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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人——《红楼梦》读札

编者说

曹雪芹在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终于捧出一部《红楼梦》,可谓字字泣血,句句珠玑。一千个红迷心中有一千部《红楼梦》。小说家朱秀海以“作者的知心人”身份,采取曹雪芹写作时的视角,以红楼梦中人为经,以太虚幻境事作纬,在《红楼梦》的故事表层下,挖掘出曹雪芹隐藏的意识结构。曹雪芹将“真事隐去”、令“假语存焉”,朱秀海则“详说太虚情”,一隐一显之间,有无尽深意。

现推送朱秀海《红楼梦中人——<红楼梦>读札》,以飨读者。

红楼梦中人

——《红楼梦》读札

文/朱秀海

太虚幻境

将尘世比作幻境,尘世即幻境矣。太虚者也,极虚幻之谓也。太虚幻境,极虚幻之境也。以极虚幻之境比作尘世,作者、读者即换了一种眼光看浊世,浊世非但有实相,且有幻相也。浊世有幻相,人得而从之游戏也。此一设定,实为本书立础之基也。

金陵十二钗

贾宝玉在太虚幻境中所见之金陵十二钗及其判词,副册及其判词,又副册及其判词,是建立在人可得而游戏的幻境化的尘世基础之上的真实女儿的命运写照,但因为有了太虚幻境作依托,金陵十二钗及副册、又副册众女子的悲剧命运也被幻境化了,于是也就成为读者可以忍受甚至游戏其间的命运故事了。

警幻仙姑和警幻之妹可卿

太虚幻境中之警幻仙姑,警幻之妹可卿,是幻中之幻也,太虚幻境中之工具人物也。太虚幻境中有了警幻及警幻之妹,亦复使太虚幻境具真实性并大有可观也,亦复使金陵十二钗及副册、又副册众女子命运本属天意之假托更具真实性并大有可观也。作者自行制造了幻境之后就有了一个任务,即将幻境真实化并确实可观。没有警幻及警幻之妹,太虚幻境只是一幻境也,有了警幻和警幻之妹可卿,幻境就真实化且大有可观了。大荒山、无稽峰之类的地名作用亦类此。

一僧一道

既存在一个有别于尘世的太虚幻境,则从人间到幻境就产生了一个沟通和连接问题。一僧一道承担了这个使命。一方面,他们是太虚幻境的使者,向人间传递来自太虚幻境的神秘旨意;另一方面,他们又是自己,是故事的发动者、引导者、书写者和终结者。他们和太虚幻境的其他人物(比如警幻)一样,将金陵十二钗的命运变成了自己(神仙)的游戏,从而使整个悲剧更具有一种神仙也即上天的任性游戏的表象,越发使幻境化的浊世显得虚幻和不真实。他们的存在,强化了故事的虚幻感,使真实的人间悲剧故事得以被作者用一种幻相化的方式叙述并让读者感受,这感受也就因之似乎变得容易了。

甄士隐与贾雨村言

甄士隐者,真事隐也。贾雨村言者,假语村言也。盖作者既将故事之源头托庇于太虚幻境之上,则真事只能隐去,而不能不寄托于假语村言。假语村言,亦将真事隐于太虚幻境后一套新说辞也。真事既隐,则甄士隐只能于卷首匆匆一现而隐去,贾雨村则反宾为主,成为一时的主角并将故事引向宝黛爱情悲剧及大观园众艳的命运悲剧。既然是假语村言,则贾雨村亦必作为全书的线索并参与收拢全书。但本书毕竟是以真事隐而起,则甄士隐亦必在卷尾出现,结束假语村言(贾雨村言)而将故事归结到真事隐之上。甄士隐和贾雨村就像一道彩虹桥的上下两部分,将金陵十二钗的命运及宝黛爱情悲剧烘托于太虚幻境的背景之上。

贾宝玉和甄宝玉

贾宝玉者,假宝玉也;甄宝玉者,真宝玉也。真宝玉,即真事隐去中之宝玉也,红尘中之宝玉也;假宝玉,即幻境化之浊世中之宝玉也,假语村言中之宝玉也。由于本书真事隐去,假语村言,甄宝玉出场机会并不多,一见于贾宝玉的梦境中,两个宝玉相会。另一见于后四十回,甄家抄后起复,进京谢恩,在贾府中相见,而此时之甄宝玉,亦与贾宝玉大异其趣,分明成一禄蠹,此真浊世中之宝玉也,而贾宝玉抄家后依然故我,故仍是假宝玉也。此时真假宝玉,泾渭分明,似乎分道扬镳,然乡试之期,贾宝玉与其侄贾兰同赴科场,中第七名举人,岂非真宝玉也?中举后忽然走失,回归太虚幻境,彻底告别红尘,真宝玉耶?假宝玉邪?亦真假二宝玉终于合二为一者耶?原本贾宝玉即为甄宝玉之心灵映像,终于在幻境化之浊世中游历一般,回归本自耶?此时之甄贾宝玉,是真宝玉还是假宝玉耶?

绛珠仙草

绛珠仙草者,太虚幻境中灵河岸边之林黛玉也;林黛玉者,尘世大观园中置身污泥而不染之绛珠仙草也。仙草之与黛玉,黛玉之与仙草,实一身之于太虚幻境及尘世之二映像也。黛玉有了仙草,则一生遭遇有了来历;仙草有了黛玉,则还泪之说得以圆满演绎,终于曲终人散而无恨也。以虚幻无稽太虚幻境中之故事,映衬人间孤女黛玉寄人篱下及其爱情悲剧命运,果映衬欤?抑或欲映衬反愈显黛玉故事之悲欤?岂尘世间真有一黛玉,而作者心中为之储无穷之悲,终其一生无处倾注,欲以一太虚幻境中之绛珠仙草及一还泪故事为之安魂并自释欤?

神瑛侍者

神瑛侍者,浊世中之贾宝玉于太虚幻境中之映像也。作者心中既先有了绛珠仙草,一个灵河岸边有大恩于仙草,终至于令其决心降至凡间以泪相偿的神瑛侍者的存在就是题中之义了。比起绛珠仙草在尘世中悲情感人的还泪故事,这个尘世中的神瑛侍者的身影和故事显得单薄而软弱,为了使还泪故事得以完成,他自己甚至还在被骗的情形下充当了促成尘世中之绛珠仙草泪尽而逝的工具和帮凶。这样一个化身于尘世中之贾宝玉的神瑛侍者,最后为因他泪尽而逝的绛珠仙草毅然走上不归之路,也是题中之义了。此外,他又能怎样应对读者鲜血淋漓的心呢?

曹雪芹

曹雪芹,《红楼梦》作者,然亦是书中人物。出现在第一回中,“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云云,不只是作者细述本书的由来,也将己身入于故事人物一流。曹氏出现于太虚幻境与尘世故事之间,幻相与实相之间,真事隐去和假语村言之间,已微泄他和书中故事及人物之关联,抑或曹氏一开始就认为自己亦是书中人物,有意为之耶?此时之曹氏,自以为是太虚幻境中之人物耶?尘世中之人物耶?抑或以为二者兼而具有之耶?若如此,曹氏此时,亦将自己幻相化了吗?如书中有真假宝玉,曹氏也认为书里书外有真假雪芹吗?这样一个书写者,他又是以一种什么样的精神状态,“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终于没能完成全书,反而像尘世中的绛珠仙草一样“泪尽而逝”了呢?换言之,我们今天反复诵读的《红楼梦》,作者又是以一种怎样悲惨入魔的状态书写的呢?

仙界

《红楼梦》卷终写道,甄士隐虽入了仙界,仍没能忘记自己沉沦苦海一生的女儿英莲(即香菱),他最后出场的目的主要是将死去的女儿引入仙界。《红楼梦》如此写神仙,让人感叹,即使成了神仙,仍不能脱离骨肉之爱的羁绊,仍要为骨肉之爱受苦。同样,警幻仙子名为警幻,实则是引宝玉入红尘之主要推手,如其有罪,其罪责不在一僧一道之下。在一僧一道之下似为游戏,警幻则似为宿命,如不能改变此一宿命,而又为何设此一神仙?此又是令人大为惊讶之处。《红楼梦》作者不唯视宝黛及大观园诸人之命为宿命,亦视太虚幻境之诸神仙之命为宿命,无论是幻相还是真相,仙界还是尘世,人们都在受苦,而且无论如何都不能脱离苦海,此一仙界,又何其令人悲痛!

尘世

在仙界,人和神仙的宿命中固然有大悲,亦有大悲后团圆以及渡尽劫波回归之大喜。而在尘世,人们一入苦海,则是无底深渊,再也不能回头。如贾雨村,早年受恩于甄士隐,飞黄腾达后却为保住官位并便于日后攀龙附凤继续高升,听信改做门子的前葫芦庙僧人指引,徇私枉法,胡乱判了英莲一案,致使英莲(香菱)一生沉溺苦海,至死不得拔脱。贾府遭遇抄家,雨村不仅不因贾政曾提携过自己而报恩相助,反而恩将仇报,落井下石,此人在人间地狱中之沉沦愈深愈速矣!及至卷末,雨村黄粱梦断,因贪渎被革职还乡,却在急流津觉迷渡口再见恩公甄士隐,这时回望平生,本当有一番醒悟,然而亦没有,作者仍令其浑浑噩噩而去,是贾氏之沉沦终无终了之期,而地狱也终于没有了底。作者之观尘世,宁是如此之痛,可悲也夫!

“母蝗虫”

刘姥姥二入荣国府,随贾母及众姐妹游园,黛玉号之曰“母蝗虫”。刘氏以王夫人娘家当年联谱之王姓小官后人岳母之身,为女婿女儿一家生计,靦颜进入贾府,摆明了是为打抽丰而来,此是穷人的把戏,贾府上下众人皆一目了然,刘氏也从不遮掩,且认为此种行径于她这等穷人算不上大丑。其后二进大观园,读者竟然看到了一个知恩图报、有野人献芹之意之刘氏,于浮生应对之际,几有汉高帝开国功臣留侯张良之智。其为众人游戏,亦游戏众人。为众人游戏,刘氏早已心甘情愿,而游戏众人,则众人不解也。黛玉是绵绣乡中之人,称其为“母蝗虫”而不屑,是焉知刘氏者欤?

刘氏在本书中的真正高潮是第三次进大观园,与平儿一起将巧姐救走,甚至还帮这位贾府末代小姐寻得一门好姻缘。此时之刘氏,又颇有点女侠的意思了。大观园中的众人,包括宝黛琏凤诸人在内,貌似烈烈轰轰,又岂有这位生于乡野草窠豆叶之间之“母蝗虫”之胸怀、心志与胆气耶!可为《红楼梦》中诸人一叹。

秦可卿

《红楼梦》第五回,秦可卿初次现身,乃太虚幻境遣春山放春洞之仙人也,作为警幻仙子之妹而出现,其与宝玉交欢,是所谓“以情欲声色等事警其痴顽,或能使彼跳出迷人圈子,然后入于正路”耶?抑或竟因此而启迪其知人伦之事,悔其入淫泆之乡耶?当宝玉于幻境中心荡神迷,连呼可卿之名而醒来,可卿居然一变而为尘世中宁国府贾蓉之妻。由幻境中之可卿而尘世中贾蓉之妻秦可卿,至宝玉与袭人初试云雨,此人在宝玉的性成长过程中起的作用超过了所有授业的导师。亦可以这样讲,是因为有此人,宝玉才成为宝玉,自此性情已定,不可改变。

作者将秦可卿首先定位于仙人,既而又放逐于尘世,至宝玉在秦可卿房中醒来,贾蓉之妻秦氏与可卿合为一人,有过这一番曲折,此时在读者及宝玉心中,秦氏亦为降至凡间之太虚幻境之仙人也无疑。作者为何要将秦可卿这个匆匆出现又匆匆离去的人物设定为由仙入凡之人,并令其成为对宝玉实施性启蒙的第一女性?作者为何不将真正与宝玉有初次性行为的花袭人入于太虚幻境中代行可卿之职并成为她那样的人物?其中原因颇值得玩味,而谜底也许就在宝玉身上,即在作者心中,宝玉亦是沦落人间之仙人,即如启迪人伦一类事,也应由一仙界女子承担,庶几不亵渎了神瑛侍者。而花袭人之流,不过是尘世中一极凡庸之女子,其全部生命竟如所有凡人,如贾雨村、贾瑞、薛蟠之流同,无非是无穷无尽的沉沦,可由其在尘世中与宝玉初试云雨,担负淫泆之具,但在太虚幻境中成就宝玉性觉醒这等美妙之事,则绝不会由其参与完成。可卿可卿,实可卿卿,是可卿卿,名为可卿。作者对这一人物的宠爱,其实是对宝玉的宠爱的泛滥。宝玉在秦氏房中一梦由尘世入仙界,又由仙界回人寰,则又完成了两位仙界人物向尘世的沉沦,而两人在尘世的悲剧命运,也就此被规定了。试想,作者不让秦氏早死,又将置一位仙人于何地?

秦可卿是仙界之人,亦是仙界之工具。工具作用既终,作者自然要早早安排其回归仙界。但回归又不能早早了事,必须合乎其在仙界(实则作者心中)的地位。于是作者让宁国府倾其所有,搞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大出殡。其间又必须让宁荣二府各种俗世人物登场表演,如王熙凤、贾瑞、贾珍父子之流,皆丑态毕现。所以曹氏写《红楼梦》用了十年,自有其因。似这等本与故事主干比只能算是旁枝逸节之处,亦必用十分笔墨去敷演,二十分心力去经营,旁枝引出旁枝,旁节引出旁节,终于枝繁叶茂,蔚然大观也。其用力多,用时巨,亦其宜也。

红学界关于秦可卿的身世有诸多猜测。有论者言,曹氏最早创作这个人物,是要她负担起悔淫的罪责,其证据就是原稿中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后因朋友劝阻,删去这一节,秦可卿遂变为今日书中之形象,作者对其情感亦发生了变化,由嘲讽和鞭挞变成了可惜可怜,其在书中担负的角色义务反倒隐晦起来。笔者难以认同此说,窃以为若如此,作者在原稿中就不但伤害了秦可卿,更伤害了因秦可卿而完成性启蒙的宝玉。要知道,宝玉宝玉,是作者心中的宝玉,那是不容任何人哪怕是作者自己去伤害的。

笔者以为,如原稿中真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作者之意也应在写可卿之死与贾珍之恶。而后来之所以要删除此一节,大约也正是感觉到如此写可卿,既玷污可卿更伤害宝玉之故。

书中写可卿之丧,烈烈轰轰,读者读来却只觉其悲。原因非常简单,可卿一去,宝玉在尘世间能相守的只有绛珠仙草了,而终于与其相伴的,也尽是宝钗、袭人这一类尘世之女子了。可卿之丧,实宝玉之大悲也。

贾瑞

《红楼梦》开篇不久,富贵乡中,簪缨族内,突然冒出一贾瑞。此人蠢极,几无可言之处,然其竟对贾府中炙手可热、权势熏天、百伶百俐、貌美如花、心毒如蝎、善弄机关、夺人性命之真淫妇王熙凤起了淫邪之心。而王熙凤的反应也颇耐人寻味,从第一次识破贾瑞之意即下决心让此人死于己手,令人知她手段,是王熙凤从起始便知此人蠢极可笑,不把其视为对手,且仍不放过此人,后果然毒设相思局,用极恶劣、下作、污秽之手段置贾瑞于死地。而贾瑞既蠢且兼之于痴,至死不悟,可恨复可叹也夫!作者也便就此展开了对王熙凤阴狠毒辣、机关算尽、终于误了卿卿性命一生的描画。于是读者始大悟:作者写贾瑞此等一个人物,意竟在写王熙凤,为其于书中大展拳脚、轻松铺一具尸体垫脚登场,此又可为贾瑞一叹。然作者至此余意仍未尽,继续铺展,写贾瑞将死未死之际,赶来结束其性命的竟是一疯癫和尚(应为茫茫大士)送来的风月菱花宝镜(又名风月宝鉴)。作者不写贾瑞死于凤姐,却死于一面正反皆可照、正反照美人(王熙凤)和骷髅交替出现之镜,令其死时仍不停入于镜中(幻相中)与凤姐交媾,终于精尽而亡,其对于尘世中贾瑞一流人物生生死死之下作、无耻、龌龊之透视可谓极矣,其对于此类人物之鄙夷、憎恶、不屑,亦可谓极矣。

然作者真意恐仍未止于此。想作者写到这一人物之前,贾府于读者心中雍穆华贵,气度森严,上下有序,长幼有礼,所谓世代簪缨之族,诗书礼义之门,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何等荣华尊贵,不料横空杀出一贾瑞,仿佛有一只轻巧的手,戏谑般揭开这一大家族的内帐,让读者窥视到内里不可告人之真相。真相就是男如贾瑞之流,竟对自己之族嫂生出淫欲之心;女如王熙凤,对于族中男人如贾瑞者此一调戏勾引之举,反应不是正颜禁之,严辞退之,竟然是借其蠢而生出设局将其玩死之心。贾瑞之死,固然遂了凤姐之愿,却没能令读者生出凤姐是贞妇之印象,反倒意识到此人亦是一淫妇也,只是讨厌贾瑞下作污秽不入其眼才将其治死,若被她视为一个“好的”,也许就笑而纳之,勾搭成奸了。而凤姐之帮凶贾蓉、贾蔷二人,居然能为她毒设相思局执役,于是知凤姐并与二人素有默契甚至于实有暧昧之行。于是作者写了贾瑞一人,不唯贾府不再干净,凤姐不再干净,即如贾蓉、贾蔷二人,也不再干净。至此可知,作者突于热闹繁华之中写贾瑞,有一石多鸟之功,而贾府之“除了门前的石狮子,什么都不干净”的底蕴,至此已全显现于读者心中也。

写一人而天堂变地狱,公府变淫窟,美人变魔鬼,以写作为生者,读至此,可以对曹公匍匐在地矣。

贾政

贾政者,宝玉之父,与其兄贾赦、宁府贾珍,同为贾府中正经主子也。作者写此人与赦、珍不同,后二人无非是公侯府中之贾雨村、门子、醉金刚倪二之流,是尘世中之坏人,所有坏事皆可以为也可不为,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做不到的,此类人在《红楼梦》中比比皆是,可以不论。但贾政者,不入赦、珍、琏、蓉者流,其名曰政,正也,其字曰存周,存周公之礼也。纵观全书,其人之貌之心,颇有类正人君子之意,然其所行之事,譬如救薛蟠,荐雨村,学政任上糊里糊涂,任由手下与衙役们胡作非为,祸害一方,其实又真真“假正”也。

其最可叹者,不唯无助于国,无惠于民,更有甚者,其对于家,亦不唯无助,亦可称为大害。虽当贾府末造,然亦并非没有机会。譬如元春才选凤藻宫,一时皇恩隆重,念其是元春之父,功臣之后,有心抬举,任其为一方学政,如有作为,当会缘外戚之路高升,飞黄腾达,成为朝廷栋梁,致君尧舜,惠民一方,亦未可知,而一旦腾飞,贾府必天恩再照,门楣重光。即此事不可为,其真有光大门楣之心,则以孔孟之学严督珍、琏、玉、环一辈子弟,或如本书之末,兰桂齐芳,或如甄宝玉,投身仕途经济,则人才代出,峥嵘崔嵬,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贾家家运亦未可度量。然其无才无智,毫无远虑,唯知憎恶宝玉,终日责之而不得法。对于其兄其侄,以至于族中子弟之行,竟如土偶木骸,听之任之,无所作为。及到元春薨,皇恩衰,贾家恶迹毕露,树倒猢狲散,贾政与其兄贾赦、其侄贾珍皆发赴边境台站效力,亦其宜也,亦大可悲也!

历来评家多将贾府之败归咎于贾政,有所谓春秋责备贤者之意。然贾政者,真贤者欤?抑或比之赦、珍、琏、蓉,竟弗如欤?

史湘云

历来《红楼梦》评家,其论皆无涉于史湘云对宝玉之恋,余常怪之。实则于金陵十二钗之中,湘云处境并不优于黛玉多少。父母早逝,为叔父母所养,虽顶着小姐名份,在家中竟至于和丫环奴仆一般缝纫自活。所赖有一贾府,一大观园,可供其时时走来透一口气,息一息肩。第三十一、三十二回,湘云游园,捡到宝玉遗失之金麒麟,该物本是宝玉为她所留,但在宝玉说出失物之前,她并没打算将事情挑明,反悄悄将金麒麟收起,其心何如?所谓金玉良缘之说,湘云从小在贾府长大,不会陌生;自己小时即佩戴一金麒麟,与宝玉之玉亦可并称为“金玉”。且湘云随后亦学宝钗劝宝玉留意仕途经济,颇令宝玉反感,其心有意于宝玉者亦明矣。

然与黛玉比,湘云在贾母跟前更远一层,愈发没有机会被贾母选做宝玉之妻,于是早早无言选择退出,认命嫁给叔父为之所择之婿,结束了对宝玉的这段单相思性质的爱情。其后惜乎丈夫早逝,一生无依无靠,至于像一些红学家所言,沉沦青楼,湘云之命亦可悲可叹之至!念至此,余亦不时会想到湘云后时在李香队中,王月丛内,于平康之居,秦淮河畔,夜静无人,残月当头之际,亦仍能想起这段没有结果之“金玉之恋”否?

真正的难题是:作者又为什么要在一个以宝黛钗三角恋的故事架构中,添加一个连“爱”字都无机会说出口之湘云呢?其只为于大观园中凑够十二钗之数而不得不为之吗?这样一个女子,一不能像黛玉那样为自己爱的人“泪尽而逝”,二不能像宝钗一样为自己一心要嫁终于如愿的人守寡。作者甚至最终让其一路漂萍,流落青楼,沦为下贱而殁世,曹氏又为何对其如此残忍耶?抑或如某评论家者言,曹氏一生中,真有一位湘云之类的红颜知己,非将其与己之爱隐秘写出,不足以偿还彼此之情债欤?

妙玉

《红楼梦》中,作者以悲怜且具讽刺意味的笔墨写妙玉,对读者而论,此一人物又是一个如湘云一般的惊奇。

妙玉者,少女如玉者也,美妙如玉之女子也,然其命又何其不幸!生于官宦之家,而终于寄身空门,以渡此生。既寄空门,理应远避红尘,安命荒远。妙玉不然,一出场便见其答应移依锦绣,入栊翠庵居住。栊翠庵者,大观园之一景也;大观园者,天下锦绣乡中最为繁华之所在也。由此妙玉非入尘寰,亦入尘寰。而所谓高标轻世,不入俗流,掩耳盗铃罢了,凡根由此可见也。妙玉者,真妙玉欤?假妙玉欤?

一妙龄女,入于尘寰,有思凡之心,亦无可责处。然作者笔下之妙玉,却又矫揉造作,处处掩饰其趋凡之心,或竟可言其趋凡之路是通过有意高标轻世来实现的。作者用了大量文字写妙玉如何孤芳自赏,拒人于千里之外,种种讨厌,不近世情,然对于宝黛钗三人却别有一种情态,一套心计,概括言之是以亲近黛、钗而接近宝玉。妙玉这一套路数连老实本份的寡妇李纨都看出来了,证据就是于某一大雪之天,大观园中人结社作诗,宝玉该罚,李纨罚宝玉去栊翠庵寻妙玉乞一枝红梅,大家皆夸罚得有趣,并不为此事惊讶,可见这些人对妙玉暗恋宝玉亦心知肚明,有可能还各自窃笑。宝玉浑然不知(或者姑且假装浑然不知),果然乞得红梅,过程却颇著妙玉特色:红梅可得,妙玉却不可见。让人送红梅至门外,令其扛走,以示女庵主不与男主人私相交接之意。宝玉携红梅归,讲了来历,众人中即便有刻薄如黛玉、快语如湘云者,也未曾过多理论,作者并急将故事转向贾母赶来,看见红梅,说你们倒会玩,故事就此打住,即使有人想理论也没有了机会,于是这一篇就此翻去。然则真翻去欤?假翻去欤?

如若此一猜测不错,则妙玉其后在大观园中之处境,就不言而可知也。后半部妙玉与先前亲近过之钗、黛再无来往,只有一个邢夫人家境贫寒的远亲邢岫烟与之走动,可为佐证。当然,便是此时,妙玉对宝玉之痴恋似乎仍没结束。宝玉生日,妙玉送拜帖祝寿,宝玉过了一天才发现,十分懊恼,且不知如何回,请教邢岫烟,才用槛内人对了妙玉的槛外人,并由此知邢岫烟独与妙玉走动,为之感叹,始知邢之可敬云云。这一番故事,足可见妙玉此时在大观园之受冷落竟如此也,而其对宝玉之心,又何其痴且苦也!

真正的讥讽在于作者为妙玉设定之人生大结局。这一大结局实在又一次惊到了吾辈。当贾母去世,贾府被抄家,树倒猢狲散,妙玉在栊翠庵中寄人篱下的日子风雨飘摇起来之时,如作者径说其被一伙江洋大盗用闷香迷倒,自佛堂劫去,亡命天涯,受辱而死,亦不会令人惊奇。真正的惊奇在于直到此时,她归凡的欲念(其实是嫁给宝玉的渴望)非但没有消逝,相反还发展成了一种走火入魔的状态,直在蒲团上坐不住,一心幻想有人来娶她。这样的一笔真是对妙玉矫揉造作而又痴苦的一生的彻底毁灭,所有假装的洁身避世、清心无为都成了讥刺与戏谑。此人这时已经毁了,即使接下来江洋大盗不出现,将她闷倒劫走,她也已不可称身心洁净了。作者至此仍没有放过她,果然来了江洋大盗,将其闷倒劫走,行前还不忘轻薄一番,而妙玉心中明白,却动不了,任由对方作弄。这样一幅画面,对处于真实场景中的妙玉而言,喜也,悲也?抑或悲中有喜、喜中又有悲?她终于被带出那扇桎梏了她多年的空门,辗转天涯,受污而死,死之时会不会回头想起大观园中数年生涯,意识到自己一生想的仅仅是冲破栊翠庵这座活地狱,回到男欢女爱的尘世,而使她如愿的居然是害死她的江洋大盗?

与金陵十二钗中钗黛云探诸姬相比,妙玉的命运愈加悲惨,其对宝玉之不能言说之暗恋,居然成了她一生中仅有的阳光和华彩篇章。作者写这个人物,仅仅是在表明他对当时世间各类贵族女子悲剧命运的洞察入微吗?抑或他的初衷就要写尽这些似从上天降至凡尘的贵族女子之悲剧命运,一个也不能少?

抑或竟如余言,作者写宝玉,写了真假两个宝玉,而写妙玉,亦写出了真假两妙玉?真妙玉者,假妙玉也。反之亦可言:假妙玉者,真妙玉耶?

香菱

《红楼梦》中,香菱是最具悲剧性的一个形象,作者赋予她无限的同情和悲悯。首先她是甄世隐的女儿英莲,甄世隐者,真事隐也;甄英莲者,真应怜也。作者写英莲襁褓之中即被拐子拐走,后被呆霸王薛蟠抢去做妾,一生遭遇无尽苦楚,终于在本书卷尾让已成仙的父亲于急流津觉迷渡口接走(同时英莲在为薛蟠生下一子后死去),父女团聚。除却故事中神话的部分,就真事而论之,香菱这个角色应是本书中第一纯粹被无情世间荼毒至死之女子,她之被侮辱和被损害在她生存于世间时居然没有像金陵十二钗中其他人那样得到某种爱的补偿。作者在此一人物身上真的将真事隐去,抑或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在此一半梦半醒的故事中极为意外地写进了一个“一生遭际实堪怜”的女子的真实人生?其在本书卷尾没有忘记让英莲之父甄世隐接引她归去,是在“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后终于也和后来的万千读者一样承受不了香菱的命运之痛,欲给自己、读者尤其是受尽苦难死去的香菱最后一点安慰吗?或者仅仅是承受不了隐藏在香菱这个人物身后的某个真实女子一生的遭际,在自己心中留下的永远的苦痛?这个女子又是何人,和作者又是什么关系?

虽然作为一部奇书,《红楼梦》中即使命苦如英莲(香菱),作者也没有忘记在她的一生中涂抹上些微暖色。书中写至呆霸王薛蟠因错认柳湘莲被其骗至城外暴打,事后为遮丑离开京师赴外经商,意外地给了香菱一段进入大观园与十二钗中众人相处的好日子。香菱果然不改本色,很快就成了黛玉和湘云的徒弟,学会了吟诗,并因为一条新裙子被泥水弄脏,与宝玉也有了接触。但她的好日子到这里也就结束了,因为薛蟠回来了,开始议娶夏金桂,又因为夏进入薛家,让香菱加倍堕入地狱——过去虐待她的只有一个呆霸王,现在又多了一个处心积虑置她于死地的母夜叉。香菱自此几乎一路狂奔,走向命运的悲剧性终结(即死亡),而读者这时反倒松一口气,因为只有死亡才能让苦命的香菱逃离苦海。如果说学诗以及接触宝玉是作者赋予英莲(香菱)一生命运中少有的暖色,却也太少太吝啬了。更为悲惨的一笔是,接触宝玉本是作者为英莲(香菱)一生安排的少有的浪漫与安慰,英莲(香菱)却毫不领情,反而认为宝玉此人真不可以接近,匆匆离去,终于使这丝温柔也化作了轻烟飘逝。

是否因为香菱到底是“真事隐”(甄士隐)的女儿,与金陵十二钗其他人相比,她的命运中更多了无法隐去的“真事”的成份。这些分明来自真实的遭遇,让作者也无法平衡貌似是他有意加在这个女子身上的全部不幸(这类事他在金陵十二钗别的女子身上却每每做得很好)?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这么说,英莲(香菱)一生的故事如同一条鞭子,意外地狠狠抽打在《红楼梦》这一桌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盛筵之上,让它突然显露了无法隐去的“真事”的极度悲怆的本相。显然,这一定不是出自作者的本意。

《红楼梦》的作者竟然也有他控制不了的人物,这样的发现一定会让我们异常惊奇。但更令我们惊奇的是,虽然曹雪芹拼尽一切力量试图做到用彻底的假语村言将真事隐去,却仍然没有做到。

因为这是他胸膛里那一颗悲悯的心根本做不到的。

这能算作我读《红楼梦》的一个独特发现吗?

元春

元春在《红楼梦》中出场不多,却是贾府真正的主宰,《红楼梦》这幕“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一场欢喜忽悲辛”的豪门大剧真正集编导演于一身的人,不是之一。与元春相比,甚至贾母也不过是众多提线木偶中貌似最有权威的那一个木偶罢了。

作出这样的判断,会有人反对吗?

元春首先是重新为运当末世的贾府带来“烈火烹油之盛,鲜花着锦”的那个人。如果没有她的才选凤藻宫,加封贤德妃,为皇上所宠爱,贾家也就不会有后来短暂的如日中天之盛。具体到《红楼梦》的情节而言,没有元春的才选凤藻宫,也就不会有元妃省亲的大关节,没有元妃省亲的大关节,贾府自然不会有兴建大观园之举,没有兴建大观园之举,自然也不会有后来的大观园故事,玉黛钗以及湘云、妙玉等人的爱情悲剧也就不会得以在这个场景中展开。以至于贾政这个极为平庸的人会不会突然得到朝廷好评,因之升官,放外任,也不能说与此无关。于是可以说,元春就是给贾府带来“红楼梦”的那个人。

元春又是那个将这一幕繁华景象打碎,让贾府从天堂堕入地狱的人。贾府一段时间的兴盛在于元春的得宠。而她的失宠和突然的弃世则带来了剧情的陡然转折,也即贾府盛世的毁灭,这与朝廷抄家时公布的种种丑行劣迹基本无关。元春在世时,贾府也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败行秽迹,但有元春的庇护,当时并没什么人对它下手。元春刚刚弃世,一切都改变了,过去看似根本不是事的事(比如王熙凤干的那件贪贿揽讼、逼死人命的丑事)都成了事,被揭发出来。于是抄家的来了,两府世袭的爵位失去,家产奴婢也要入公,以至于像贾雨村这类靠着巴结贾府才得以爬上高位的变色龙也敢在这时对它踹上一脚。这时的贾府,真可谓“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一场欢喜忽悲辛”,不但树倒猢狲散,而且家败出蝥贼,连贾环这等貌似正经主子的落魄公子也要打自己嫡亲堂侄女的主意,欲把她卖给番王作妾,以求得到新靠山的荫庇。元春此人在一府兴衰中的位置,至此方可窥见全豹。于是可以概而言之:贾府以及贾府众人的“红楼梦”不过是元春个人的“皇妃梦”的外衍与余波罢了。

至于书中最为关键的宝黛钗爱情悲剧的形成、演化以及终结,元春也起到了根本性的作用。从省亲之后元春赐给宝钗的节礼与诸位姐妹不同,贾母已开始意识到元春有特重宝钗之意,而黛玉在这场爱情与婚姻之争中已处下风矣。愈到后来,元春屡屡从宫中赐恩,皆特重宝钗,最初心疼黛玉超过宝钗的贾母也不敢在这件事情上有所犹豫,终于将婚姻的天平倾向了宝钗。至此明眼的读者会看出,黛玉生意已绝,只剩下一条焚稿断痴情的死路,而这条路的尽头也很快就到了。《红楼梦》九十八回,黛玉临终前对紫鹃说:“妹妹,我这里并没亲人。我的身子是干净的,你好歹叫他们送我回去。”这是决绝之语,也是痛定思痛之语。没有亲人,她又怎能在大观园里寄身若干年,一度还特为贾母所宠,就连王熙凤也认为她就是未来的宝玉之妻?然而黛玉说她没有亲人,亦有所指焉,如有亲人,她和宝玉就不会是这个结果,而她说的亲人,第一个指的就应是大观园的真正主宰元春。也就是说,黛玉临死之际是明白自己因为得不到元春的认可而失去生的机会的。还是在这一回,贾母得知黛玉已死,《红楼梦》写道:“(贾母)眼泪交流说道:'是我弄坏了他了,但只是这个丫头也忒傻气!’”所谓“忒傻气”之谓,藏了贾母的多少难言之隐。贾母在这里是要对死去的外孙女说,你以为我在这个家里是“老祖宗”,但我真的可以左右家中大事吗?

也许有读者以为,贾母以一府之尊,当然可以做主成就宝黛之爱,然而唯贾母自己深知,她这个大家族中的老祖宗,不过是虚名罢了,与她相比,元春乃是当今贾府所有人包括她自己的真正靠山,府中上下包括自己都要仰其鼻息。所谓仰其鼻息,就是时时刻刻不去拂逆元春之意,让她高兴,在每一件小事上都暗中揣摩她的心思并在实际操作中与之相吻合,这是包括她在内的贾府上下人等安身立命的根基之所在,她怎么敢动心思不顾元春所好让宝黛结成夫妻呢?何况,自从元春才选凤藻宫,贾府内东风已经压倒了西风,以元春为代表,王夫人、王熙凤、薛姨妈、薛宝钗,乃至于王夫人之夫贾政、王熙风之夫贾琏,王家的势力已占有压倒性优势。即使如宝玉,也是王夫人所生,元春的亲弟弟。如果她仍然心疼黛玉,硬让宝黛结合,也许事情真能成功,但贾府表面的和谐将会被打破,她和黛玉将会在这个家庭里受到完全的孤立。最让贾母不敢想象、不堪忍受的是,她可能为此失去元春之心。一个从重孙子媳妇起熬成贾家老祖宗的女人,一生的经历教给她的全是市侩式的精明,难道她敢在这样的大事上犯错,去成全一个孤苦伶仃、寄人篱下、刁钻古怪而又病弱不堪、谁都不待见的外孙女的痴恋吗?贾母言中的“忒傻气”,包含着多少世故和内心的悲凉,而这一切她又不能为外人道!

这里又涉及一个贾母在贾府中的真实地位的问题。表面上看,她是《红楼梦》中至高无上的尊者,所有人在她面前都要按照三纲五常这一套礼仪行事,不敢越雷池一步。但事实上,贾府又是典型的外戚之家,作为寄生在封建王朝躯体上的赘疣,贾母明白这个表面上烈烈轰轰的大家族的盛衰甚至生死存亡全系在一个名叫元春的孙女的裙带之上。而元春个人的命运,则全系在皇上对一个女人的兴趣的多寡之上。贾母在内心百般逢迎元春,乃至于元春之母王夫人,让后者加上王熙凤等人一步步由着自己的性情扼住了这个大家族的生机,正是出于这样一种本能的恐惧和自觉。

元春自己的命运也是令人欷歔的。她入宫的时间大约不短,成为皇帝宠妃的日子却并不太长。且伴君如伴虎,人生如同搁置在龙潭虎穴中的供品,随时可能被吞噬。所以时时处处提心吊胆是正常的,三十三岁薨逝,也是这种不幸人生的一个最好的注解。作为金陵十二钗之一,她的生涯并不比别人更值得羡慕。与此同时,她对自己作为家族维持繁盛的一个供品和牺牲的意识却是极为清醒的,这一定会加重她的痛苦。元春在省亲之会时对贾母和王夫人等人诉苦:“'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一会,不说说笑笑,反倒哭起来。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来!’说到这句,不觉又哽咽起来。”元春说的是实话,却也是在哭诉,更是抱怨。听到这一番话的时候,精明如贾母者一定明白,元春既为贾府做了牺牲,回头要求在这个家族中享有一种真正的尊敬——其实是权力——是不可能不让其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的。

可以说从这一刻起,整部《红楼梦》,便是元妃一人的《红楼梦》了。

探春

在大观园一干美丽且聪颖的女子中,探春的出类拔萃不亚于宝钗、黛玉与湘云,却因为庶出的身份,终于不能获得和嫡出的兄弟姐妹一样的尊重。探春的大观园生涯,就是不断地同庶出的命运斗争的生涯。而她的悲剧故事,则是一个内心和性格皆被扭曲的大家族庶出小姐同庶出的命运作斗争最终仍然失败的故事。

探春的悲剧既是命运悲剧也是性格悲剧。

从前者论,她的生母是赵姨娘,这一点是无可改变的。无论她自身多么美丽聪明,多么懂得大观园内的人情世故,又为了维持自己主子小姐的身份在贾母尤其是在王夫人面前赔了多少小心,在嫡出的兄弟姐妹间下了多少暗里的功夫去亲近:只给宝玉做鞋,不给一母同胞的弟弟贾环做鞋,引得赵姨娘不满;为显示自己与黛玉、宝钗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别出心裁作兴起了诗社;在王熙凤生病让她和宝钗、李纨权理家事时立即开始兴利除弊之举,以显示自己不但会写诗而且是治家的好手。但这一切,都没能也完全不可能改变她和嫡出的宝玉等人不同的命运。在所有人心中,她仍然是贾府里那个因做事荒唐而最不受人待见的赵姨娘的女儿,这样的命运是无论她做什么或不做什么都改变不了的。在这样的命运面前,探春的一切努力都只能在别人眼中愈发显得徒劳和矫情,不但得不到宝玉之外任何人的同情,相反还一定会受到包括下人在内的所有大观园中的人暗中的嘲笑。

从后者看,探春的悲剧之所以是性格悲剧,是指她在面对庶出的命运时,表现出来的强烈的不顺从心态和反抗的行动。在大观园诸姐妹中,除了元春,其余迎春、惜春皆为庶出,这两个人在整部书中都没有表现出对这一点有多大的不适应。相反,她们似乎完全不在意这一点(其实是从小就被动地潜意识地接受了它)。迎春终其一生感叹的只是自己的命为什么不好,而惜春则似乎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庶出身份,这一点根本不影响她得理不让人地对自己的亲嫂子、贾珍的媳妇尤氏开火,让尤氏这个正牌的当家娘子对她无可奈何,忍气吞声。探春则不然,她从头至尾一直激烈地反抗自己的出身,这个与生俱来的魔咒,在所有事件中都特别敏感,并有意识地将自己与生母切割,努力靠近嫡母和嫡母所生的兄弟姐妹,努力伪装自己和嫡出的姐妹一样尊贵。书中的探春有时似乎是成功的,譬如她不断赢得宝玉、王夫人甚至王熙凤的同情与称赞,但在这些称赞中,读者反而会越发感觉到贾府众人尤其是主子们对庶出的探春的歧视是何等根深蒂固。事实上,探春对命运的反抗给她自己带来的仅仅是让更多人经常地想起她的庶出身份,并由此带给她无穷无尽的羞辱。在所有的羞辱中,她的生母赵姨娘不断的不识时务的揭露,是对探春试图掩饰自己真实出身的所有努力的最大打击,虽然探春令人吃惊地倔强,始终不愿意败下阵来,但还是败下阵来。探春的不幸,是出身的不幸,更是她不愿意像迎春、惜春那样承认真实出身的不幸。

探春的真正爆发是在该书的第七十四回。因为傻大姐在大观园中发现了绣春囊,邢夫人让人送给了王夫人,王夫人羞恨交加,下令抄检大观园。不识趣的老奴才王善保家的随便掀了一把探春的衣襟,探春勃然大怒,书中写道:“只听啪的一声,王家的脸上早着了探春一掌。探春登时大怒,指着王家的问道:'你是什么东西,敢来拉扯我的衣裳!我不过看着太太的面上,你又有年纪,叫你一声妈妈,你就狗仗人势,天天作耗,专管生事。如今越性了不得了。你打谅我是同你们姑娘那样好性儿,由着你们欺负他,就错了主意!你搜检东西我不恼,你不该拿我取笑。’说着,便亲自解衣卸裙,拉着凤姐儿细细的翻。又说:'省得叫奴才来翻我身上。’凤姐、平儿等忙与探春束裙整袂,口内喝着王善保家的说:'妈妈吃两口酒就疯疯颠颠起来。’”探春这一怒,表面上看是为了王善保家的随便拉扯她的衣襟,其实恼的却是她最忌讳的下人对她的不尊重。别人欺负她不是嫡出,她一直在忍受,受到这么个奴才的调笑,探春怎么还受得了,于是一怒而山崩地裂。在读者看来,这不过是积年累月一直忍受着所有屈辱的探春借着此一事故尽情发泄了一通内心的悲情罢了。

探春真正的解脱是她的远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远嫁后探春的第一次归省,居然是贾府没落之后。这时的王夫人举目无亲,竟回头因探春的归来“心情好了不少”。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的王夫人终于不把探春看得低人一等了。此时的探春,也终于能够悄悄地在家人面前扬眉吐气了吧?

在大观园众女子中,探春是异数。作者写出了这样一个一直不向命运低头的女子,为《红楼梦》生色,为大观园长气。于此亦可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等等俗话,竟也是写人物之一不变之法。欲写大观园,当然不能不写宝钗黛,不能不写妙玉甚至湘云,但是不写一个探春,一部《红楼梦》,竟也可以不读了。

鸳鸯

鸳鸯在《红楼梦》中只是一女奴。以她这样的身份和地位,在大观园中本不应当有任何故事。或者说即使有故事,也不过是晴雯、麝月一类女奴的故事。但鸳鸯却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奴。因为深得贾母之心,又因为贾母虽位尊人崇,高高在上,身边其实却没有一个知心可靠之人,至使此一女奴终其一生不惟位在诸奴婢之上,甚至位于贾府中二等主子之上,连王熙凤这样的主子奶奶时常也要虚情假意地讨好之。这样的特殊际遇,使得鸳鸯这么个下贱的女奴在一部以描述大观园中一干主子命运遭遇为主旨的鸿篇巨制中,突然特立独行,喧宾夺主,激起一朵不小的浪花,终于成为一个光彩夺目的人物。

鸳鸯人生的华彩篇章出现在《红楼梦》第四十六回。因为受贾母信任和庇护(贾母庇护鸳鸯其实是在保护自己,而受信任又等于控制了贾母的私房),使得大老爷贾赦看上了鸳鸯,要娶她做小老婆,试图人财两得。这时的鸳鸯突然爆发出了强大的力量,表现出了极强的个性,几乎以命相拼,终于利用贾母对贾赦的猜忌躲过了一劫。这一场家奴与主子老爷的战争打得惊心动魄,但鸳鸯从始至终并没有过犹豫和畏怯,相反,她从一开始就抱定了一颗宁死不从的心。有了这颗刚强的心,又有贾母的庇佑,蛮霸如贾赦,对鸳鸯竟然无如之何,只有花钱再买两个十七岁的女孩子收房,掩盖心迹了事。

鸳鸯的胜利是作者的胜利,也是读者的胜利,因为无论是作者还是读者都希望鸳鸯反抗那个老迈又无耻的贾赦,希望大观园中的女奴至少会有一个人逃脱如贾赦一般主子的魔掌,在这一点上,晴雯没有做到,金钏没有做到,但鸳鸯至少在贾母有生之年做到了。但是鸳鸯的胜利也让自己付出了惨痛代价。这个代价就是与家中一人之下所有人之上的主子贾赦及其妻邢夫人成仇,贾赦早早地就发出了威胁,要在贾母百年之后对鸳鸯施加报复。鸳鸯在这里表现出了她性格的光彩照人之处,即明知将来的命运却仍不屈服。对于一个“家生子”女奴来说,这样的选择应当是惊世骇俗的,因为贾赦其人是说到就要做到的,从事情发生的这一天起,鸳鸯的命运之喉就已经被他的手死死地扼住了,他和她需要等待的只是时间而已。但是鸳鸯也不是没有一点力量的,她知道贾母一死,自己将无从逃脱贾赦于人间,便在贾母仙逝时即刻选择了逃向九泉,自殉而死,随贾母而去。对于鸳鸯而言,“宁死不屈”这个词不只是口头上的,而是行动上的,她用如此刚烈的行为,在贾母死去的第一时间内让一直等待报复她的人无计可施,从而赢得了一个完全的胜利。虽然,她为此一胜利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

鸳鸯在《红楼梦》诸女奴中,是唯一“质本洁来还洁去”的一个。就连因遭误解而被驱逐的晴雯,虽与宝玉无染,却将自己的感情寄托给了所侍奉的男主人。如有机会,她是愿意做宝玉的妾的。鸳鸯不然,她至死也没有像别的女奴一样认从做妾的命运。从这个角度讲,作者还是在《红楼梦》中又为我们写出了一个意外,即一个完全不可能主宰自己命运的人,居然石破天惊地完成了对自己命运的主宰。

制造意外是写出一部好书的法宝,但如何制造意外,却是大学问。从鸳鸯这个人物身上,写作者可以得到许多的启示。

贾迎春

在《红楼梦》诸女性形象中,贾迎春的悲剧命运是独特的。像《红楼梦》中众多女子一样,她的悲剧既是命运悲剧,亦是性格悲剧。所谓命运悲剧,是说她虽生为贾赦之女,在贾府也算是个“正经主子”,但其如同探春、惜春,也是庶出,其不如探春处是,探春还有个不为女儿争气的亲娘,迎春连个这样的亲娘也没有,其父又是那样一个衣冠禽兽,嫡母邢夫人更视其如无物。迎春虽身为小姐,貌似尊贵,但除了贾母有点应景式的恩顾(亦看不出很多),其余男女尊长如邢王二夫人,贾赦、贾政、贾珍、贾莲、王熙凤诸人,几乎无人将她看在眼里。即使良善如李纨,负有照应各位待嫁小姑的责任,对迎春亦是敷衍了事。于是迎春从小到大生存的真实处境,与早年失去怙恃的孤女无异。而在别人眼中如何繁盛的贾府,对迎春而言也无非是个孤女暂时栖身之所罢了。

命运的悲剧又反过来造成了性格悲剧。自小便深知自己在贾府的真实处境,迎春性情中很早就形成了过多的自卑和懦弱。与自卑相随的还有贾府有口皆碑的无才——这其实也是一种公然的鄙视。事实上,这种无才的评价还作为最后一击毁灭了迎春与命运抗争的勇气。这一点可以探春与之相比。探春也是庶出,其母赵姨妈虽然在世,但其言谈粗蠢,举止乖谬,从头到尾带给探春的只有耻辱,但探春却以自己的聪明能干受到大观园主仆一致的赞誉。就连王熙凤这样一向自视甚高的女主人暗地里也夸探春是个“明白懂事的”,“将来不知道哪个不挑庶出的得了去”。一旦这种胆怯、懦弱且又被内化的无才的自我观照形成,迎春的性格甚至命运也就最终形成了。她不但不像个主子,甚至也不像个“有脸面的”管家娘子,平日不但像探春叹息的那样连丫环奶娘都“辖制不了”,相反倒是后者可以随意偷她、骗她,在行为上作践她,在言语上辖制她。迎春最后只能为自己选择逃遁——逃遁到道家典籍《太上感应篇》里去。无论你们在我眼前怎么闹,我都不闻不问。至于丫头、奶娘在她面前玩的那些鬼把戏,她也有了应对的办法:“他们的不是,自作自受,我也不能讨情,我也不去苛责就是了。至于私自拿去的东西,送来我收下,不送来我也不要了。太太们要问,我可以隐瞒遮饰过去,是他的造化,若瞒不住,我也没法。”这样的回答似乎无情,但从几乎一生都在受人无视的迎春的立场上看,她不这样又能怎么样呢?她从来都是相信在主宰自己的命运方面完全是无力的,她又怎么能相信自己有力量救这些在她面前胡作非为的丫头、奶娘呢?我们甚至还可以更深地窥探一下迎春的内心:这些丫头、奶娘其实也是压迫、作践她的人,这些人她得罪不起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为她们遮掩呢?

迎春悲剧命运的高潮还在其后。虽然平日视这个庶出的女儿如无物,贾赦却还是没有忘了她。在这个禽兽父亲眼里,迎春居然还是一笔财产。于是刚到待嫁之年,贾赦便因欠债五千两不欲还而将其嫁给了恶汉孙绍祖。像命运的所有打击来临时一样,迎春对这次将终结其性命的打击的背景是不了解的,她是在嫁到孙家后才从孙绍祖口中得知其父和孙绍祖的这笔不知真假(就贾赦的行为来讲大半是真)的交易的。这时的迎春从生命深层表现出了极大的警觉和惊慌,这是她受尽漠视的生命最本能的,也是最后的惊讶和怀疑。在她受尽精神虐待的一生中,这样的怀疑其实并不多,因为无论她在大观园中如何受人轻视,无论其父如何不将她放在心里,她大约仍然相信自己是贾府的小姐,是贾赦的女儿,以她最后的信念而论,这样不耻且荒唐的交易是无论如何不该发生在她身上的。她无法相信她丈夫的话是真的。因为如果她相信了这件事,即使一个生来如她一样逆来顺受的女子,怕也要发出最凄惨的一声叫喊:这还是贾府吗?这还是一个父亲吗?!

迎春就带着这样的警觉和惊慌走向短暂的一生的终点。一直软弱可欺的她也在嫁后的悲惨生涯里迎来了生命的高潮。她开始了呼喊和质问,并且再也没有停止。离开大观园后,她仅有一次机会回归贾府,这是她向那些赋予她悲惨命运的人发出呼喊和质问的仅有的机会,她果然没有放弃这个最后的机会,迫不及待地向王夫人哭诉了其父贾赦的兽行。王夫人刚听到这件事时一定非常吃惊,但她不是迎春的母亲,贾赦又是她的大伯子,她又能说什么呢?能做什么呢?这个内心也非常阴暗的女人此时避实就虚,称迎春在夫家受到的虐待为“这也是你的命”。迎春平生第一次勇敢地反驳了这种“命说”。她反击王夫人道:“我不信我的命就这么不好!从小儿没了娘,幸而过婶子这边过了几年心净日子,如今偏又是这么个结果!”这是一次深刻的觉醒,虽然并不能改变迎春的命运,但觉醒了的迎春已经不再是过去那个任人欺负的愚昧女子了。她已经知道自己的将来无非是个死,唯一的要求是回到自己在大观园中的居所紫菱洲再住上几宿,“死也甘心了”。再以后,从孙府里传回贾府的有关迎春的消息就是她一步步被孙绍祖逼向死亡的粗略过程,里面有一个细节仍然可以让读者想象这时的迎春:即使受到的虐待越来越甚,被孙绍祖视同奴婢,迎春也没有选择自杀。显然,已经深刻觉醒而且不再相信命运的迎春选择了顽强地活下去,但终于没能活下去。这时的迎春,应当是突然地变得异常勇敢起来。

大约是因为作者在《红楼梦》里写了众多光彩夺目的封建贵族女子,迎春的形象与她们相比并不是最光彩夺目的那一个。但是,恰恰因为迎春即使死得如此悲惨,其形象仍不能成为最打动我们心灵的一个,这个形象才是更具悲剧性的。作者似乎想通过迎春这一形象的塑造,告诉我们在封建大家族内部,不但宝钗、黛玉这一类女子的命运值得我们同情和悲痛,更有像迎春这样的女子,她们的命运尤其值得我们深切地同情和悲痛。而到了这时,我们又惊奇地发现,方才我们认定迎春的形象塑造得不如大观园中其他众多女子那样光彩照人的想法很可能是错误的。

薛宝琴

薛宝琴在《红楼梦》中的出场显得突兀,因为事前作者并没有交代宝钗还有一堂妹,而她又不在金陵十二钗之列,于是读者有理由认为此人是作者“写”出来的,她的横空出世原不在作者的计划之内。

这一形象并不因此而不受到读者的看重与惊喜,犹如她的突然出现令贾母大为惊喜与看重一样。书中写道,此女子一入贾府,便受到了贾母的无比宠爱,尤其是当她在雪中抱着从栊翠庵得来的红梅,与宝玉并立于假山之上,俨然一幅《雪艳图》,更是令贾母尤其是善于窥探并逢迎贾母意旨的王熙凤生出了将她配给宝玉为妻的念头。事实上,宝琴的出现立即让宝黛钗三角恋关系变得更为错综复杂,暗潮汹涌。这一事件迅速改变了战场的形势与气氛,原因是贾母对宝琴露骨的喜爱惊动了三角恋中那个已经铁定占据上风的人,她就是宝琴的堂姐宝钗,并令处于不利地位的后者方寸大乱。原有的端庄雍容,因自觉胜券在握一直保持的不露声色的形象被破坏,宝钗开始在宝琴对自己候补宝二奶奶的地位的进逼面前大露马脚,几乎有点支撑不住。

宝琴进入大观园前,宝钗处处不露机心,一直显得沉稳大气,从容不迫,与黛玉的小性及尖酸刻薄形成鲜明对照,唯独到了这时,凭空杀出一个自己的堂妹,大有后来居上成为宝玉之妻的趋势,宝钗一下变得不再淡定,对宝琴受宠表现出了空前强烈的嫉妒,并开始反抗。具体表现有二。其一,发现贾母照着赏赐宝玉的标准赏赐了宝琴衣裘,宝钗说出了下面的话(大意):我就不信你哪里就比我强!其二,宝琴应贾母和众人之邀,根据自己早年随父亲行商走遍全国的经历写出十二首灯谜诗后,立即遭到宝钗否定,理由是其中两首无有真人实事,终使这些灯谜诗没有被猜出谜底便再没有下文,倒是聪明灵透的黛玉瞅出了宝钗的恼怒,看不过去,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出面为宝琴圆了几句场,但终究没有改变宝琴的灯谜诗的命运。其实,宝钗的理由是很牵强的,即使真如其说其中两首没有真人实事,其余十首亦可以作为灯谜供大家赏猜。宝钗对宝琴的才情的打压,让这个一向被人挑不出毛病的标准美女兼才女很丢脸地现了原形。

但作者没有再让这场对宝钗形象的毁坏的闹剧继续进行下去。这不合他的本意,也对该书完成宝钗黛三角爱情悲剧没有助益。很快,宝琴就说出了她早年已经受了梅翰林家之聘、不可能再做贾家媳妇的真相(一个可笑的、会再次让读者觉得这个人物是作者写到此处一时心中一动“写”出来的理由是:如果真有梅家之聘,作为宝琴的堂姐的宝钗,在过去的日子里,不可能不知晓这件事),随之很快离开了贾家。作者没有再写到宝钗此时的表现,想来惊魂初定的她一定会立即回到原来机心深藏的状态中去,原因是此刻宝琴又像她突然出现时那么突然地消失了(是作者让她如此迅速地消失的),这个意料之外的、比黛玉还要强大、她第一次意识到此人留下来自己不会再有胜算的人再不会成为她的情敌了。宝钗黛三角爱情悲剧回到正轨,继续沿着作者原先设定的套路迅速地走向悲剧的高潮和终结,但这已和不知去向的宝琴无涉了。

直到书的终结,薛宝琴再没有出现过一次,但她显得极为突兀和意外的出现却成就了本书的一大关节。第一,她的受宠和几乎貌似被贾母挑选为宝玉之妻的过程,让已经为这桩婚姻下了很大功夫的宝钗沮丧地发现,她做了那么多竟然仍没有入贾母这个贾府最高当家人的法眼,因此她必须更加努力,尤其是要从王夫人这边下功夫,而在其后她也果然这么做了,并迅速收到了最好效果;第二,贾母意欲将宝琴配给宝玉这件事透出了另一个信息,即黛玉在这场争夺宝玉正妻的斗争中越来越被边缘化,甚至可以说已经出局,因为在最疼爱她的贾母那里,她也不再是宝玉之妻的候选对象了。宝钗黛三角爱情悲剧,竟从这里急转直下,走向最后的结局:在宝琴出现之前大家皆以为在贾母心中,她仍然是最疼爱黛玉的,她是黛玉的真正保护神,也正因为这一点,不少人包括王熙凤仍然猜测贾母心中的宝二奶奶是黛玉而不是宝钗,但是宝琴的出现,无论是宝钗、王熙凤还是王夫人,以及贾府上上下下所有的主子和奴才,全都明白黛玉已不再是贾母心中的首选。宝钗可以放大胆子通过王夫人猎获贾母的心,王熙凤、王夫人等人也可以放心大胆地在贾母面前讨论宝玉和宝钗的婚姻了。一等主子心里既然没有了黛玉,二等三等主子以及下等奴才自然也就不会再疼惜黛玉,黛玉的死期于是也就不远了。

古人言,二桃杀三士。薛宝琴这一个人物的出现,作者就不动声色地实现了表现真实的宝钗及贾府众人对宝黛爱情的真实态度的目的,迅速推动了故事情节向悲剧结局发展,如此神思,不可不赞。虽然我们仍然可以相信,宝琴这个形象是作者在写作过程中突然构思并添加的。这里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即作者创作过程中的灵感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作品的面貌,使它与预想的不同?事实上,创作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塑造一部艺术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多么瑰丽的艺术形象和故事情节都是可能被“灵机一动”创造出来的。

还有一个事实也很有趣,即使是曹雪芹这样的大家,他在写作之初对自己的文章也是不可能完成所有设定的。他也有控制不了自己作品的时候,也有推不动的时候,这时就需要他也像功力不足的一般作者一样一次又一次地使用“打进去,拉出来”之法,不断地引进新的人物,使之加入原有的故事,一旦其完成其工具人的使命,即弃之如敝履。想到曹公也有这样的时刻,对于我们自己在写作中的种种恶俗操作,也大可以宽恕了。此可为一乐也。

惜春

在《红楼梦》诸艳中,惜春绝对是个另类。她是宁府贾珍庶出的妹子,却养在荣府。母亲早死,父亲贾敬一心烧丹学仙,终于自毒而死,哥嫂子侄待她几如无物,她的处境可与迎春有一比。以惜春这种处境,生成一种孤独乖僻的性情是可以理解的,而其又耳闻宁府之丑,置身宁府之外,以小人儿性情自洁并自绝于宁府也是可以理解的。荣府不倒,大观园还有她的栖身之所,然亦是寄人篱下。惜春目睹人世之虚幻,姊妹之零落,小小年纪就入了佛门也在情理之中。及至荣宁二府皆遭大劫,惜春遁入空门,算来不但不是她的悲剧,甚至应当说是她为自己早就寻觅到的归宿,可为一叹。

惜春就在这样的人生背景下开始了自己的故事。她的故事大致有几件:一是在大观园建成后,奉贾母之命画《大观园行乐图》。作画本是作者赋予惜春的一种技艺(从丫头的取名即可以看出,作者赋予红楼诸艳在琴棋书画诸艺方面各有自己独特的造诣,元春有抱琴,迎春有司棋,探春有侍书,惜春则有入画),如果她是迎春,被称为“二木头”,老太太自然不会把这种精巧的活儿交付与她;如她是探春,则会借此机缘倾尽所能去逢迎老太太以讨宠,以为对抗庶出命运之计。惜春不然,贾母本是她的保护神,但在被贾母赋予这一十分风雅的任务时竟然不是很情愿,时时显得为难和冷淡。作画的过程也不顺利,至少至《红楼梦》终,作者也没让读者看到惜春画好这幅本可以给她在老太太面前加分的大画。二是在王夫人查抄大观园时,因为丫环入画被查出代哥哥收藏了男人靴袜和一大包金银锞子,入画向她求情,她的态度极为决绝,要第二天来的亲嫂子尤氏“快带了他去。或打,或杀,或卖,我一概不管”。尤氏代为入画求情,惜春“虽然年幼,却天生成一种百折不回的廉介孤独僻性,任人怎说,他只以为丢了他的体面,咬定牙断乎不肯”。不但如此,她还更对尤氏说:“不但不要入画,如今我也大了,连我也不便往你们那边去了。”尤氏这时被说中了心病,但还要遮掩,只说她是个心冷口冷心狠意狠的人,惜春却干脆说出了更决绝的话:“我清清白白的一个人,为什么教你们带累坏了我!”这些话令“心内原有病”的尤氏再也无可遮掩,于是勃然大怒,发作道:“你是千金万金的小姐,我们以后就不亲近,仔细带累了小姐的美名。即刻就叫人将入画带了过去!”说着,便赌气起身去了。惜春这时意犹未尽,又道:“若果然不来,倒也省了口舌是非,大家倒还清净。”“尤氏也不答话,一径往前边去了。”这一场发生在姑嫂之间的争吵,代表惜春从此绝了和宁府的来往。三是贾母出殡,惜春被留下看家,江洋大盗进入贾府盗窃并劫走妙玉。这是惜春唯一一次被委以管家的重任,却出了事,“勘破三春景不长”的她十分自责,决计弃世为尼,终于成真。所有这些故事,大致以描摹惜春心性为主,带出了她的生长环境和成长道路。其实,惜春的成长道路尤其是她心性的形成之路是非常清晰的,在小小的她身上表现出来的所谓“天生成”的“一种百折不回的廉介孤独僻性”,全部来自她对自身所处地位的清楚认知,以及由这种认知带来的似乎发自本能的对周围一切的恐惧、不信任以及与之成为反照的自爱自保意识。由于外界对她无亲,她也对外界,包括贾母、尤氏、入画在内的人无亲;由于她根深蒂固的自爱自保意识,她才要自洁,与一切影响自己形象的事情包括自己真正的家宁国府以及亲哥嫂贾珍、尤氏痛加切割;而当贾府“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之时,她出于自爱与自保,又毅然决然地放弃了贵族小姐身份,遁入空门,开始了“独坐青灯古佛旁”的惨淡生涯。

惜春这个人物形象在《红楼梦》中存在的真正意义,可能连作者自己也没有完全想清楚。他开始似乎只是认为惜春代表的大观园的春之尽头,是贾府没落时的景象的人格化,于是就下意识地塑造了这么一个形象。与其他姊妹的人生故事相比,惜春的形象和故事是单薄的和潦草的,更多出自续书作者高鹗笔下。但原作者要完成又一个悲剧形象的意旨,续书作者还是猜测到并大致完成了。惜春形象的高人之处恰恰在于她的廉介孤独僻性,她的不近人情,她的心冷口冷心狠意狠,这一切显示出了惜春的不可爱甚至可怕,恰恰表现出了一位身处豪门末日,没有未来的贵族小姐人生命运的凄凉与悲惨。惜春的形象仅仅是这幅末日图景的一个笔触和诠释,却是异常醒目。

像迎春一样,惜春的形象在红楼诸艳中虽然并不光彩夺目,却仍然是个性鲜明的“这一个”,而不是泯然众人的“一个”。

林黛玉焚稿断痴情

《红楼梦》可以说是作者为林黛玉一人的悲惨命运写的书。从这个角度上看这本书,甚至连宝玉都该被视为配角。

有迹象表明这种猜测不是空穴来风。事实上,黛玉和宝玉的名字在本书中的出现虽然皆在第二回,但宝玉的真实出场却在黛玉进入贾府见过众人之后。在这之前,黛玉已经有了一番自己的故事(母死被父亲送往京城由外祖母抚养)。而她进入贾府则引起和开始了包括她自己短暂一生故事在内的《红楼梦》的全部故事。

这所有的故事,有些是与她的故事相关的,或者说它们本来就是她的故事,譬如宝黛爱情故事;有些虽和她没有关系,却深刻地影响了她的故事,譬如薛家的进京,宝钗进入大观园,由此形成宝钗黛三角爱情故事;更多的则与她完全没有关系,但也间接地影响了她的命运,譬如元春省亲,特重宝钗,表面上看与她无涉,却对她和宝玉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形成了根本的威胁,造成了其后她的全部人生的危机。至于那些充斥本书的由贾府众人的骄奢淫佚行为、元妃的薨逝、贾政的颟顸等造成的贾府的没落等构成的她寄附的“这一个”贵族世家总体的溃败,则更是对她的人生产成了“一损俱损”的影响。由此也可以说,大观园中每一只蝴蝶翅膀的每一次扇动,都影响到了黛玉的人生,导致她最后的悲剧性死亡。

或许有人认为将黛玉称为本书唯一的主角是牵强的,理由是纵览全书,她的所有行为,大致上都是被动的。主动的一方在宝玉,在贾母、贾政、贾赦、贾珍、王夫人、王熙凤这些正经主子,是他们的兴风作浪使大观园中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或者春和景明、风光无限,或者阴风怒号、浊浪排空。这么说是有道理的,却回答不了一个问题:如果只有他们,没有黛玉,还有《红楼梦》吗?

不是以宝玉而是以读者的眼光论,黛玉并非完美无瑕。黛玉真正让读者魂牵梦绕、甚至肝肠寸断的原因在于她的不幸。

黛玉的人生依附于贾府,精神依附于宝玉。但是,她也有不断的觉醒和切割,最重要的一次觉醒和切割就是有名的焚稿断痴情。

高鹗的贡献,在于他的心领神会,他将曹雪芹有关此一情节原有的一切铺垫、一切渲染、一切准备、一切巧思妙想,由此形成的“势”,全部用到这一戏剧化情节之上,并且大致上达成了曹氏想要达成的愿望,虽然曹氏的原意并不一定是让宝黛悲剧以这种特别戏剧化的方式收场。

曹氏在第五回中写宝玉游太虚幻境,警幻仙子让他饮“千红一窟”“万艳同杯”。“千红一窟”“万艳同杯”者,实为“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千红为谁而哭?万艳为谁而悲?为黛玉一人也。

在焚稿断痴情之前,黛玉的心已经经历过一次次打击,这些打击已经击碎了她的心。在焚稿断痴情之前,她的心已经布满裂纹,可谓是千疮百孔,只靠着她对宝玉的最后一点痴心维系着。作者甚至想对读者说,甚至连这个,她也明白是种虚妄,真正捆绑着这颗已经破碎的心的只是一个她知道会到来但却一直没有到来的事实——宝玉成亲,而她真的被淘汰出局。只要这件事情还没有发生,这颗心就仍然还能勉强被维系着,但现在事情发生了,与其说她听到了确凿的消息,还不如说她意识到自己等到了这个事实。于是,最后维系着这颗心的绳索断掉了,心成了碎片,散了一地。

生命已经无意义,过去的一切全成了如梦如幻,连真实性都存疑。她的心既然死了,这个人也可以归去了。于是她嘱咐紫鹃,死后一定要他们送自己“回南边去”,而且特别强调自己的身子是“干净的”。

但是还有那些诗稿。它们使她不能欺骗自己,认为过去对宝玉的信心、期望、爱恋是虚假的,只是一场梦。它在她已经认可自己的命运和死之后仍然触痛了她那已经破碎的心。她必须排除它,让自己相信过去的一切全是幻梦,让自己真的归于平静和死亡。怎么办呢?将它投入炭火盆中烧掉。

当那些凝聚着她一生的真实命运和情感的诗稿一页页在火中化为片片黑蝴蝶飞翔起来时,她明白自己与真实的过去、真实的宝玉、真实的大观园之梦彻底远离。于是,这一次她真的死了。

死对于她而言是一切痛苦的最后解脱,但谁又能说,这不是最大的一次苦痛呢?

曹雪芹是伟大的,续书作者高鹗也是伟大的,他们都懂得当读者以为女主人公就要平静退场的时候,又最后一次给予他们的心惨痛的伤害。没有焚稿断痴情,读者的心已经为黛玉而破碎,但现在有了它,作者破碎的心就再一次受到了撞击,不但破碎而且散了一地,再也不能组合成原来那颗心了。

薛宝钗出闺成大礼

林黛玉焚稿断痴情之时,薛宝钗正在经历自己人生中最华彩的篇章。她在包括贾母、王夫人、王熙凤在内的一干人等的导演下,以一种并非让她真正满意的方式走入洞房,与宝玉完成婚配大礼。

这一刻,是宝钗从走进大观园的那一天起就盼望的、梦寐以求的,为此在入园后的几年间,几乎耗尽了她的全部聪明、颖悟、智慧、算计,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危机,感情上体验了太多的惊涛骇浪,某个时期看来根本没有任何机会,只有绝望和以泪洗面,但终于因为她的超出常人的努力加上亲友团的相助,以及宝玉的突然罹病任人左右,所有这些条件加在一起,事情才得以意外地实现。如果没有另外的一种不幸,这个结局对于宝钗来说简直太完美了,完美得让她自己都难以相信,梦里都想要掐一掐自己的皮肉,验一下是不是真的。

真实的宝钗的心情却恰恰相反。到了这一刻,洞房花烛按照她一直的梦想降临到她头上,她的心情却是极不情愿、十分委屈,只能勉强接受。原因只有一个:宝玉病了,病得昏天黑地,痴痴傻傻,已经不是她一直渴望的那个最完美婚姻中的完美夫婿了。事情就是这样悖谬,没有宝玉的疯癫,薛宝钗就不会有和宝玉终成眷属的机会,但有了宝玉的疯癫,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就似乎成了对于她本人过去若干年间所有努力的巨大讽刺。她得到想要的东西了吗?形式上得到了,实际上却没有得到,她得到的只是一个形而不是质,得到了宝玉这个人而不是他的心。即使这个人,也是个疯癫的人而不是一个正常的人。她得到了一个疯子。

这就是薛宝钗出闺成大礼之时的真实人生处境。宝钗这一刻后悔过吗?抱怨过自己的命吗?恨过王夫人、自己的母亲薛姨妈、为了给自己的孙子冲喜不顾她的终身幸福的贾家老祖宗贾母,以及那个用调包计将这件事变得越发荒唐的恶妇王熙凤吗?她似乎没有。即使有,也没有表现出来,一旦表现出来她就不是薛宝钗了。这个时刻的薛宝钗只能打碎牙齿往肚里咽,也许在短暂的痛恨之后一向那么聪慧的她很快就明白了过来,一切都是生米煮成的熟饭,她在这一刻只能把一切都扛起来,因为这是自己当初要的,人家已经给了她,她没有理由也没机会拒绝,一旦拒绝,她一直自我塑造的识大体堪为巾帼师表的形象,就会在众人面前崩溃成一堆碎片,那过往为了这一刻用的所有心计的虚假的一面就会豁然暴露无疑。那时的她,不但失去了宝玉而且会失去贾府众人之心,她活着在贾府——不,是她的人间——无法立足,死了也将再无葬身之地。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一日长于百年。对宝钗而论,这一刻就是百年,就是一生。

于是,宝钗什么也没表现就接受了。她选择了她唯一能选择的。她不能改变已经发生的一切,只能改变自己。这种改变是对一个疯疯癫癫的宝玉的接受,接受之后则是用自己的力量改变他,让他从疯癫中醒来,重新变成她一直渴望的丈夫。宝钗的表现迅速赢得了贾母、王夫人、王熙凤、薛姨妈甚至贾政这些人的赞叹,因为他们也明白宝钗出闺之日蒙受了多大的苦难,心中多么委屈,恐怕多少还会想到将来她这一辈子和一个疯子在一起会遭遇的苦楚,对于这些她们虽心知肚明,却不会同情,也不会怜悯(也许薛姨妈除外,但她也没敢公开表现出来,只是在婚后向王夫人继续称赞宝钗稳重、扛得住)。这一切宝钗也早在出闺成大礼的那一夜就明白,像嫁给这样一个宝玉是她的命一样,后来的这一切也是她的命。她无可逃避。

宝钗表现出了真正的英勇的精神。她像过去出现在贾府众人面前一样选择了继续做只会让人称道的事。一辈子只盼着给宝玉做妾的袭人,终于和一辈子只想做宝玉之妻的宝钗合兵一处,共同对付这个变得不如她们意的男人。而在她们,尤其是宝钗这么做时,她也就赢得了在给了她如此荒唐婚姻的贾府站稳脚跟的机会,并且迅速后来居上地得到了超越王熙凤的声望和地位。

宝钗继续前进。她明白自己的人生已经跌到谷底,于是便开始绝地反击。她用冷淡的而不是热情的态度对待婚后一点点清醒过来的宝玉,以一种暗藏着深仇大恨的冷酷向宝玉透露了黛玉业已死亡的消息,放任宝玉回到潇湘馆为黛玉大哭了一场,让其痛快淋漓地倾泄自己的悲痛。至于这一切会造成什么结果她并不在乎,最多是宝玉为此心痛而死,即使宝玉死了她又能有什么损失?她一心要嫁的那个人早就死了,现在这个人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就是这具行尸走肉在疯癫之中心心念念的也还是死去的黛玉,她真会心疼这个心中无论如何都没有她的男人吗?万一宝玉一生都是如此,他活着和死了对她有何区别?但作者没有这么写,作者用另一种解释为宝钗这一时期的冷酷作了辩解,说她之所以这样做是他深知宝玉的性情,宝玉既娶了她,就不能不对自己有情,这个情当然是夫妻之情,言外之意就是宝玉不会因为去哭黛玉而死,他反而会清醒过来,回头对自己的一生负责。宝钗也可能真是这么想的,但如果她真的这么想过,那就是说,绝境中的她此时也对自己的人生生出了某种不得不有的幻想!

后面的故事表明,宝钗像她人生中每一次豪赌时一样又赢了。宝玉果然在痛哭黛玉后清醒过来,虽然仍会说出些不着边际的疯话,但他又是原先那个宝玉了,而且和她有了交媾,让她受孕。宝玉还开始念书,参加科举考试,最终中了第七名举人。一切都在她的把握、控制之内,她似乎还将继续不可阻挡地赢得日后自己人生中的每一场战役。

唯一的意外是宝玉的出走。贾政在归途的风雪中与宝玉最后一见,则让这件事情变得无可怀疑。对宝钗而言,偏偏是这唯一的意外是她承受不起的。这唯一的意外造成了她一生的失败。在这个最后的失败面前,她一生的胜利都像一座建筑在流沙上的楼阁一般轰然坍塌下来。

这唯一的意外的含意是:她还是没有得到宝玉。而这正是她为之英勇作战的全部人生的根本标志和意义。

黛玉没有得到宝玉,她也没有。

而且她失败得比黛玉更惨。黛玉已死,不会再有痛苦,但她还要在贾家继续生活,守着那个即将出世的儿子贾桂,等待着有朝一日“兰桂齐芳”,贾府再次家道中兴。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她什么都会有,唯独没有丈夫。

她连思念丈夫的资格都没有,因为丈夫并没有死,只是弃绝了她。

还有一种可怕在于:黛玉真的没有得到宝玉吗?宝玉离家出走之前,她可以说黛玉没有得到宝玉,现在她仍然敢说黛玉没有得到宝玉吗?而且是永远。

假如这就是曹雪芹的本意,或者全是高鹗的功劳,那么这两位作者都够狠的。他们或者单独或者共同在宝钗已经遭遇到那么悲惨的人生后又给了她足以致命的一击。事实上,这一击也打在读者心上。

伟大的作家都是这样的。他们不会怜悯自己书中的人物,更不会怜悯读者,他们会用这样的文章让他们永远痛苦,直到地老天荒。

“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如上所述,如果把黛玉看成《红楼梦》中唯一的主角,那宝玉就成了龙套,一个过场人物。

但这个人物过的场却几乎是全书,从第二回到最后一回。事实上,他过的是从仙界到尘界再到仙界的全部的场,这个场超出了他的一生。

宝玉的一生充满了浮华的外表和形式,内里却是悲惨的。但是,浮华和悲惨也仅仅属于尘世,一旦他置身仙界,包括暂时地回到仙界(以宝玉之身游太虚幻境),尘世的浮华和悲惨便消失不见。

原因仅仅在于存在着一个仙界。按照作者的设定,宝玉属于这个仙界,被茫茫大士、渺渺真人带入尘寰,经历了一番梦幻,又重新被二人携入仙界,完成一次历劫,并在自己的本相(躯体)上留下了一部《石头记》,也即我们今天看到的《红楼梦》。

高鹗在本书的最后一回描写了贾政风雪途中与被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走的宝玉最后一遇的情景。在这个场景里,这位本书中最著名的龙套和过场人物“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然后“飘然登岸而去”,“三人口中不知是那个作歌曰:'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游,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宝玉去了何方?这支歌给我们作了交代,他又回到那个他历劫之前所居的青埂之峰和鸿蒙太空,“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一句则具体交代了他又被茫茫大士、渺渺真人带回他降世前的大荒山。一句话,浮华和悲惨的日子结束了,他又回到了仙界。

引出了我们无数同情之泪的《红楼梦》就此曲终人散。他从仙界中来,又回到仙界中去。在这样的一刻,仙界的存在造成的故事的幻境化,再一次像本书的开端一样,弱化了作者的痛苦的同时也弱化了我们的痛苦。

如果没有黛玉的死,宝玉会退出尘世,回到仙界吗?显然不能。黛玉死去就是本书的真正的唯一的主角死去,主角死后这部书当然应当结束,所有的龙套都该退场,宝玉在这个时候退场,正是题中之义。

有人会说,宝玉并没有马上退场。宝玉痛哭了黛玉之后又和宝钗交媾,让后者怀了自己的孩子。宝玉还去应了乡试,中了举人,为贾府日后的“兰桂齐芳”埋下了伏笔。

这样的驳难不足以反证黛玉不是本书唯一的主角。相反,恰恰因为宝玉在黛玉死后做了这些事情,反而加倍证实了黛玉是本书唯一主角、宝玉是黛玉完成命运故事的龙套的判断。即在故事的这个时间段内,宝玉所行之事全是为黛玉做的。

一定会有人激烈反对这个说法,他们可以举例说,难道宝玉和宝钗真的做了夫妻甚至让宝钗怀孕也是为黛玉做的吗?答案是肯定的。这时的宝玉知道自己将要为黛玉离去,他必须在尘世间为宝钗留下点什么,于是他就为她留下了一个儿子。如果黛玉活着,或者黛玉地下有灵,可与宝玉互通款曲,她也一定会要求宝玉这样做。对于宝钗来说,有了这个儿子,在她日后漫长的尘世的煎熬中,就不会再像没有儿子那样深恨这一对携手逃离尘世的情侣。

宝玉的归去还让我们回到了本书的开端,即回到了那个预设的太虚幻境中,重新让我们在痛苦中感知到了这个梦幻般的仙界的存在。于是,这个由于高鹗的加入而变得越来越堕入尘世的污浊和通俗戏剧化(而不是曹雪芹式的诗化)的故事,就重新得到了拯救。它使得由于黛玉的惨死在我们心灵中造成的巨大痛苦不再那么难以承受,因为黛玉的痛苦毕竟得到了补偿,这补偿就是宝玉的弃家出走回归仙界本身。虽然他们不能在尘世终成眷属,但在仙界,他们就又是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了,显然又可以团圆了。这分明又是一个完美的曹雪芹式的故事了。

宝玉的归去还给了我们一个远眺的机会。我们在这一刻和风雪中航船上的贾政一般,伫立于船头望着风雪中飘然上岸愈走愈远的那个身披一袭大红猩猩毡斗篷的朋友,他伴着身世凄凉的黛玉,我们则伴着他们,一同走了那么远的尘寰之路,现在终于要分手了。他追随他爱的仙草回到仙界,我们则仍然停留在尘世。我们唯一的安慰就是这么一次长久的眺望,而且无论何时,想眺望一下,打开书卷就可以了。

在故事的结尾,我们看见了贾府众人在宝玉离去后的故事,也看到了久违了的甄士隐和贾雨村,我们还看到在本书开端出现过的悼红轩中的作者本人,但事实上故事写到这里,曹雪芹已经不在悼红轩中了,他已经“泪尽而逝”,帮助他写完这个故事的已经是另一位作者。

曹雪芹不是宝玉,但书读到这里,我们也可以说,曹雪芹就是宝玉,作者本人就是这个故事的最大的过场人物。他不但可能在真实的人生中经历了这个漫长的类似于故事本身的过场,还在书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在与书中最大的过场人物和龙套宝玉朝夕相处的日日夜夜里,成了本书最大的龙套和过场人物——将书写出来的那个人。

唯一的遗憾是曹雪芹没有他自己笔下的人物活得长久——不但没有活到今天,甚至都没有活到高鹗帮他把这部书大致完成,以一种非常通俗化的、戏剧化的方式让宝玉离开尘世回到仙界。但他并不需要遗憾,一个作者写出了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长久的人物,他自己也就随着这个人物不朽了。

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黛玉去了,宝玉也去了,最后宝钗的身影渐渐消逝在红楼的远处,还剩下什么呢?

只剩下了一个结束。

但是真没有什么了,我们已经看到了作者在第五回中写到的景象:“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然而,作者毕竟是大家,他在这里显出了自己结构大作品的能力。他知道还剩下什么。

尘世的事已经了结,仙界的事却没有。或者说,如果不能让本书的故事回到仙界,这部作品就仍然雕琢得不够完整,不够完美,不够玲珑剔透。

于是我们在久违之后看到了贾雨村,此人担负着本书从仙界到尘世的桥梁之役,他还代表了作者从本书中开始为读者规定的一种情境,即“假语村言”的情境,正是通过这个人物,我们才得以循着曲曲折折的道路进入到大观园和宝黛钗的三角故事之中。现在这个故事结束了,我们要离开它了。出路在哪里?又从哪里走出来呢?当然从“假语村言”这里。

贾雨村就在这时出场,但这一次的出场已经是在“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大背景下,荒原古渡,夕阳残照,贾雨村因婪索获罪,遇大赦还乡,途经充满醒世意味的急流津觉迷渡口,就在这里停下了。读者诸君请注意!这是个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地方,不是曹雪芹的地方也是曹雪芹的地方,是高鹗可以想象到的曹氏结束本书的地方,一个只听名字就能结束尘世直接仙界的地方。而一旦贾雨村来到这个去处,他以及本书的作者和读者就离尘世远、距仙界近了。

作者的任务,就是引导读者在“历经了一番梦幻之后”,回到本书开始的仙界。

贾雨村停在了一个可被视为尘世的末路、仙界的入口的地方。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尘世中人,是没有资格入仙界的,这是作者早就给他规定好的,当然应当停在这里。但他还有任务,本书的故事来自仙界又还归仙界的设定还没有完成,他需要等待一个人。这个人就是他当初的恩人、又被他惨害了女儿英莲的甄士隐。

事实上,反过来是甄士隐在等他。甄士隐已入仙界,只要他与贾雨村相遇,本书故事由尘世还归仙界的使命就完成了。这是作者早就给书中的两位过场式人物规定好的相遇,甚至也是他们的宿命,不然这部书就无法完成一个中国式的大团圆结构与结局,尽管这个大团圆内含的是一个巨大的悲剧。果然,贾雨村在这里遇上了甄士隐,两个分别在仙界和尘世有过非凡经历的人开始谈论整部《红楼梦》的故事,而甄士隐也就大观园诸人遭遇的来历以及贾府的未来对贾雨村指点了一番迷津。然而,贾雨村终不能悟,竟然“心中恍恍惚惚,就在这急流津觉迷渡口草庵中睡着了”。他不能不睡,因为他是不能入仙界的,不睡怎么办呢?还有,他这么一睡就与读者告了别。作者需要此人就此与本书和读者告别。

但甄士隐仍留在故事中,暂时没有和读者告别。他还不能告别。故事就此进入了仙界,还有些余事要交代,不然故事仍难圆满。这位入了仙籍仍不忘自己在尘世间受苦的女儿英莲的父亲离开贾雨村后还有另一项使命,即去“度脱了香菱,送到太虚幻境,交那警幻仙子对册”。不要小看这轻巧的一句,几乎转瞬之间,他就带着我们由尘世末路、仙界入口的急流津觉迷渡口回到了本书开始的太虚幻境,与一僧一道重遇,受二人之托将那块“无才补天”去尘界“游历了一番”的石头放回青埂峰下。《红楼梦》的故事自青埂峰始,至青埂峰终,从仙界始,又至仙界终,终于完成了一个轮回,到此可称圆满,足以了结了。

但是还有余音未了。好的作品要求“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于是作者就继续写这袅袅不绝的余音。我们再次有点突兀和意外地看到了空空道人,有一日重返青埂峰,再遇石头,受不甘寂寞的石头的说教,将它的故事抄录,带回尘世,受仍在大睡的贾雨村的指点——我们以为贾雨村已彻底告别了,原来没有,该出现时他又出现了,因为故事又从仙界回到了尘世——将这部《石头记》交与悼红轩中的曹雪芹,使之传世。于是,不但《红楼梦》的故事有了归结,即如《红楼梦》这部书的问世与传世,至此也作了交代和了结。

这就是一部伟大作品的终结。它呼应了曹雪芹从仙界到尘世的开端,使它又从尘世回到了仙界也即故事的原点,同时也由真实回到了虚幻,重新给整部书笼罩上了一种悲悯的梦幻的诗意的仙境的品质。于是,被这个“飞鸟各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故事深深伤害的我们也像在故事开头一样再次受到了安慰。至此,我们又会想到,虽然这是个巨大的悲剧,但仍然是一个虚构的故事,故事中的人也许根本就不是真的,我们真的没有必要为故事中人那么伤心,何况他们中的每一个都脱离苦海,重新回到了我们无法企及的仙界。

可还是剩下一个问题:让这个故事重回仙界,仅仅是故事结构上的需要,抑或竟是曹雪芹自己真实的含着眼泪的渴望?

还有一个问题是:它真是一个完全虚构的故事吗?

二○一三年七月至十二月一稿

二○二三年三月一日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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