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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管理制度.doc

目 录

(行政管理制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

校长职责   3

教导处职责   3

总务处职责   4

工作管理制度   5

物资管理制度   5

行政领导、教师值日职责   6

教师工作职责   6

班主任职责   7

团委书记职责   7

财务管理制度   8

公物保管制度   8

校产保管级物品领用、借用制度   9

图书馆管理制度   9

图书管理制度   10

阅览室管理办法   10

学生借阅书刊管理办法   11

实验室(含电教室)管理制度   11

学生实习守则   12

电脑室管理制度   12

教职工年度教核制度   13

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14

(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条例   14

(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20

学生守则   24

课堂纪律制度   25

学生十不准   25

考勤制度   26

胸卡使用方法   26

考场制度   26

学生借阅书刊管理办法   27

实验室(含电教室)管理   28

学生宿舍守则   28

学生食堂守则   29

食堂卫生公约   30

厨工工作守则   31

美化、绿化、净化制度   32

教工宿舍公约   33

教师宿舍管理的规定   34

学校门卫制度   35

优秀学生评定办法暂行规定   35

学生操行评定暂行办法   38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和宣传马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热爱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

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三、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勇于创新。

四、面向全体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五、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六、衣着整洁、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校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党支部的决议。负责和做好学校各方面的工作。

二、领导、组织学校的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思想觉悟。

三、组织教职工开展政治、文化、业务学习,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

四、搞好后勤工作,管好财务收支,关心师生身体健康,搞活经济,搞好教职工福利。

五、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作出规划,搞好基建,不断增添教学设备。

六、管好学校的组织人事工作和共青团、学生会的工作。

七、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校务会议。

教导处职责

1、 协助校长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

2、 熟悉教学大纲、教材内容和教学计划。

3、 定期召开教务会议。

4、 监督检查教研组的工作和活动,组织教师开展业务学习。

5、 搞好教学和科研实验基地、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管理工作。

6、 负责编排课程表,分派教学任务。

7、 负责同其它学校或业务单位进行业务联系,交流教学经验,收集教学资料。

8、 负责征订教材和组织自编教材。

9、 负责联系和聘请校外教师,检查聘请教师的教学工作,审核监督聘请教师的酬金发放。

10、 制订和实施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十一、主管学生的考勤及奖惩工作,负责学生的操行评定和政治思想档案。

十二、先派各班主任,指导班主任工作,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

十三、搞好校风建设,抓好学生的学风、考风,严明学习纪律。

十四、负责学校招生和新生编班工作。

十五、指导团、学生会工作。

十六、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总务处职责

2、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健全财会管理制度;增收节支,挖潜利废,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3、 抓好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学生的生活和宿舍。

4、 办好学生饭堂,健全出入物资验收制度。

5、 搞好集体福利和师生员工的生活,做好卫生保健及计划生育工作。

6、 建立校具、椅台、床等管理制度,统一编排号码,执行赔偿处罚条例。

7、 管好用水用电,实施包干责任制。

8、 协助学校做好基建、维修、质检和验收及设备购备管理工作,建立登记制度。

9、 做好临时工的管理工作。

10、 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及防火工作。

11、 协同教导处做好招生编班工作。

十一、抓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各班卫生工作,落实各班卫生清洁包干责任区,定期检查评比。

工作管理制度

一、每学期开学,教师要交教学计划,职工要交工作计划方能安排课程和工作,建立请假登记制度,学校职工要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严禁无故旷工、旷课。

二、教职工上班实行考勤记工制度。教师登记授课情况,每周汇总教务处,工人记工,每月出勤情况汇总学校总务处。

三、按时上下班,除假期外,需要离开学校的要向教导处请假,主任请假要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二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教师请假二天以下由主管主任批准,报学校备案。

四、病、事假按缺勤处理(因病住院留医除外)

物资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物资一般不得内借,若要借用,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按时归还。

二、学校物资要建立保管制度,由保管人员分类造册登记。

三、凡购进或领取物资,必须由保管员先登记入库后方能领取使用,否则按保管员失职处理,追究保管员责任。因失窃或公事损坏的物资要申请报废手续,由领导批准注销。

四、每学期开学由各班主任签收各班课室、学生宿舍的物资,包括课桌、课椅、电器、铁床、门窗、自来水设备等。

五、每学期末,总务处派人清查验收,若损坏或遗失照价格赔偿。

六、学生的劳动工具统一由保管员造册登记保管。劳动时以班办单位借出的工具,劳动结束后保管员要及时追还。遗失或有意损坏,按原价赔偿。

七、教职工离校先清还公物,方可出具介绍性等函件。学生毕业离校前凭离校清领取毕业证书。

行政领导、教师值日职责

2、 维护当天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纪律,处理突发事件,协助门卫做好学校保卫工作。

3、 检查学生出勤和仪表情况。

4、 检查校园卫生和各班卫生责任区卫生情况,督促各班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5、 维持课外活动秩序,不准学生提前离校。

6、 晚自修时间到各班检查学生自修和出勤情况,并填写好教育日志。

7、 检查住宿学生遵守学生作息制度情况。

教师工作职责

一、对所任课程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了解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动态,认真钻研教材,写好教案。

二、懂得教育学、心理学,掌握教学基本原则和方法,既教书又教人。

三、抓好备课、课堂教学、实验实习、课外辅导、批发作业、考试考查等教学环节,重视培养学生的智力,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四、开展互相听课活动,及时总结经验。

五、课堂教学要做到科学性和思想性统一;传授系统知识与发展智力统一,反对照本宣科和满堂灌。

六、严格执行成绩考核制度。考试前要作好课程系统复习,加强辅导。

8、 发扬教学民主,听取学生意见,改进教学工作。

班主任职责

一、经常到班检查,掌握本班纪律情况,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找出原因,查出违纪同学,加以批评教育。

二、自习自修时间要随时到课室或宿舍检查,确保学生的自习和作息时间。

三、定期召开班会。

四、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五、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及时通报其家长,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六、做好学生的成绩统计、评奖、操行评定和班级总结工作。

七、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团委书记职责

一、制订团委工作计划,主持团委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团委决议,指导各班团支部开展工作。

二、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各班团支部的工作情况和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提出有关团的思想、组织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富有思想教育意义的团组织活动。

三、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

四、选拔培养学生团干部,发挥他们自我管理能力。

五、协助学校做好教工协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经常向学校党支部、上级团委会请示、汇报工作、维护团委会成员之间的团结,做团员、青年的知心朋友。

七、协调团组织和学生会的关系,与学生会、班主任互相配合开展工作,与负责学校体育工作的教师协调,运动和其他体育比赛。

八、依时收激团费,管理好团活动经费。

九、做好团员、学生会档案管理和团委资料积累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

2、 坚持增收节支,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3、 各科室向学生收取的费用,须先报校长审核,送总务科备案,不得乱收费。

4、 各科室因工作需要开支款项,需经校长审批,严禁先开支后报销。

5、 各科室如需购置物品,需提前一周送交计划。

6、 财会要实行日清月结,每月应将收支报表及时送报校长。

7、 严禁挪用公款。

8、 严格执行番禺市政府有关出差报销费用的规定,超出部分的费用自理。

9、 报销单据或凭证一律要国家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或单据凭证,报销证单需有经办人、经办人和校长审批签名方可报销。

10、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禁止用公款请客送礼;禁止用公款上卡拉OK歌舞厅及其它娱乐场所。

公物保管制度

一、学生桌椅由使用学生个人负责保管,按编号专人专桌,并建立登记册,每学期查一次,每学年验收。

二、门窗、教坛、黑板、电器等由班集体负责保管,由班选定学生专人管理。

三、节约用电、用水、宿舍不得擅自拉线、接线和使用电器,水电费每学期结算一次,超支补交。

四、课室一切公物,因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赔偿原则是材料费加上工价的1——5倍。

五、课室公物的保管是文明班集体评比的一项内容。

校产保管级物品领用、借用制度

一、班的学校财产由各班负责保管;各办公室的学校财产由各室负责保管;实验室、图书馆、厨房的学校财产由专人负责保管。

二、认真做好学校财产的登记入册工作,做到账物相符,定期清点,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处理。

三、购进增加的所有固定资产必顺行验收、登记后方可使用。

四、固定资产因损坏而无法修复的,由保管人员办理报废手续。

五、学校的一切仪器及教学物品不得挪作它用,在本单位内借用要有借还手续,外单位借用,要有介绍信,并办理借用手续。

六、公物出校必须经大门通过,并出示主管部门的放行条。

七、教师领取教学及办公用品必须签名,并登记其领取缘由。

图书馆管理制度

2、 图书馆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成人教育服务。

3、 根据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需要,采集各种类型的书刊资料,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类编目和管理。

4、 图书管理员负责馆藏图书的管理,并为全校师生外借图书服务。

5、 全校师生一律凭借书证借书,借书证仅供本的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6、 书库藏书对教职工实行开架借阅,对学生实行闭架借阅;工具书和珍版图书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借者,必须经校长批准。

7、 教职工每人最多可借图书10册,学生每人可借专业书3册,其他书2册。

8、 教职工借阅时间以一学期为限,学生借阅时间以半个月到一个月为限:若到期不归还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9、 图书借阅者应爱护图书,不得遗失,不得在图书上加批注、画线、涂污、撕页等,如发现上述情况,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并按原书价的1至10倍赔偿。

10、 凡未入库的图书,一律不外借;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带走馆藏图书者,从严处罚。

11、 教职工调离、离退休、退职时,学生毕业、休学、退学时,均需在离职、离校前办理图书退还手续。

图书管理制度

2、 新购入图书应及时分类、编号、造册登记,并严格执行借还书手续。

3、 教师、学生统一借书证限额借书,限期归还,如有遗失,应按原价的3—5倍赔偿。

4、 阅览室的刊物不得外借,阅后应放回原处,如有损坏应照价赔款。

5、 图书室的书刊每学期末前盘点一次,盘点前借出书刊一律收回,盘点后再借出。

6、 图书室内的报纸、杂志要妥善保管好,定期装订成册。

阅览室管理办法

一、阅览室所陈列的图书、报刊,主要用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只借本校师生员工阅读,校外人员未经学校许可不得随意进入阅览室。

二、阅览室陈列的图书、报刊实行开架式管理,读者可自行选阅,阅后放还原处,不得私自携出室外。

三、禁止读者携带书籍或书包等物品进入阅览室。

四、读者应自觉爱护图书、报刊,不得随意批注、画线、涂污或撕页,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五、阅览室应保持安静、速洁,严禁在室内喧哗、乱丢果皮纸屑,室内禁止吸烟。

六、阅览室所陈列的图书和当月报刊,只能在室内查阅,概不外借。

学生借阅书刊管理办法

一、借书证领取和使用

2、 借书证由图书馆统一发给,新生入学时每人交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以班为单位到图书馆统一办理。

3、 凭借书证可到书库借阅图书。

4、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用他人借书证借书。借书证须妥善保管,如因遗失造成不良后果的,由遗失者负全部责任。

5、 借书证确遗失的,可到图书馆申请重新办理。补发借书证,并交工本费。

6、 学生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休学、退学,必须把借书证回才能离校。

二、图书借阅办法

2、 凭学校图书馆所发的学生借书证借阅。

3、 借阅时,从书库藏书检索卡查到所要借阅的图书后,向图书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

4、 学生一次可借阅专业书3册,其他书2册。借后按时归还,才能重新借阅。

5、 为了确保藏书正常周转,图书借阅期规定如下:专业书借期一个月,其他书借期为半个月。必须按期归还,逾期限归还每超过一天罚款1角,超过一个月或严重违后者,暂停或取消其借阅资格。

6、 必须爱护和保管好所借图书,不得在书上做标记、涂写、剪页。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款或纪律处分。如丢失图书,按原价2—5倍赔偿。

实验室(含电教室)管理制度

2、 学生上实验课时,必须按任课教师或实验指导教师的安排进入实验。

3、 非上实验课时间,若进入实验室,须事先证得任课教师或实验指导教师同意。

4、 进入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应按规定换上专用拖鞋。

5、 注意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不得随意动用室内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如发现仪器缺损或不合规格等问题,应及时报告,请求更换、补充。

6、 实验完毕,应按要求做好清理工作,关好水喉、切断电源。经实验指导教师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7、 必须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丢纸屑等杂物,不得随地吐痰,禁止吸烟。

8、 爱护室内一切仪器、设备、物资、工具等,节约水电。对偷窃和损失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者,除批评教育外,应按规定令其赔偿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9、 实验室内任何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仅限室内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将其带出室外。

学生实习守则

2、 明确实习目的,端正态度。

3、 遵章守结,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4、 尊敬师长,服从指导,团结互助,完成实习和生产任务。

5、 认真听讲、刻苦钻研,细心观察示范表演。

6、 遵守安全规则,搞好文明生产。

7、 爱护公物,维护设备,注意节约、节能。

8、 每次实习后,必须打扫场地卫生。

电脑室管理制度

2、 电脑室由上电脑课教师负责管理。

3、 每台电脑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按编号入座,在室内保持肃静,禁止喧哗走动、打闹,讨论问题要小声,下课在有秩序离室。

4、 注意室内卫生,不准带东西进入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桌椅、墙壁乱刻画。

5、 爱护室内仪器设备,不准随便改变设备位置,要按教师要求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6、 在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切断电源,报告教师处理。

7、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取用软磁盘或开启打印机,更不许把非本室软磁盘放入软磁盘机内。

8、 电脑借出或非本室管理人员启用室内设备,必须取得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

9、 用机完毕,应按规程关闭机器,教师应整理。检查室内设备的位置,关心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教职工年度教核制度

2、 年度考核的目的是通过教职工的德才和工作实绩作出正确的评价,推动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激励教职工尽职尽责,开拓创新。

3、 考核要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做到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

4、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即以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为基本依据。

5、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6、 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年末或年初结合年终于作总结进行,由被考核人在年终工作总结、工作述职的基础上填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送上级考核小组审核、评鉴、拟定等级,由考核小组写出结论性评鉴和确定等意见,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

7、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由学校上报考核小组应认真复核,并给予答复。

8、 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六个月以上的,不能加年度考核。

9、 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文件精神,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晋升和辞退的重要依据。

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一、外聘教师的任职资格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基础课的教学可聘请具有中学二级教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授课,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外聘教师必须达到专业助理职称以上才具备授课的任职资格。

二、外聘教师的任职资格证明文件由学校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发给相应的任职聘书。

三、外聘教师应参加学校教导处和教研组的有关教研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当向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办理请假手续。

四、外聘教师必须自觉接受教导处主管人员的教学检查,遵守教师职责及工作要求、教师及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不遵守有关规定者,学校除提出批评教育外,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及经济处罚直到解聘。

五、每学期对外聘专职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对教学优秀的专职外聘教师,学校将给予奖励。

六、校外教学班(点)的外聘教师管理按本规定执行。

教学管理条例

沙湾成人职业技术学校根据本校师资和办学条件,结合在校学生情况,为了使教学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教学工作管理条例。

一、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教师的工作要求:

2、 对所任课程有较深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并了解现代化文化科学知识;根据各门课程特点和自身的实践经验,认真钻研教材,写好教案。

3、 要懂得教育学、心理学,掌握教学基本原则和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教书又教人。

4、 在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实习、课外辅导、批改作业、考试考查,都必须有一个基本的要求;要重视培养学生的智力,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5、 认真写好教案,教案要反映四个方面的要求:

(1)、明确教学目的;

(2)、主要的教学内容和重点、难点、关键的确定和处理;

(3)、教学方法设计;

(4)、作业布置和参考书介绍。

(5)、教师的教案应作为一种教学资料,妥为保存。

6、 开展互相听课活动。听课后要互相交换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扬长避短。不断充实教学内容,修改教案。

7、 课堂教学要做到科学性和思想性统一;传授系统知识与发展智力统一。要用启发式的方法进行讲课,语言生动,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思维的积极性。既要讲清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又要抓住重点、难点和关键,讲深讲透;主次、轻重、详略处理得宜,要注意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反对照本宣科,反对满堂灌。

8、 加强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实验实习。实验课前,要认真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务求得到正确的结果。

9、 教师布置作业时,要注意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作业次数分量要适宜,负担不宜过重。在教导处的协助下,各科教师之间加强联系,以便沟通教学情况,平衡作业负担。

10、 严格执行成绩考核制度。考试前要作好课程系统复习加强辅导。命题一般由任课教师拟定,经教导处审批。试题要灵活反映课程的基本内容和重点要求,要认真、准确地评定试卷,不能降低要求。

10、发扬教学民主,听取教学意见,改进教学工作。除教导处在召集学生听取汇报外,教师也要经常主动地听取学生意见。

(二)、教研组的工作要求:

2、 组织本组人员,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3、 在备课、讲课、听课、实验、实习、辅导、考试、考查、批改作业以及课外指导这几方面发挥应有作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 研究、确定教师的学期授课计划,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 研究本组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注意课程的衔接和讲授日期上的相互配合。如有关课程不属本组,则请组长与他组联系解决。

6、 经常进行教学研究工作,教研组不定时地组织有关教师相互听课,并作好记录,提出改进意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每周集体总结一次教学问题,由教师反映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动态,提出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每月用半天时间作为教研组集体活动日。

7、 协助学校选定征订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学术刊物,使教学内容能适时正确反映生产与管理实际。

8、 管理好本组所属实验室和实习场院地以及资料保管工作。

9、 拟出和讨论学期、学年考试查科目以及课程设计、毕业实习(设计)题目。

10、 讨论本组各门课程的学生情况,教学效果,分析教学质量,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10、组织教师自制简易教具;协助教具、设备的采购工作。

二、教育管理

(一)、教师管理:

2、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又红又专,热爱教师行业,安心做好本职工作。

3、 严于律已,克已奉公,为人师表。

4、 服从教导处分工,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因事调课、缺课必须经教务导处批准,并通知教导处作好记录。

5、 教导处必须时准确登记每个教师的上课时间、节数及学校活动情况,并把情况汇总学校领导。

6、 教师请假,两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超过两天的由教导处提出意见,经校长批准,否则不能离校。

7、 教师要根据本科目的特点及学期学计划,定期定量布置作业,教导处每学期对每科作业量及评改质量检查评比两次,定出等级。

8、 教师执行超课时超工作量酬金补助,根据记录的教师授课量参照有关文件每学期或每月统计发放一次。

(二)、考试管理:

2、 考试的试题应依据课本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难易适当,不能低于中等水平要求,试题由任课教师拟定。

3、 任课教师应于考试前一星期将试题交教导处,由教导处审定标准后使用。任课教师在考试前将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交教导处备案。

4、 各考场设监考员1名, 监考员由教导处统一调派.

5、 考试完毕由任课教师负责评卷,全校统考科目由上级组织集体评卷.

6、 任课教师评卷完毕后填好表格班主任统计成绩。

(三)、班主任管理

2、 班主任由学校统一调配,一经公布后必须服从,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辞。

3、 班主任要经常到班检查,每天都掌握本班纪律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找出原因,查出违纪同学,加以批评教育。

4、 自习自修时间班主任要随时到课室或宿舍检查,确保学生的自习和作息时间。

5、 定期召开班干会,了解本班学生的学习动态和思想情况以及对教学工作的意见,以便在班主任会议和教师会议中提出讨论。

6、 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加强班级管理,严格要求学生,积极开展“文明班”活动,培养学生有良好的学风,保证学校教学计划的贯彻和实施。

7、 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对犯纪律的学生要及时通报其家长,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8、 实事求是地及时做好学生的成绩登记、统计、评比、评奖、操行鉴定和总结工作,每期各科成绩总汇及班中排名次按时交有关领导。

9、 做好后进生的改进工作。

(四)、学生学籍管理参照学生守则。

(五)、图书管理参照学校行政管理制度

(六)、实验室管理:

实验室和实验员受教导处的领导和管理,实验员协助教导处搞好教学实习管理工作。

2、 实验室要专人管理,妥善保养,建立严格的清点、记帐、借领登记签名制度。

3、 教学仪器原则上集中实验室保管。临时借用,限期归还。对个别科的专用仪器,由科任教师向实验员登记借用,不准越期,损坏要办理注销手续。

4、 学生上实验课,必须遵照实验室守则。对无故损坏或遗失教学用具和仪器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赔偿损失、罚款以至纪律处分。

5、 实验员要根据各科任教师递交的实验计划,按时配务仪器设备。保证实验课正常进行。

三、开展评选先进活动

为了使我校的教学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决定开展评选先进教师、先进班及三好学生等评选活动。以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从而使学校的各项工作再跃新台阶。评选先进教师,结合年度工作考核进行;评选先进班、三好学生等活动每学年进行一次。

(一)、先进教师的评选条件:

2、 政治思想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言谈举止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作风正派。

3、 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缺教,有特殊情况向教务科调好课,并按有关规定办好请假或补假手续。

4、 按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要求好上每节课,课程量不低于平均数,做到每学期有教学计划,每节课有教案。

5、 认真布置、批改好学生的作业。批改作业评比中获得优等。

6、 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管好课堂纪律。

7、 对学生提出的有关学习学术上疑难问题,诲人不倦,谆谆善诱。

8、 能独立完成规定的课程量,上课质量较好,学生较满意。

9、 符合以上规定的教师,每学年按时评定等级奖励。

(二)、先进班的评奖条件:

2、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卫生活动,每学期卫生检查在前3名。

3、 关心政治,热爱集体,团结互助。

4、 遵守学校规章度,遵守国家法令。

5、 刻苦钻研科学知识,勤学习,学风班风好。

6、 敢于揭露班中存在问题,并善于纠正,一学期中,班中不出现大问题。

7、 任课教师反映课堂纪律好,学风正。

8、 评选先进班为总班数的20%,被评为先进班者,每学期给予奖金或奖状奖励。

四、教职工奖罚制度

2、 奖励:

(1)学校每学年评选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一次,人数均不超过总数的20%;对获得广东省、广州市及番禺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称号的个人,学校给予奖励。

(2)对学校工作和建设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如实验室、图书室建设管理和招生工作等)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3)学校对在广州市级以上获奖论文作者和在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及科研比赛中获奖的个人视获奖级别发予奖金。

3、 处罚:

(1)教职工请假超过两天者,事假每天扣50元、病假每天扣10元、旷课旷工每天扣80元。(因病住院者或特殊情况经学样批准者除外)

(2)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教学事故和其它工作责任事故者,学校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

(3)各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因主观原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学校扣发相应的职务津贴或奖金。

(4)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对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到校外单位兼职、兼课的教师和学校其它工作人员。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学校予以经济处罚和必要的行政处理。

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一、入学和注册

2、 被录取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在通知规定日期内到校报到。逾期二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 学生报到后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经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 注册新生发给学生证以证明学生身份。以后各学期学生应按时回校办理学期注册,未经请假逾期二周不注册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学校应在注册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无盖章的学生证无效。

5、 学校应在开学一个月内持注册学生名册报市、省教育部门备案。已备案学生,其一切学籍(含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开除学籍,毕业、结业、肄业、暂缓结业),均应向市、省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审批或备查手续。

6、 入学注册新生由学校建立学籍档案,其内容含入学报名、政审、体检等材料,并建立学籍卡记载学生在校期间的成绩、操行评定、奖励或处分、毕业鉴定等情况。

7、 学籍档案由学校负责管理。学生转学,学生学籍档案随转。学生因毕业、结业、肄业或它学籍终止原因退学离校,学生学籍档案转学生所在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则为原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归档。

8、 学生如属循私舞弊入学,一经查明确认即取消学籍。

二、成绩考核

2、 学生成绩考核包括学业成绩和操作成绩两个方面。

3、 每学期结束,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科目要求对学生学业实行考试或考查。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考查成绩按四级制评定(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跨学期课程按每期一门课程考核,毕业或毕业设计按一门课程考核。

4、 学生考试考查不及格,一般可补考二次,第一次补考安排于下一学期开学前后二周内进行,第二次补考安排在学生最后毕业学期内进行。补考成绩按“补考及格“与”补考不及格“评定。

5、 擅自缺考或因考场作弊者而被学校取消成绩,不安排第一次补考,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予以毕业最后学期内安排一次性补考。

6、 每学年结束,学校对学生实行操行评定。学生应进行个人总结,由班主任通过对学生平时政治思想、纪律、道德品质行为、劳动等表现写出评语,并按四级评分制评定成绩。凡操行评定“不及格“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7、 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的活动。学生上课、实习等实行考勤,因故缺席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旷课以课时计。三次迟到或早退折算一次(一节)旷课。学生一学期内旷课超过本学期规定教学总时数百分之十以上应予退学。

三、奖励与处分

2、 学校对德、智、体等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也可以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每满一学年度学校可组织评选“三好学生”一次,其事迹材料归入学籍档案。

3、 对于违纪犯法和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方面视情节轻重分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4、 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一年,一年内有明显进步的可解除其处分,一年内再犯有记过以上错误的,要作开除学籍处理。毕业学年犯错误性质达受留校察看处分者要作开除学籍处分处理。

5、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应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言论和行为者;组织和煸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侮辱和诽谤他人坚持不改者。

(2)、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私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

(4)、有偷窃行为而又屡教不改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品德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者。

(5)、违反学校纪律,情节严重者。

(6)、学生受开除学籍处理其学籍取消。

6、 给予学生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由学校一级决定和处理。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要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市、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查。

7、 学生受处分予以记载归入学籍档案,不得撤消。

四、升级、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

2、 学生每年学学完教学计划有关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查成绩及格(含补考及格),准予升级。经第一次补考不及格达三科以上者,应给予退学处理。

3、 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因特殊情况要求转学,必须是双方学校专业、教学计划、教学程度、入学考试起点相同,并经双方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办理向市、省教育厅行政部门审批备案手续。但最后毕业学年不能转学。转学学生所学成绩应予承认,未修完课程应予以补修。

4、 学生因专业对口理由要求转专业,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在职人员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转专业限于本校内转,并限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时办理有关手续。二年级、毕业学年不能转专业。所转专业必须科类相同,入学考试起点相同、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基本衔接,未修课程,必须补修。业余、半脱产班不能转脱产班。学生转学业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向市、省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呈批备案手续。

5、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休学:

(1)、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2)、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3)、在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4)、学生休学要考虑本校所设该专业下届有否后继班,无后继不实行休学,只能按退学处理。

(5)、学生休学其满可以申请复学,经学校审查批准。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6)、学生在学期间,只能休学一次。

(7)、学生休学或复学应由学校报市、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查。

5、学生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应按退学处理:

(1)、学期开学,无故逾期二周不回校注册者。

(2)、每学期成绩考核经第一次补考累计仍有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3)、操作评定二次评为不及格者。

(4)、一学期内旷课超过本学期教学总时数百分之十以上者。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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