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是一个地方的文化标签。我们要留得住乡愁,也应该记得些方言土语。
好像是在某一天才突然发现,我们射阳方言词汇中是一般不用“厌”字的,用得多的是“嫌”。
说“讨厌”的,基本上是接受了普通话影响的年青人,土生土长的人们只会说“讨嫌”,说“犯嫌”。
在老家人的话语中,某样原本喜欢的东西,享用得多了,也不用“厌”,而用“够”字。
“昨个中晌一连拖了五六块大肥肉下肚,吃够住了。”——是厌食了。
“你紧安(怎么)天顶天在听这个郭建光的啊,没听够啊!”——是说应该厌听了。
“嫌”,在我们老家的方言中,有动词和形容词两种用法。
作为动词,是嫌弃、嫌恶的意思,与普通话的意思基本相同。只是我们的方言中通常是单音节词用的多。这也与吴方言中同义词,双音节词的“嫌鄙”不一样。
“你跑来跑去,看来看去,紧安(怎么)就没买一件衣裳的啊!”
“先看的一件,我嫌它颜色不好;后来一件,我嫌它式样不好;再后来的那一件,我嫌它太老气了……”
“你不要嫌这嫌那!我看你是嫌贵,舍不得钱!”
这里的“嫌”,都是单独作为动词来用的。
“只要是肉,烧的味道好不好,肥啊瘦的全不限定(不太重要),我全能吃得下肚,不嫌!”
“要死了!你就空口吃这个啊!不嫌咸啊!紧安(怎么)不把你齁死了的啊!”
有时,这个“嫌”也会组成一个固定结构的俗语。
如,“嫌好识歹”“嫌五失六”“嫌三卡四”。
作为形容词的“嫌”,可能是由动词演化而来的,是不是有“使动用法”的意味?“使……讨厌讨嫌”?这个词更多的时候是说小孩子在人多的场合过于表现自己。
“你看你啊,人来疯吧!嫌死了!”——这是说小孩子太过表现自己了。
“啊呀哇!王三奶奶家的那个小花猫啊,嫌呢!一看你来了,它就围着你脚后跟转。”——因为欢喜这个小猫,将它当作个可爱却又不知如何表现自己的小孩子。
“不要嫌!自觉点尕子!”——这是一个女性对她相爱的人的嗔怒。
“嫌头”则又成了名词性的了。这多是年纪大的,对喜欢的晚辈们的特别的爱称。
“我家的小嫌头啊!”
“个三嫌头!”——方言中通常不会在前面加“这”的。
那个时候,常常会看到奶奶级或是姑姑级的女性长辈们逗着还在摇篮时的宝贝。长辈一喊,小宝宝就“咯咯”地痴笑一通。
“讨嫌”和“犯嫌”,也是方言中用得多的。意思相近,在情感上稍有区别。
“讨嫌”,也有说着“讨人嫌”的,还有说“万人嫌”的。貌似,这三个说法一个比一个重些,可细细体味一下,却是一个比一个更亲热些呢。这也是语言的微妙之处吧。
说一声“犯嫌”,就更微妙了。可不是一般情况下,一般关系的人说的。当然,如果在加上个“小”,说成是“小犯嫌”那就肯定是长辈疼爱的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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