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从2010年起,江西省开始评选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根据评选细则,评选内容涉及教师待遇、规范办学、留守儿童教育、经费投入等30项,总分为1000分,一旦出现违规补课、大班额、拖欠教师工资等行为均要扣分。
初中一、二年级学生班额不超过50人
评选细则中,在重视解决大班额问题评选内容方面,江西规定:小学(完小、初小)一年级学生班额不超过45人,二年级学生班额不超过50人,三、四年级学生班额不超过56人;初中一、二年级学生班额不超过50人,三年级学生班额不超过56人。
每所学校一至四年级学生的各年级平均班额均符合规定要求以内得60分,每校一至四年级(或幼儿园大中小班)中平均班额超过规定要求:小于等于5人的每年级扣1分,大于5人、小于等于10人的每年级扣2分,大于10人、小于等于15人的每年级扣3分,大于15人的每年级扣4分;校(园)任何班级存在超大班额(小学、初中班额超过70人)的每班扣2分;年级内最大与最小班额的差距过大的酌情扣分。直至扣完60分。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和非重点班
江西省教育厅要求:不得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不得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为重点、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分设重点和非重点班,不得擅自举办各种名目的实验班,不得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将学生按考试成绩排队。
规范办学,并达到要求的得40分。发现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的每校扣20分;发现义务教育学校分重点与非重点学校扣10分;发现义务教育学校设重点和非重点班、擅自举办各种名目的实验班、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将学生按考试成绩排队的每校扣5分。直至扣完40分。
杜绝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现象
据了解,在有关教师待遇评选项目方面,总分是40分。江西省教育厅规定,各地要做到中小学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同等待遇,建立对条件艰苦的边远地区教师的特殊津贴,基本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杜绝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现象。
一旦做到教职工的工资(含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社会保险待遇(如“三保一金”等)等各种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统一由县教育财务核算中心(国拨工资部分可由县财政)按时足额直接拨付到教职工个人工资帐户和相关帐户中得40分。
但是,一旦拖欠国家工资部分则不得分。拖欠各种津补贴,未与当地公务员一视同仁扣20分;教师“三保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待遇未由财政负担到位的每一项扣5分;未按规定标准(与公务员相同)比例缴交的每一项扣2分;对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未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并与工资一并足额发放的扣10分;还普遍存在代课教师问题的扣10分;存在教师旧欠工资未偿还的扣10分。直至扣完40分。
达30万人口县须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
评选细则指出,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须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县(市、区)有特教班。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没有达到这一标准的,则要扣分。此外,要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一旦发现一例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没有与当地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扣1分,直至扣完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