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语表达有两套规律,一套是语法,一套是原则。
语法是语言学家为了让第二语言者更快习得一门外语,总结出来的一套辅助理解的工具。
原则是语言研究者根据不同语言之间的表达差异总结出来的,一门语言的基本调性,是解释母语者为何这么表达、而不那样表达的理论。
比如:
中文:我想成为艺术家。
日文:私は芸術家になりたい。(⚪)
中文:弟弟想成为艺术家。
日文:弟は芸術家になりたい。(🔺)
日文:弟は芸術家になりたがる。(⚪)
“我想成为艺术家”可以用“なりたい”,“弟弟想成为艺术家”就不行,为什么?
语法层面的解释:表示第三人称“想成为~”得用“なります去ます+たがる”的形式。
原则层面的解释:描述他人的心理状态时,要加上“表明这是他人心理状态的”标识语。
如果知道原则层面解释,掌握的就不是一个句子,而是一片地道的表达,因为是思维层面的变化。
所以“弟弟想成为艺术家”还可以有其他表达方式,例如:
弟は芸術家になりたいようだ。(⚪)
“ようだ”“がる”都是起到“表明这是他人心理状态”作用的标识语。
原则是比语法更底层的东西,决定了自己的表达是否符合母语者的表达习惯,也就是所谓的是否拥有“日式思维”。
又比如:
中文:
“算是喜欢吧。倒也喝不太多。不过撞到汽车上时,确实喝得酩酊大醉了。一位在大学当教授的朋友拉着我在银座挨门逐户喝个不休。
日文:
「好きな方でしょうな。そう沢山は飲まないが。―自動車とぶつかった時は、確かに酔っ払っていました。大学の教授をしている友達に銀座を引っぱり回されたんです」。(摘自:あした来る人)
中文中的“朋友拉着我喝个不休”,在日文中是“友達に銀座を引っぱり回されたんです”,变成了“我被朋友拉着喝个不休”。
日文中,之所以用被动态进行描述,就是受到了“视点”的约束。也可以说是要遵循“话者中心性”原则。
更底层的概念是--“场和视点”,也就是母语者把握事态的方式。
在描述一个事态前,心里先形成一个“场”,在这个场中,每个人都是有联系的。
在描述自己参与了的事态时,以自己为中心描述事态。
当自己不在事态之中时,视点转移到某个场内客体上,以客体的视角描述事态。
还有一个重要特征:视点的选定是主观的,事态的描述是客观的。
(如果不能理解也没关系,知道衍生原则-“话者中心性和视点统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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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王每二,在“读和说”中学日语十年践行者。
专注研究日语口语、翻译,地道表达。
日拱一卒无有尽 功不唐捐终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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