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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9
答:不可以的,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属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缴享受优惠项目,是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享受,在年度中间按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可以据实扣除研发费用,但不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问题来源于汇丰实务咨询,读者可能对问题描述、文件解析、政策依据等方面有不同解读,欢迎批评指正、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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