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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给刑辩律师助理的1.3万字执业箴言 | i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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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律师非凡的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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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健

单位: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来源公众号:温度法律圈

“刑事辩护是一种情怀,因为关乎生命与自由”,这是笔者和很多向往刑事辩护的年轻人对它的第一印象。在从事了刑事辩护工作以后,笔者现在更认为刑事辩护是一份工作,一份需要认真、负责、用心的工作。 

刑事辩护是一个“投资长、回报慢”的工作,如果你的目标是尽快赚钱,那么这个领域或许不太合适,因为确实挺难,而且如果仅有赚钱这一个维度的成就感,那做刑事辩护律师是件很煎熬的事情,这从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助理成长路径就可见一斑。

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助理(以下简称“律师助理”),不仅仅指实习律师,可能会是你从“律所实习生、律所正式员工、实习律师、执业律师”整个跨度的身份,有人戏称律师助理是身兼“助理、行政、秘书、司机、保姆等”多功能一体化的神奇存在。

然而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助理,何止于此! 本文笔者用过往经验和身边优秀从业者的经验,以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助理工作为切入点进行分享,个人观点,希望对大家有所裨益。 

第一部分:心法篇

“心外无物、心即理”,哲学家王阳明认为心与物同体,物不能离开心而存在,心也不能离开物存在。在任何一件事情上,心即理,理即规律,掌握了心法,则可以更好地看清事物的本质。

(一)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助理应该具备怎样的心态?

1. 我能做得很“有限”

在法律行业,特别是律师助理招聘时,有一个现象是在市场上直接招聘应届生进入刑事辩护领域的机会相对较少,究其原因还在于刑事辩护领域的特殊性导致律师助理的工作内容非常有限。 以刑事辩护三个阶段中耗时比较多的工作为例,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会见工作、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工作、审判机关审理阶段的开庭工作,这三项主要工作,律师助理均无法单独处理。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是执业律师,实习律师仅能陪同执业律师共同会见,无论是会见笔录的记载还是沟通技巧本身就比较难,实习律师以听、看为主,且律师会见本身需具备一定的风险意识,因此即使是初年级执业律师单独会见也要慎之又慎。 律师前往检察机关查阅、复制案卷必须是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单独前往的话,连检察机关的门都进不去的。

尽管复制案卷后,对卷宗的查看、阅览,律师助理可以参与,但是律师助理的阅卷工作不能代替主办律师的阅卷工作,这里面既有阅卷技巧等经验差别,更关键的是卷宗中的蛛丝马迹在刑事案件中可能会最终影响案件地定罪量刑,主办律师必须亲自阅卷。 

参与刑事庭审必须是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在刑事案件开庭中不能发言,仅能在庭审上辅助主办律师,这更多的是现场资料查询与调取等基础工作,刑事庭审的复杂性、实时对抗性决定了在此项工作中律师助理无法替主办律师节省较多时间。 在律师助理的工作中,如果不能替主办律师节省更多的时间,那么我们的工作价值在市场评判中就相对有限,这也是为什么刑事辩护领域律师助理的起步薪资相较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非诉讼领域显得相对较低。 

同时,这也决定了作为律师助理,我们在工作,同时我们也在学习,而学习的成分很多时候要大于工作,这是我们必须认知到的。 

2. 我可以突破“有限”

尽管在刑事辩护的过程中,作为律师助理能参与并代替主办律师进行工作的内容非常有限,但并不意味着律师助理仅仅是在学习,我们可以从更多的角度来做更多的工作,即使这些工作或许并没有谁去要求我们,或者也不能马上体现出价值。 

作为律师助理,我们在树立“我可以突破有限”的心态时,其实是在内心里时刻打出“不止于此”的问号,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进行思考:第一个层面,主办律师交办的任何事情,我能做的不止于此;第二个层面,主办律师没提的事情,我主动想到、做到的事情不止于此。 关于主办律师交办的任何事情,我能做的不止于此,其实是要建立一个从 1 到 1.1 的心态。如果说主办律师交代的工作是 1,那么 0.9 就是不合格,1 是合格,但是我们不能止步于 1,而是争取做到 1.1、1.2 甚至 1.3,也就是说每一项工作,除了完成以外,我们永远要再多想一点,再多做一点。 

举个例子,比如主办律师交代的任务是做某类某地域案例检索,完成这个事情比较容易,那么在此基础上,扩大检索范围,对不同地域的审判结果有对比性认识就是 1.1,对于案例检索背后的审判逻辑和背景的深挖就是 1.2,如果能结合到案件中来,通过案例检索有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甚至就做到了 1.3。

长此以往,主办律师会对你的观点有认识。如果你的观点不成熟,纠正你就是你的进步;如果你的观点被采纳,树立自信并被主办律师认可,机会就会越来越多,成长也会越来越快。 关于主办律师没提的事情,我主动想到、做到的事情不止于此。

这就要求我们对刑事辩护乃至职场工作有强烈的主观能动性,我们不仅要成为工作的执行者,我们还要成为工作的发起者、思考者,把工作想到主办律师前面,甚至填补主办律师没有思考到的地方。 举个例子,在常规的刑事辩护工作中,很少有主办律师会要求律师助理对全部办案人员的背景做调查,甚至很多人认为这并没有什么意义。

但事实上,当对办案人员有足够了解的时候,在进行辩护策略、沟通方式上才会有更全面的思考。 通过办案人员的学历、学校背景,能够分析出办案人员能够接受的学派观点,在办案中如果有必要进行“专家论证”,就可以“对症下药”。通过办案人员的办案经历、工作经历,在进行沟通中,可以更加良好的建立一种对接关系,等等。 

“我能做得很有限”,是要让一名律师助理建立谦虚的心态,认识到这个特殊领域下我们在前期的积累必不可少;“我能突破有限”,是希望一名律师助理在工作中,永远都在思考“我还能做什么?我还能再做什么?” 

(二)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助理应该具备怎样的意识?

1.风险意识——永远放在第一位

做律师是与风险相伴相生的,特别是争议解决律师,因为我们总是在纠纷之中,不可避免。特别是刑事辩护领域,我们直面的是强大的国家机器。 做律师助理,我们首先要知道刑事辩护律师既然每天都在与《刑法》打交道,那么遵纪守法是每一位刑辩律师的底线。我们要清楚律师的行业纪律与职业道德,如果违反,轻则受到行业纪律处分,重则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同时,我们要学会关注司法部、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的官网上每个月公布的律师被处罚案例,这里面有律师因刑事犯罪而处罚,也有因行政违法、行业违规等被处罚,总之,这是活生生的例子,足以让我们不断提醒自己。 如果总结起来,在刑事案件的委托阶段、办理阶段,我们需要注意的风险点非常多,具体可以参考本公号文章《刑事办案,我们应该注意哪些执业风险?》,在此不再赘述。 

因此,作为律师助理,我们要意识到风险无处不在,那么在办理案件时,就要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在不确定的情况下,选择保守是防控风险的必要意识。而这个防控风险的弦要时刻把握在自己手里,绝不能交给委托人的手里。 

2. 服务意识——理解我们的工作性质

律师工作的全称是“法律服务工作”,所以作为律师,我们向客户提供的是服务,具备法律专业的服务,刑事辩护律师也是一样。所以这里面,我们要明白,在行业定位上,律师行业是服务行业。 

所谓服务行业,说的通俗点,我们就是永远的“乙方”,即使是再厉害的大律师,也是乙方。面对甲方,我们一定要掌握好自己的定位。这一点成熟律师是清楚的,而部分刚入行的年轻人或许受到影视作品的影响,而未意识到律师工作的本质是提供服务。 

作为律师助理,在服务意识上,要考虑到两点:第一点,我们要服务好客户;第二点,我们要服务好主办律师。如果还有一个第三点,那就是在每一次可把握的机会中,服务好潜在的合作者与客户。 意识到我们工作的本质,那么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我们就能理解更多、包容更多。否则,如果仅以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自居,就很容易发生心态的失衡。事实上,也只有做好了服务工作,才能更好地实现这份工作的价值。 

当然,法律服务因具备专业属性,我们的服务意识,不等于“卑躬屈膝”,一个好的律师,做到“不卑不亢”才能赢得客户的尊重,赢得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尊重,一个好的律师助理也是如此。 在“服务意识”与“不卑不亢”中寻求一种平衡,而寻求的过程将是一名律师助理不断成长的过程。 

3. 换位意识——尽管我是助理,但“我就是主办律师”

作为律师助理,我们从一开始就是“助理”的身份,也是按照这个身份开展工作,包括上文提到的我们应该建立“我能做的有限”和“我能突破有限”的两种心态。 在工作中,具备“换位思考意识”也同样至关重要,也就是对自己的要求提升到把自己当做案件的主办律师,当然这并不是怂恿律师助理在工作中的越位,而是对自身的一种内在要求,我们也常把这种意识称为“主办意识”。 “助理意识”与“主办意识”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状态。

在“助理意识”中,我们所做的是辅助工作,即使承担了实质内容的工作,因为有主办律师的存在,责任势必也由主办律师来承担,所以尽管实务中律师助理看似工作繁忙,但是“心累”的是主办律师。 在“主办意识”下,意味着工作的责任由主办律师承担,客户的压力由主办律师面对,案件的结果由主办律师负责。在这种情况下,主办律师的累不仅仅是工作本身,更多的是责任承担下的“心累”。 

而一个想要快速成长的律师助理,建立“主办意识”,就意味着主动选择了“心累”。而只有主动选择了心累,才能明白并理解作为一名主办律师,所应承担与面对的事项。主动将“主办意识”建立起来,才会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成为一名优秀的主办律师。 

同样,在“主办意识”下,我们对于工作的态度也会远远不同于“助理模式”,我们不再会觉得繁忙的工作是一项麻烦,而是我们主动选择的一种状态,我们不再会觉得任务的分配是否符合市场价值的公平原则,而是意识到“工作是给自己做的”。 在“主办意识”下,我们就可以将单纯的学生思维转换成问题解决的导向思维,通过建立“换位思考”的意识,将建立面对所有的问题“如何解决,如何更好的解决”的思维方式。

我们会充分的调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主动参与案件的全流程办理,主动与主办律师多多交流。“主办意识”会促进“主观能动”,而“主观能动”最能加速成长与进步。

(三)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助理应该具备怎样的态度?

1.认真——凡事最怕认真

认真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却是做一名律师助理应该最先建立的职业态度。做律师,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要与人打交道、与文字打交道,因为不认真而出错是致命的,这个态度必须有。 

比如,在常见的文字工作中,如果因为不认真而犯下低级错误,会让客户的信任大打折扣;比如,如果因为对于时限的记忆不认真,导致上诉期过而未上诉,将是重大的执业责任;再比如,如果在风险把控中不认真,甚至有可能轻则处罚、重则入狱。所以要将“认真认真再认真,细致细致再细致”记牢并深入内心。 

在电视剧《士兵突击》中,有一名老兵叫伍六一。在伍六一退役后,红三连指导员对他的评价是“他比我活的认真啊”,不仅是伍六一,士兵突击中钢七连的每一位战士都展现了什么叫做“认真的活着”。 这份认真,将不止于工作的细致,而是一份人生态度,将认真作为一种人生态度,才能真正认真、细致的将每一件事做好。 

2. 负责——职业本身就是一份责任

负责,是作为一名好律师重要的衡量标准,具备职业责任感,才能获得客户的信任与尊重。同样,从开始做律师助理,我们就要将负责进行到底。 

负责,包括对自己负责、对客户负责、对主办律师负责、对案件负责等。著名演员胡歌在演讲中说过“别把自己太当回事,要把做的事情当回事”。负责,是衡量一名律师是否将律师这份职业“当回事”的重要标尺。 一个负责的律师助理,会做好提前规划,宁可我们等待,也绝不能迟到;一个负责的律师助理,会恪守信用,说到做到,实事求是,不盲目夸大;一个负责的律师助理,会严格保守客户的秘密,值得信赖。 

负责的背后,或是对于刑事辩护的信仰,或是对于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亦或是“靠谱”的做人底色,总之,这非常重要。 

3. 高效——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刑事辩护工作很多时候是在“争分夺秒”,我们会遇到非常多的时间节点,比如所谓的“黄金 37 天”(检察机关批捕前的最长拘留时限),比如被羁押后能否第一时间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比如移送审查起诉后能否第一时间阅卷,等等。 在刑事辩护工作中,“第一时间”非常关键,这要求律师必须高效工作。

同样,作为律师助理,高效也非常重要。助理的高效工作能够提升主办律师的效率,实现 1+1>2 的工作效果,那律师助理的自身价值将有质的提升。 

比如,我们能否将法律手续准备工作做到前面,在主办律师需要会见、阅卷等各类法律手续时,不必在律所内部流程中消耗过多的时间,可以第一时间拿到法律手续。

比如,律师助理高效完成取保候审申请书等的草拟工作,能够配合主办律师辩护工作的迅速展开。 武侠小说中讲“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在刑事辩护中是这样,于律师助理工作而言更是这样,高效且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是一位律师助理出色的品质。

第二部分:干法篇

 “工作的方式,决定了你一生的成就”,日本经营之神稻盛和夫在其《干法》中如是说。如果你想拥有一个充实的人生,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要么“让自己喜欢上工作”。 

(一)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助理应该养成哪些习惯?

1.复盘——进步来源于反思总结

作为初入职场的律师助理,我们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很多新问题、新挑战,也难免会犯各种各样的错误,然而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重复的错。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养成复盘的习惯。 在每一次会见、阅卷、开庭、接待客户、对接办案人员等等工作的过程中,或是犯错后的反思,或是察觉到的问题,亦或是主办律师传授的经验方法,一定要进行复盘记录。复盘的意义不是简单记录,而是形成思考的习惯,反复地深度思考才能带来成长与进步。 

在笔者的电脑桌面页上有三个记事簿,第一个是《工作提醒》,用来进行日常工作的提醒;第二个是《工作记录》,每天主要的工作内容要提炼记录;第三个是《经验总结》,在日常工作中的所思所想所收获,都要及时总结记录下来。

《论语·学而》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教诲我们应该时常反思并总结记录。笔者所在城市的一名优秀检察官在分享成长经验时讲到“每天写 1000 字,坚持数年”,这样的坚持总结,难能可贵,如果我们无法每日坚持,那么每周总结、每月总结确是必要的。 

笔者在参加所在城市律师协会培训时,一位法院的庭长在分享他培训法官时的发言“如果法官读的书没有检察官、律师多,写的文章没有检察官、律师好,又如何能让他们相信法院的判决”。 这位庭长的话对笔者触动很大,同样的道理,一名律师,如果我们读的书没有检察官、法官多,写的文章没有检察官、法官好,凭什么让检察官、法官重视我们的律师意见呢? 想要达此目标,坚持写作与阅读,坚持复盘,既是律师助理成长为优秀律师的必经之路,也是一条捷径。 

2. 计划——做好计划,以及永远都有一个 Plan B

作为律师助理,经常会忙于各种各样的事务,除了辅助办理案件以外,陪同主办律师接待客户、办理日常事务必然会占用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因此怎样做好工作计划就非常重要。 在开展一项工作之前,首要是做好各项计划,要先有框架,再有内容。

而框架的建立,需要经验的积累,更需要不断的向主办律师请教,学会主办律师的思维模式。 在制定工作计划中,因为我们大多数情况需要同时处理多项工作,所以要做好优先级分类,先做重要且紧急的,再逐步按优先级分类处理。这一过程中时间管理同样重要,掌握如何将有效工作时间分配给最合理的工作项目,才能最高效的完成工作。 

在实施工作计划中,律师助理要做到“项项有交代、事事有回应”,对客户是工作成果与工作效率的体现,对主办律师是工作能力与工作态度的表现。比如,经主办律师的同意后,在每个案件工作群中主动、定期汇报工作,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工作方式和习惯。 有了计划还不够,作为一名律师助理,要永远都有一个 PlanB,因为在刑事辩护的工作中,境况瞬息万变,没有什么事情是一成不变的,变化才是永恒的。因此,在做好一套计划之后,要尽量考虑有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应有备用计划,即 Plan B。 

比如会见以及庭前准备,作为律师助理,既要熟练使用电子产品提高效率,也不能过于依赖电子载体,要做好电子文档误删、开庭电脑死机等多种情况,既要电子版文件,也要准备纸质版文件备份。 再比如,刑事案件的会见要求是法律规定的三证(律师证、所函、委托书),在进行会见前提前打电话问好看守所的其他手续要求是做好准备,但同时,在按照看守所要求准备好手续外,还要携带一份更全面的手续,比如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律所证明(盖章)、多份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街道证明)等等,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特殊状况。 笔者以过往办案的经验总结,既要有一套完善的计划,也不能仅依靠一套计划,拥有一个 Plan B,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意外风险的发生。 

3. 学习——律师职业需要长期主义

律师职业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这对于想要“一招鲜,吃遍天”的人来说是痛苦的,但是对于理解时代更迭,唯有持续学习才能不被时代淘汰的律师来说,这个职业是幸福的。需要终生学习,恰恰说明律师行业不太可能被人工智能取代,没有人能永远占位,唯有真正终身学习的人才能在这个行业中长久发展。 

作为律师助理,要学习的内容很多,不仅仅是左手刑法、右手刑诉的基础法条学习,同时也要学习其他部门法,如民法、商法,因为如不懂民法、商法,对于经济犯罪案件如何能游刃有余的办理呢? 除了学习法律知识以外,因为刑事辩护领域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或者说作为法律体系中最严格的部门法,越好的理解生活,才能更好的理解刑事法律的规范。

所以就要求从律师助理开始,我们就要去学习广博的知识。 养成随时随地学习的习惯,看书是学习,与人交谈是学习,在地铁里观察人来人往、行色匆匆也是学习,用心做任何一件事都是学习。在长期主义价值体系下,将学习变成一种习惯,厚积薄发,将会拥有因学识而散发的魅力,日后将成为一名真正的专业律师。

(二)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助理应该学习哪些能力?

1. 基础能力:脑瓜子、笔杆子、嘴皮子

作为律师助理,目标是成为一名合格、优秀的刑辩律师。由西南政法大学某教授总结,法律人应具备“三子”能力,即脑瓜子、笔杆子、嘴皮子,这同样是律师助理的学习方向。 脑瓜子,即思考与深度思考的能力。初入行业的律师助理,要具有勤于思考的能力,做工作与生活的有心人。思考之后,还要进一步培养深度思考的能力,办理案件也好,处理琐事也好,遇到案件和问题时,在内心多问几个为什么。

刑事案件的问题很少浮于表面,唯有深度思考,才能探究到真相。 笔杆子,即文书写作能力。作为律师助理,一方面要掌握法律意见写作的规范,如各类申请书、质证意见、辩护意见等等。另一方面,也要学会书写各类文稿,如主办律师讲座论坛的发言稿、新闻宣传稿、公众类文章等。作为一名律师,好的写作能力是必要且重要的。 嘴皮子,即表达能力与沟通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需要表达与沟通的对象很多,如公检法、当事人、当事人家属、律所团队成员等等,具备良好的表达与沟通能力对于办案以及高效的团队协作非常重要。

2. 进阶能力:检索、研究、展示

在具备了基础能力的同时,律师助理要意识到,在日常工作中最需要具备的与办案相关的能力,就是所谓的进阶能力,包括检索、研究、展示。 检索,即法律检索能力。在实务中,主办律师通常会将检索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完成,这大概率是律师助理最早接触到与办案有关的专业工作,检索包括法条检索、案例检索、司法观点检索等。法律问题的研究,是助理需要经常辅助主办律师进行的。

即便主办律师的实务经验充足,但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时,依然需要持续研究。在刑事辩护领域中,律师助理往往根据主办律师的思路与框架开展研究工作,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归类、提炼、总结,给出相应的建议。 展示,即律师服务成果可视化能力。

在法律检索与法律研究工作之后,如何将检索与研究的成果更好地展现给主办律师与客户非常重要,在这一点可以参见诉讼三大法宝之一:诉讼可视化。将成果精品化,将展示内容可视化,用最适合、最直观、最易于理解的图表、图片、视频等方式展现出来,让观者一目了然。

3. 高阶能力:市场开拓、客户洽谈、案件办理

高阶能力是指作为一名刑辩律师需要具备的综合专业能力,分为狭义和广义,我们平时语境下的专业能力一般是指狭义的案件办理能力,但事实上,从市场角度衡量一名律师的专业能力是包含市场开拓、客户洽谈和案件办理的广义专业能力。作为律师助理,要了解高阶能力的组成,并有意识的锻炼自己的高阶能力。 市场开拓,即客户从哪里来。

作为律师助理,要注意观察主办律师的客户构成,特别是新客户从哪里来,学习如何在自己独立后获取案源。一般来说,刑事领域的客户往往来自于老客户介绍、同行推荐、朋友转介等,不同于民商事和非诉讼领域,市场上没有长期、稳定的刑事领域客户。 客户洽谈,即客户为什么会选我。

客户找过来,可能有多方面的因素,但是否选择我,更多地取决于主办律师在短时间内综合能力的展现。用最短的时间找准客户的痛点,切入案件的核心,拿出解决的方案,展现专业、敬业的职业形象,建立与客户的信任关系。律师助理期间,对于主办律师如何洽谈客户,要多听、多看、多模仿。

案件办理,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刑事案件的办理关乎当事人的人生,对于每一个遭遇刑事问题的客户来讲,对其个人和家庭都是毁灭性的打击,律师助理必须怀着敬畏之心来参与办理刑事案件,不能局限于向主办律师学习、提升自身能力。


而应在做好会见笔录、阅卷笔录、质证意见、辩护意见、发问提纲、庭审预案等工作的同时,在最快的时间内去极力寻找解决案件的方法,给主办律师提供建议和意见,为最大限度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做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三)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助理应该掌握哪些技能?

1. 办公技能

基础技能,熟练掌握 Word、Excel 等各类办公软件。会用与会熟练使用是完全不同的,期间效率高低的差别巨大,因此对律师助理的要求是应达到会熟练使用。 

进阶技能,会使用各类提高工作效率的软件工具。比如音频转文字软件、文字、图片、PDF 相互转化软件,扫描全能王等类似软件等等。 高阶技能,学会使用智能辅助工具。

2. 宣传技能

基础技能,要会拍宣传照。律师助理经常会遇到需要拍照的场合,比如给主办律师演讲拍照、各类讲座论坛拍照等等,因此拍宣传照技能要掌握。 

进阶技能,使用诉讼可视化工具。前文所述诉讼可视化会用到的的各类展示工具的使用,如PPT等,不仅对于办理案件很重要,对于办案过程及结案后的宣传也很重要。 

高阶技能,自媒体运营。自媒体的运营对各行各业都很重要,律师行业也不例外。因此,如能会运营各类自媒体如公众号、微博、知乎、小红书、抖音、视频号等,并学会排版、编辑、剪辑等技能,在宣传工作上会事半功倍。 

特别提示:律师助理工作不能本末倒置,宣传技能会则很好,不会也没关系,可以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友情提醒律师助理,如果主办律师将你的大部分工作时间安排在宣传上,而不是办案上,则要审慎考虑是否更换主办律师或者团队、律所。

3. 生活技能

工具技能。如驾驶技能,刑事辩护的会见工作,如会驾驶则方便很多;如烹饪技能,会做饭的好处是督促自己吃好每一段饭,吃饱了饭才有力气做好每一次辩护工作,等等。 

休息技能。律师的加班、熬夜、出差是家常便饭,学会休息很重要,除了睡觉以外,掌握冥想技能,可以更好地休息,在出行工具上的短暂休息也能提升精力、体力。 

放松技能。如养成一项运动爱好,可以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锻炼身体,舒缓身心。如果喜欢心理学,可以学习心理疏导与情绪发泄,帮助将办案中接触到的负面情绪消化掉。 

总之,生活技能掌握的越多,会越便利生活,同时还能了解到更多的领域,更多的生活常识,这是能够提升法律工作能力的,因为法律与生活从来都不是分离的。


当然,更重要的是,建议律师助理,不能只有工作,而没有生活。笔者也曾在进入工作初期保持着随时工作的状态,然而这样的状态既不可持续,也绝不是理想的、健康的状态。


工作与生活需要平衡,我们需要在生活中找寻工作的快乐,在工作中找寻生活的意义。

第三部分:活法篇

稻盛和夫先生在其著作《活法》中提出“在混乱的时代追问人生的意义”,而人生到底有何意义,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答案。刑事辩护领域的我们每一天都在见证悲欢离合、感受人情冷暖,刑辩人生如何,又何为刑辩人生,这一追问,或将持续我们整个职业生涯。

(一)机会、选择、自信

1. 机会:山不向我走来,我便向它走去

机会从来不是自己出现的,而是努力追寻后把握的。无论是从刑事辩护的职业发展来说,还是从办理每一个刑事案件寻找辩护点来说,都是一样的。“山不向我走来,我便向它走去”这句名言,完美的诠释了我们要主动发现机会、把握机会。 

作为一名律师助理,你见或者不见,刑辩江湖就在那里。如何快速成长、脱颖而出,需要把握机会;作为热爱刑辩的年轻人,你看或者不看,案件就在那里,如何吃透案子,适当表现,需要把握机会。

2. 选择:刑辩之路,总是在面临各种选择

进入刑事辩护领域,有一种最直观的感受是,仿佛每天都在面对选择。你可以选择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刑辩律师,亦或是你可以在罪与非罪之间做出选择,这份选择拷问着每一个刑辩人的良知与灵魂。 

在选择之路上,诱惑与风险相伴而来,面对当事人的不法诉求与巨额报酬,你如何选择;面对结果与过程的不匹配,你如何选择;面对同行业其他领域年轻人的高薪,又如何选择;每一次选择,将汇成一名刑辩人的底色。

3. 自信:发自内心的喜欢自己

机会把握总有偏差,选择路径也会有失误,刑事辩护的一路走来必将充满荆棘,然而作为初入行业的年轻人,作为致力于在刑辩之路走下去的律师助理,无论面对何种境地,都要自信,这份自信决定了你将在这条路上走多远,走多久! 不要在乎别人对你的非善意打击。

复旦大学陈果教授有这样一段话“你觉得我不好,你也觉得我不怎么样,但是我了解我自己,我知道我自己有几斤几两,你把我贬的很低,我知道我的分量还是没变,我还是有非常闪光的地方,我还是有足够多的优点,这个才叫自信。” 

“他人喜不喜欢你,很多时候不在于你是不是足够优秀,他人喜不喜欢你很多时候在于,你是不是能给他人带来好处,所以你何必去在乎这东西呢。当一个人真正喜欢自己的时候,才会由内而外散发出一种自由,一种自信。” 

作为律师助理,我们在职业之初不可避免遇到很多挫折、打击,这或许来自案件的不顺利,或许来自暂时无法理解的实际情况,或许来自于身边人的不友好,但无论如何,都要喜欢自己,都要自信起来。

(二)认知、理解、接纳

1. 认知:一切所见,皆存偏见

在刑事辩护领域,往往更容易观察到人性的复杂与多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前后供述的反复,公安、检察官与刑事辩护律师观点的巨大争议,以及那些难以言说、却又不得不面对的“世间万象”。 权威是不适合刑事辩护领域的,无论是何种的“权威”。所有的人、所有的观点都必须可以被质疑。

没有人的观点就一定是真理,恰恰相反,一切所见,皆可质疑。 认识到“一切所见,皆存偏见”,我们就不容易被某种声音所洗脑亦或被带跑,也不会轻易相信看到或是听到的,当然,我们也会对自己多打几个问号。刑事审判的“法庭辩论”环节,这“辩论”两个字,背后应该是尊重多元的声音、多元的观点。

2. 理解: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

综艺节目《奇葩说》中马东曾说过一句话“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尽管被误解到底是不是表达者的宿命已经是网络上辩论的题目,而这句话本身却充满着表达者的智慧。 

在刑事辩护领域,特别是在当下的国内,依然要面临非常多在刑辩律师看来是非常荒谬的质疑与指责,比如“刑事辩护律师为什么要替坏人辩护”,再比如很多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人质疑“刑事辩护律师有用吗”,搜索这句词条,百度上竟有 100000000 个相关结果。 

作为刑事辩护领域的初学者,一份热爱的工作被质疑它存在的意义,一份追求的事业被质疑是不是“坏人”的帮凶,但只要你在公众平台上解释或者哪怕流露出不解与不满,那漫天的谩骂声必将汹涌而来,你看,被误解确是表达者的宿命。

3. 接纳:无论遇见谁,都是生命里该出现的人

 释迦牟尼佛说过一句话:“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你生命该出现的人,绝非偶然,他一定会教会你一些什么”。虽然,无法判断这到底是不是佛陀的原话,但是深感此话充满禅意。 电影《一代宗师》中有一句台词“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他讲的是武功的不同境界。

而刑事辩护领域里,笔者更愿意从字面理解,这个领域,确实要见众生,见天地,而后见自己。 再通俗一点,刑事辩护领域每天都在“与人打交道、与事打交道,与自己打交道”。我们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善良的、恶意的,热情的、冷漠的,真诚的、虚伪的,切勿抱怨与憎恨,无论遇见谁,都是生命里该出现的,遇见了众生之后,在前行的某一处,才可能遇见真正的自己。 

这个世界绝无完美人格的存在,一位行业前辈曾经自称“我是个小人,也是个俗人”,这句话笔者琢磨良久,才越发的理解背后的意味。在这个领域,不要对人“有所期待”,放下“期待”,学会“接纳”,才能更好的在刑辩江湖中一展拳脚

 

(三)做喜欢的自己

1. 成功只有一种,就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度过人生

《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当年明月在这本经典书籍的封底写了这样一句话“成功只有一种,就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度过人生”,当笔者读到此话后,内心是何等的震撼与感动。

律师助理在这个领域能看到刑辩律师有种种类型,有的是收费高昂的名气律师,有的是在功成名就后潇洒西北痴心法援的律师,也有的是转型为“案源型”的律师,等等。

无论哪一种,都不可否认这些刑辩律师的能力以及对行业的贡献。那么,作为律师助理,未来你想成为怎样的律师呢?这个问题本身没有标准答案,哪一种方式能让你感受到满足感、获得感、成就感,那可能就是“自己的方式”。 

2. 和自己喜欢的一切在一起

韩寒说:“我所理解的生活就是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养活自己,养活家人。生活不是攀爬高山,也不是深潜海沟,它只是在一张标配的床上睡出你的身形。我所理解的生活就是和自己喜欢的一切在一起。” 如果热爱刑事辩护,其实这份职业足以养活自己,也能养活家人。

职业的属性决定了我们要奔赴祖国的大江南北,更决定了我们会不断地认识新朋友,我们亦会遇到各种各样在平静生活中兴许永远也遇不到的人和事。 

刑事辩护需要热爱,因为我们确实需要和自己喜欢的一切在一起,才足以理解并享受生活的美好。刑事辩护不仅仅是一份工作,也是刑辩人生活的一部分,热爱,才会更加美好!

3. 做喜欢的自己,淋漓尽致地活着

笔者在二十岁写给远方朋友的明信片里稚嫩地写下“做喜欢的自己”,那个时候其实还并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自己。 十年后的今天,当回首一路走过的刑辩之路,才理解并更加坚定地选择做喜欢的自己、淋漓尽致地活着! 刑事辩护最能理解生命无常,自由无价,在生命与自由面前,珍惜当下,做喜欢的自己,祝福每一位即将走进刑事辩护领域的年轻人!

附:刑事辩护领域助理小备忘录(供大家参考)

写在最后

回首进入律师事务所,从实习生到正式员工,从实习律师到执业律师,从授薪律师到独立律师,一路披荆斩棘,既遇到了贵人,也遇到了挫折与打击,幸好笔者相信“无论遇见谁,都是生命里该出现的人”,幸运笔者还在“做喜欢的自己。” 

希望每一位向往刑事辩护的年轻人,都能坚定地走在这条维护生命与自由的法律之路上!或许现实会有磨难,然而请相信“我们是什么样,未来刑辩江湖就会是什么样”,我们共同变好,我们所热爱的也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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