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乌、草乌
川乌主含生物碱,如乌头碱类、去甲乌头碱等成分;草乌主含乌头碱类。
药理作用
(1)抗炎、抗变态反应
对炎症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
(2)对肾上腺作用
乌头汤具有促肾上腺皮质样作用。
(3)显著镇痛作用、局麻作用
可刺激皮肤粘膜感觉神经末梢呈兴奋现象,产生瘙痒、灼热感,继而麻痹,丧失知觉。
(4)强心、降压
(5)显著降糖作用
乌头多糖A显著增强磷酸果糖激酶和糖元合成酶的活性,增强了对葡萄糖的利用而降糖,而不是通过提高胰岛素的分泌降糖。
(6)抗癌
可抑制所有可增殖的胃癌细胞,抑制人体外胃癌细胞的有丝分裂,使癌细胞核分裂仃止在分裂中期,而不进入后期和末期。
(7)解热作用明显
临床应用
(1)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肿痛、骨关节炎、肩周炎等风湿病。
(2)治疗腰椎骨质增生腰痛和坐骨神经痛。
(3)治疗胃癌、肝癌、癌症疼痛。
临床思悟
(1)对于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
具有较好的抗炎、镇痛、抗变态反应、促肾上腺皮质样作用,故治疗关节痛疗效较好。但具有对心脏的毒性作用,故剂量上需要控制。
对于疼痛严重而顽固的类风湿关节炎,可与关白附配合运用,增强止痛效果。
(2)对于胃癌的治疗
剂量上需要逐渐加量,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对于没有心脏疾患的病人,剂量可用至30g,煎煮1小时以上。加大剂量时需要反复检查心电图,一旦有不适,立即停药。
在大剂量使用乌头的同时,需要配合运用一些护心和胃的中药,如鬼箭羽、生地、五味子、郁金、制半夏、甘草等。
(3)关于心脏毒性
乌头具有短暂强心作用,但乌头碱可直接毒害心肌细胞。对于原有心脏病的病人,应用乌头,会引起心脏不舒,心律紊乱,甚至房颤。
(4)关于乌头的十八反
有实验研究:
①乌头、半夏合用,无增毒,乌头镇痛作用以及半夏镇吐作用不受影响;
②乌头与贝母、白蔹、白及同用,都无增毒,也不影响原药作用。
③乌头与瓜蒌同用,可加重毒性反应。
实验研究与临床有不一致情况,临床还需谨慎总结。
不良反应
生用大毒,草乌较川乌毒性更大,炮制后毒性大减,二药同用不增加毒性,但需要把握总剂量。
乌头中毒症状:口舌、四肢、全身发麻、恶心、呕吐、呼吸急促、视力模糊、言语困难、头晕、昏迷、心律不齐、心率减慢、血压下降、房室传导阻滞、室性早搏、房颤、心肌炎、急性肾衰、休克,甚至死亡。
救助措施:轻者可用中药如蜂蜜、甘草、绿豆、茶叶等;重者用西药如阿托品、肾上腺素、普鲁卡因胺、利多卡因、多巴胺、西地兰等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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