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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丛文俊先生谈书法(六)

《古代书法的“合作”问题及其介入因素》

    古人评价好书佳作,“合”为初语,“合作”后出。古代书法附于实用,无限重复的书写形成审美疲劳与迟钝,古人很早就注意到引发灵感和书兴的外部条件与“合作”的关系,以及“合作”的偶然性和不可捉摸。文章对《书谱》“五合五乖”与其后不断增益之种种乖合问题,进行系统的析论和推衍。通过对古代书论的系统爬梳,把“合作”划分为有意求工、无意于佳和抒写性情三种类型,逐一说明其原理与局限。最后提出“介入因素”的概念明确各种可以激发灵感、调动情绪而能直接作用于书法的外在因素,探讨其介入书写的渠道和意义,颇具创意及理论价值,为今天如何向传统借鉴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日常用字的无限重复经常会使书写处于迟钝或率意状态,书家则思考如何摆脱其消极影响,写出满意的佳作。但是,其心常有而佳作不常有,因此,人们十分关注佳作,并试图说明其所以然,这就是古代书论中颇为多见的“合作”问题。遗憾的是古人习惯于就经验和感情立言即使不乏精义至理,而分歧龃龉、偏颇阙失也不算少见,加之语焉不详,为今天的学习借鉴带来许多困难。再则,既然名家的笔下并非都是“合作”,流传下来的作品也不尽能代表其艺术历程的真实水准,那么,应该怎样辨其差等,提高今天的鉴赏和学术水平?还有,名家的传世作品稀少,后人但知列叙推誉,很少究其原委,以至于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那些“合作”的自身意义。凡此之类,迄今无人论及,本人试就读书所见,提出粗浅的看法,以就正于同道。
 
    一 “合作”说义
 
    关注作品是否为“合作”,其事始见于晋,是汉魏于尽牍往来中评说书法风气的发展。沈作喆《寓简》有云:
 
    近世言翰墨之美者,多言“合作”。余曾问邵公济“合作”何义,曰:“犹俗语‘当家’也。”余曰:“曾见《法书要录》载王献之与简文书云:‘下官此书甚合作,聊愿存之。’得非是乎?”
 
献之与简文帝书语出张怀瓘《二王等书录》,而虞龢《论书表》作“民此书甚合,愿存之”,是篇言谢奉请献之书棐板“亦甚合”,表明称“合”为初语,以虞文为是。按,“下官”为汉晋时僚属自称,官吏对帝王则称“臣”。又考《晋书》,王献之二十三岁以州主簿晋身,后转秘书郎;二十八岁之秋十一月简文帝即位(咸安元年),如作佳书以进须自称“臣”,而“愿存之”语则不伦,知此事当在其任秘书郎之后、简文帝即位以前的数年间。其时简文帝爵琅邪王而兼会稽王,官丞相录尚书事总理国务,献之作佳书十许纸相赠,附言署“民”或与其身为势族子弟而官职不显有关。《法书要录·右军书记》中《去冬帖》有“民年以西夕”语,《五月二十七日》则自廉曰“仆左边大剧”,语皆此类。王僧虔《上齐太祖论书启》以“故州民王僧虔奉”署尾,为其刘宋遗民的身份所限,是逊退为言,而其与竟陵王萧子良书则自称“仆”,亦与王献之称“民”相类。由此可知,所谓“下官”、“合作”乃后人附虞文改作。又,王僧虔《论书》评“谢灵运书乃不伦,遇其合时,亦得入能流”,知“合”为佳作,即梁武帝《答陶隐居论书》“适眼合心,便为甲科”之义。《论书表》又云:
 
    谢安善书,不重子敬,每作好书,必谓被赏安辄题后答之。
 
孙过庭《书谱》述其事作“谢安素善尺牍,而轻子敬之书。子敬尝作佳书与之,谓必存录,安辄题后答之,甚以为恨”,“好书”、“佳作”同义,都是指“合作”而言。又,王僧虔谓谢灵运书“遇其合时”云云,说明佳作有其可遇而不可求的偶然性。就书家平日的书写状态而言,“合作”所需要的条件往往会被无限重复的惯性书写所掩,形成审美疲劳与迟钝,使书法流于俗务。没有适当的条件激发灵感和书兴,则“合作”不出,古代书家多半缺少足以代表个性和艺术成就的佳作,此或为其原因之一。《隋唐嘉话》述褚遂良问书于虞世南,虞以其书不及智永、欧阳询为答:
 
    褚志曰:“既然,某何更留意于此?”虞曰:“若使手和笔调,遇合作者,亦深可贵尚。”禇喜而退。
 
所谓“手和笔调”,应为陶弘景《与梁武帝论书启》“手随意运,笔与手会”、王僧虔《书赋》“手以心麾,毫以手从”、黄庭坚《题绛本法帖》“心能转腕,手能转笔,书字便如人意”之义。虞言“遇合作者”,明确地指出了“合作”的偶然性。
 
针对“合作”的偶然天成和不可捉摸,孙过庭《书谱》提出著名的“五合五乖”说:
 
    又一时而书,有乖有合,合则流媚,乖则凋疏。略言其由,各有其五:神怡务闲,一合也;感惠徇知,二合也;时和气润,三合也;纸墨相发,四合也;偶然欲书,五合也。心遽体留,一乖也;意违势屈,二乖也;风燥日炎,三乖也;纸墨不称,四乖也;情怠手阑,五乖也。乖合之际,优劣互差。得时不如得器,得器不如得志。
 
孙氏列叙有利于和不利于书写的情况各有其五:精神愉快、事务闲适是一合,感人情义、酬答知己是二合,季节和畅、气候温润是三合,美纸佳墨、能助笔势是四合,偶然兴至、书以达情是五合;心意匆遽、俗务缠身是一乖,违背意愿、迫于情势是二乖,熏风燥吹、酷热难当是三乖,纸墨粗劣、不称心手是四乖,神情倦怠、指腕生疏是五乖。天气晴好不如工具材料的得心应手,条件佳善不如情动兴至。很明显,孙氏的“五合五乖”说是在相对的技术条件下,如何从艺术的目的出发来写好作品的经验总结,不带有任何功利、实用的色彩。姜夔在其《续书谱》中将“五合五乖”说视为书法的“性情”,单独作为一节,并强调其与作者的精神相通,颇是。在孙氏之前,注意到主、客观条件与书写之关系的人是皇象。《全三国文》卷七四录其《与友人论草书》语云:“如逸豫之余,手调适而心佳娱,可以小展”,已备五合之三。又,费瀛《大书长语·乘兴》亦云:
 
    天下清事,须乘兴趣,乃克臻妙耳。书者,舒也。襟怀舒散时于清幽明爽之处,纸墨精佳,役者便慧,乘兴一挥,自有潇洒出尘之趣。倘牵俗累,情景不佳,即有仲将之手,难逞径丈之势。是故善书者风雨晦暝不书,精神恍惚不书,服役不给不书,几案不整洁不书,纸墨不妍妙不书,匾名不雅不书,意违势绌不书,对俗客不书,非兴到不书。
 
这是在《书谱》的基础上,换言发挥。新增者如“清幽明爽”、“几案不整洁不书”,出于欧阳修《试笔》引苏舜钦言“明窗净几,笔砚纸墨皆极精良,亦自是人生一乐”。其他如“匾名不雅不书”,涉及作品的文辞内容,与明代店肆匾额、富者颜其居室之风相关;“对俗客不书”,其背景是明代商品经济发达,商贾恃财成为市民新贵,而其胸无点墨,俗态可掬,书家应请或鬻书时不愿面对此类富豪俗客,而请者为防他人代笔,每每面逼。二者均与书家面对市场有关,也是不文之社会群体附庸风雅的真实反映。
    就书家而言,书与不书,合与不合,其条件往往会因人而异。董其昌《容台别集·跋临赵孟頫为仇山村所书后》云:
 
   此赵文敏为仇山村书者,余得观其真迹,以意仿之。后有鲜于太常跋云:“子昂此书,深得北海笔意,与其他应副人情者不同。”乃知古人以偶然欲书者为一合,非云出自妙指纵横皆合也。
 
鲜于枢的跋语说明,书家的一般应酬之作数量很大,书写很难随时进入佳境而有理想的技术发挥,虽高明如赵孟頫,也不例外。赵氏为宋遗民仇远所书精佳应出于《书谱》的“感惠徇知”,董其昌以“偶然欲书”之合为解,虽感悟有异,却都与情动兴至有关。跋末“非云自出妙指纵横皆合”语,犹言并不是说出自书家的巧妙安排、笔下纵横裕如者都能成为“合作”,还要有古法观照,或谓乘兴自运未必俱佳,冲动的偶然失误,判断的盲区假象,都可能存在。董氏《跋项惟寅为周生临古帖》云:
 
    余每观项惟寅为周生临古帖,无一不肖,似近代少双也。此卷数种,尤称“徇和”之合。
 
周生,吴桢表字;项氏书名不显。临古帖而能被称为“合作”,推想应该是称解笔意、能传古人神韵的作品。以此例之,则《淳化阁帖》中托名张芝、而实为张旭临小王书的《冠军帖》、米芾节临《宝晋斋法帖》中小王《十二月帖》而成的《中秋帖》、旧题虞世南和褚遂良所临《兰亭》各本、赵孟頫所临定武本《兰亭》之类,都可以视为临帖中的“合作”。其他如王铎临《阁帖》、吴昌硕临《石鼓文》等,均可作如是观。
 
    “当家”,犹言“当行”,是从作者的书家本色来说明“合作”,以其表达意指不够明了,遂罕见采用。今天或以“精品”为名,但无义界与量说标准,揆其意指,似较“合作”为逊,故为本文所不取。
   
    二 “合作”的类型
 
    作品能否成为“合作”,要看作者能否进入最佳状态;人与人不同,进入最佳状态的条件、表现也因以有别。如粗略地划分,大体不外乎有意求工、无意于佳、抒写性情三种类型。从“合作”考虑,无论哪种类型,都需要以高超的技术工夫和经验为基础,只是不同类型的“合作”各有其相互区别的特点而已。
 
    (一)有意求工
 
    有意求工者视技术为第一要务,举凡书法史上以精熟著称的书家,大都可以归入此类。精熟偏于理性,出于工夫,其书写规律性极强,楷则、法度的色彩较浓,后人的评说也多从此着眼。古代最早以精熟著称的名家是张芝,有“临池学书,池水尽墨”的过人之能,其理性表现如“下笔必为楷则”,其名言“匆匆不暇草书”尤为典型。《书谱》引王羲之语“张草犹当雁行。然张精熟,池水尽墨,假令寡人耽之若此,未必谢之”,表明其对张氏的服膺,张怀瓘《书断》评王书之比张芝“愧其精熟”,庾肩吾《书品》推誉张芝“工夫第一”,均出于此。其实,这只是就表面现象而言,如果从王羲之的性情考虑即使有足够的时间,恐怕他也不会下张芝那样的工夫,盖先天的内因与后天的习尚使然。能够追踵张芝的是智永,有写“真草《千字文》好者八百本”的精熟,有居永欣寺阁习字“登楼下下,四十余年”的坚韧勤苦,以及退笔成冢的超绝工夫,记叙容或夸张,但以其出家人的身份和书法中所见的理性精神,知诸说当有所本。其他如赵孟頫、文征明等书家,亦能附于骥尾。
 
    从书体的角度看,理性和法度习见于篆、隶、楷的正体书写规范,字愈工而特点愈显,如唐楷及其后世传承。从书家的角度而言,理性多半率由天性,次则出于后天的习学,在正、草各体书法上均可以考见。例如,窦臮《述书赋》评孙过庭云“虔礼凡草,闾阎之风,千纸一书,谓为甚合”,都是其基于理性之有意求工的生动例证。韩方明《授笔要说》引述徐王寿论书云:
 
    夫欲书,先当想,看所书一纸之中是何词句,言语多少,及纸色目,相称以何等书,令与书体相合,或真或行或草,与纸相当。然意在笔前,笔居心后,皆须存用笔法,想有难书之字,预于心中布置,然后下笔,自然容与徘徊,意态雄逸。不得临时无法,任笔所成,则非谓能解也。
 
把书写材料与书体相结合,从用笔之法到字形布置都要做到意在笔先,具体而微,颇具经验性和可实践性。如掌握得好,有意求工即能得到完全的落实。对具体的作品而言,有意求工的典型是蔡襄《昼锦堂记》。王世贞《弇州山人书画跋昼锦堂记》云:
 
    韩魏公以上相作昼锦学士地相州,时称“三绝”。又谓忠惠每一字必写数十赫蹄,俟合作而后用之,以故书成特精绝,世谓“百衲碑”者是也。今观其用笔,特遒劲伟丽,出入清臣、诚悬间,而不无叚师琵琶之诮。然自宋书家,当以襄为首云。
 
叚,即“假”,“假师琵琶”义不详,或许是借用“瑟师”的典故。《论衡谴告》云:“鼓瑟者误于张弦设柱,宫商易声,其师知之。”意谓蔡襄楷书《昼锦堂记》虽能出入于颜、柳之间,但用笔或有未至,致使“宫商易声”,而识者自知其失。蔡襄把碑中的每个字都用小纸片写数十遍,择其“合作”而用之,在书法史上绝无仅有。
    正体书法是理性的产物,楷书法度又以颜、柳为最,蔡襄入其室奥,与其人其书理性较多有关。作为书写技术水准的发挥,理性多则变数少,故可以循法而入,勉力为之。以有意去求得意,得之即为“合作”。同时,正体书法均有明确的“合作”意识与取舍标准,意外之妙的随机变化微乎其微,书家能有效地控制技术的发挥,可以不断地重复,并在重复和提高中达到理想的状态。这种情况,和行、草的“合作”在完成前一直处于未知数的状态迥然有别。由此推及篆隶书法,同样适用。再则,正体入碑均预为分窠、画出界格,以字形的整饬匀一为和谐美观,蔡襄取小纸片分别书写,只要大小齐等,即与书碑无异。不过,人们大都习惯于碑上书丹的一次性完成,对蔡襄的做法不无微辞,遂以“百衲”为名。孙鑛《书画跋跋昼锦堂记》云:
 
    凡书贵有天趣,即系百衲,何由得佳且刻碑须书丹乃神,若写数十赫蹄,择合作用之,不知若何入石?如用朱填,则盖失真矣。
 
书贵天趣,要区别书体和书家风格,所见胶著,并非真知。至于“百衲”是否会影响碑文的整体效果,要视作者的技术、经验而定,依蔡襄之能,不会连这种浅显的道理都不知道。细绎其文,孙跋随王跋之后,是否看到作品的拓本尚值得怀疑,抑其想当然耳。徐勃《蔡福州外纪》卷四有云:
 
    《龙江梦余录》云:蔡君谟书法绝伦,众体皆备,极为坡公所推重。平生不与人书石,惟欧公文则乐书之,……近见《昼锦堂记》墨本,方整古雅,真奇笔也。刘克庄所谓比颜倍秀丽,视柳更敷腴,非虚语矣。
 
依徐氏目验,所言当属事实。至于王跋以为其书之视颜、柳,用笔或有未到,也是一定之理。若以个性为论,不到并非坏事,且王跋不如徐氏更为关注个性及作品的自身意义。
 
    蔡襄“百衲碑”的“合作”,来自《书谱》五合的“感惠徇知”,可谓用心用敬至极。有意求工,而果然如是,其法颇值得借鉴。其他如有些书家在方格界栏中写各体《千字文》册页,都是有意求工,不能由于草、行也被局促于方格界栏即断言其不佳,重要的是看书家怎样投入,能否在作品中得到印证。推广为说,宋明间自官礼移入日常生活的尺牍平阙习惯有了典型的发展,其频繁的提格跳行的书写格式,对早已深入人心的字与字之间自然的呼应牵扯纵关系损害颇著,并危及篇章浑然天成的整体感。为适应这种俗礼书仪,书家大都采用字字独立的行书和行楷,明人更加大其行距,以此来延缓书写节奏。其直接后果就是强化了书写的理性和有意求工,纸上无格而心中有格,连天才的苏东坡也不得不削足而适其履,传世苏帖此类作品习见,不能断言其中没有“合作”。东坡虽然提倡无意于佳,而应酬于官场、士大夫之间自然要食人间烟火,何况其《次韵子由论书》“端庄杂流丽,刚健含婀娜”的主张已足以代表其理性而积极入世的一面。再如,同样是自书,但王铎无意于佳的诗文草稿并不一定能胜过有意求工的大字立轴,盖其笔力强劲,愈大愈见精神。同时,王铎对请索的应酬相当频繁,而应酬之作要想进入无意于佳的书写状态是很困难的,倒是有意求工的时候多见,也并不影响其中或有“合作”的产生,反之,其诗文草稿却未必都是“合作”。
 
    (二)无意于佳
 
   《东坡题跋评草书》有“书初无意于佳,乃佳耳”之言,是针对有意求工的周越、仲冀而发,谓其勤而愈拙,末言“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东坡乃不世奇才,纵然快口放言,人不以为过,如以其言施及他人,则万万不可。试想,如果天资有亏,悟性差劣,工夫未到,素质不佳,有意求工尚不可得,何况无意?比较而言,有意求工,就会在心中先横一成见,精神专注则有挂碍,正体尚可,草行却难于随机应变;无意于佳则心情放松,手笔自如,不必患得患失,反而容易产生意外效果,然其又限于草行,写正体则难佳。蔡希综《法书论》云:
 
    ……故陶隐居云:“右军此数帖,皆笔力鲜媚,纸墨精新,不可复得。”右军亦自讶焉,或他日更书,无复似者。
 
按,蔡氏于王羲之诸帖首列《兰亭叙》,而《法书要录》载陶弘景、梁武帝论书启答九首,并不及之。何延之《兰亭记》云:“他日更书数十百本,无如祓禊所书之者”,蔡氏于此概括为“不可复得”,颇有重要意义。又,黄庭坚《又跋兰亭》云:
 
    《兰亭叙草》,右军平生得意书也。反复观之,略无一字一笔不可人意。摹写或失之,肥瘦亦自成妍,要各存之,以心会其妙处尔。
 
黄氏连摹写失真处都能从中看到妍妙,堪比“西子捧心”,在书法审美中创造了完美与神话。有意味的是,黄氏在帖名之后增一“草”字,以名其“草稿”之义,由此使苏东坡的“无意于佳”拓展到初不经意的各类草行诗文的草稿上。颜真卿《祭侄稿》陈深跋云:
 
    纵笔洗放,一泻千里,时出遒劲,杂以流丽。或若篆籀,或若镌刻,其妙解处,殆出天造,岂非当公注思为文,而于字画无意于工,而反极其工邪!
 
种种妙处,出自天然造化。盖言颜真卿祭侄草稿,但“注思为文”,于书法点画无意于工拙,反而达到“极其工”的境界,斯言可为东坡“书初无意于佳,乃佳尔”的注脚。又张晏跋云:
 
告不如书简,书简不如起草。盖以告是官作,虽端楷终为绳约;书简出于一时之意兴,则颇能放纵矣;而起草又出于无心,是其心手两忘,其妙见于此矣。
 
在张氏看来,官告纵然楷法精美,毕竟受制于法度;尺牍书简固可乘一时之意兴,做到恣肆放纵,却不能绝弃有意的痕迹;起草为文纯粹出于无心,故能尽其天然,“心手两忘”,其妙遂不可及。这种析说颇有见地,易解易行,可为古代书法作品的鉴赏提供理论支持。又,黄庭坚《跋蔡君谟书》云:
 
    君谟《渴墨帖》仿佛似晋宋间人书,乃因仓卒忘其善书名天下,故能工耳。
 
仓猝则无意求工,遂与草稿相似。蔡襄平日作书颇多理性,复以书名重天下,尤其注意精谨用敬,是则心里、笔下不能没有“绳约”。黄氏评其书以“仓卒”而至“能工”,用意即在于此。李之仪《跋君谟<荔枝帖>》亦言“疑得之仓猝之间,或粉纸枯涩,运墨不胜而然”,亦取“仓猝”为说者,所见与黄氏相同,而春秋笔法亦明乎此矣。
    按照书写原理,书家日常的书写活动大都为经验性的重复,并且始终处于理性状态,可以有工夫和经验的积累,但不会产生突破。当情绪化的偶然性来临时,书写技术、习惯、经验都可能在无意中突破常规,进而出现与平日面目似是而非的变化,由此构成书写的不完全创造与出新,亦即“合作”完成了。古人赏悦、呼唤偶然性的突破,不仅是平日理性多、无限重复而面目可憎,也是希望在放松、自然的书写状态中呼唤真实的人性,并藉助书法而使之升华。至少在潜意识中,希望摆脱理性和法度的重负与桎梏,获得轻松、惬意的艺术体验。在作品,它是生动,是新鲜之美;在人,它是发现,是书家对自身潜在能力的惊喜和肯定。如果是有意求工和出新,书家仍处于理性状态,书写时许多古人的、他人的或时尚的印象就会期出来干扰,或诱导下意识的摹仿做作,而生硬杂驳、欲变不知变的情况随时都可能发生。宋代以后人们提倡无意于佳、重视草稿,也与书法的这种困境、俗弊及其反思有很大关系。限于篇幅,即不详为说明了。
 
    (三)抒写性情
 
    以灵感、激情为特点的抒写性情的类型,首要的是书家必须富于激情。当灵感突发之时,要有激情来推动书写,使笔沿着心路而行,作者的神意情绪则随着笔迹迸发、变化,造成强烈激昂、飞旋翻滚的巨大视觉冲击力。能满足这种需求的书体以大草为最,如王献之、张旭、怀素、徐渭、傅山等人的作品;次为行草,如王铎、张瑞图的作品。纵观书法史,这类书写和作品为数甚少,关键是斯人难求。张怀瓘《书断神品》评王献之云:
 
率尔私心,冥合天矩,观其逸志,莫与之京。至于行草,兴合如孤峰四绝,迥出天外,其峻峭不可量也。尔其雄武神纵,灵姿秀出,臧武仲之智,卞庄子之勇,或大鹏抟风,长鲸喷浪,悬崖坠石,惊电遗光。察其所由,则意逸乎笔,未见其止,盖欲夺龙蛇之飞动,掩钟、张之神气,……偶其兴会,则触遇造笔,皆发于衷,不从于外,亦由或默或语,即铜鞮伯华之行也。
    观书见志,无与伦比,意气奔逐于笔下,张力弥漫于字外。偶然兴至,随感命笔,皆由内心的驱动,不从于他人之请而勉强作书。铜鞮,春秋人羊舌赤食采之邑,因号铜鞮伯华。其行见于《礼记中庸》载孔子语:“国有道,其言足以兴;国无道,其默足以容。”王献之对待书法的态度似之。如果讲“触遇造笔”,张旭的表现堪称典型。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云:
 
    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
 
要妙在于心有感触,意有所动,心意奔涌,非书不足以渲泄,非书不足以称其志。据此可以想见,张旭应该是一个很敏感、易冲动的至情至性者,是天生的艺术家。朱长文《续书断神品》评张旭“盖积虑于中,触物以感之,则通达无方矣。天下之事不心通而强以为之,未有能至焉者也”,洵属知言。当然,张怀瓘之评小王、韩愈之评张旭,能否与其真实状态完全吻合,尚无法求证,不排除夸张和理想化的因素。又,董卣《广川书跋张旭千字》云:
 
    方其酒酣兴来,得于会意时,不知笔墨之非也,忘乎书者也。反而内观,龙蛇大小,结络胸中,……则放乎前者皆书也,岂初有见于毫素者哉。
 
酒酣兴至,由灵感托起妙得,全然不知笔墨字形的是非佳否,纵情肆意而已。再从书法反观其胸中所有,则天地万象、化工奇怪,靡不备集,未发而皆已成书矣,何止于笔墨所形!在这种状态下,作品固然能够代表张旭的精神世界,而其“每大醉,呼叫狂走,下笔愈奇。尝以头濡墨而书,既醒视之,自以为神,不可复得”的颠狂,则表明其人已成为一种艺术符号,尤胜于笔墨所有。董氏《张长史草书》跋语还有“致一于中而化形自出者,此天机所开而不得留者也。故遇感斯应,一发而不可改,有不知其为书”的评说,“天同所开”犹言灵感突至,书兴大发,胸中所藏的化工奇怪呼之欲出,非假笔墨令其自出则不快意,故曰“不可留”。他日再作,则天机已过,失去驱策而斯美不再矣。换个角度看,张旭、怀素都是性情中人,都有取法自然物理的体验和托物兴怀的能力,酒酣能恣其性,颠狂复壮其胆,奇姿妙态逐于毫端,化工生气溢出字外,则书道毕矣。如果事实仅止于此,则议者或有未足,于是想象发挥,美于变化,邃于哲理,有种种的意义追加及夸张的描述,神而化之,甚至连旭、素本人也自觉如此,神而秘之,自言“初不知”了。历史上对张旭、怀素的评说,可以视为书家本人与鉴赏批评者共同完成的审美理想境界,比于钟、王更令人向往,却只能是望书兴叹了。又,雷简夫《江声帖》云:
 
    近刺雅州,昼卧郡阁,因闻平羌江瀑涨声,想其波涛番番,迅駃掀榼,高下蹙逐奔去之状,无物可寄其情遽起作书,则心中之想尽出笔下矣。
 
因听而致想象,由想象而激动生情,进而转化为书兴,既书以遣兴达情,不论书之佳否,隐然有旭、素遗风了。末以“听江声亦有所得”而归于笔法,则为苏东坡所质疑。由此可见,即使是本人旨在抒写性情,人们仍要关注其书法,以结果去印证其价值。再如,台湾何创时书法基金会收藏傅山一件草书中堂,笔势急骤缠绕,末以“醉后浪书”署款,浪者任情恣性之谓。傅山不仅醉后能之,醒时也不乏类似者,至于是否“合作”,则当别论。
    以书法抒写性情,只要放纵,很多人都能做到,但要放纵而不失控,却很困难。不失控,只有以放纵为本色者,本色又能摒绝功利之心和理性束缚,完成现实生活和艺林行为的自由转换,尤其困难。书法史上如张旭、怀素之颠狂者鲜,良有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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