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原因有很多
第一,北美印第安人太少。
一般认为,白人来到北美,整个加拿大、美国、墨西哥一共才有五六百万人印第安人。
五六百万也就是北京朝阳区人口,但朝阳区才470平方公里,而北美面积为2200万平方公里!!!
大家想想,这地广人稀到什么地步!
这么大的地区,想要抓印第安人来做奴隶,比狩猎北美野牛还要难上百倍。
就算放在今天,用直升飞机去抓,恐怕也抓不到多少人。
相反,当时非洲人口稠密,又经常爆发内战,很容易搞到黑奴。
第二,北美印第安人剽悍和傲慢
当时美国境内的印第安人,多以狩猎为生,也进行放牧。
一些印第安人由简单农业,但只是作为狩猎的补充。
和蒙古人、女真人一样,狩猎民族是非常凶悍的。
因为他们平时无时无刻都要和环境作战,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要适应各种艰苦。
所以,印第安人虽弱小,却和白人战斗了200多年,直到19世纪才因数量和文明过于悬殊,失败。
实际上,白人来到北美,印第安人开始对他们很鄙视。
电影《与狼共舞》中,印第安人有一个共识:白人是劣等种族!
抓住的印第安人,是很难用于做奴隶的。即便强行将他们作为奴隶,一有机会就会逃走,甚至组织起来反抗。印第安人有一定的组织性,只要有领袖他们就很容易组织起来,这也同他们需要联合起来狩猎的生活习惯有关。
相反,黑奴比较老实听话,有组织反抗很少。尤其是黑奴接受了基督教以后,变得更为温顺。
第三,北美印第安人身体远不如黑人
众所周知,黑人是世界上最强壮的一类。
除了游泳以外,几乎所有体育项目中都可以看到黑人的身影(下棋、举重、体操这种技巧性的除外)。
白人最早购买黑奴时,被黑人的强壮惊呆。
而被卖为黑奴的,又是黑人中精选出来身体最好的一类。
当时的白人奴隶贩子认为,即便是黑奴妇女的强壮程度也不亚于当时白人男水手中较为瘦弱的人。
而四个黑人壮汉能够拉起一艘军舰的锚,白人水手则要至少6个人以上。
自然,印第安人的身体还不如白人,自然远远不如黑人了。
作为奴隶,当然月强壮越好,印第安人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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