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文明史的轴心时代——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2世纪的600余年中,西方出现了一个新国家——罗马。这个国家在度过模糊不清的传说时代后,由贵族共和制发展为皇帝独裁的罗马帝国,在欧洲大地巍然崛起,吞并了已经衰落的希腊邦联文明,成为欧洲奴隶制时代最主要的国家。
这一时期的中国,正是春秋、战国、秦帝国三大时代,已经成为整个东方最主要的文明大国。对这两个国家的文明形态进行历史的比较,与比较早期中国文明和古希腊文明一样,可以清楚呈现东西方文明的历史基础差别。
政治文明体系,在任何文明形态中都居于轴心地位,是各个民族国家最核心的文明创造物。从历史评价体系看,无论哪一种评价体系,几乎都将政治文明的创造性、进步性、领先性作为评判一种文明的历史地位的核心指标。英国之所以成为近代国家文明的先驱,不是因为16世纪与17世纪出现了生产力(科学技术)的重大革新,而是因为英国开始了“大宪章革命”,创造了资本主义国家政治文明的最初形式。
在政治文明体系的创造上,中国与古希腊、古罗马走的是两条路。
我们已经知道,古希腊政治文明体系的核心,是“贵族民主制”的国家形态,是后世西方政治文明的历史基础之一。另一个“之一”,就是更具有直接意义的古罗马。因此,对古罗马政治文明与中国政治文明进行比较,揭示差异,是非常重要的。
依据历史实践,古罗马政治文明经历了七个历史阶段:
第一阶段 公元前750年——公元前510年,是早期国家时代。依据西方史学界认定,这是“王政”时代,也就是早期君主制时代。这一时期古罗马的政治文明,与世界国家文明的早期道路没有差异。
第二阶段 公元前509年——公元前265年,是前期“共和制”阶段,正式名称为“元老院和罗马人民”。当时,这一“共和制”的历史形式是:推翻了君主制,由贵族元老院推举两名“执政官”执掌国家军政事务;国家权力、土地和经济资源,均由贵族(元老院和各高级官职)垄断;平民争取参政权的斗争,贯穿前期“共和”的历史。
第三阶段 公元前264年——公元前83年,为后期“共和制”阶段。这一时期的“共和制”,非但没有趋于更为民主的方向发展,而且在后期走上了趋于“独裁制”的方向,平民的政治权利更见无望。所谓后期与前期,不是政治文明的差别,而是军事扩张的差别;主要是后期罗马共和国在战争中取得了一系列胜利,成为地中海区域的霸主势力。
第四阶段 公元前82年——公元前27年,罗马进入“执政官独裁制”阶段。产生这一变化的基础是:公元前107年执政官马略进行了军事变革,大大增强了军队的地位与作用;此后,执政官以统帅军队为后盾而增大权力,成为罗马政权的普遍趋势。自公元前82年,拥有远征军重兵的苏拉被元老院确认为“终身独裁官”开始,其后历经庞培、克拉苏、凯撒、屋大维几任“执政官独裁”,罗马共和制的政治文明已经在事实上崩溃了。
第五阶段 公元前27年——公元14年,为“元首独裁”的帝国时期,也就是“奥古斯都”独裁的帝国时期。公元前27年,在独裁制的末期,屋大维发动了一场以退为进的强化独裁的政治战——以“还政于元老院与罗马人民,恢复共和制”的退让形式,推动元老院承认自己的“元首”地位,并授予自己“奥古斯都”(神圣者)的称号;同时,将罗马所有行省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行省由元老院管辖,另一部分行省由“元首”管辖。自此,屋大维(后世西方称为“奥古斯都”)建立了元首制,罗马进入了帝国时代。之后,直到屋大维于公元14年死去的41年里,屋大维仍然在名义上是“终身保民官”,而不是皇帝。因此,这是一个滑向“皇帝制”的特殊时期。
第六阶段 公元14年——公元395年,是罗马的“皇帝制”帝国时代。自屋大维之后提比略建立克劳狄乌斯王朝开始,罗马政治文明倒退为君主制——元首成为“皇帝”。此后历经300余年,直到东西罗马帝国分立,古罗马的政治文明体系始终是“帝国皇帝制”。
第七阶段 公元396年——公元476年,历经80年,欧洲的西罗马帝国最终灭亡。在最后这80年里,罗马“皇帝制”帝国堕入极为黑暗混乱的时期,阴谋丛生,政变迭起;仅仅在455年前后10年之内,就易位11帝,其政治文明已经完全腐朽僵化。
上述历史阶段表明,古罗马政治文明的发展,是一个抛物线形式,经历了“低——高——低——衰”这样的一个曲线图。具体说,就是“君主制——共和制——独裁制——皇帝制”这样一个历史过程。
从性质上说,古罗马同古希腊一样,是贵族领主阶层占有绝大部分土地而以奴隶群为主要生产力人口的奴隶制社会。在这样的奴隶制社会基础上,罗马人创建的共和制国家,是奴隶制社会的贵族共和国,而不是现代国家意义上的共和国,这是不言自明的。但是,历史主义地看,当时的罗马共和制,显然是一种政治文明的创造,是一种新的国家政治文明。从具体内涵说,古罗马的贵族共和制与古希腊的贵族民主制,在性质上是接近的。其形式的不同在于,古希腊的贵族民主制更侧重于议事与决策,而在最高权力的设置上仍然是君主制——一个国王;而古罗马的贵族共和制,则不但在议事决策上保持了元老院的民主制,还在最高权力设置上实行了“双位制”——两个执政官。无疑,这是一个高于古希腊贵族民主制的关键点。
罗马共和制之所以是一种全新的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政治文明,不但因为与古希腊相比是一种出新,而且与当时世界同处于奴隶社会的其余国家相比,也是一种创造出新。在当时世界上,除了中国原本便不是奴隶制,而且已经超越了这一时代之外,其余的东西方国家还都无一例外是奴隶制社会。而当时的奴隶制国家,在君主的产生方式上,都采取了血统世袭制度;在国家决策的意义上,则大体都是不同形式的君主独裁制。
而罗马人所创建的奴隶制贵族共和国,则以贵族精英组成的“元老院”议事决策机构,以“共决”的方式决定国家的重大政策;更重要的是,设置了“双位执政官体制”,以“元老院推举”的方式,决定两个“执政官”的产生。也就是说,在罗马共和制时期,这个奴隶制国家没有血统传承的世袭君主,只有贵族阶层共同推举的“任期执政官”。国家大事的决定,基本上是贵族阶层共商共决的,而不是“执政官”独裁的。
虽然,罗马“共和制”存在的时间并不长,将近200年而已,很快便沦入了独裁制,又再度沦入了皇帝制,共和国不复见矣!但是,罗马共和国的出现与曾经的历史存在,却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就当时的意义说,它对欧洲此前的古希腊国家文明,是一次明晰与提升,是当时的欧洲国家文明在古希腊政治文明的基础上,所实现的一次具有历史明确性的新发展。从历史意义说,罗马共和国的历史存在,为欧洲在千余年之后的启蒙运动中构建资本主义文明的“三权分立”制度,提供了基础性的政治文明资源。
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是不同的历史道路,不同的历史形式。
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特点,是研究中国文明史最核心的问题之一。这里,我们只就中国这一时期政治文明的基本点,也就是与古罗马政治文明的最主要差异,先作出最简明的罗列,待后一体论述。
首先,这一时期的中国,已经创建了统一的国家文明。这种文明形态所拥有的高度统一的特质,在全世界的大国文明中,是独一无二的;较古罗马与古希腊的政治文明,有着重大的不同。
古罗马从“执政官独裁制”的初期帝国开始,就其开拓的疆土而言,事实上并不比当时的中国小;被其征服的不同文明国家的状况,也与当时中国在统一战争中的情况,有形式上的相似点。但是,罗马帝国每吞并一个国家,其施政的重心都在以下三个基本点上:其一,将被征服土地纳入罗马疆域,驻扎数量不等的军队,行使征服性统治权;其二,被征服国家的居民,除对少数人实行“特许公民权”,其余贵族与民众一律是罗马奴隶;其三,经济上推行奴隶制生产方式,重税盘剥,对被征服地区实行全面的奴役统治。
也就是说,在始终伴随着扩张战争的古罗马政治文明中,从来没有在被征服国家自觉实行文明整合,并创建“统一文明”的战略意识。被征服国家的民族文明的基本面——文字、货币、田制、交换规则、政治传统、军事传统、道路交通和重大民俗等,仍然在被征服状态下保留着原来的根基。因此,罗马帝国一朝解体,整个欧洲就迅速复原,成为众多文明形态的一堆“碎片”国家了。这是两种政治文明的历史形式的差异:一个注重对诸多被战胜国的文明整合,自觉推行统一文明;另一个注重连续不断的军事征服,实行“累积碎片”式的无限扩张国策。显然,这两者之间的差异是非常巨大的,完全可以说是两种对立行进的历史形态。
其次,中国政治文明,具有不同的历史实践基础与价值观基础。
中国文明的历史实践基础是:从前国家时代的“五帝”时期开始,到进入国家时代后的夏商周三代1000余年,国家文明的发展都表现出一个总体趋势——民族的凝聚力不断增强,国家文明一步步向统一方向发展。从本质上说,自黄帝时代历经长期战争而形成的族群大联盟开始,中国的国家文明就在不同形式的统一形态下向前发展着;五帝时代是原始形态的统一,夏王国是邦联形态的松散统一,商王国是紧密邦联形态的统一,西周王国是严密联邦形态的统一。也就是说,中国的国家文明不断走向更高阶段的统一文明,这是一个历史趋势;发展到春秋社会开始期,它已经有了长达2000余年的历史实践基础。在这种长期的不断走向更高阶段统一的历史实践中,中国民族群锤炼出了一种极其可贵的核心价值观,这就是“尚一”理念——崇尚凝聚与统一的伟大力量。这种历史实践基础,这种价值观基础,是当时的罗马帝国所无法拥有的一种历史根基。
第三,中国政治文明,与古罗马有完全不同的结构体系。
当时,中国所创建的政治文明,其核心的结构体系是“郡县制——中央集权制——统一国家文明”这样一个层级递进的历史模式;在权力体制上,由下而上则是五级制:里(行政村)—乡—县—郡—中央,这样一个严密的国家治理系统。在古罗马,则无论是罗马共和国还是罗马帝国,都是以军事与战争需求为基础的两级制:国家政权——行省;行省设总督,由“元首”或“皇帝”派出,主要完成军事统治与征缴重税两大事项;行省之下,没有县级权力机构,只有大量的自治小城邦;而且,每个行省的法律是不尽相同的;独裁者(执政官、元首或皇帝)对被征服后而设置的行省,其下达的处置法令差别更大,更不具有统一性。显然,两种政治文明的核心面——权力体制的差别是非常大的。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中国的政治文明根基是内在整合式,而罗马帝国的政治文明根基则是外在征服式。
第四,中国政治文明,具有完全不同于古罗马的历史效应。
中国创建的统一政治文明,在后续的历史实践中,表现出了强大而久远的文明生命力,一直不间断地有效延续到当今时代。古希腊与古罗马创建的国家政治文明——贵族民主制与贵族共和制,则都具有突变性、脆弱性与灾难性[插图]。之所以如此,在于当时的“共和”与“民主”,都是奴隶制时代极少数贵族的“共和”与“民主”,其社会基础的广泛性很差,无法形成坚实的历史根基。就历史实践而言,仅仅局限于贵族阶层的“共和、民主”,实质上与独裁制差异不大;而一旦变异,则很容易形成无法逆转的专制独裁体制。
历史实践的脚步是:古希腊在第二时期后,便很快在城邦纷争与外部入侵中解体灭亡了,留下的只是一个又一个具有“希腊文明圈”意义的大小城邦。罗马的贵族共和国,则很快沦入了独裁制,又很快沦入了皇帝制,又很快地解体灭亡了。罗马帝国在君主专制下所表现的残酷、暴虐与野蛮,远远超越了同时代世界范围内的所有国家。这一切都充分说明,两种政治文明的历史效应,是有巨大的本质差别的。
需要注意的是,古希腊与古罗马在千余年之后的欧洲文艺复兴与启蒙运动时代,所起的历史资源效应,与我们这里讨论的国家文明本身的生命力,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也就是说,一种文明的历史价值的影响力,不等同于这一文明自身的连绵传承的有效生命力。前者,具有可供后世反思的历史价值;后者,具有使自身连续存在并持续发展的活性生命价值。
同期相比,中国所创建的以“中央集权制”为轴心的统一政治文明,与当时中国的社会生产方式、社会经济形态、社会生活方式以及人口结构等方面的社会基础完全符合,具有坚实的社会历史根基和强大的生存竞争力,同时也具有有效传承的活性生命力。
虽然,我们主张世界文明的多元化发展,认为不同质的国家文明之间,是不能直接比较高下的。但是,不同的国家文明在创建之后的生命力状况,却无疑是可以比较的,而且恰恰是应该比较的。我们可以不过问产品的制作过程与工艺水平,但是我们一定会比较同类产品的使用效果,也就是实践中的质量效应。从第二时期的世界国家文明生命力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族群在第二时期所创建的国家统一与文明统一,是人类在古典社会所创建的时代阶位最高、活性生命力最强大的国家文明。同时说明,中国族群的文明创造水准,也是人类古典社会的最高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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