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罗马法律体系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格在其著作《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最为持久。”直到今天罗马法的许多原则仍然有效.罗马法为什么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呢、就在于罗马法是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其内容全面、法理精深。影响深远。

        一、罗马法形成:

        罗马法是指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奴隶制共和国形成至公元7世纪拜占廷(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的罗马奴隶制法。包括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经历了一千多年。

        从习惯法到成文法:公元前6世纪以前罗马法制的特点是不成文法(习惯法)为基本形态、法律本身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贵族操纵司法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时常损害平民利益。经过平民们不懈的斗争,公元前5世纪中期,罗马成文法——《十二铜表法》诞生。这部法令基本是过去习惯法的汇编,但使得贵族再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解释法律,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利益。

        从公民法到万民法:公元前3世纪中期之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被成为公民法。具有明显的狭隘性。随着罗马由共和国向帝国过渡,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版图的不断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经济活动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使原有的法律无法解决。因此便有了适应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称为“万民法”。

        3世纪初,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之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开始消失,这样原先的公民法和万民法之间的区别失去实际意义,公民法发展为万民法,并且内容方面增加了一些调节经济纠纷的条款,它主要是调整财产关系,规定奴隶制和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

        最终形成: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在位期间,他设专门委员会收集、整理帝国的习惯法,编纂出版了《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

        二、罗马法的内容:罗马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法是指罗马公民法;广义法是指通行于罗马帝国统治地区的全部法律;罗马法从形式上可以分为成文法和习惯法;从整体结构上看,包括公民法、万民法等。其核心内容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实质(目的):维护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经济利益

        三、作用:(对罗马)维系和稳定了帝国的政治、经济统治;(对欧美)是近代欧洲法律体系的基础;为近代欧美资产阶级战胜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对东方)对日本和中国也有很大影响。局限: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男女权利不平等。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必修1第6课《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学案
教师资格考试高频考点的分析——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古罗马
《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人教版)》备课资料
高中历史必修一
《罗马法》——一部给予世界智慧的法典,促进世界法律制度的完善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