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个人(自然人)出租自有住房涉及以下税种:
1、增值税:按不含税租金收入乘以1.5%税率计算缴纳(符合月收入3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免征)
2、房产税:按不含税租金收入乘以4%的税率计算缴纳
3、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
4、印花税:免征
5、个人所得税:减除可扣除费用后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或各地核定征收率)
6、城建税:按应交增值税乘以税率7%或5%或1%(符合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可免征)
7、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乘以税率3%(符合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可免征)
8、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乘以税率2%(符合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可免征)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5]9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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