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先驱报》报道:鉴于疫情封国期间民众没有收入,姆南加古瓦总统行使临时权力,允许租户在封国期间延迟支付房租,房主可以延迟缴纳房贷。
但是,封国期结束后,租户和房主须按3期等额的方式支付疫情封国期间每月递延的未付房租或房贷。即,如果封国期持续2个月,则租户有6个月的时间来偿还未付房租,如果封国期持续了3个月,则租户有9个月的时间等额支付递延房租。
上述逾期未付房租和房贷,将于封国期结束当月的下一个月到期,须予以支付。然而,如果房租或房贷在到期日14天后仍未支付,则可对其提起法律诉讼。
4月28日,内阁建议总统行使临时权力,并于2月29日发布了《2020年总统权力(临时措施)(封国期间延迟支付租金和房贷)条例》第96号法定文书。
该条例明确指出,封国期间房租或房贷逾期是由于封国措施所致,因此不得因未支付房租或房贷引起法律争议。但该条例也明确指出,租户和负有房贷的房主也可在封国期间支付全部或部分房租和房贷,在这种情况下,该条例仅适用于未付款部分。
封国期间或之后,对于在封国期间欠付房租的受保护租户,只要按时还款,不得对其进行驱逐。该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对租户提起法律诉讼,法院也不能作出任何判令,将其驱逐,收回财产或破坏他人的财产。
更不得因其他原因(不限于未付房租),驱逐租户。即使租约中有租金自动调整条款,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涨租,不论房屋是以成文法还是合同进行出租。
如果逾期未付房租到期14天后,租户仍未支付房租的,则可以采取法律措施强制其付款或将其驱逐;类似规定同样适用于未按时还贷的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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