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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座这件事,社会学怎么看?

作者:刘晨,系桂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传媒学院教师

让座关乎一个人的品德,也关乎权利。如今,爆发出越来越多的让座纠纷,尤其是因此而产生的羞辱与暴力,值得警惕。但,通过观察,往往要求让座的一方多半为“弱者”,而被要求让座的一方多为“小年轻”,也有类似妇女等弱者的存在。

此外,类似这种问题的社会问题性分析往往从权利与义务的角度,本文也不例外,但创新之处在于,我们纳入哈贝马斯所说的“沟通行动”来进行嵌入式的考察,从而分析出有效性的沟通对于让座问题的意义。同时,我们还呼吁,对于霸座或强制性的、道德暴力的让座要求,应该予以法律意义上的规范和严惩,唯有如此,才能杜绝。

一、现状:“好心人”越来越少,“倚老卖老”却越来越多

衣食住行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行”的问题,现在格外严重。

最近,关于座位的问题可谓是火了又火。回望此事,从最初的高铁霸坐事件到后来的大妈占用座位放置东西,再到9月24日的男子猛踹对方事件(孙某在从南京地铁三号线大行宫站前往诚信大道站的列车上,为一名老人让座后,不满身边樊某没有起身让座的行为,为发泄情绪,遂以“把腿翘起来了”、“不懂事”为借口,对樊某胸部踢踹。)等等。它们几乎都是为了座位而引起的社会冲突。

而与霸坐事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网友李先生却在微博上发文分享了亲人在列车上遇到的暖心事:自己的妻子带着孩子因为堵车没能赶上飞机,在高铁站又只买到了一张有座的短途票,上车补完全程票后,不仅列车长帮母子二人找座位,更遇到好心夫妇主动让座。”但,这样的新闻实在是太少。

我们似乎可以发现,“好心”之所以变少与某种舆论导向有很大关系,正如最近出租车司机和某位乘客因付款时乘客没法使用手机移动支付(微信或支付宝)而发生争端的那样,视频里的司机说:“现在坏人都变老了吗?”闭目一想,出租车司机为何这样说?但又一想,我不是也曾遇到这样的事情吗?具体而言,我自己曾在广东某市坐车时被老人侮辱,而原因是他认为我的箱子挡着他走路了,但事实上却不是如此。我也曾在心里想到这句话,“真是坏人变老了”。最后,即便全车人都认为其不对,让其“算了”,但他还是不依不饶,即便司机来劝阻,他依然羞辱我,不罢休。我没办法,主动下车,并再花3元钱坐车到达目的地。相反,如我继续在车上争执,我怕其突然生心脏病等,最后“我吃不了兜着走”。而这样的事情,目前还少吗?

事实上,我们似乎的确是走向了一个“倚老卖老”的社会。

所谓倚老卖老,最为直接的一个表征就是“我是老人”,传统美德里常说“尊老爱幼”,那么,我就应该受人尊敬,不允许和我争辩,以及挑战我的权威。即便是“我”做的不对,我也要坚持。否则,“我”就扣帽子等。“我”可以羞辱你,但是你不能骂“我”。我们就是在这样的情景下生存着。

再于让座来说,在倚老卖老的社会,至于说年轻人是不是愿意,是否应该有这样的义务则不予以考虑。反正,“你应该让”,甚至,我们也看到了,在公交车上,因小女孩生理期而不方便让座却被打了一耳光,觉得对方不尊重他这位老人。此种强词夺理,不分是非的强调对方伦理学意义上的“超义务”而“轻权利”的时代,是目前爆发让座这一行为的主要原因。而让这种情况出现,又因为某些人,或者某些群体的“超利益化”,且,他们还抱着“弱势思维”。也就是说,我弱,我所以我可以“为所欲为”。

问题是,这和耍赖有什么区别?细思极恐。

二、分析:基于“权力-义务”和“沟通行动”的考察

我认为,这里面,没有搞清楚的问题有两个方面,且,这两个方面直接关系到“让座”、“座位”这个最基本的公平环境下的个体非公平性利益。

首先,从权利与义务的角度来说。通常,我购买了车票,付款了,则我有权利坐我的位置,而不需要让座。原因在于,“让”这个字本身是一种授予关系,是赠予,不是法律所强制性要求的。相反,我也可以不出让我的权利,而享受我本身应该得到的乘车服务。但,基于美德来说,“让”又是义务,而这样的义务,我可以选择是否承担,这就需要考虑个体、环境等因素。

也正如有的评价所说的那样:“乘客买票上车,就是向公共客运公司购买服务,事实上构成客运服务合同。乘车时支付了相同的票款,就拥有相同的权利。只要乘车时买票了,就有资格坐(特殊座下面另行讨论)。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规定乘客在公交车上要给他人让座,给他人让座并不是必须的,更不能强制逼迫别人给你让座。在公交车上主动为需要得到帮助的特殊乘客让座,只能说这是一种值得提倡的个人美德,而并不是社会公德,不必将此加诸于整个社会。每个人都必须让座这是一种道德胁迫,更是道德暴力。”所以,从乘车这个事情来说,每个人都处在公平的合同关系当中,都在契约关系当中。

此处,我并不是直接反对让座这种社会美德,相反,它可以构成一种社会秩序和公共生活。只是,这样的美德不能用道德暴力来加以实施。

其次,从沟通行动的角度来说。哈贝马斯谈到:沟通有效性的四个要求分别是:“(1)可领会性要求(选择可领会的表达,以便说者和听者之间能够相互理解);(2)真实性要求(提供一个真实陈述的意向);(3)真诚性要求(真诚表达意向以便听者能相信说者的话语);(4)正确性要求(选择一种本身正确的话语,以便听者能够接受)。”结合本文来说,不难想象,在让座这个问题上,二者一般是会有有效言论沟通的,尤其是爆发语言冲突时,而正是因没有有效沟通(无论是让座这个问题,还是二者之间的观念性冲突或人格冲突),所以有时候就会爆发二者的拳脚相加,彼此互害。但,打赢了也不讨好,要赔偿对方;打输了呢?要住院。所以,如此说来,当事者其实没有必要这般。

问题是,在爆发冲突的时候,在一方提出“要求”而另外一方觉得不愿意时,二者就会因越来越多的攻击性言论、肢体接触而情绪激动。此刻,谁还管什么沟通有效性?谁都不愿意吃眼前亏。也正是如此,语言的沟通无效性伴随着情绪的升级和波动而产生暴力,进而也就导致我们在网络上看到的鼻青脸肿的悲剧,一幕幕网络公审后的当事人道歉又道歉。问题是,当初“你”干嘛去了?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

首先,在要求让座这个事情上,彼此缺乏语言的“可领会性”。甚至二者根本就没有领会对方的意思,有些强迫他者做圣人,上来就是“你应该让座”。对方领会的是,我被道德绑架,我凭什么?凭什么是我?如此,这如何谈及“相互理解”?相反,如果你实在不方便,基于考虑对方感受的前提下,提出可否让座一下,我想人家是可以理解的。有事好好说,这才是沟通有效的一个前提。而居高临下的提出让座要求,我想不但没有所谓的沟通有效性,还会让对方感到反感。

其次,在需要让座这件事情上,一方缺乏真实性、真诚性的表达。如要求对方让出座位来,那么就需要诚恳地提出你的不便,且表明你的困难。否则,人家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想侵犯他的权利?本身,他可以可以说不。所以,没有真实性的、真诚性的“说”,就会导致二者的误解,进而越说越恼火,最后争端升级。

再次,在提出让座这件事情上,一方缺乏正确性。这里所说的正确性,其实和上文所说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同理,就是说,要求让座的人应该明白,对方是具备不让的权利,而自己应该对此认识清楚。否则,侵犯他者合理性权益,则对方就会反感,为什么是我让?同样,彼此都处在上车买票(有可能没有座位)的契约关系中,所以,不存在所谓的座位无效,而这时候就需要看义务,道德高尚的人可能不和你争,但他者是否方便,是否有这个意愿让座,则是需要考虑的。相反,仗着自己是“弱势”对他人提出“让座”的要求就是不正确的。

总而言之,当这几个方面都缺乏的时候,让座就会引起争执,尤其是绑架他人的道德而让自己享受利益,这怎么说都说不过去。换个角度想,那些要求他人让座的人,年轻时,或者什么情况下,是否在被要求让座时让座了?我想,这种人应该是不存在这类情况的,一直以来都是横行霸道。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有时候的确是社会太纵容,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面前,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此类的恶,就会越来越多,这就是阿伦特所说的“平庸之恶”。

诚然,我们目前所处的这种环境,事实上已经越老越生活殖民化,在过去,在传统当中,可能彼此之间会客客气气,尤其是在人的素养上和社会风气上,但现在个体化越来越严重,越来越在意的是自己的利益,所以,基于哈贝马斯所说的“社会文化背景”而形成的让座性冲突,就变得越来越多。

但,这是社会的一个发展轨迹,而并非是倒退。

三、治理:提倡“有限度的美德”和“有话好好说”

要想制约这种行为的再发生,我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提倡有限度的社会美德。我发现,社会美德的存在,虽然有一定作用,但容易被一些人利用。尤其是要求对方让座者,他们仗着自己的年纪、身份等,动辄把自己的“弱势”摆在前面,又“强势”地要求对方符合他的行为和观念,最终,对方有时候不得不屈服。这种道德化暴力往往需要进行限制,比如法律可以规定某些情况的“不让座”。甚至,我个人觉得,法律对于霸占座位和强制性让座的处罚过轻,这就会导致赏罚不分明,最后社会怎么不乱序?

基于让座,我们还要考虑的是,“让”的时候,是否要考虑一下“恩所加,则思无因喜以谬赏;罚所及,则思无因怒而滥刑。”

其次,提倡有深度的沟通。虽然,目前的确没有法律要求必须让座,但在这样的前提下,如对方有困难,我想一般情况下还是会有人帮助的,比如我们在开篇提到的好心夫妇主动让座的事情。为什么?大家都是过来人,谁不知道这里面的心酸?谁的心又不是肉长的?

如果你非要要求人家让座,你可以正确性、真诚性的表达你的不便,请求对方帮忙,且,你自己应该知道,别人也有不帮忙、不让座的权利。相反,如果什么都不说,上来就是“你给我起来”。否则,就是一耳光进行羞辱,我想,这不是没事找事吗?还让个什么座?干脆一路走,一路打,打着打着就到站了。毕竟坐着不能打,也打的不痛快嘛。

所以,基于个体权利的角度,应该有原则地“让”,否则就会无限地出让自己的权利,那,买票上车坐到座位还有什么意义?同时,也要有厚度地沟通,否则如何达到“你情我愿”的让座?

四、余论与总结

事实上,现代化的都市生活,每个人都不容易,尤其是年轻人,既要背负巨大的生活压力,起早贪黑,身心疲惫,还要处理各种事务。如此,弱势群体,比如老人等,完全可以避免在高峰期出行,也要将心比心的照顾一下这些小年轻的感受。同时,年轻人也要考虑老年人的不易,毕竟自己也有老的一天,所以,二者能够换位思考,并认清上述这些逻辑与常识,我想,矛盾还是可以避免的。

总之,有话好好说,这是让还是不让的一个基本前提,别动不动就暴力,毕竟这种做法与文明城市的建设放在一起,实在是碍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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