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针对“存贷双高”,交易所的关注重点,及会计师的核查程序与手段

1、根据年报,公司期末账面货币资金为24.74亿元,短期借款10.67亿元,长期借款由去年的110万增加至6.37亿元,近五年期末货币资金、短期借款余额长期较高。请公司补充披露:(1)2019年公司确认利息收入1472万元,占公司期末账面货币资金的0.59%。结合公司2019年月度货币资金余额、存放地点和方式等情况,说明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和合理性;(2)公司全年发生财务费用7657万元,较去年增加61.54%,发生利息支出8170万元,超过公司本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500万元,请说明公司结合资金需求和使用,说明公司常年保有高额货币资金,以及2019年度在已配股融资的情况下仍新增大额贷款,负担较高融资成本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是否会增加偿债风险;(3)结合公司货币资金的存放情况、利率水平和受限情况,说明是否与控股股东在同一家银行开立账户,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挪用、占用或限制权利的情形;(4)核查历史及目前是否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列明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说明是否获取充分、必要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是否准确可靠。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 (1)会计师对公司利息收入实施了以下程序:

1)检查利息收入明细账,确认利息收入的真实性及正确性;对于母公司及各子公司重要利息收入,检查相关的存款协议,了解存款的方式和利率,复算应计利息是否和实际收到的收入一致;
2)利息收入的截止测试,关注是否存在异常迹象,是否存在跨期现象。抽取年度内实际收到的零星利息收款凭证,检查是否有各开户银行的结息单和进账单,结息时间是否与银行季度结息时间相符;
3)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未达账项,查找有无漏计利息。
4)结合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和目前存放状况,对公司利息收入进行分析性复核。
会计师认为,已履行的审计程序审慎、充分,公司货币资金的利息收入真实完整,利率水平符合国家规定的市场平均水平,利息收入合理,与货币资金规模相匹配。

  • (2)针对公司资金规模和借款规模合理性和必要性的核查

会计师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可即时动用的货币资金进行计算,结合公司已提供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进行分析,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资金使用计划和存放安排,认为公司说明的情况属实。
公司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维持较大规模有息负债,是基于公司对经营、偿债等资金需求以及当前融资环境状况考虑,有利于公司保障新产线等项目建设进展并把握新的投资机遇,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稳健,借款本息均如期偿还;会计师认为公司能确保偿还到期债务及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可以合理控制偿债风险。

  • (3)针对资金存放、资金占用问题,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测试了管理层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通过邮寄方式对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执行函证和检查程序。实施函证过程控制,核对确认发函的银行地址与官方信息一致;确认银行回复的询证函是否是原件,是否与审计人员发出的询证函是同一份;回函是否由被询证者直接寄给会计师事务所;回函发件方地址是否与询证函中记载的银行名称、地址一致;通过回函检查是否存在资金被异常质押或限制使用情况,核查是否存在资金池或其他共管账户业务;
3)核对银行开户清单与公司账面银行账户是否一致,分析核实公司货币资金受限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共管账户或受其他方控制,是否存在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同管理华微电子的账户的情形,访谈相关人员并取得公司的相关声明;
4)获取银行对账单并检查银行对账单上大额的资金收支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根据银行存款平均余额、理财产品平均余额和相应平均利率复核利息收入、投资收益;
5)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审计,检查上市公司是否通过其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直接、间接的资金拆借或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代付、承担各类支出和债务等。
明确款项性质,核验对方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资金占用。

  • (4)对于担保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执行函证程序,检查担保事项函证结果;
2)获取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核对质押、抵押及其他担保信息;
3)询问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查阅相关会议纪要和法律信函、复核相关费用账户记录,通过相关查询渠道(如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查询相关法院公告信息。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以及取得的审计证据,会计师认为,公司全部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已实施了独立函证程序,回函率 100%,无任何异常不符事项,函证程序充分。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共管账户的情况,历史及目前均不存在货币资金被挪用、占用或限制权利的情况,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情形。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致同审计研究】中注协发布五项审计准则问题解答,明确收入舞弊等高风险领域引入 “延伸检查”程序
IPO专项财务核查程序:资金篇
审计笔记3.0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审计都有哪些坑?
IPO现场核查太吓人!财务核查应注意哪些事项及核查明细(附自查工作底稿)
罕见!证监局:无保留审计意见不恰当!会计师回复:审计结论是恰当的!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