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1
阅白诗简简吟因吟四句
人间祗合十三岁,阿姊阿娘泪莫挥(1)。须信弥明如简简,琉璃易碎彩云飞(2)。
【笺注】
此诗未载《郑孝胥日记》中,按其在诗集中的位置,当亦作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二月下旬自沪至南京的期间。诗是在南京阅读白居易的《简简吟》有感而作。《简简吟》全诗如下:“苏家小女名简简,芙蓉花腮柳叶眼。十一把镜学点妆,十二抽针能绣裳。十三行坐事调品,不肯迷头白地藏。玲珑云髻生花样,飘飖风袖蔷薇香。殊姿异态不可状,忽忽转动如有光。二月繁霜杀桃李,明年欲嫁今年死。丈人阿母勿悲啼,此女不是凡夫妻。恐是天仙谪人世,只合人间十三岁。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诗借简简与郑惠之丧,激愤地反说女子只能活十三岁,而末句借“彩云易散琉璃脆”,表达时间好女子都如“好物不坚牢”!是激愤,还带点自我麻醉。
(1)“人间”二句:人间祗应活十三岁,你阿姐和阿娘不要挥洒眼泪了!
“人间”句,白居易诗中的简简死于十三岁,而郑孝胥女郑惠亦死于十三岁,故有此愤慨语。
“阿姊”,指郑惠之姐、郑孝胥长女郑景。
(2)“须信”二句:要相信弥明就如简简一样,琉璃易碎,彩云易飞散!
“弥明”,即郑惠,当为小字。
“玻璃”句,语出白居易《简简吟》:“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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