文章撤了下来。后来还是由哈尔滨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李国梁在他们所办的《北方论丛》杂志上刊登了出来。
由此可见,蔡义江当时写这篇文章冒着一定的风险。文章的主要目的当然是为“新红学”和俞平伯鸣不平。该文强调“学术思想上的问题是应该通过讨论、争鸣的方式来解决的,亦即应该采用摆事实、讲道理的说服方法,而不是依靠行政措施、人多势众或者扣帽子、打棍子等办法来压服。”蔡义江这些话很天真,但于事无补。我这里不谈“方法”,也不谈“运动”,我只谈“红学”,也即只谈对《红楼梦》的认识和观点。蔡义江为“新红学”说了“几句公道话”,如说“'新红学派’在《红楼梦》研究上有过,更有功。”“'新红学派’包括胡适在内,对《红楼梦》研究是作出过重要贡献的。”“至于揭破'老红学’的捕风捉影、牵强附会,论证小说后四十回非出自曹雪芹之手、它与原来作意有哪些不符之处,提供几种脂砚斋评本情况,以及介绍敦敏、敦诚等有关曹雪芹生平的诗等等,在当时所作出的成绩都是不能低估的。”蔡义江这里所说的“新红学”的“成绩”和“贡献”都是被后来的“主流红学”所接受的东西,并成了“主流红学”立论的基础。也就是说,“主流红学”接受并利用了胡适和“新红学”的研究成果,当然不得不说几句好话。
在谈到“自传说”的时候,蔡义江说:“它的谬误在于把文艺作品看成是生活的简单实录,从而否定了典型形象创造的客观社会意义。”这句话的前半部分讲的不是事实,因为胡适在不同的场合一再强调《红楼梦》是一部自传性质的小说,即《红楼梦》中既有作者的亲见亲闻,也有虚构,并没有说《红楼梦》是“生活的简单实录”,这说明蔡义江对“自传说”的理解不准确。后半部分实际上就是李、蓝文章的意思。这里所说的“社会意义”就是“主流红学”所说的“叛逆论”、“反封建论”等内容,这种认识当然是错误的。这说明蔡义江仅仅只是认识到1954年对俞平伯的批评有点“过火”,方法不对,还没有认识到李、蓝文章是完全错误的。
第四节 评刘世德的《红学探索》
刘世德,195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红学探索》是一本论文集子,收集了刘世德从1956年到2003年间写的二十几篇论文。首先我要说的是这个书名不太恰当,“红学探索”就是探索“红学”,也即探索研究《红楼梦》的学问,也就是探索红学的历史、红学的各流派及其代表人物和各类研究《红楼梦》的文章。探索红学不等于研究《红楼梦》,而刘世德的《红学探索》中收集的都是他研究《红楼梦》的文章,所以这样的集子应该叫做“《红楼梦》探索”,刘世德误将“红楼梦”当作“红学”。
我们先看石昌渝为《红学探索》写的《序》。我直言不讳、毫不客气地说这篇《序》写得不太好。这篇“序”有语意方面的错误,也有语法方面的错误。如句子不通顺、语气不顺、不连贯,用词不当,文白夾杂,繁简不当等。我这里只能简单地讲一下。石昌渝开始谈到以胡适为代表的现代学者以科学的方法研究《红楼梦》时说道:“具备现代学术品格的红学出来,便驱散了旧红学所散布的种种奇谈怪论,《红楼梦》以及作者其人的真实面目便渐渐清晰地显现在世人眼前。”这里的“红学”意思不明确,应该点明“具备现代学术品格的红学”是胡适、俞平伯开创的考证派“新红学”,“旧红学”是蔡元培的索隐派“旧红学”,“驱散”后面只能接“迷雾”之类的词,“作者其人”、“真实面目”都有点贬义,用在这里不太恰当。这句话可改为“胡适、俞平伯开创的、具备现代学术品格的'新红学’驱散、排除了以蔡元培为代表的'旧红学’所散布的'迷雾’和各种奇谈怪论,《红楼梦》的深刻含义和作者的真实情况就更为人所知。”这句话的意思是正确的。
再看下面一句,“近百年来'红学’薪火相传,涌现出一代又一代的专家,其著述之丰硕,实非古代文学的别的领域所能比拟。”这里的“薪火相传”由“薪尽火传”演变而来,比喻师生传授,学问一代代地流传。在红学领域,师生一代代地传授学问的关系不明显,红学研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所以这“薪火相传”和“一代又一代”用得不太恰当。后面部分繁简不当,宜改为“著述之丰,实非其它学科可比。”
我们还往下看,“然而《红楼梦》中仍然有无数说不清和道不尽的问题,吸引着研究者和爱好者驻足其间,不吝付出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这里的“说不清和道不尽”中的“和”使语意不连贯,要去掉。“尽”要改为“明”,原文改为“说不清道不明”。“明”意为“明白”,前面的“清”意为“清楚”,“清楚”、“明白”与“问题”的复杂性相对。如果要与“问题”的数量相联系,就要把“清”改为“完”,即为“说不完道不尽”。
“吸引着研究者和爱好者驻足其间”有缺少主语和结构杂糅两个错误。前面句中的“《红楼梦》中”是介词结构“在《红楼梦》中”的简略形式,“《红楼梦》”是介词“在”的宾语,不能作后面句子的主语,“问题”是前面句子谓语的一部分,也不能作后面句子的主语。也就是说,这个句子的主语不能承前省略,所以这个句子就有主语残缺的错误。从语意来看,用“这些问题”作这个句子的主语比较好。也可以把前面部分改成主语“然而《红楼梦》中……的问题”。
“这些问题吸引着研究者和爱好者”是一个完整的句子,加上“驻足其间”就犯了结构杂糅的错误。陈林森在所著《中国人常见的病句》中谈到结构杂糅的错误时指出:“杂糅的另一种类型是'一句带出另一句’,这种毛病叫'藕断丝连’。其特点是,一句话说完了,却又把它的结尾当作开头另起一句。(4)我花了三天时间读完了这部小说深深地教育了我。……'这部小说’是前一句的宾语,现在又做了后一句的主语,把前后两个句子糅合起来了,应将后一句话与前一句话分开,另加主语'它’。”陈林森这里讲得很清楚,既讲了原则,又举了例子,就不需要我多讲了。我只说应该把“驻足其间”与前面分开,在其前面另加主语“他们”并与后面部分一起组成一个句子。我认为最好在“研究者”前面加个形容词“无数的”作定语,在“自己”后面加“宝贵”二字作定语。
象这样的例子还有“但是本书辑录的是他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本世纪初的主要论文,亦足以代表刘先生的治学态度、……。”这句话的前面部分是一个完整的句子,如果把后面部分与前面部分联在一起,就成了杂糅结构,也可以将后面部分看成是一个短缺主语的句子,补充主语后这个句了就成为“这些论文就足以代表……”。也可以把前面部分改成主语从而使这前后两部分合成一个句子,即可写成:“本书辑录的刘先生自……主要论文足以代表……。”
下面再讲几个用词方面的问题。一,在“我们纵览……,只这独立思考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后面要接“值得我们学习一辈子”一类的结构。后接“乃是一以贯之的”不太恰当。二,“我要说的是陈、刘二位先生的书生意气和学者良知”中的“书生意气”用得不好,宜改为“学者正气”。因为“书生意气”指知识分子只顾读书不关心社会的习气,有点“书呆子”的意思。三,“……不顾利害得失的固执”宜改为“……不顾个人得失的执着精神”,因为“固执”意为坚持已见,不肯改变,有点贬义,“执着”现在多指坚持不懈,对人有称赞的意思,有褒义。四,“必要的考证是少不得的”宜改为“正常的、科学的考证是必不可少的”,“必要的”和“少不得的”意思相同,重复了。五,“目的性十分明确。”宜改为“目的十分明确。”六,“其真其伪,就关系重大。”宜改为“其真伪关系重大。”七,“……获得一种理趣。”中的“理趣”意思不明确,似乎一般词典中没有这个词,我们应该慎用这类生僻或自己生造的词。八,“前面提到的'曹雪芹佚著’中有……四篇重要文字,都写得具体实在,栩栩若 生,所以当时信从者多。”从后面的论证可以看到,这四篇文字是伪作,既然是假的,就不应该用“重要”这样的词来形容。再说,成语有相对固定的结构,不能随便更改。这里的“栩栩若生”应为“栩栩如生”。“栩栩如生”形容生动活泼的样子,一般用来形容整体艺术造型逼真、如同活的一样,不能用来形容人、动物和其它事物。也就是说,用“栩栩如生”来形容文章不恰当,退一步讲,用一个类似如“栩栩如生”又能够形容文章的词来形容“伪作”也不恰当。还要顺便说一下,这里引用的文字也有前面提到过的错误,前面部分是一个完整的句子,后面部分没有主语,所以必须在“都写得……”的前面加“这些文字”。九,“……读来确实令人顿开茅塞,……”中应该用“茅塞顿开”。十,“教师嘱我这个做学生的为他的集子写序,……”中的“教师”应改为“老师”,因为“教师”是个职业名称,不宜用在这里,与“学生”相对的是“老师”。
最后还分析一个句子“我总结那三年的学习,收获最大,使我终身受益的是老师们身上体现出来的学风,这是由郑振铎、……学风,不盲从,……规律。”这个长句子结构比较松散。不能说“总结……学习”,“收获最大”的意思不明确,“不盲从,……规律”前面没有主语。这个句子宜改为“总结那三年的学习成果,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学到了老师们身上体现出来的一种学风,正是这种学风使我终身受益,这就是由郑振铎、……的学风,这种学风的特点就是不盲从,……的规律。”关于石昌渝的“序”,就谈到这里。
接下来我们就看刘世德的《〈红楼梦〉的主题》(简称为《主题》)一文。该文是1963年刘世德、邓绍基二位应《文学评论》编辑部之约,为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而作。对于这篇文章的写作初衷,刘世德在《红学探索》的《后记》中作了简短的说明:“当时我正参加'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纪念展览会’的工作,在一次谈话中,何其芳同志向我们转述了某某关于《红楼梦》主题的看法。于是,我们根据自己的理解和体会,撰写了此文。” 这话讲得很明白,刘世德根据自己对“别人”关于《红楼梦》主题的“看法”的理解和体会写了《主题》一文。何其芳转述的当然是“上面”的看法,所以说刘世德的观点来自于“上面”,由“上面”定框了、定调子,刘世德写文章。也就是说,刘世德不是在充分研究《红楼梦》文本的基础上写文章,而是在理解和体会上面精神的基础上写文章。这样写出来的文章的观点不是刘世德的观点而是“上面”的观点。这样的观点是否正确决定于“上面”的看法是否正确。
下面就根据我对《红楼梦》文本的理解来讨论这篇文章。在此之前我还要回顾一下石昌渝的《序》。石昌渝盛赞刘世德“独立思考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探求事实真相而不顾利害得失”,“不盲从,不随大流,不尚空谈”。看来《主题》一文是个例外。刘世德按别人的观点,按“上面”定下的调子而不是以独立思考的精神来写《主题》,所以石昌渝的赞誉并不包括《主题》一文。难怪石昌渝在《序》中没有提到《主题》一文,想必是心存疑虑而与我有相似的看法。
坦诚地说,《主题》一文的思想内容是错误的。刘世德对《红楼梦》主题的理解与我前面批评的李、蓝文章是一致的,所以我才将刘世德的书归到这一章来讨论。另外,我总觉得奇怪,刘世德的行文方式与一般人不一样。写的东西读起来不顺口,看起来不舒服。是不是学问大的人都是这样呢?我也曾怀疑是不是由于自己水平低看不懂这样学问高深的人写的东西。我也读过其他学者,如李庆信、李广柏、蔡义江、沈治钧等的书,撇开思想内容不谈,我上面引用的李庆信、李广柏、蔡义江的原文有如行云流水,读起来顺口,真可以不赞一词。我甚至认为沈治钧的《红楼七宗案》可以作为范文阅读。何以就看不懂刘世德的文章呢?我百思不得其解。下面我就以平常心态,不畏“高深”来讨论《主题》一文。
该文分五小节,我们先看第一小节。我将语法问题,语意问题综合在一起,谈几点看法。一,刘世德开始写道:“……伟大的作家曹雪芹,经历了由'锦衣纨绔,饫甘餍美’到'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生活,……”这里的“经历了……生活”不太恰当。“经历”指亲自见过、做过或遭受过某件事,“生活”是个抽象概念不是某件事,我们不能说“见过、做过或遭受过生活。”只能说“过着……生活。”“由……到……”也用得不恰当。另外,我们要忠实于原文,不能将“袴”写成“绔”,将“肥”写成“美”。
二,“他却用了其中的几乎四分之一的时间来为我们留下了一部……”中“来”是多余的,要去掉,“我们”似乎指一小部分人,用得不恰当,要改为“后人”或“后世”。“其中的几乎四分之一”最好改为“一生中大约四分之一”。
三,“《红楼梦》把我国古代小说的艺术推上一个空前的高峰,并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这证明了曹雪芹在变幻的一生中并不是像他自己所说的'一事无成’。”是一个小自然段。这里第一句话中“《红楼梦》把……推上……”最好改为“《红楼梦》作者把……”。“艺术”是一个抽象名词,是形象地反映现实但比现实更典型的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文学、戏剧、电影等。“古代小说的艺术”意思不明确。“空前的”意为“以前所没有的”,“空前的高峰”就是以前所没有的高峰。这里说的“推上一个以前所没有的高峰吗”不太恰当。我们只能说“空前的高度”或“空前的水平”。这句话可改为“《红楼梦》的文学艺术水平达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按原句结构,也可写成“红楼梦》作者将古代小说的艺术水平推上了一个空前的高度。”
第二句话中的“并”要去掉,将“地位”改为“位置”。
第三句话中,“证明”要改为“说明”,状语“在变幻的一生中”不能堵塞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而要移到后面去,这个“变幻”也用得不恰当,在“所说的”后面要加“那样”二字,“一事无成”要改为“一技无成”,这句话可写成“这说明曹雪芹不是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在一生中'一技无成’。”
四,再看下面一个自然段,“两百多年以来,《红楼梦》家喻户晓地受到了无数读者的喜爱,这证明了曹雪芹死后并不寂寞。”“家喻户晓”意为每家每户都知道,是个动词性成语,不能作副词用,宜将其与后面分开,另外组成一个句子。“受到……喜爱”也不太恰当,“喜爱”主要用于主动语态,这里应该用“欢迎”一类被动意味浓的动词。这部分宜改为“《红楼梦》家喻户晓,受到了广大读者的热烈欢迎,”从语意上看,说《红楼梦》受到广泛欢迎可以,说“家喻户晓”就有点言过其实。简单地说,就是在《红楼梦》盛行的乾隆时代,一部《红楼梦》值“数十金”,哪个一般的家庭买得起。就是在近、现代,也不是每家每户都喜欢看《红楼梦》。讲话要有分寸,不是什么形容词都能用的。
下面一句话实在是太糟糕。前面写“阳世”,后面写“阴间”。阴阳两隔,不能混淆。刚才所写《红楼梦》受到欢迎与曹雪芹死后是否寂寞没有任何关系,即不能证明曹雪芹死后不寂寞。因为刘世德又没有派人去陪伴曹雪芹。再说,也没有哪个说曹雪芹死后寂寞,刘世德没有必要证明曹雪芹死后不寂寞。证明曹雪芹死后不寂寞与这篇文章的内容和主题没有任何关系。这样的“闲言淡语”也写到这里来。
五,接下来刘世德谈到了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所提“绝句”和脂砚斋的一条批语。但没有对“绝句”和脂评进行解说或评论,只是说“脂砚斋那时也还在致慨于天下读书人是否'能解’《红楼梦》。”这里的“致慨”是个生造的词,意思不明确。
再往下,刘世德指出包括脂砚斋、爱情论者在内的“许多人”都没有了解曹雪芹的真正意图,没有正确认识《红楼梦》的价值,“缩小了《红楼梦》的意义,降低了《红楼梦》的价值。”“只有马克思主义者,才是《红楼梦》的真正的'解味’之人,才能科学地阐述《红楼梦》的内容。”我前面讲了,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人们都没有正确认识《红楼梦》的价值,没有读懂《红楼梦》,只有胡适的考证派,自传说对《红楼梦》的认识是正确的。刘世德这里说的,只有马克思主义者才能“解”《红楼梦》更是错误的。我前面讲了,研究《红楼梦》不能带任何观点和成见,不能有唯我所用的意识,刘世德自我标榜为“马克思主义者”,实际上就是带着偏见,戴着有色眼镜看《红楼梦》。难道《红楼梦》作者知道二百多年后有象刘世德这样一批马克思主义者并只有他们能解《红楼梦》吗?这当然只是刘世德等人的意想天开。刘世德等人曲解了《红楼梦》,错估了《红楼梦》的价值,对《红楼梦》的“理解”、“阐述”都是错误的。
接下来所说的“1954年对《红楼梦》研究中的资产阶级唯心论观点批判”表明刘世德紧跟李、蓝,宣扬李、蓝的观点。另外,我还要看一下这句话“这种意见……不符合《红楼梦》主题的实际”。到此为止,刘世德还没有讲清楚《红楼梦》的主题是什么,怎么说不符合其实际呢?“主题”都没有,哪来其实际呢?
六,刘世德对第二回的理解是错误的。我前面讲了,第二回有三方面的内容,其中一方面就是冷子兴演说荣国府。《红楼梦》作者借冷子兴之口简单地介绍了贾府的基本情况,这部分内容使读者对小说中的人物和故事发生的地点有个基本的了解,可以节省大量笔墨。刘世德认为冷子兴的“一席话”“透露了全书的主题”。我认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冷子兴说贾府“萧索了,不比先时的光景”,是在介绍贾府的情况,不能说是在透露主题。在没作详细论证的情况下,刘世德在最后一段推出了所谓的“主题”,现将这一段引录在下面。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描写以贾家为主的四大家族的衰败和没落,从而对封建社会作了深刻而有力的批判,使我们看到封建贵族、地主阶级必然走向没落和崩溃的历史命运,这就是《红楼梦》的重要主题。
我们谈一篇文章、一本书的主题时要用叙述语气。这里的“因此”、“从而”、“使我们看到”都用得不恰当。“重要主题”中的“重要”也用得不恰当,难道还有不重要的主题吗?“主题”是唯一的,不能用数词和程度副词修饰。这段话宜改为“我们认为,描写以贾府为代表的四大家族的衰败和没落,批判封建社会,预示封建贵族地主阶级必然走向没落和崩溃就是《红楼梦》的主题。”这可能就是“上面”对主题的看法,也是刘世德对这个“看法”的理解和体会。我认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这就是李、蓝的“反封建论”和“预示清王朝必然灭亡论”。对于这些观点,我上面作过详细论述,这里不重复。
下面还谈几个刘世德论述第二回文字中的语法和语意方面的问题。一是“描写了……对话。”不恰当而要说“描写了……对话时的情景。”二是“……画龙点睛地借此透露了全书的主题。”中的“画龙点睛地”用得不对。“画龙点睛”这个成语比喻作文或说话时在关键的地方用了精辟的语句或字词,使内容更加精彩、生动传神。我们可以说某一句话、某一个字有画龙点睛之妙,也可以说书法中的某一笔为画龙点睛之笔。在刘世德的语境中既没有“关键的地方”,也没有“精辟的语句”,没有使用这个成语的“语言环境”。再说,将“画龙点睛”当副词用也是错误的。这与前面“家喻户晓地受到了”中的错误如出一辙,我真想不通,那样的“研究员”,那样的“博导”还会犯这样常识性的语法错误。三是“这番'演说’实际上概括了曹雪芹在全书八十回篇幅中关于大大小小的人物和事件的描写。”的结构“概括了……描写。”犯了动宾搭配不恰当的错误。这句话宜改为“这番'演说’实际上概括了曹雪芹在全书八十回篇幅中所描写的大大小小的人物和事件。”从语意上看,这句话也是错误的,我刚才也讲了,第二回冷子兴的演说只是对贾府的主要人物和基本情况作了简单的介绍而没有概括所有的人物和事件。
在第二小节,刘世德对前面所说的“主题”进行了论证,我这里也只作简单的分析。现将第一段引录在下面。
在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法社会里,男子往往最有资格被人们看做是一家一族的代表。《红楼梦》在描写荣、宁二府的衰败没落,揭露贵族家庭的腐朽黑暗,从而达到对封建主义的批判的时候,它的批判的矛头首先指向一系列“浊臭”的男子,显示了对这个阶级的丑恶而腐朽的本质的谴责,表达了作者对于这个阶级的前途的失望。
我先谈几个语法问题。一是“男子”用得不恰当,“男子”指“男性的人”,不分年龄,多用于只须区分性别的场所,如运动会上说的“男子100米”,“男人”指男性的成年人,所以这里应该用“男人”。二是第一句话的句子结构是错误的,而且几乎每一个字词都用错了,我这里只将其改为“男人就是一个家族的代表。”而不作过多的分析。三是“一系列”用错了。“系列”指相关联的成组、成套的事物,一般不用来指人,再说,这里所说的“男人”也不成组成套,当然就不能用“一系列”而只用“那些”就可以。四是“达到”后面要加“目的”作宾语、“显示了”要改为“揭示”并用“本质”作宾语、“表达了”的后面要用“情绪”一类的词作宾语,。五是后面两个句子没有主语。六是要将“从而达到对封建主义的批判”进行修改并移到前面。七是要将“对于”改为“对”。
这个长句子宜改为“为了达到对封建主义进行批判的目的,《红楼梦》在描写宁荣二府衰败没落,揭露封建贵族家庭腐朽黑暗的时候,其矛头总是指向那些'浊臭’的男人。这揭示了封建统治阶级丑恶和腐朽的本质,表达了作者对这个阶级的前途失望的情绪。”刘世德这里所说的“男人”当指贾赦、贾珍、薛蟠等人。刘世德这里所说都是错误的。
往下,刘世德就指责薛蟠抢夺丫头,打死人,贾赦霸占古扇,陷害平民。指责那些人“双手沾满了人民的鲜血”,“是作威作福的压迫者”,“道德已经腐败到了极点”。这些言论迎合了1963年的政治潮流,可作为刘世德在批判会上的发言。但我们不是在开批判会而是在研究《红楼梦》。刘世德应该考虑这里所说的“批判封建主义”、“揭露……腐朽黑暗”等是不是《红楼梦》作者的意思。我认为刘世德这里所说的都不是《红楼梦》作者的意思而象李、蓝一样是自己的意思。
《红楼梦》作者以一个贵族大家庭为背景写小说,一定要写到这个家庭的人和事。这些人和事在那样的社会里都是极平常、极普通的,大家司空见惯、见怪不怪。象贾赦、薛蟠这样的人,象强取豪夺、弱肉强食、欺男霸女这样的事在当时都是很普通的。《红楼梦》作者生活在那样的时代,那样的家庭,那样的人、那样的事看多了,习以为常,在笔端流露出来也是很正常的。也就是说,由于小说情节的需要,《红楼梦》作者仅仅只是真实地描述当时的社会状况,描写社会上、家庭中各种各样的人和事。在描写过程中,《红楼梦》作者没有任何个人情绪,即对当时的社会状况,那些人和事没有表示愤怒、痛恨、仇视的情绪。《红楼梦》文本的字里行间没有流露出任何愤懑之情就是明证。所以说《红楼梦》作者没有反封建、预示清王朝必然灭亡的意思。相反,作者还追忆、向往逝去的美好生活和失去的天堂并将复兴贾府的希望寄托在清王朝的身上。
接下来的一句话“因此,不论从曹雪芹的主观思想或《红楼梦》的客观意义看,他们显然都是被毫无保留地鞭挞的对象。”当然也是错误的。先把句子理顺。“不论从……或……”不恰当,应改为“不论从……还是从……”;“主观思想”宜改为“主观意识”;“客观意义”宜改为“客观效果”;用“毫无保留地”修饰“鞭挞”是错误的。“毫无保留”意为一点也不留下,全部都拿出来(或讲出来),有“和盘托出”、往外拿东西的意思,与动词“打”、“鞭挞”没有任何联系。刘世德的思维方式很奇怪,再怎么错,也不会用“毫无保留”修饰“鞭挞”。现成的词,如“无情地”、“狠狠地”、“毫不留情地”、“毫不容情地”等都可用在这里。
这句话应该写为“因此,不论从曹雪芹的主观意识还是从《红楼梦》的客观效果来看,这些人都应该是被毫不容情地鞭挞的对象(或都应该受到毫不容情的鞭挞)。”这句话的意思是曹雪芹认为这些人应该受到鞭挞,《红楼梦》也写了这些人应该受到鞭挞。这句话的意思是错误的,曹雪芹及其笔下的《红楼梦》都没有这样的意思。即《红楼梦》作者没有谴责、鞭挞这些人的意思,这里所说的都是刘世德的想象。
第五节 评孙逊、孙菊园的《红楼梦鉴赏辞典》
我首先要说这个书名不恰当。我这里将该书简称为《鉴赏》。“辞典”与“词典”同义,指那种收集词汇加以解释供人检查参考的工具书。也就是说,“辞典”是一种工具书,人们可以在书中查到自己不懂或意思不明确的词,如《现代汉语词典》、《红楼梦大词典》等。从后面可以看到,孙逊的书只不过对《红楼梦》中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作了粗浅的解说和评论,根本没有收集和解释任何词汇,所以不能称为“辞典”。我认为这个书名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我不知道,孙逊懂不懂“辞典”这个词的含义。
再说,封面上的“问世二十年 畅销500万”有误导和欺骗读者之嫌。因为这句话给读者的第一印象是《鉴赏》一书已经问世二十年,销售量达500万册。但实际上这本书是2011年8月第1 版、第一次印刷,印量不详,所以“二十年、500万”的说法就不恰当。从后面可以看出,这个“二十年、500万”是指“名著鉴赏系列”。也就是说,其它古典名著如《三国》、《水浒》等的鉴赏书也可能具有“二十年、500万”的特点。但是,把其它书的出版时间和印量印在《鉴赏》的封面上就是误导读者,就是“张冠李戴”,就是欺骗读者。这与现在电视上流行的广告,“老坛酸菜牛肉面”有23亿粉丝,差不多。
我们先看孙逊写的《前言》。在第一自然段里,开始的“无上瑰宝”中的“无上”用得不对,“无上”意为“最高”,一般用于精神领域中的抽象概念 ,如可以说“无上光荣”,其意为“最高光荣”,但不能说“最高瑰宝”。“鲁迅先生的两句话:'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这句话中的“两句”用得不对,因为这里引用的鲁迅先生的原文只有一句话,前面部分只不过是句子的状语。
最后一句话“可以说是迄今为止对《红楼梦》思想艺术成就所作的最言简意赅的概括。”中的“最言简意赅的概括”有两个错误,一是用“最”修饰“言简意赅”,二是用“言简意赅”修饰“概括”。“言简意赅”意为“言语简单而意思概括”,是由两个主谓结构组成的并列词组,“最”不能直接修饰主谓结构,即不能说“最语言简单”,就象我们不能说“最花红”一样。“赅”有“完备、全”的意思,“意赅”就是“意思完备、全面”,即包括、概括了所有的意思。既然“意赅”有“概括”的意思,后面就不能再用“概括”。简单地讲,“言简意赅”不是一个属性形容词,不能修饰“概括”,前面也不能用“最”修饰。也可以说,“言简意赅”只指语言简单意思全面而少有赞赏或称赞的意思,孙逊用这个词来称赞鲁迅先生的话不太恰当。我以为这部分可改为“最精辟的论断”。
孙逊接下来说《红楼梦》“……以冷峻的现实主义笔触,写出了一个贵族家庭的彻底败落,并由此把批判的锋芒伸向了封建社会的全部上层建筑,预示了业已腐朽的封建阶级正无可挽回地走向灭亡的历史命运。”我先去掉多余的字词并作适当的修改,将这句话改为“……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的彻底败落,把批判的锋芒指向了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预示腐朽的封建统治阶级必然灭亡。”这里去掉了多余的“出”字,把“伸向”改为“指向”。“无可挽回”意为不能扭转已成的不利局面,但当时封建统治阶级只是即将灭亡而还没有灭亡,即不利局面还没有形成,所以不能用“无可挽回”。其它就不多讲。这句话是典型的“主流红学”的观点,承袭了李、蓝阶级斗争红学的“预示清王朝灭亡论”,所以是错误的。
在后面,孙逊还说:“最后,宝玉出于对封建家族的憎恶和绝望,'悬崖撒手’,'弃而为僧’,从封建家族中反叛了出去。”当然,这句话也是继承了李蓝阶级斗争红学的“叛逆论”,也是错误的。我这里要问,孙逊怎么知道宝玉憎恶封建贵族家庭并对其绝望,从哪里看到宝玉叛逆了自己的家庭。我认为孙逊的这些论断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都是自己的想当然。
再看“故事情节鉴赏”部分。在这部分,孙逊挑选了《红楼梦》中38个主要情节进行评论。这种形式还比较新颖,但不知效果如何,我们往下看。
第一个情节“甄士隐梦幻识通灵”引录了《红楼梦》第一回中,从“此开卷第一回也。”到“将道人肩上褡裢抡了过来背着,竟不回家,同了疯道人飘飘而去。”的内容。引录的内容占八页篇幅,而后面的所谓“赏析”只占不到两页。“赏析”只对所引内容进行了简单的叙述和粗浅的评论,没有认识这些内容的深刻含义。即没有分析、解说两个神话故事的作用和相互关系。也没有说明“通灵宝玉”的作用和《红楼梦》作者写“通灵宝玉”的意图。更没有解说“一绝”的含义。那当然就没有理解“其中味”。
孙逊在叙述神话故事时说:“小说开卷,叙述了一个通灵神话的故事”,“这个神话又由以下两个部分组成”,“一是'木石前盟’。”“二是'通灵宝玉’”我认为孙逊的说法是错误的。《红楼梦》作者在第一回讲了两个神话故事。一个是女娲补天,剩下一块顽石未用弃在青埂峰下的故事。另一个就是西方灵河岸上赤瑕宫神瑛侍者以甘露灌溉绛珠草的故事。这两个故事发生的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在书中所起的作用不同。《红楼梦》作者叙述这两个故事的方式也不同。孙逊将这两个故事说成是一个故事的两个部分当然是错误的。
孙逊接下来对第二、三、四回主要情节的评论也很简单、粗浅。对贾雨村推出的“秉气说”等内容也没进行任何解说。将第五回的内容引录了近九页而所作的“赏析”只有不到一页。仅仅只是提到了宝玉翻阅金陵女子册籍和聆听“仙曲”方面内容。得出“具有提示全书内容的重要作用”的结论。孙逊这里所说的“重要作用”只是泛泛之词,根本没有理解相关内容的深刻含义。不仅如此,孙逊对宝玉听到的山后作歌、所看到的宫门上的对联、警幻仙姑转述的宁荣二公之灵的“剖腹深嘱”和警幻仙姑的讲话这样重要内容没进行任何分析和解说,当然就更没有认识到“剖腹深嘱”是全书总纲。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孙逊根本没有理解这些内容,没有读懂第五回,也没有读懂全书。对于《赏析》的其它内容,我就不再进行研讨了。
最后讲一下,孙逊引录了《红楼梦》中大量的文字,但对这些文字又不进行分析和解说,这只能说明孙逊没有看懂这些文字。我要说,你如果没有看懂,就不要引录;你既然引录了,就要进行解说;你现在引录了,又没有进行解说,那只能说明你不是在研究《红楼梦》而是在凑字数,骗稿费。这么大一本书,64万字,没有什么实在内容,既浪费了资源,又浪费了读者的时间精力,有欺骗读者之嫌。
第六节 评西岭雪的《西岭雪探秘红楼梦》
现在看西岭雪著的《西岭雪探秘红楼梦》。西岭雪原名刘恺怡,1971年生于北京清华园,有民间“红楼”研究第一女性之称。
西岭雪在《前言》中推出了“金玉女儿论”,即将《红楼梦》中的女儿划分为“金”、“玉”两派,划分的标准“一是佩饰,二是名姓,三是相貌,四是品格,五是命运。”薛宝钗是“金”派的掌门人,林黛玉则是“玉”派掌门人。
正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写了十二钗正册中的人物。第二部分推出了遴选十二钗副册人物的标准,选定了十二名女儿作为副册人物并进行了解说。第三部分则是猜想十二钗又副册中的十二位女儿。西岭雪完全以《红楼梦》文本为基础研究书中的人物特性并按这些特性把红楼女儿分为“金”、“玉”两派。这种研究方法新颖、独特,但是否与《红楼梦》原意相符,还不得而知。不过,西岭雪的研究和论述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落李蓝阶级斗争红学和现代主流红学的窠臼,即没有将薛宝钗看成是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代表人物,也没有将林黛玉看成是具有叛逆精神的反封建的英雄。可见,西岭雪就是用“金玉女儿论”对抗李蓝的“叛逆论”和“反封建论”。
西岭雪还批驳了一些红学家的错误观点,如“林黛玉沉湖说”。西岭雪反驳了那些红学家提出的四点理由后指出:“这么浅显的一个道理,可是硬有些哗众取宠的红学家们要睁着眼睛说瞎话地推出一种'林黛玉沉湖说’的论调,自欺欺人。其实,这些人往往是先有了一个假定的结局设想,然后再努力在八十万字中寻找例据支持。想想看,八十回的长篇巨著啊,这样翻找起来还了得?别说黛玉沉湖了,你就说黛玉远嫁,也不难找到论据啊。”西岭雪批评那些人先有一个设想,然后再去牵强附会地找证据,只能得出错误的结论。我认为这就是对新老索隐派和“主流红学”的批评。西岭雪的论述和所下的结论“黛玉病势日渐沉重,泪尽而亡”是正确的。
后来,西岭雪还反驳了脂砚斋就是史湘云的论点,我认为西岭雪是正确的,这就不多讲。最后我还要讲一下,西岭雪在书中只讲到闺阁女儿而没有涉及其它内容,如《红楼梦》的主题思想,《红楼梦》作者的创作意图等,特别是没有研讨第五回相关内容,没有认识到宁荣二公之灵的“剖腹深嘱”和警幻仙姑讲话的深刻含义,这样的研究方式还是不能读懂《红楼梦》。
第7节 评宋广波的《胡适批红集》和《胡适与红学》
宋广波是年轻一代的学人,1970年出生,曾获硕士学位,现供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早些时候曾编撰了《胡适批红集》一书。这本书收集了胡适评批《红楼梦》的一些文字和1954年批判胡适、俞平伯的一些文章。这本书的特点是只收集资料而没作任何评论和解说,我唯有利用这些资料的份。
在2006年,宋广波又出版了《胡适与红学》一书。我很欣喜地看到胡文彬在《序言》中所说的“我在仔细阅读作者陆续寄来的各章初稿之后,强烈地感觉到作者对胡适在百年红学史上的'开创性’贡献怀有深厚而浓烈的感情。他对胡适一生所遭遇的不幸寄予了深切的同情,乃至愤懑。”这说明胡文彬和宋广波对胡适有了正确的认识。该书从胡适研究《红楼梦》的缘起,到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初稿与改定稿之间的差别,再到胡适与“曹学”、“版本学”、“脂学”和红学中人之间的关系作了详尽论述。我这里只打算重点谈几个问题。
一是“自传说”的问题。现在将第二章第二小节《胡适的'自叙说’平议》中的一段话引录在下面。
对“自叙说”,本文不想从全盘否定抑或完全赞同的角度加以立论。我只想正面揭示一下胡适的“自叙说”是如何提出来的,它的基本涵义是什么?因为只有把这两个问题(即“自叙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弄清楚了,才有资格谈论“自叙说”的正误、是非。当然,对围绕“自叙说”而持续了近百年的争论,本文也将略有平议。
宋广波这里对“自传说”不敢或不愿作完全肯定,这说明宋广波对胡适的“自传说”还缺乏正确的认识,或者说认识不深刻。不过他能从“'自叙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即“自叙说”是如果出场的、“自叙说”的基本含义这两个问题入手进行研究倒是正确的。
关于“自叙说”的出场,宋广波说道:“'自叙’或曰'自传’,是针对'他传’提出来的。在胡适提出'自叙说’之前,正是'索隐’红学最盛的时候。这派红学家总认为《红楼梦》是影射清史里的某事某人:……胡适……列述以上观点的荒谬之处,并将其斥之为无稽之谈、'附会的谜学’。”这里所说“自传说”的缘起或初衷是正确的。胡适正是针对“索隐派”的“他传说”推出了“自传说”。接下来宋广波叙述了胡适从《红楼梦》文本、甲戌本《石头记》中的脂砚斋批语以及清室档案资料、名人遗著三个方面对“自传说”所作的论述。我认为胡适的论述和宋广波的叙述都是正确的。
最后宋广波说:“在这么多的新证据面前,胡适对他的'自叙说’更自信了,'自叙说’也终于成了胡适终身坚持、申说的论断。”“综而论之,'自叙’或曰'自传’,是针对'叙他’、'他传’提出来的。如果没有索隐家的种种'他传’说法,就不会有'自叙说’;如同没有'索隐’红学就没有'考证’红学一样。”宋广波这里谈到,由于大量新证据的出现,使胡适更加坚信针对索隐派的“他传说”提出的“自传说”,胡适的“坚信”和宋广波的论述都是正确的。
不过我认为宋广波这里所说的没有索隐派的“他传说”就没有“自传说”不太恰当。因为“自传说”是《红楼梦》的固有属性,也即《红楼梦》本来就是以其作者的经历和家事为兰本的小说。即使没有“索隐派”,人们通过研究也可以得出“自传说”的结论。事实上在本章第二小节《“自叙说”之涵义》中宋广波就说道:“其实,'《红楼梦》乃作者自叙’的说法,并非胡适首创。在胡适以前,有很多红学家,都提出过'宝玉自况’、'作者自道其生平’的说法。我这里可以举出一串名字:诸联、涂瀛、洪秋蕃、江顺怡……至于胡适同时代的人,则有吴宓等。吴密说:'贾宝玉者,书中之主人,而亦作者之自况也。’”这就说明,在索隐派之前就有人对《红楼梦》“自传说”的固有属性有所认识,也就是说,人们通过研究已经得出了“自传说”的结论,所以就不能说没有索隐派就没有“自传说”。
我们再看这章的第三小节《如何评价“自叙说”》。宋广波开始说:“论起'自叙说’在红学史上的功绩,几乎没有分歧。客观的研究者都承认:'自叙说’揭破了'猜谜的红学’,由'嘘气’结成的'仙山楼阁’被'自叙说’撞击得七零八落。”我以为这里对“新红学”“自传说”的褒奖似乎很勉强,只是由于事实具在,不得不承认。
宋广波再往后的论述就表明了这一点:“诚然,'自叙说’摧毁了索隐家附会的谜学,有无比的功绩。但此说自身的局限性也不断被后来的研究者揭示出来。许啸天指出,胡适用考据法研究《红楼梦》与索隐家是'异曲同工’。黄乃秋认为,胡适的考证,是'蹈王梦阮、蔡孑民附会之覆辙’,仍未能出谜学范围。怡墅则认为,胡适的批评蔡元培'不免是五十步笑百步’。人们对'自叙说’的这些批评,是当时红学研究自由、多元、开放格局的具体体现。那一时期的红学,既无政治干预,也无商业炒作,各家各派都能无拘无束地从各自不同学术立场出发,畅所欲言,真正是一种百家争鸣的局面。正因如此,人们对'自叙说’的得与失、成功与不足,才会看得更透彻。……”
宋广波最后说:“笔者以为,'自叙说’是一个历史的概念,我们应该用历史的眼光看待它:一方面要认真研究其产生的特殊背景,充分肯定它曾为红学史做出过贡献(摧破'索隐派’);但我们也没有必要由此就固执地认为《红楼梦》是作者的'自叙’,甚至折中一点,把《红楼梦》说成是一部'自叙性质的小说’,也没有多大必要。”
关于宋广波这里所说的“自传说”的“局限性”即对“自传说”的评价,我这里要多说几句。看来宋广波认为那几位红学家对“自传说”的批评是正确的,理由是当时没有政治干预、没有商业炒作,大家无拘无束,畅所欲言,是一种百家争鸣的局面。我不禁要问,难道在这种局面下的任何言论行为都是正确的吗?既然是“争鸣”,就存在着“双方”,当然不可能双方的意见都正确。由此可见,宋广波不能认为那几位红学家在相对较为宽松的环境、局面下对“自传说”所作的批评就是正确的。至于说那几位红学家对“自传说”的批评是否正确,要看那些批评的具体内容。顺便说一下,俞平伯后来也有与这几位红学家类似的想法,我这里一起讨论。
归纳起来,这几位红学家的批评是胡适的方法与索隐派“异曲同工”,蹈索隐派附会的覆辙,五十步笑百步。
这里“异曲同工”的意思是不同的做法收到同样的效果。许啸天的意思是胡适用考证的方法研究《红楼梦》与索隐派用“猜谜”、“附会”的方法研究《红楼梦》得出的结论是一样的。从我前面对这个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到这种认识是错误的。胡适通过“考证”,得出了《红楼梦》是作者的“自叙传”的结论,即《红楼梦》是作者以自己的亲见亲闻和家庭为素材撰写的小说;索隐派用“猜谜”的方法得出的结论是“他传说”,即《红楼梦》是写他人的事。这里的两派用的是两种不同的方法,得出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结论。许啸天将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派别、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两种完全不同的结论混为一谈,当然是错误的。
“重蹈覆辙”比喻不吸取失败的教训,重犯过去的错误;“五十步笑百步”比喻自己跟别人有同样的错误,只是程度轻一些,却讥笑别人。这两位红学家的意思都是说胡适的“考证”和“自叙说”与索隐派一样,都是错误的。
我这里要强调指出,索隐派所说的《红楼梦》中的人物或事件与现实中的人物或事件的影射、比附关系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红楼梦》作者没有象索隐派所说的那样用小说中的人物或事件影射现实中的人物或事件。那就说明索隐派的猜度不符合《红楼梦》原意,是错误的。刚才宋广波也讲到,胡适从三个方面论述了“自叙说”的正确性。也就是说,《红楼梦》文本、脂砚斋批语和一些档案资料都证实了《红楼梦》中有作者亲身经历的事,这就说明胡适通过考证得出的“自叙说”是正确的。即与《红楼梦》原意相符。所以我认为“考证派”与“索隐派”水火不相容,不可同日而语。宋广波不加分析就将不同的意见作为否定“自叙说”的论据,当然是错误的。
宋广波之所以会犯这样的错误有其认识上的根源。在前面第一小节,宋广波说道:“'索隐’与'考证’,只是研究方向的不同,而无研究方法的不同。索隐派的研究方向是'逆入’,自传说则是'顺流’。至于研究方法,两派都用的是'考证法’。惟考证派侧重于考证作者、时代、版本,索隐派则侧重于考证小说情节。……然索隐派的'考证法’与考证派的'考证法’究竟有何不同?不同之处就在于:索隐派是从虚入手进行研究的,因此没有根据,只好靠猜谜,只好靠附会。而考证派,则是从现有的材料入手,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处处尊重证据,相信证据,讲求无征不信。易言之,'自叙说’与胡适的其它结论一样,是实证范畴的具体问题。”这段话的前面部分都是错误的。“索隐派”与“考证派”的研究方向和所使用的方法都是完全不相同的。“索隐派”都预先有一个意向,如认为《红楼梦》是写某个人或某个政事的,然后就到《红楼梦》中找个别词句或个别情节附会这些人或事。由于《红楼梦》不是写这些人或事的,所以这种“附会”很勉强、很困难。“索隐派”只能靠歪曲原字词句的意思或用猜谜、拆字等方法达到自己的目的。“索隐派”不是在“考证小说情节”,所以说“索隐派”用的不是“考证法”。宋广波所说“两派都用的是'考证法’。”是错误的。胡适等人研究不同的版本,各种档案资料和《红楼梦》文本得出相应的结论,这才是“考证法”。后面部分“索隐派的'考证法’”的说法也是错误的。“从虚入手进行研究”的说法也是错误的,因为“从虚入手”就根本不是“考证”、“研究”而只是“没有根据”的影射、猜谜、瞎说,其特点就是牵强附会。从后面部分可以看到,宋广波认识到“考证派”“从现有材料入手,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处处尊重证据,相信证据,讲求无证不信。”这就说明“考证派”是正确的。宋广波既然认识到这点,为什么还将“考证派”与“索隐派”混为一谈呢?
最后宋广波说“自叙说”是一个历史的概念。意思就是“自叙说”是过去的、过时的概念。并认为“自叙说”在特殊的背景下产生,过去为红学作出了贡献,现在已经过时了,没有必要再提它了。在宋广波那里,“自叙说”就是一块敲门砖,门敲开了,就把砖丢了。我认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宋广波作过详尽论述,《红楼梦》是作者以自己的经历及家庭为素材创作的一部小说。也就是说,“自叙说”是《红楼梦》的固有属性,不因人异,不随时迁,任何人,任何时候研究《红楼梦》都必须以“自叙说”为准,遵循“自叙说”的原则。新老索隐派以及“阶级斗争红学”和“主流红学”奉行的是“他传说”和“政事说”,极力反对和否定“自叙说”,甚至批判“自叙说”,所以他们都是错误的。宋广波所说的“没有必要”、“没有多大必要”、“固执地认定”都是错误的。从此可以看出宋广波对“新红学”、“自叙说”的认识并不深刻。
二是关于1954年的批判运动。在第四章《胡适与研红学人》的第六节中宋广波说道:“我们只要看一看1954年以后二十多年的研红论著,就可以明白:所有的观点、方法,都是在1954年批判运动中定下的。红学史上的1954到1978年,通常被称作'阶级斗争红学’时期,这是一个利用'红学’解读政治的非常时期。”宋广波这里将1954年到1978年称为“阶级斗争红学”时期,我是第一次看到这种称呼,不过我在前面一直是这样划分红学时段的,可以说我与宋广波的划分方法是一致的。宋广波还说“阶级斗争红学”时期的所有观点、方法都是由1954年的批判运动确定下来的,也就是说,这一时期继承了批判运动时期所有的观点和方法。我认为不仅是这二十多年,而是从1954年到现在长达六十多年的时间中,正统的主流红学全面地继承了1954年批判运动中定下的观点和方法。
我前面也谈到,冯其庸在为李广柏的《红学史》所作的《序》中说:“李希凡、蓝翎的观点尽管还未被当时的主流派所全部接受,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红学研究的实践,这个观点,已成为今天红学家们的共识了。”当然,冯其庸这里所说的“红学家们”应该指以冯其庸为代表的主流派红学家。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各方都认为当今在国内占统治地位的主流红学全面地继承了1954年批判运动的衣钵,接受了李蓝的全部观点和方法。我们下面的任务就是看宋广波如何认识这些观点和方法。
在第五章《余论》第二节《批判“胡适的〈红楼梦〉研究”之历史考察》中,宋广波花了比较大的篇幅谈“运动”的缘起和过程并说“它对中国学术文化走向及中国知识分子命运产生的严重影响,直到今天还没有完全消除。”这里的“严重”一词意为“程度深,影响大”,“严重影响”就是“很深远、很大的影响”,可见这个“严重”一词并没有表明“影响”是好是坏。按宋广波的意思,产生的应该是很不好的影响,所以这里要用“恶劣”一类的词。如果宋广波是这样的意思,那么这场“运动”就对我国“学术文化走向”产生了恶劣的也即很坏的影响。就《红楼梦》研究来说,就是改变了《红楼梦》研究的方向,也就是将红学引入了歧途。
我的原则是不谈“运动”不谈“政治”。应该说是当时的观点和方法,也即是李蓝研究《红楼梦》的方法和对《红楼梦》的认识和观点将红学引入了歧途。而按我刚才所引宋广波和冯其庸的文字,“阶级斗争红学”和“主流红学”全盘接受了李蓝了观点,那就说明当今的“主流红学”仍在“歧路”上徘徊。至于说对知识分子产生的影响,则因人而异。有的人在“运动”中受到了打击,有的人则在“运动”中青云直上。关于这方面,就不多讲。我这里还要讲一下,宋广波大谈当时的“运动”,讨论“为什么要批判胡适呢?”这样的问题,说“胡适一再地不听'劝留’、'劝归’”等,这些都与“红学”关系不大,我这里不多谈。
宋广波在第五章谈到当时批判者对胡适的《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杰作的说法、“自叙说”、胡适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看法、考证法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批判。在谈到这些批判者得出的结论时说道:“这些所谓正确结论当包括:《红楼梦》暴露批判了封建制度的缺点、弱点和矛盾;宝黛爱情悲剧的原因是封建社会不容自由恋爱,不容反封建思想的存在;贾宝玉是反封建的英雄;《红楼梦》揭示了封建统治阶级和封建社会必然要走向灭亡的命运等等。”从语气上看,宋广波是否定这些结论的,但非常遗憾的是宋广波并没有对这些结论进行批判,或者说批判不力。
比如,在谈到批判者的观点“'自传说’是通过否定《红楼梦》的社会内容和社会意义来降低它反封建的斗争性。”时宋广波发出质问“事实是这样的吗?”,接着就引用了胡适关于考证作者、版本、时代的一段话并说:“在这里,胡适将作者、版本、著书的时代等三个方面设定为《红楼梦》研究的范围,又何曾轻视过对作品产生的时代和社会的研究?……批判者们说胡适孤立地研究《红楼梦》,否定《红楼梦》的社会内容,实在是太没有根据。”我说宋广波将批判者的话和所引胡适的文字都理解错了,胡适的文字并没有直接反驳批判者的观点,因为当时在社会上还不存在这方面的观点。
从李蓝的文章和其它大量的批判文章可以看到,批判者所说的《红楼梦》的社会内容指的是他们所说的“叛逆论”、“反封建论”和“预示清王朝必然灭亡论”等,社会意义就是让《红楼梦》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我前面论述过了,《红楼梦》中根本不存在这些思想,这些都是李蓝等强加给《红楼梦》的。胡适当然没有这样的思想或认识。胡适对“作品产生的时代和社会的研究”并不是对批判者所说的“社会内容和社会意义”的研究。也就是说,宋广波误认为胡适的研究是对所谓“社会内容”的研究。《红楼梦》中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社会内容”和“斗争性”,当然就不存在“否定”和“降低”的问题。宋广波所说的“又何曾轻视”和“太没有根据了”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正由于宋广波对“自传说”“并非完全持肯定的态度”,对“自传说”就认识不深刻,所以就没有对批判者的批评进行反批评。
最后要谈一下关于“自然主义杰作”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到,宋广波在第五章两次借他人之笔对胡适的“自然主义杰作说”进行了批判。第一次,在标题为“《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作品”的那一小节,宋广波引录了胡适那一段经典的论述后就对文学上的自然主义进行了解释,接着就提出了胡适的“《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杰作”的观点“究竟站得住脚站不住脚”的问题。宋广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胡适的观点“遭强烈批评”。以下宋广波列举了三个人的批评。
一个是熊润桐在1924年撰文说胡适的观点“十二分武断!”其理由是曹雪芹没有往西洋留过学,没有研究过什么科学,即没有科学精神,所以就不能产生自然主义的文学作品,因为文学上的自然主义是近代科学精神的产物。宋广波的原文是:“雪芹既没有受过科学精神的影响,为什么会忽然地创造一部从科学精神里产生出来的自然主义的作品呢?这岂不是无因的果?这岂不是'劈空从天上掉下来?’”我说熊润桐这里进行论证的方法是错误的。
我们要论证《红楼梦》是不是自然主义作品,最直接最好的方法就是用一般自然主义作品的标准与《红楼梦》进行对照,而不是间接地看《红楼梦》作者有没有创作自然主义作品的条件,因为这个“条件”不容易把握准确。“科学精神”是个抽象概念,指的是符合自然、社会、思维等的客观规律的思想意识。人们通过自身的修炼就可以认识某些客观规律,从而具备科学精神而不一定要专修某门课程,更不一定要到西洋留学。按熊润桐的意思,只有“西洋”才有“科学精神”,我们中国就没有“科学精神”。没有到西洋留过学,就写不出自然主义作品。我说熊润桐才是“十二分武断”、十足的崇洋媚外,一副洋奴相。我前面讲过,香港学者马力就论述过十九世纪二十年代茅盾就提倡自然主义创作手法,难道那时的作家都到西洋留过学吗?我想,作为中国人谁都不会这样认为,不知宋广波会不会这样认为。我的意思是《红楼梦》作者当时就具备这种精神。
再从正面来看,按宋广波所说的自然主义大师左拉下的定义是“文学上的自然主义也同样是自然与人类的复归。就是直接的观察,正确的解剖,实有物的承认和描写……在作品里,抽象的人物,虚妄的事件和绝对的事物完全绝迹,而以实在的人物和关于各人的真实日常生活的故事来代替。”对照这个定义,《红楼梦》中的人物都是作者“半世亲睹亲闻的”,《红楼梦》描写的是“事体情理”、“事迹原委”,“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这些都与定义中所说的“直接的观察”、“正确的解剖”、“实有物的承认和描写”是一致的,也与“以实在的人物和关于各人的真实日常生活的故事来代替”“抽象的人物,虚妄的事件”也是一致的。《红楼梦》中也确实都是“真实日常生活的故事”,可以说《红楼梦》实在是当之无愧的“自然主义杰作”。胡适的论断实在是精妙、独到。但是,我们也不能完全照搬左拉的定义,《红楼梦》是小说,既然是小说,就一定有“抽象的人物,虚妄的事件”,但这并不影响《红楼梦》的真实性,不影响“实有物的承认和描写”。
另外,我们还应该考察胡适撰文的当时人们对“自然主义”的理解。我前面讲了,香港学者马力指出当时正大力提倡文学上的自然主义,著名学者茅盾也撰文积极宣扬自然主义在描写方法和取材方面有客观描写和实地观察的优点,号召人们用自然主义方法进行创作。按熊润桐的说法,这些人都没有往西洋留学,大概是不能写出自然主义的作品来的。我们还看到,马力是极力赞扬胡适的观点的。如马力说:“《红楼梦》在描写日常生活琐事的细腻和运用对白的生动上,和自然主义小说的一般特征相吻合。”
另外两名批评者竟生和李长之根本不懂“自然主义”的含义。一个认为说《红楼梦》是自然主义作品是把《红楼梦》看浅了;一个根本不知道“自然主义杰作”是什么意思。关于这些,我就不多谈了。我对宋广波所说“对于以上诸家的批评,笔者完全赞同。”感到奇怪。这些批评既没有充足的论据,也没有足够的理由,简直不值一驳,宋广波竟然表示完全赞同。这说明宋广波还没有理解“自然主义”的含义。大概宋广波看到了批评胡适观点的文字就感到高兴,如获至宝,连忙用在自己的文章中。有鉴于此,我对宋广波感到失望。
第二次,宋广波在谈到李蓝批判胡适的《红楼梦》研究的主要观点时说:“否认《红楼梦》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而将其歪曲成为一部自然主义的作品。”接下来宋广波大力宣扬批判者所说的现实主义原则和研究《红楼梦》后得出的“正确结论”,诸如“贾宝玉是反封建的英雄”、“《红楼梦》反封建的现实意义”等。宋广波对李蓝的这些观点没进行任何反驳,当然就有赞同的意思,这说明宋广波是借他人之笔批判胡适。
从整体来看,宋广波的《胡适与红学》一书的基本观点是错误的,并不是象胡文彬在《序言》中所说,对胡适的“贡献”怀有深厚的感情。可以说宋广波对胡适及“新红学”缺乏正确的认识。关于宋广波,就谈到这里。
第8节 评朱洪的《胡适与〈红楼梦〉》
朱洪1957年3月出生,现为安庆师范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我总的印象是朱洪在书中仅仅只罗列和叙述了发生在红学史上的一些事实和现象,对这些都没有作任何分析和评价,没作正误判断,不知可否。朱洪也没有接触到《红楼梦》文本,没有这方面的认识。朱洪的文章有跑题的现象,似乎下笔千言,离题万里。我这里只简单谈一下。
第三章的标题是“新文化派与新红学”。朱洪的书的标题是“胡适与《红楼梦》”,所以里面的文章要重点谈胡适与《红楼梦》的关系,即重点要谈“新红学”而不应谈“新文化派”。这一章的六个小标题是:陈独秀不赞成胡适将《红楼梦》当作历史;沈雁冰根据陈独秀的意见删改《红楼梦》;鲁迅:胡适考证《红楼梦》“时有善言”;钱玄同:《红楼梦》有恒久的文学价值;胡适《题半农买的黛玉葬花画》的时间;汪原放标点出版《红楼梦》的功劳。我们可以看到,这六个小标题没有哪一个提到胡适的“新红学”。整个这一章的文字,除几次提到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外完全没有提到“新红学”三字,更不用说叙述“新红学”产生的经过,“新红学”的内容,各派对“新红学”的评介以及朱洪本人对“新红学”的认识了。
这一章的所有文字,所有内容,如1906年苏曼殊在芜湖绘黛玉《葬花图》,陈独秀应邀题词;沈雁冰删改《红楼梦》;钱玄同对《红楼梦》的文学价值的评论;刘半农买画,刘半农病危,后来死在协和医院;汪原放标点出版《红楼梦》,都与胡适的“新红学”没有多大关系。朱洪在“新红学”的标题下不写“新红学”方面的内容而写其它,实在是匪夷所思,令人不解。大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
我们还看一下第十一章,其标题是“《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这一章第三小节的标题与这一章的标题相同。在这一小节中朱洪用了两页篇幅谈这个问题而大量篇幅写的都是其它内容。朱洪说胡适的这句话引起了不少争议,如熊润桐和北大教授张竞生都有不同意见,对张竞生的批评,胡适也没有反驳。朱洪讲得很简单,既没有对胡适的这句话进行分析研究,也没有说是对是错,也没有对别人的批评表示任何看法。从这里可以看出,朱洪对《红楼梦》还缺乏基本的认识。既然如此,就不应该写关于《红楼梦》的书。
最后还看一下第十二章。这章的标题“新红学在大陆的命运”中的“大陆”用得不对,这个标题只能写成“新红学的命运”。在这章的小标题和文字中也时有“大陆”字样出现,如“大陆1954年清算胡适《红楼梦》的思想”、“大陆这场批判胡适派唯心论的运动”等,乍一看,使人觉得写这样文字的人气势汹汹,象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台湾国民党反攻倒算的架势。这些地方使用“大陆”都是错误的。当然,如果朱洪是台湾人就另当别论。自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大陆”这个词几乎成了台湾称呼中国内陆的专用语,朱洪频繁使用这个词,就等于把自己置身于台湾,否定了自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身份,这当然不是事实。至于其它,我就不多谈了。
我这里只讨论第七小节“李希凡等对胡适考证《红楼梦》的批判”。在这一小节,朱洪简单地叙述了1954年李蓝批判俞平伯的情况。如说李蓝文章“引发了全国范围的批判胡适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思想运动。”“他们写了不少文章,反驳了胡适、俞平伯……'自叙传’的基本观点”。李蓝“也没有完全否定胡适和俞平伯的观点”“这句话,部分地肯定了胡适和俞平伯考证、研究曹雪芹家世的必要性。”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朱洪只是对李蓝文章作简单的评论而没有对其主要观点进行分析研究,作出正误的判断。同时也没有对胡适、俞平伯的“新红学”,特别是“自传说”进行分析。这说明朱洪只是在叙事而不是在研究《红楼梦》和红学,或者可以说朱洪对《红楼梦》和红学没有研究。
最后我要分析研究朱洪引录的李希凡于1981年5月30日为刘梦溪《红楼梦新论》一书所写的跋中的一段话。现将这段话引录在下面。
胡适虽斥旧红学为“牵强附会的《红楼梦》谜学”,但他标榜的“新红学”,又把小说《红楼梦》完全看成作者曹雪芹的“自叙传”,断定“贾政即是曹兆页”,“贾宝玉即是曹雪芹”……这些看法我至今仍认为是不正确的。就是说,无论旧红学还是新红学,从这一个侧面来看,他们的研究,都有点像瞎子摸象。因为把小说所描写的内容看成是隐托的家事也好,真实的家事也好,都抹煞了艺术的典型概括、典型塑造,不能不贬低《红楼梦》这部小说的伟大的社会意义,虽然他们的研究自身有其价值和可取之处,不应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
朱洪对这段话的评论是“李希凡仍然不同意胡适的观点”,“把新红学与旧红学同等看待”,“从正面部分肯定了胡适考证《红楼梦》的意义。”这样的评论只是将李希凡的这段话作了简短的概括,没有作深刻的分析和正误的评判,即没有说李希凡把新红学与旧红学同等看待是正确还是不正确,所以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我认为胡适指斥“旧红学”为牵强附会的“谜学”是正确的。因为索隐派旧红学用附会、猜谜的方法说《红楼梦》写的是其它家庭的事或朝庭的政事,这与《红楼梦》实际不符,是错误的。胡适的新红学认为《红楼梦》写的是作者自己家庭的事,即认为《红楼梦》是作者的“自叙传”,这就是“自传说”,我认为这是正确的,与《红楼梦》实际相符。
李希凡用“完全看成”和“断定”两个词是在强词夺理和偷换概念。其意思就是胡适说《红楼梦》是作者的“自传”,《红楼梦》中的人物与现实曹家的人一一对应。我认为李希凡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胡适一再强调,“自传说”的意思是《红楼梦》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也即是以作者家族为背景的一部小说。从小说所依据的创作背景来说,“新红学”与“旧红学”是完全对立的。
从李希凡所说的《红楼梦》的“艺术典型概括、典型塑造”和“伟大的社会意义”来说,新、旧红学的差别就显得不重要了。李希凡就是在这种意义上否定和批判“自传说”的。如果说李希凡所说的典型理论和《红楼梦》的“伟大的社会意义”、现实主义的社会内容是存在的,胡适的“新红学”没有认识到这些,那当然是“新红学”的失误。但问题是李希凡所说的典型理论是套用西方艺术研究成果,《红楼梦》作者未必就是按西方模式来写小说,李希凡也没有证实这点。再说,李希凡下车依始,文章开篇就批判俞平伯“未能……探讨《红楼梦》鲜明的反封建倾向”,“离开了明确的阶级观点”,“否定它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须知,在李蓝文章以前,谁也没有谈到这些观点,李蓝也并没有论证这些观点的存在。李蓝将没有经过论证的观点作为论据批判俞平伯,这种方法本身就是错误的。事实上,李蓝推出的“叛逆论”、“反封建论”、“清王朝必然灭亡论”等都是错误的,不是《红楼梦》原意。关于这些,我前面作过论述,这里不多谈。也就是说,李蓝对“新红学”、“自传说”的批评是错误的。关于朱洪的书,就谈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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