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正常的情况下,假如学生的作业由家长来代替老师批改,此时至少相关教师缺失了自己的应有责任,也难以做到对学生作业情况的准确把握,自然是不妥的。但现实中常常看到,有的教师会让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学生的家长来帮助检查作业的完成与否,譬如“签字”之类。从学生完成作业的习惯养成着眼的话,我们不妨深思:这一做法真的没有可取之处吗?
应该看到,现实中但也存在着这样的情形:除了少数教师存在着任教班级和学生人数过多,难以做到对学生作业的及时批改外,更多的存在着有的学生习惯于不完成作业的情形,加之有的家长对孩子的作业情况并不太关心,有时单靠教师督促教育效果并不太明显。而通过让家长签字等方式来督促孩子完成作业,虽有变身“家长作业”之嫌,但也应看到,其本身也有着自身独特的价值。因为对于小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学生来说,由于年龄特点的关系,去完成作业的自觉性并不太高,让家长来对孩子的作业进行检查签字,表面上看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家长的负担,但也应看到,这其实也是促使家长来了解孩子学习情况的一种有效方式,毕竟对孩子来说,因作业还要通过家长那一关,因而也无形中促进了其认真完成作业的自觉性。
看问题需辩证、全面地看,具体问题应客观、具体地分析。此时能够看到的是,有时请家长督促孩子完成作业,并非是教师责任的转移,而是对孩子负责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家校合作的一种独特方式,需要家长去理解和支持。自然,随着孩子年级的增高,从促进孩子完成作业的自觉性来说,这种方式的确应该需要随之逐渐改变。
当然,减轻学生家庭作业负担的关键还在于,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特点来精心布置不同层次的作业,做到“因材施教”原则下的因材布置,尤其是在强调发展学生综合素质的今天,家庭作业不仅意味着复习巩固,还意味着课堂学习后的拓展、应用等。因而适当布置一些紧扣大纲要求和学生年龄特点,且能锻炼其思维、动手动脑能力,以及培养其良好品质的实践性作业、开放性作业等,既让学生在多样的活动作业中得到发展,也会使家长容易看到孩子的日见长进,从而也减轻了学生的学业负担与家长的“检查”负担,会更易获得家长们的欢迎。
一言以蔽之,检查作业是教师的分内之事,应有的职责自然不应无端转嫁到家长头上,但对低年级学生来说,家长配合教师来对孩子完成作业进行督促和检查,对于孩子更快地养成自觉完成作业的自觉性,也有着其独到的作用和价值,不妨称之为孩子、家长及教师的“多赢”。而达到此目的,自然需要教师、家长间的彼此理解与支持,携手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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