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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导读(十一)——第4卦《蒙》卦(上)

蒙卦第四:坎下艮上(山水蒙)

【原文】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shì)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注释】

(1)蒙:卦题。下《坎》上《艮》,物生必蒙,为物之稚也;象征“蒙稚”。“蒙”,本义是高地上草木丛生,说明事物在未开化时的原始状态具有迷茫、幼稚的特性;引申出人们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进行启蒙和教育的意义。要立计划,善于学习,果断找到正确的法度,以便遵循,也涉及到了开荒垦植,家庭婚事等。

(2)亨:指事物“蒙稚”之时,若合理开发,必致亨通。

(3)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我”,指“启蒙之师”,喻九二。“童蒙”,喻六五;“求童蒙”,求童启蒙。卦中六五下应九二,正合“童蒙求我”之象。这两句说明启蒙之事,是“学子”有求于“师”,并非“师”有求于“学子”。

(4)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筮”,原指以蓍草演卦占问,此处特指“学子”向“蒙师”问疑求决。“渎”,乱,不恭敬。这三句说明“治蒙”的规律,“蒙稚”者应当虔心循序求问,不可“再三”滥问,渎乱学务;而“蒙师”也必须教之有方,故初告,渎不告。

(5)利贞:总结卦辞,说明“治蒙”之道,利于守正。

(6)山下有险,险而止,蒙:“山”,指上《艮》。“险”,指下《坎》。《艮》为山,《坎》为险,是山下有险;险补山止,止则未通,蒙昧之象也。此以上下卦象释卦名“蒙”。

(7)以亨行时中也:时之所愿,惟愿亨也;以亨行之,得时中也。此谓九二处下卦之中,犹沿亨通之道“治蒙”,而能把握适中的时机,以释卦辞“蒙,亨”之义。

(8)志应:指卦中二、五阴阳相应,犹“蒙师”、“学子”志趣投合。此释卦辞“初筮告”。

(9)刚中:指九二阳刚居中,喻“蒙师”刚严有方,能发于蒙,“初筮”必“告”。此释卦辞“初筮告”。

(10)渎蒙:谓渎乱蒙稚的启迪程序,此释卦辞“再三渎,渎则不告”。

(11)蒙以养正,圣功也:“圣功”,致圣之功。以纯一未发之蒙而养其正,乃作圣之功也。此释卦辞“利贞”。

(12)山下出泉:《蒙》卦上《艮》为山、下《坎》为水之象;泉流出山必渐汇成江河,正如“蒙稚”渐启。

(13)果行育德:果行:“果”,用如动词;“果行”,果决其行,虽险不避,故终能流而成川,含“百折不挠”之意。“育德”,培育美德,不懈如水之有本。说明“君子”效法《蒙》卦“山下出泉”之象,“果行”不止,“育德”不懈。

【译文】

《蒙》卦象征蒙稚:亨通。并非我有求于幼童需要启发蒙稚,而是幼童需要启发蒙稚有求于我;初次祈问施以教诲,接二连三地滥问就是不恭敬,不恭敬就不予施教。利于坚持下去。

《彖传》说:“蒙”,犹如高山下有险阻,遇到危险而止步,彷徨不前,正象蒙昧不明的情状。“蒙,亨通”,象征可以顺沿亨通之道施行启蒙,并把握适宜的时机。“并不是我要去求那些蒙昧的学童来接受启蒙教育,而是幼童来需要启蒙求教于我。”这样双方的志趣就能相应。“初次祈问施以教诲”,因为蒙师有阳刚气质、行为适中;“接二连三地滥问就是不恭敬,不恭敬就不予施教”,这是亵渎了启蒙的初衷,而启蒙是为了培养纯正无邪的崇高品质,是造就圣人的成功之路。

《象传》说:高山下流出泉水,象征渐启“蒙稚”;君子因此果断行动来培育美德。

【解说】

《蒙》卦,下《坎》上《艮》。“蒙”,本义是高地上草木丛生,物生必蒙,为物之稚也;象征“蒙稚”。即物之始生之后的蒙昧状态,说明事物在未开化时的原始状态具有迷茫、幼稚的特性;喻人们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进行启蒙和教育的意义。《蒙》卦六爻中,两阳爻是“治蒙”者,四阴爻是“蒙”者。初爻与上爻相对待,初爻用刑以“发蒙”,上爻用兵以“击蒙”。二爻与五爻相对待,二爻为“治蒙”之主爻,包容广大而与五爻相接;五爻为童蒙而求教于二爻。二与五两爻相对待。三爻由于自身的原因而致蒙,四爻由于处境而为困于蒙。三爻与四爻代表自暴自弃而不主动接受教育的人。

《蒙》卦以老师对待无知学童为比喻;说明在当前形势下,主方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童,以自己的良好素质让客方受惠。“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有时则阴中有阳。维护自己的利益,“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山下有泉,引申出“果行育德”的意义。《蒙》卦的所有爻由阳变阴或者由阴变阳而形成的“错卦”是“泽火革”,将上、下卦颠倒后而得到的“综卦”是“水雷屯”。《序卦传》说:“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意思是“物在初生阶段,必定是蒙昧无知的状态,所以在《屯》卦之后紧接的是《蒙》卦。”

从卦象上看,《蒙》卦第二爻是阳爻,表示主方素质良好;第五爻是阴爻,表示客方素质不佳。主方以良好素质帮助素质不佳的客方,客方需要主方帮助,主方顺利,“亨”。主方帮助客方,就如同老师根据蒙童要求教育蒙童,“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第三爻是阴爻,表示主方态度随和;而第六爻是阳爻,表示客方态度强硬。随和的主方受到态度强硬的客方的刁难。主方不能对客方太随和,“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帮助客方,就像是老师坚持主方应当坚持教育蒙童,“利贞”。这一卦强调:“启蒙发智”需正确教导,要有坚毅的心志和长期的过程。

【原文】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tuō)说(zhì)桎()梏,以往吝。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注释】

(1)发蒙,用刑人,用说桎梏:“刑”,即“型”,用如动词,指以典型、法式教人。“说”,通“脱”。“桎”,古拘系罪犯两脚的刑具;“梏”,古木制的手铐。此处指束缚人。这三句说明初六处“蒙”之始,宜受启蒙教育,才能端正品质,免犯罪恶,不至于身罹“桎梏”。

(2)以往吝:“以”,而,如果。连词,此处微含转折义。说明初六若不专心受教“发蒙”,急于求进,必将“往”而有“吝”。

(3)正法:以法则示人,俾童蒙有所则效,即释“刑人”之义;谓以法为正。

【译文】

初六,启发蒙稚,利于树立典型教育人,使人免犯罪恶;急于前往必有艰难。

《象传》说:“利于树立典型教育人”,因为让人就范于正确的法则。

【解说】

第一爻是主卦下爻,是阴爻,代表主方的行动消极被动,是潜在的对主方不利因素。对于主方来说最好是扭转消极被动状态,改为积极主动。但是,完全扭转消极被动状态很困难,因为主方早已经进入衰落过程。主方应当根据客方要求帮助客方,就像是教师帮助蒙昧学童,引导学童前进,好比给受刑的犯人脱去手铐脚镣,让学童能够自由发展。不过,不能求之过急,不能对客方指望过多。

第一爻是阴爻在阳位,不当位,表明主方消极被动不利于维护和扩张主方利益,是潜在的对主方不利因素;与四阴不有应,表明客方也消极被动,那潜在因素没有成为真正的对主方不利因素,所以爻辞说“以往吝”。“吝”是舍不得,不等于有凶险。

从卦象上看,“初六”处“蒙”之始,失中,做事冒进,不守正道,像不太懂事的孩子一样乱闯乱动,宜受启蒙教育。上承“九二”,“九二”像师长一样,对其严加管束,适时惩戒,使其走上正道。这样长大后就会遵纪守法,摆脱牢狱之灾。否则,若是任其发展,日后会铸成大错而后悔不及。初六说明才能端正品质,免犯罪恶,不至于身罹“桎梏”。这一爻强调:教育开始应当严厉,但不可过当,并应当先订立规范。

【原文】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注释】

(1)包蒙,吉:这是譬喻九二阳刚居下卦中位,被初、三、四、五诸阴所“包”,犹如“蒙师”居于众“学子”中,正施教诲,故“吉”。

(2)纳妇,吉:九二与六五应合,五居尊,下求于二,有“纳妇”之象;妇能配己成德,体刚而能包蒙,以刚而能居中,以此纳配,物莫不应,故称“吉”。

(3)子克家:以家言之,五,父也;二,子也。二能主《蒙》之功,乃人子克治其家也。此喻九二处下而能为六五尊者之师,犹如子辈却能治理家业。

(4)刚柔接:九二阳刚,有“子”能治家,下者为尊者师之象;六五阴柔,有尊者下求贤师、虚心求教之象;二、五应合,故称“刚柔接”。

【译文】

九二,被蒙稚者所环绕,吉祥。像礼聘迎娶贤淑美丽的妻室一样,吉祥;又像儿辈能够治家。

《象传》说:“儿辈能够治家”,因为九二阳刚和六五阴柔互为应接。

【解说】

第二爻是主卦的中爻,代表主方的素质。阳爻,表示主方素质良好,比如:主方有资金、有地位、有权力、有实力、有技术等。主方教育客方包容,这样作是吉利的。紧密联系客方,“纳妇,吉”。客方可能作有益于双方的事,“子克家”。启蒙者要有普渡众生的博大胸襟,要有“包蒙”、“纳妇”的精神,无所遗弃。

第二爻是阳爻在阴位,不当位;表明主方素质良好,有可能受到客方侵害,是潜在的对主方不利的因素;与五阴有应,表明客方素质不佳,有可能掠取主方利益。主方可以用自己的良好素质为客方服务,满足客方需要,以有教无类的原则一视同仁,教育客方包容,克勤克俭,从而改善双方关系,这对双方都有好处,所以爻辞说“吉”。

从卦象上看,全卦两个刚爻,“上九”处上卦顶端,“九二”刚健处中,为一卦之主,在蒙昧的时局中,犹如中流砥柱,成为众柔爻崇拜的偶像。“儿辈能够治家”,既是教育启蒙的目的,也是其结果。这才是成功的教育,才能造就“克家”之才。这一爻强调:要充分理解“有容乃大”的道理。教育应当包容,有教无类。

【原文】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注释】

(1)勿用取女:“取女”,抢夺女子成婚。此句诫不要娶这样的女子。

(2)金夫:美称。以金喻人之美,指有钱财或拿着武器的男人。

(3)不有躬,无攸利:“躬”,自身、身体。此指不能把握自己,屈身投靠。“女”喻六三,“金夫”喻上九。说明三与上相应,但三处《蒙》下卦之终,阴柔失正,乘凌九二阳刚,有既处“蒙稚”又急于求于求进之象,犹如女子见美男亟待求之,不顾“礼节”;故爻辞戒上九“勿取”此女,取之必“无攸利”。

(4)行不顺:失位乘刚,故行不顺也。指六三阴居阳位,下乘九二。

【译文】

六三,不宜娶这女子成婚,她眼中所见只是美貌郎君,不顾自身体统,娶她没有什么好处。

《象传》说:“不宜娶这女子”,因为六三行为不顺合礼节。

【解说】

第三爻是主卦的上爻,代表主方的态度。阴爻,表示主方的态度是阴,主方的态度随和。“女”指客方,由于客方态度强硬,正好制约主方,不利于主方维护和扩充自己的利益。品质不端的人难以施教,外因只能通过内因起作用,连号称“圣人”的伟大教育家孔子也曾有“朽木不可雕也”的感叹;所以爻辞说,“无攸利”。

第三爻是阴爻在阳位,不当位;表明主方态度随和,有可能受到客方制约,是潜在的对主方不利的因素;与六阳有应,表明客方态度强硬,正好制约态度随和的主方,对主方不利。主方的随和态度是出于实力不足,不得不随和,而客方的态度强硬是外强中干,勉强支撑,不得不如此。对态度强硬的客方过于迁就,没有一点好处。喻指“蒙稚”之时,不可置“启蒙”教育于不顾,而盲目躁进。

从卦象上看,“六三”属于阴爻居于阳位,失位,而且不能居中。“六三”代表女子,可是她既与“九二”阴阳相合,又与“上九”相应且合。可以看出“六三”是一位多夫的女子,这个女子的行为不合乎礼仪,没有受到教育或有好的家教。所以说“无攸利”。这一爻强调:教育应坚定信念,不可见异见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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