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深圳将分三个阶段推进“冲绿灯”查处。
“冲绿灯”也称“闯绿灯”,是俗称而并非法律概念,它是指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即使在绿灯状态下,也不得进入路口;违规强行进入的,即是“冲绿灯”。
分三阶段开展
“冲绿灯”执法查处
深圳交警计划于9月1日起启动“冲绿灯”查处工作,正式对深圳首批21个路口开展执法严查“冲绿灯”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其中第一阶段为宣传过渡期,对“冲绿灯”违法进行宣传教育。第二阶段为警告期,执法交警对车辆违法行为采取现场口头警告的方式,不处罚。第三个阶段为正式处罚期,交警在全市道路全面启动“冲绿灯”查处工作,对所有车辆在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处。
根据《深圳特区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12条第4项规定: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侯,强行进入的,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3次的,从第3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启动查处后,交警将在路口增设专用电子警察,对“冲绿灯”违法进行自动抓拍;同时还将使用视频探头、无人机等科技设备,人工对“冲绿灯”违法进行取证查处。深圳市交警局还计划将“冲绿灯”违法纳入有奖举报范围,届时市民可通过“随手拍”等方式对违法进行拍照、举报,共同参与交通管理。
如何判定是否“冲绿灯”?
交警会采集3张执法图片:第1张行驶方向信号灯为绿灯或黄灯状态,机动车在停止线内;第2张行驶方向信号灯转为红灯状态,机动车已越过停止线且仍在路口内;第3张为其他方向信号灯转为绿灯状态时,机动车仍滞留在路口内,影响其他方向机动车通行的。
第一种情形
直行方向交通阻塞的,直行车道内车辆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其他方向车道内车辆可以正常通行。
第二种情形
左转方向交通阻塞的,左转车道内车辆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其他方向车道内车辆可以正常通行。
第三种情形
左转、直行、右转方向交通阻塞的,各车道内车辆均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根据上述认定标准,对多辆车同时强行进入路口的,均认定为“冲绿灯”。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