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材(即印坯)是篆刻艺术最基本的凭借材料。
印章古已有之,可用于制作印章的材质有很多种。在春秋战国至宋元时期,印章的材质多为铜质,部分为石质。古代,高官大僚为显示其尊贵的地位,常用金、银、玉为材质。在历史的进程中都有用铁、象牙、犀牛、翡翠、水晶、玛瑙、木头、竹子甚至是瓷器、瓜蒂作为材质的,到了近代开始有了有机玻璃。明清印人开始盛行石刻,应用广泛,石质印章的刻制为展现“刀趣”提供了扎实的物质基础,正所谓“石不能言自可人”。印章材质对于篆刻家来说,就如同笔墨纸砚对于书法家的作用一样。孙过庭《书谱》中强调“五乖五合”,作书之“乖和”理论,对于篆刻创作者也有同样的启示。在篆刻创作中,印材对印面的表现效果有很大的影响。
在历代治印所选用的石材中,最常见的是青田石、寿山石和昌化石三大类,另外还有被引入印坛不久的内蒙石和东北石。各类石章由于产地不同,其质地、性能和色泽也各不相同,各有特点。一方名贵的石章,不但有其本身的价值,而且具有很高的艺术审美价值,所以名贵印石的收藏也代不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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