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额、销项税金额、进项税金额等项目和企业财务账务记录的金额应该是一致的,但是实际情况中,肯定会存在差异,差异的原因大概有两方面:
1、非政策性差异。主要就是人为导致,比如次月申报增值税时,发现申报期的账务处理有误,或者开票、抵扣发票有误。
2、政策性差异。会计收入确认原则和增值税收入确认原则本来存在差异。举例,提前开票,增值税要求申报,但是还未达到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 确认原则,类似这种政策性差异导致的不一致。
以上两种主要情况导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账务存在差异的原因其实都是合理的。日常工作中,我们如何处理这种差异?
我的处理是:建立申报明细台账,记录并消除差异。
1、每月申报期,将开票数据、进项抵扣数据从税控系统导出。
2、将导出数据和财务系统数据进行一一核对,差异列出明细表。
3、申报口径按照增值税规定申报,符合税收规定,避免纳税风险。
比如,核对过程中,发现账务进项税多于认证金额,原因是忘记认证,账已经入了,这种情况下,申报表肯定是按照实际认证的填写;本月账务收入和税金多了一笔,原因是公司销售有一笔客户是个人,个人未索取发票,本人的做法是计入差异表未开票收入一项,申报表填写到未开票收入中。
4、年底尽量清除所有差异,保持账务和申报表一致,如果没有清除,差异过度到第二年。
今日讨论
你们公司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理的?
欢迎大家留言谈论。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