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会计科目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匹配关系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金额减去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结转金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第11行次的“销项税额”;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结转金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第12行次的“进项税额”;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结转金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第14行次的“进项税额转出”;
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结转金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第27行次的“本期已缴税额”;
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结转金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第23行次的“应纳税额减征额”;
6、“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第32行次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二、其他说明
1、当月的会计科目数据(建议查看明细账的数据)应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本月数”匹配;
2、本年累计的会计科目数据(建议查看明细账的数据)应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本年累计数”匹配;
3、如果存在不匹配的情况,建议核对查找一下具体原因,以免产生其他影响。
人须在事上磨,方能立得住,方能静亦定,动亦定。
——王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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