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四月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孟子曰:“何以谓仁内义外也?”
……曰:“耆秦人之炙,无以异于耆吾炙。夫物则亦有然者也,然则耆炙亦有外与?”(孟子-告子篇上11:4-5)
在11:4和5两篇,都是举例来讨论“义”行是外因引起的,还是发自内在的?告子所代表的一方认为食色是人的本性,也承认了仁德是发自内在的,但是却误以为“义”行是外因引起的。他们的理由是一个人会在A场景下敬爱某人,在B场景下敬爱的又不是某人。然而仁义礼智信都是一脉相承,爱人和敬人都是从内心出发的,仁义都是人的本性——与食色一样。义是一种行为,所以会考虑到处境条件、社会规范,但不是形式外衣,不是由他人的身份所决定的,出发点仍然是在于真诚的内心,内因仍然大于外因。而且孟子认为“义”是人的本性,和仁一样,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
许多人因循了旧礼节制度、迎合了社会文化,穿戴着美好的社会假面,可是内心并不是真的敬爱他人。而更真实的人是知行合一、内外一致,以诚为本则“诚于中,形于外”。当然,人不是一下子能达到这样的状态的,因为在出生后的社会环境中侵染了很多恶习,一些文化礼仪的形式,还是要学习和实践,形式是可以引导人走向实质的,先不知其所以然而行着、完善着,从遵守外在规范发展到自我内在的需要和真诚的表达,也是非常好的过程。能洞穿形式,而视本质、顺真理的人,实在是太难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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