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小律说:
对于拟申报科创板的未上市企业而言,如果在申报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了货币现金,员工入股还有其他方式吗?没有遵循“闭环原则”,也没有在基金业协会备案,是否影响科创板上市呢?激励价格有没有特殊要求呢?......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审核问答16条等规定,基小律团队科创板服务组张泽传律师为您带来了上市前员工持股计划相关问题解读。
本文首发于2019年03月07日,好文建议多次阅读。
张泽传| 作者
目录
一、除了货币现金,员工入股还有其他方式吗?
二、拟上市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公司、合伙企业、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间接持股吗?
三、在设计员工股权持股计划时,如何避免直接和间接股东穿透计算后的总人数不超过200人?
四、没有遵循“闭环原则”,也没有在基金业协会备案,是否影响科创板上市?
五、科创板申报上市前设立的期权激励计划是否必须在申报前解除?
六、哪些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七、激励价格有什么特殊要求?
八、激励股权的总数有什么限制?
九、业绩考核指标有什么要求?
十、员工在上市前获得的激励股份,科创板上市后锁定期有什么特别要求?
股权激励是科创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重要手段。科创板充分借鉴境外成熟市场做法,大幅优化了现有股权激励制度。主要包括:一是扩展了股权激励的比例上限,将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的累计限额由10%提升至20%。二是扩展了对象范围,允许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但需要在上市公司担任主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核心业务人员。三是增强了股权激励价格条款的灵活性,科创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授予价格。
上述股权激励制度针对的是科创板已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对于拟申报科创板的未上市企业而言,如果在申报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审核问答16条等规定,则需要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基小律法律服务团队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