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江西省万安县横塘小学发生一起强奸多名未成年幼女的恶性案件。该校一名45岁的代 课教师刘思坚,3个月内先后奸淫了11名9岁至11岁的三年级女学生。
当地法院对案犯刘思坚进行了审理。经查,刘思坚于1999年3月至6月期间,在横塘小学以关心学生和要学生背 书为由,把女学生叫到他的宿舍,对11名不满14周岁的女学生进行奸淫,次数达23次。
刘思坚的这种行为并非第一次。早在1989年,他在万安另一所小学任教期间,就因奸淫幼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 刑13年。而我国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中明确规定:判过徒刑的人终生不具备教师资格。像刘思坚这样因同类犯罪判 处徒刑并在假释期的人就更不应该站在讲台上了。
对此,万安县窑头镇原教办负责人刘卫忠解释说:“认为他不会再重走老路,出于同情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正是刘卫忠的这种做法,使横塘小学11名未成年女学生成了牺牲品。
按照教育系统规定,代课老师的人事情况由乡镇一级管理。据了解,万安县窑头镇的代课教师只需拿着一纸写有“某 某人到某某学校任教”的通知即可报到,学校对其的其他情况一概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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