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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实务】“愚兵之策”的管理价值、限度及运用之道

“愚兵之策”的管理价值、限度及运用之道

“愚兵之策”语出《孙子兵法·九地篇》:“将军之事,静以幽,正以治。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无知;易其事,革其谋,使人无识;易其居,迂其途,使人不得虑。”意思是说,将帅在指挥军队这件事情上,要沉着冷静,幽邃莫测,严格管理部队,使军队能始终维持一个有条不紊的状态。要能蒙蔽士卒的视听,使他们对于军事行动毫无所知;变更作战计划,使人无法识破真相;不时变换驻地,让人无法猜测你的意图。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孙子的主导思想——“兵者,诡道也”。究其本意,是指古代军事家带兵打仗时利用信息不对称现象,对士兵采用的一种信息封锁和信息欺骗策略。《鬼谷子》中的“智用于众人之所不能知,而能用于众人之所不能见”,苏洵《心术》中的“凡将欲智而严,凡士欲愚”,《三十六计》中的“瞒天过海”,都是类似思想的体现。对我们今天从事领导工作的人而言,这一用兵智慧仍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毕竟时代不同了,对于前人的管理智慧,我们必须采取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科学态度,有意识地进行批判性继承、创造性转换,才能在新形势下发挥其应有的效力。

愚兵之策”的管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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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愚兵之策”多多少少带有旧时统治阶级的傲慢与偏见,在主观或客观上愚弄了士兵,这是不可取的;但是,领导者在特定的情境下巧妙使用信息不对称手段,达成一定的战略或战术目的,从而赢得战争或者竞争的主动权,这又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愚兵之策”的管理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组织战略的需要。一个组织要生存和发展,就不得不对事关全局和未来的根本性问题进行深入的谋划。有时为了保证这些谋划的成功实施,不仅要对敌方进行迷惑,甚至对己方也要进行隐瞒和欺骗。这在生产力低下、信息闭塞、百姓普遍愚昧的古代社会,尤其如此。如:公元前279年,燕国统帅秦、韩、赵、魏,集结五国之兵前去攻打齐国,连下齐国七十余城。在齐国危亡之际,田单坚守即墨,用计击破敌军,收复被攻占的七十余城。田单因此被任命为相国,并得到平安君的封号。那么,田单用的是什么计策呢?首先,田单先用计引诱燕王将名将乐毅换下,转而用骑劫为帅。其次,由于燕国联军实力强大,必须让即墨所有军民拼死相抗才有可能击败敌人,于是田单使用了连环计,堪称“愚兵之策”的典型案例!他利用百姓笃信鬼神的心理,在祭祀祖先时,放出“飞鸟取食”的流言,将众人团结在“神明”的号召之下。然后,他造谣说齐国军民最害怕燕军将他们的鼻子割下,燕军主帅骑劫果然中计,将齐军俘虏全部割掉鼻子。消息传到即墨后,齐国军民无不义愤填膺。田单又给燕军放出消息:齐国军民害怕燕军挖他们的祖坟。骑劫一听很开心,立刻命令军士将即墨周边齐国人的祖坟全都刨开,还焚尸烧骨。即墨军民看到燕军丧尽天良的种种暴行,无不认为自己已经被逼到了绝境,都决心与燕军决一死战。再次,田单用火牛阵的战法冲破燕军阵形,即墨所有军民跟在阵后,与燕军殊死作战,无不以一当十,最终大获全胜。田单为了赢得战争的胜利,隐藏自己的真实意图,不惜使用离间计和“愚兵之策”,对己方的军民也隐瞒真相。从道德评判的角度看,田单是功利主义哲学的典型代表,固然不足取,但是,其多谋善断的领导能力,对我们却不无借鉴意义。

二是保密工作的需要。秘密是与人类社会相伴而生的一种客观存在。各种主体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对某些信息采取隐蔽性的措施,使其呈现出不为外界所知的状态。古今中外的统治者,都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将其看作事关生死存亡的大事。因此,在政治、军事、经济、科技领域,保密与窃密的暗斗从未停止过。比如,在武王伐纣之前,周武王有一次问姜太公说:“当您率领军队深入到敌国境内,全军突然遭遇紧急情况,如果我想从国内策应,以适应三军的需要,究竟该怎么办?”姜太公答道:“君主授予主将秘密的兵符,一共分为八种:有我军大获全胜、全歼敌军的阴符,长度为一尺;有击破敌军、擒获敌将的阴符,长度为九寸;有迫使敌军投降、占领敌人城邑的阴符,长度为八寸;有击退敌人、通报战况的阴符,长度为七寸;有激励军民坚强守御的阴符,长度为六寸;有请求补给粮草、增加兵力的阴符,长度为五寸;有报告军队失败、将领阵亡的阴符,长度为四寸;有报告战斗失利、士卒伤亡的阴符,长度为三寸。凡是奉命传递阴符的,如果延误时限、泄露机密,听到的和随便传告机密的,都一律处死。这八种阴符,由君主和将帅秘密掌握,是一种用来暗中传递消息而不泄露朝廷和战场机密的通信手段。这样,即使敌人有十分高深的智慧,也无法识破它的奥秘。”武王高兴地赞许说:“您真高明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军事斗争中,涉密载体的制作及相应的通信手段应该严格保密,秘密传递的纪律也应该非常严明。因为在战争中,谁的保密工作做得好,谁就容易取胜,如果泄密,就容易失败。打仗如此,其他的管理工作也是如此。

三是宣传鼓动的需要。宣传鼓动是抓住被宣传鼓动者在精神上的兴奋点,采取最有效的方式激发其热情,鼓舞其士气,最大限度地调动其积极性,使之完成某一既定目标或任务的活动和行为。比如,东汉末年,曹操的部队在行军的路上遇到了极大的困难,荒原百里没有水源,将士们都干渴难忍,有的体弱的士兵还晕倒在地。曹操运用“望梅止渴”的方法激励士兵奋力行军,就是一个典型的“愚兵之策”。它符合现代生理学上的条件反射理论和现代管理学上的目标设置理论,稳定了军心,激发了部队克服困难的勇气,总的来看,弊大于利,反映出了曹操过人的智慧和谋略。

“愚兵之策”的限度
2

列宁说过:“真理只要向前一步,哪怕是一小步,就会成为谬误。”可见真理都是在一定范围、一定限度内,才会成为真理;如果超出了一定的范围、一定的限度,就会成为谬误。这里所说的范围与限度,就是真理的适用范围与限度,不能超过,过犹不及。由是观之,任何管理思想也都有其适用范围,超出边界理解和滥用,就会产生相反的效果。我们认为,“愚兵之策”的限度主要包括以下这些方面。

一是军事领域与非军事领域的区分。《孙子兵法·始计篇》说:“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德国军事家克劳塞维茨也认为:“战争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因此,战争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是流血的政治,是国家与国家之间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科技等因素的综合较量。在你死我活、激烈厮杀的战场上,参战方无不穷尽其智慧和能力来进行博弈。因此,有“兵不厌诈”的说法——有军事,必然就有谋略、保密和欺诈,而不必被过多的道德约束所羁绊。这是没有太多疑义的。但是,扩展到非军事领域,就要审慎。比如,在政治斗争领域虽然也充斥着各种权谋,但是,统治阶级历来强调“以诚立天下”“以德治天下”,很多权术之类的东西并不都可以放到明面上来讨论,即使偶尔讨论也要附加一定的合法性解释,做到“师出有名”。著名的“陈桥兵变”就是如此。在企业管理领域,“商场如战场”,允许竞争的参与者采用各种战略和计谋去全力赢得最后的胜利,但也必须考虑商业诚信,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在公共管理领域,人们就必须更加谨慎了。因为,把群众利益和群众满意度放在第一位是我们的根本宗旨,无论从道义还是法律上来说,都不能仅求一时一地之得而行失民心之事。

二是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平衡。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出,在以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人大多生活在一个注重亲情和地缘关系的“熟人社会”里。在这个社会里,人们大多为文盲和半文盲,信息闭塞,人与之间的关系和信任主要来自于由小到大的“圈子”,即“差序格局”。而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在越来越大的社会空间里,人们之间关系开始变得陌生,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只有当一个社会成为一个“陌生人社会”的时候,社会的发展才要依赖于契约和制度,人与人之间才能通过制度和规则建立起彼此的关系与信任。为此,在现代社会中,保密与信息公开之间需要平衡,既要保障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得到保护,又要保障公民具有一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而这一切的平衡,只能通过法律、法规和制度来加以调节。因此,在管理中,领导者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做到保放适度,正确认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既不能让公开影响了保密,也不能让保密影响了公开;既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又能最大程度上减少泄密现象。最终目的是使日常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在可预期的制度下运行,同时保护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领导与部属对信息掌控程度的不同要求。领导者是决策者,而决策者必须依靠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才能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决策。这些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计谋、谋划、谋略。曾国藩有句名言,“利可共而不可独,谋可寡而不可众。独利则败,众谋则泄”。这句话很值得我们品味。仅仅就“谋”而言,我们不难明白:一旦知道秘密的人多了,由于你不知道谁和谁有关系,泄密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如果泄密了,你就会将计谋暴露在对手面前,在事实上处于被动地位了。而下属仅仅是执行者,虽然他们也需要掌握部分信息,以便更好地理解决策意图,做到上下同欲,从而保证战略或战术目标的实现,但毕竟并不需要掌握全部的信息。因此,信息在一个单位的分布也应当遵从“漏斗原理”:管理层级越往下,掌握的信息就应当越少。具体到一个单位而言,除国家秘密外,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也不能公开,以上三者都只能让极小范围内的人知晓。如果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任意公开,其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是难以弥补的。

“愚兵之策”的运用之道
3

在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中,仍不时可以看到“愚兵之策”的踪影。客观理性来分析,在这些案例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都不少。我们认为,领导者在运用“愚兵之策”时必须牢牢把握一个大的原则,就是合情、合理、合法。

所谓合情,就是不能伤害人民群众的朴素感情。孙子虽然提出了“愚兵之策”,但他在《孙子兵法·地形篇》中又说:“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这说明:在孙子看来,“愚兵之策”仅仅是一时之策;从更根本上看,一个将领首先要爱兵才能带好兵,让士兵受关怀、受尊重的心理需要得到满足,他们才会对将领产生积极情感,并用这种积极情感来支配行动,从而做到“与之赴深溪”“与之俱死”。在现代社会,信息技术高度发达,老百姓的综合素质普遍增强,不是随便可以被“愚弄”的。一旦对老百姓的“愚兵之策”用多了,单位和领导者个人在群众中的信用就被透支了,威望也就降低了,甚至会招来众叛亲离的结局。因此,如果万不得已使用了“愚兵之策”,在事成之后也必须给百姓以合理的解释,甚至给予情感的安慰和利益的补偿,这样方能求得他们的理解和接受。

所谓合理,就是在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合乎企业伦理、行政伦理和社会伦理。也就是说,为人、做事、处世、做官都要“行大道、担大义、求大同”,讲究规矩,符合中国人遵守的一般行为规则,做老百姓根本利益的坚定维护者。否则,即使从短期来看某个计谋是成功的,但难免失道寡助,行之不远。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二战中“偷袭珍珠港”的著名案例,便可发现:虽然表面上日本人一时得逞了,但最终还是避免不了失败的下场。

所谓合法,就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保密审查和保密纪律教育,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切实维护好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做好必要的政务公开工作。秘密和隐私是关键性的事情、要害的事情、重要的事情,所以不可轻易示人。就一个单位而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从责任主体上分析哪些人需要掌握单位和个人的核心信息、掌握到什么程度。二是从保密期限上来分析在什么时候保密、在什么时候公开。三是从组织发展战略的这个根本点来看,事关组织生存和发展的文件、信息、政务工作、专项业务以及内部管理制度都应当保密。该保密的就得保密,因为每个公民都必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从根本上看,保守秘密和隐私对国、对民、对己都有利。我们相信,只要把这一点讲清楚,人民群众最终还是会理解、信任和支持的。

[选自《领导科学》2020年3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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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黑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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