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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传 第七章 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

一、胡蓝党案

以朱元璋为首的淮西农民武装集团,在起事时是坚决反对当时占统治地位的蒙汉地主阶级的,但在取得胜利以后,便都转化为拥有大量土地、佃户的大地主,成为皇帝、国公、列侯,高官显爵,治理六千万臣民的封建统治阶级了。

洪武四年统计,韩国公李善长、魏国公徐达、郑国公常茂(常遇春的儿子)、曹国公李文忠、宋国公冯胜、卫国公邓愈六个国公和延安侯、吉安侯等二十八个侯,都拥有大量庄田,佃户凡三万八千一百九十四户。[1]

皇帝是淮人,丞相李善长、徐达和功臣汤和、耿君用、炳文父子、郭兴、郭英、周德兴、郑遇春、陆仲亨、曹震、张翼、陈桓、孙恪、谢成、李新、何福、张龙、张赫、胡泉、陈德、王志、唐胜宗、费聚、顾时、唐铎、马世熊,幕僚李梦庚、单安仁、郁新、郭景祥等都是凤阳人,其中汤和、周德兴还是元璋同村子的人。绝大部分公、侯和朝廷重要官员都是淮人。远在朱元璋初据集庆时,诗人贝琼的诗就说:“两河兵合尽红巾,岂有桃源可避秦?马上短衣多楚客,城中高髻半淮人。”[2]淮水流域在春秋时是楚的地方,从这几句诗可以看出当时儒生、文人对“楚客”“淮人”显赫一时的看法。到了朱元璋建国称帝以后,淮人在政治上、军事上、经济上越发占压倒的优势。非淮人被排挤、压抑,他们不甘心,也想尽一切办法取得朱元璋的信任,就这样,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展开了非淮人和淮西集团争权夺利的斗争,矛盾越来越尖锐,朱元璋就利用这种矛盾,重用淮人而又运用非淮人来监视淮人,加强和巩固自己的权力。

功臣以血战立功封公侯,拥有部曲、义子和大量奴仆,他们又和各地卫所军官有过统率关系,在和平环境里,这种虽然数量不大的武装力量和袍泽关系,却有可能成为倾覆皇家统治的因素。

管理全国政事的机构中书省这个制度,是从元朝继承下来的。中书省丞相综理政务,职权很重。相权重了,皇帝的权力就相对地削弱了。朱元璋是个权力欲极强的人,凡事都要自己做主。但是有长期历史传统的丞相制度,却对皇帝的至高权力起了牵制作用。

贵族地主对人民的非法剥削、对皇朝赋役的隐蔽侵占,淮西集团对非淮人的排挤、打击,军事贵族可能发生叛变的威胁,相权和君权的矛盾,这些内部矛盾的因素随着国家机器的加强而日益发展,冲突日益严重,最后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朱元璋倚靠中小地主的支持,运用检校和直接掌握的军队,采取流血手段,巩固了自己的政权。洪武十三年杀丞相胡惟庸,二十六年杀功臣蓝玉,胡惟庸和蓝玉的关联人犯被杀的称为胡党、蓝党,人数在四万人左右。

贵族地主侵犯人民和皇朝利益,破坏法纪的情况,是由来已久的。龙凤十年朱元璋就曾当面向徐达、常遇春等人说过:“尔等从我起身,艰难成此功勋,匪朝夕所致。比闻尔等所蓄家僮,乃有恃势骄恣,逾越礼法,小人无忌,不早惩治之,或生衅隙,宁不为其所累。”[3]洪武三年:“时武臣恃功骄恣,得罪者渐众。”[4]四年:“时诸勋臣所赐公田庄佃,多倚势冒法,凌暴乡里,而诸勋臣亦不禁戢。”[5]六年五月朱元璋以功臣多倚功犯法,奴仆杀人,隐匿不报,封建统治集团的核心破坏了皇朝的法纪,侵犯了人民和皇朝的利益,情况日益严重,只好采取内部约束的办法,特别命令工部制造铁榜,铸了申诫公侯的条令:

凡公侯之家强占官民山场、湖泊、茶园、芦荡及金、银铜场、铁冶;

凡功臣之家管庄人等,倚势在乡欺殴人民;

凡功臣之家屯田佃户、管庄干办、火者、奴仆及其他亲属人等,倚势凌民,夺侵田产财物者;

凡公侯之家除赐定仪仗户及佃田人户,已有名额报籍在宫,敢有私托门下影蔽差徭者;

凡公侯之家,倚恃权豪,欺压良善,虚钱实契,侵夺人田地房屋孶畜者;

凡功臣之家受诸人田土,及朦胧投献物业者。

逐项规定了处罚和处刑的法律。[6]其中公侯家人倚势凌人,夺侵田产财物,和私托门下,影蔽差徭都处斩罪。很清楚前者破坏了皇朝的保护私有财产的法纪,后者破坏了皇朝的徭役政策,都是非严厉制裁不可的。从朱元璋必须制定专门法律条例来约束淮西集团的公侯功臣和他们的管庄人等,说明了铁榜所列举的罪状已经是带有普遍性和严重性,也说明了朱元璋和这个集团的首脑人物,尽管在过去同生死,共患难,但并不是铁板一块,而是随着内部矛盾的产生、滋长、发展,逐步走到了对立面。具体事例如汤和的姑夫隐瞒常州的田土,为元璋所杀。[7]立铁榜以后,蓝玉专恣暴横,畜庄奴假子数千人,出入乘势渔猎。尝占东昌民田,百姓向御史告状,御史依法提审,蓝玉一顿乱棍把他打走。[8]又令家人私买云南盐一万余引,倚势兑支,侵夺民财,阻坏盐法。[9]郭英私养家奴百五十余人,又擅杀男女五人。周德兴营第宅逾制。[10]朱亮祖镇岭南,作为擅专,贪取尤甚。[11]可见封建皇朝的法律对这批淮西集团的贵族地主的约束力是并不大的。

朱元璋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权力,极力维护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法纪,触犯、违反法律的决不宽徇。早在取金华时,因为缺乏粮食,严令禁酒,这时大将胡大海正领兵围绍兴,其子胡三舍、王舅等三人犯酒禁,朱元璋下令处死刑,都事王恺劝他:“胡大海见总兵攻绍兴,可以本官之故饶他。”元璋发怒说:“宁可胡大海反了,不可坏我号令!”自己抽刀把这几人杀了。渡江旧将赵仲中守安庆,陈友谅遣大军围攻,城破,仲中遁走,元璋大怒,命按失陷城池律处死,常遇春劝说:“仲中系渡江旧人,姑用赦之。”元璋说:“不依军法,无以戒后。”给弓弦一条,令其自缢。谢再兴叛降张士诚后,其弟谢三、谢五守余杭,李文忠率军围城,叫他们投降,谢五于城上拜说:“保得我性命,便出降。”文忠指天起誓:“我是总兵官,不得杀你。”谢五兄弟投降后,元璋命押送南京,文忠以为如杀二谢,恐失信人,后无肯降者。元璋说:“谢再兴是我亲家,反背我降士诚,情不可恕!”还是把谢三、谢五杀了。[12]为了保护封建法纪,他宁肯让前敌领兵将领叛变,也非处死犯禁者不可。朱元璋一直坚持这种精神,并且总结成为理论,他说:“奈何胡元以宽而失,朕收平中国,非猛不可!”[13]以猛、以严治国,这样,也就不能不日益和淮西集团分裂以至对立,用流血手段解决问题了。

淮人官僚集团的中心人物是李善长。他是朱元璋起兵后的幕府书记,称王时的右相国,称帝后的左相国、左丞相,在朝廷上位列第一。儿子是皇帝的女婿驸马都尉。他的亲戚同乡胡惟庸也继为丞相。从李善长到胡惟庸先后掌权的十七年中,极力排挤非淮人,不使当权。浙东地主集团的领袖刘基也是开国功臣,是朱元璋的亲信谋士。元璋对他儿子说过:“我到婺州时,得了处州。他那里东边有方国珍,南边有陈友定,西边有张家,刘伯温那时挺身来随着我。……鄱阳湖里到处厮杀,他都有功。”在和陈友谅、张士诚的争夺战中,他都向元璋提出了正确的意见。组成明朝军队的军卫制也是他的建议,功劳很大。但在大封功臣时,刘基只封诚意伯,岁禄二百四十石。李善长则封韩国公,岁禄四千石。朱元璋到汴梁大会诸将,李善长和御史中丞刘基在南京留守,善长的亲信中书省都事李彬犯法,善长求情,刘基不听,向元璋书面报告,批准后就把李彬杀了。浙东地主集团本来是淮西集团的眼中钉,再加上这件事,仇恨就越发深了。元璋回来后,听了善长的挑拨,就让刘基请假回家。洪武四年索性要他告老回乡闲住了。在此以前,元璋曾和刘基商量丞相的人选,有人攻击李善长,刘基说他是旧人有功,能够调和诸将。元璋说:“他多次要害你,你怎么还替他说好话?我看还是你来当丞相吧。”刘基自己知道在淮西集团当权的情况下,他是站不住脚的,坚决辞谢。元璋又问他杨宪、汪广洋、胡惟庸如何?杨宪是刘基的好朋友,但是刘基认为杨宪虽有相才,但器量不够,汪广洋褊浅,胡惟庸更不行。几年后,胡惟庸当权,他恨刘基说他的坏话,借个由头在元璋面前攻击,革掉刘基岁禄。刘基只好到南京请罪,连家也不敢回去了,忧愤生病,胡惟庸派医生来看,吃了药,病越发重了,洪武八年死去。胡惟庸案发后,有人告发,刘基是被胡惟庸毒死的。[14]元璋后来和刘基的儿子谈话,也多次说:“刘伯温他在这里时,满朝都是党,只是他一个不从,吃他每(们)蛊了。”又说:“你休道父亲吃他每蛊了。他只是有分晓的,他每便忌着他。若是那无分晓的啊,他每也不忌他。到如今,我朝廷是有分晓在,终不亏他的好名。”又说:“刘伯温在这里时,胡家结党,只是老子说不倒。”又说:“后来胡家结党,吃他下了蛊,只见一日来我说:上位,臣如今肚内一块硬结怛,谅看不好。我着人送他回去,家里死了。后来宣得他儿子来问,说道胀起来紧紧的,后来泻得瘪瘪的,却死了,这正是着了蛊。他大儿子在江西也吃他药杀了。”[15]从这些话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封建统治阶级内部两个不同地区的地主集团尖锐斗争的情况。山西阳曲人杨宪是元璋初期的检校,历官到御史台中丞。元璋爱他有才力,尝说杨宪可居相位。杨宪和检校凌说、高见贤、夏煜轮流向元璋诉说李善长无宰相材,要挤掉善长,元璋说:“善长虽无相材,但是与我同乡,一起兵就跟我,经过艰险,勤劳薄书,功劳很多。我做皇帝,他自然该做宰相,这是用旧臣功臣,今后不要再说了。”话虽这般说,听多了又有些动摇,便和刘基商量,要用杨宪为相。胡惟庸听得风声,连忙告诉善长说:“杨宪为相,我等淮人不得为大官矣。”这件事关系到整个淮西集团的切身利益,是个你死我活的斗争,他们便团结一致,合力倾陷,杨宪终于被杀,凌说、高见贤、夏煜也先后被处死刑。[16]同样,杨宪对不是他自己系统的人也是用尽一切方法排挤的,例如曾经做过方国珍幕府都事判上虞的宁海人詹鼎,为人有才学,做官有好名声,到南京上万言书,元璋看了很中意,要给官做。杨宪却忌他的才华,极力阻止。到杨宪死了,才做了一个小官。[17]淮西集团和浙东集团的倾轧,杨宪等人对淮西集团的倾轧,对不是自己系统中人的排挤,从乡土观念出发演成的政治斗争,是洪武初期政治上的一个特征。

军事贵族对皇家统治的威胁,从谢再兴叛变,邵荣案发以后,就使朱元璋十分紧张,提高警惕,用尽一切方法来维护自己的独裁统治。

元璋对将领不敢信任,以其家属留京作质。邵荣、赵继祖被杀后,元璋对诸将越发不放心,倚靠检校侦察将士私事,将领人人自危。徐达、汤和为人十分小心谨慎,也被猜疑,朝臣纷纷传说,越发造成紧张气氛。洪武五年的铁榜用法律形式规定:凡内外各指挥、千户、百户、镇抚并总旗、小旗等,不得私受公侯金帛、衣服、钱物;内外各卫官军,非当出征之时,不得辄于公侯门首侍立听候;公侯等官,非奉特旨,不得私役官军。[18]元璋对公侯大将的防制愈严密,矛盾就愈益深刻,裂痕也日益扩大。

最后,封建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集中表现为皇权和相权的斗争。

胡惟庸是元璋在和州时的帅府奏差,李善长的亲戚,淮西官僚集团的重要人物。由于李善长的极力推荐,洪武三年官中书省参知政事,六年升右丞相,进左丞相。深得元璋信任,权势日盛。仗着是淮西旧人,又有李善长等元老重臣的支持,便一意专行,朝廷上生死人命和升降官员等大事,有时径自处理,不向元璋报告。内外诸衙门的报告有对自己不利的也就扣压下来。各地想做官、升官的,功臣、军人失意的都奔走在他的门下,送金帛、名马、玩好不计其数,做了七年宰相,门下故旧僚友结成了牢固的小集团。

中书省综掌全国大政,丞相对一切庶务有权专决,统率百官,只对皇帝负责。在胡惟庸以前,丞相李善长小心谨慎,徐达经常统兵在外,和朱元璋的冲突还不十分明显。接着是高邮人汪广洋,文人爱喝酒,庸庸碌碌没主张,不大敢管事,也被淮西集团排挤,得罪被杀。胡惟庸在中书省最久,权最重,已经使元璋觉得大权旁落,很不高兴,特别是得罪被谴责的功臣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都和惟庸密相往来,军事贵族和朝廷政治首脑结合在一起,和朱元璋的冲突便更加严重了。[19]朱元璋直接统率军队和检校,决心消灭这一心腹之患,洪武十三年以擅权枉法的罪状杀了胡惟庸,趁此机会取消了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管理国家政事。并立下法度,以后不许再设丞相这一官职。二十八年下令:“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20]这里所说的朝廷就是他自己,和过去的朝廷有本质上的区别。从罢相以后,府、部、院、司分理庶务,目的是把权力分散,“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一切大权都由皇帝个人掌握,“所以稳当”,再也不怕大权旁落了。从中书省综掌政权一变而为由皇帝亲自管理庶政,封建专制的政权从此更加集中,集中于一人之手,皇帝便成为综揽一切政事的独裁者了。

杀胡惟庸是为了独揽政权。二十六年又以有人告大将蓝玉谋反,族诛蓝玉。蓝玉定远人,常遇春妇弟。在常遇春麾下领兵,骁勇善战,多立战功。洪武二十年以征虏左副将军从大将军冯胜征纳哈出,冯胜得罪,即军中代为大将军。二十一年率师十五万打蒙古,一直打到捕鱼儿海,北元主脱古思帖木儿以数十骑遁去,大胜而回,封凉国公。常遇春、徐达死后,蓝玉继为大将,总军征战,立了大功,就骄傲自满起来,蓄庄奴假子数千人,乘势暴横,在军中擅自黜陟将校,进止自专,不听元璋命令。又嫌官小,不乐意在傅友德、冯胜之下,所提意见,元璋又多不采纳,越发怏怏不满。总兵多年,麾下骁将十数人,威望很高。洪武二十六年元璋的特务组织锦衣卫官员首告蓝玉谋反,说他和景川侯曹震等公侯打算在元璋出去藉田时起事,审讯结果,连坐被族诛的一万五千多人。这一案把军中勇武刚强之士差不多杀个干净。

从胡惟庸被杀以后,胡案成为朱元璋进行政治斗争的方便武器,凡是心怀怨望的,行动跋扈的,对皇家统治有危险性的文武官员、大族地主,都陆续被罗织为胡党罪犯,处死抄家。胡惟庸的罪状也随着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发展而发展,随时扩大。最初增加的罪状是私通日本,接着又是私通蒙古。日本和蒙古是当时两大敌人,通敌当然是谋反了。后来又发展为串通李善长谋反,把淮西集团的主要力量完全摧毁。最后是蓝玉案,则连淮西集团中的军事贵族也大部分消灭了。被杀的都以家族作单位,杀一人也就是杀一家。死于胡案的主要人物有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延安侯唐胜宗、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宣德侯金朝兴、靖宁侯叶昇、申国公邓镇、济宁侯顾敬、临江侯陈镛、营阳侯杨通、淮安侯华中;大将毛骧、李伯昇、丁玉和宋濂的孙子宋慎等,宋濂也被牵连,贬死四川茂州。死于蓝党的主要人物有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开国公常升、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普定侯陈桓、宣宁侯曹泰、会宁侯张温、怀远侯曹兴、西凉侯濮玙、东平侯韩勋、全宁侯孙恪、沈阳侯察罕、徽先伯桑敬和都督黄辂、汤泉等人。胡案有昭示奸党录,蓝案有逆臣录,把用刑讯所得的口供和判案详细记录公布,让全国人都知道他们的“罪状”[21]。

胡惟庸被杀后十年,洪武二十三年,太师韩国公李善长也被牵涉到胡惟庸案里,朱元璋假托有星变,得杀大臣应灾,把李善长和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一起杀掉,这年善长已经七十七岁了。一年后有人替他上疏喊冤说:

善长与陛下同心,出万死以取天下,勋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亲戚拜官,人臣之分极矣。借令欲自图不轨,尚未可知。而今谓其欲佐胡惟庸者,则大谬不然。人情爱其子,必甚于兄弟之子,安享万全之富贵者,必不侥幸万一之富贵。善长与惟庸,犹子之亲耳,于陛下则亲子女也。使善长佐惟庸成,不过勋臣第一而已矣,太师国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纳妃而已矣,宁复有加于今日?且善长岂不知天下之不可幸取?当元之季,欲为此者何限,莫不身为齏粉,覆宗绝祀,能保首领者几何人哉!善长胡乃身见之,而以衰倦之年身蹈之也?凡为此者,必有深仇激变,大不得已,父子之间,或至相挟,以求脱祸。今善长之子祺,备陛下骨肉亲,无织介嫌,何苦而忽为此?若谓天象告变,大臣当灾,杀之以应天象,则尤不可。臣恐天下闻之,谓功如善长且如此,四方因之解体也。今善长已死,言之无益,所愿陛下作戒将来耳。

问得都有道理,元璋看了,无话可驳,只好算了。[22]

二案以外,开国功臣被杀的,洪武八年德庆侯廖永忠以僣用龙凤不法等事赐死,十三年永嘉侯朱亮祖父子被鞭死,十七年临川侯胡美以犯禁死,二十五年江夏侯周德兴以帷薄不脩的暖昧罪状被杀,二十七年杀定远侯王弼、永平侯谢成、颍国公傅友德,二十八年杀宋国公冯胜。[23]

不但列将以次被杀,甚至坚守南昌七十五日,力拒陈友谅立了大功的义子亲侄朱文正也以“亲近儒生,胸怀怨望”被鞭死。[24]义子亲甥李文忠南征北伐,立了大功,也因为左右多儒生,礼贤下士,被毒死。[25]徐达为开国功臣第一,洪武十八年生背疽,据说这病最忌吃蒸鹅,病重时元璋却特赐蒸鹅,徐达流泪当着使臣的面吃下,不多日就死了。[26]

功臣宿将侥幸得以善终的有几个例子:一个是汤和交还兵权,他是朱元璋同村子的人,一块儿长大的看牛伙伴。徐达、李文忠死后,元璋想要解除诸宿将兵权,只是不好意思说出口。汤和懂得老伙伴心事,便首先告老。元璋大喜,立刻派官给他在凤阳修建府第,赏赐礼遇,特别优厚。[27]另一个例子是曹国公李景隆、武定侯郭英归还庄田和佃户,洪武二十三年崇山侯李新建议:“公侯家人和仪从户都有规定数目,超过的应该归还朝廷。”元璋正对这批贵族地主多占田地佃户极为不满,听了很高兴。下令叫把超过规定的人户都发凤阳为民。还叫礼部编一部稽制录,严禁公侯奢侈逾越。二十六年李景隆交还庄田六所,田地山塘池荡二百余顷。郭英交还佃户,依法纳税。这两人在洪武朝都没有出事。[28]

二、空印案和郭桓案

贪污腐化是封建社会官僚政治的正常现象。念书识字,做八股,参加科举,侥幸得了一官,便千方百计弄钱,买田地,蓄家奴。官做得越大,弄的钱也就愈多。升官发财,是封建社会知识分子的人生哲学。“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两句话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的。

另一面,官吏贪横,无止境地剥削,也就不能不迫使饥寒交迫的人民起而反抗,“官逼民反”,从进入封建社会以来,数以百次计的农民起义,官吏的贪污剥削是其原因之一。

为了缓和封建统治阶级和广大人民的矛盾,巩固统治基础,朱元璋对地方官贪污害民的,用极严厉的手段惩处,进行了长期的残酷的斗争。

对朝廷和地方的官僚奸贪舞弊,严重地损害了皇朝的利益的,朱元璋集中力量,全面地、大规模地加以无情的打击。洪武十五年的空印案,十八年的郭桓案,两案连坐被杀的达七八万人,其中主要是各级官员,追赃牵连到各地许多大地主,都弄得破家荡产,旧地主阶级的力量更进一步地被削弱了。

按照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府、州、县都得派计吏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收支账目,为了核算钱粮、军需等款项,必需府报布政司,布政司报部,一层层上报,一直到户部审核数目完全符合,准许报销,才算手续完备结了案。钱谷数字如有分、毫、升、合对不拢,整个报销册便被驳回,重新填造。布政使司离京师远的有六七千里,近的也是千里上下,重造册子还不要紧,问题是重造的册子必需盖上原衙门的印信才算合法,因为要盖这颗印,来回的时间就得用上个把月以至好几个月。为了避免户部挑剔,减省来回奔走的麻烦,上计吏照习惯都带有事先预备好的盖过官印的空白文册,遇有部驳,随时填用。这种方法本来是公开的秘密,谁都认为是合情合理、方便省事的。不料到了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忽然发觉这秘密,大发雷霆,以为一定有严重弊病,非严办不可,就下令各地方衙门长官主印的一律处死,佐贰官杖一百充军边地。其实上计吏所带的空印文册盖的是骑缝印,不能作别的用途,预备了也不一定用得着。全国各地方衙门的人都明白这道理,连户部官员也是照例默认的,成为上下一致同意的通行办法。但是案发后。正当胡推庸党案闹得很紧张,朝廷上谁也不敢分辩。有一个老百姓拼着死命上书把事情解释清楚,也不中用,还是把地方上的长吏一杀而空。当时最有名的好官方克勤(建文朝大臣方孝孺的父亲)也死在这案内,上书人也被罚做苦工。[29]

郭桓官户部侍郎。洪武十八年有人告发北平二司官吏和郭桓通同舞弊,从户部左右侍郎以下都处死刑,追赃粮七百万石,供词牵连到各布政使司官吏,被杀的又是几万人。追赃又牵连到全国各地的许多大地主,中产以上的地主破家的不计其数。宣布的罪状是:

户部官郭桓等收受浙西秋粮,合上仓四百五十万石。其郭桓等只收(交)六十万石上仓,钞八十万锭入库,以当时折算,可抵二百万石,余有一百九十万石未曾上仓。其桓等受要浙西等府钞五十万贯,致使府、州、县官黄文通等通同刁顽人吏边源等作弊,各分入己;

其应天等五府州,县数十万设官田地夏税秋粮,官吏张钦等通同作弊,并无一粒上仓,与同户部官郭桓等尽行分受;

其所盗仓粮,以军卫言之,三年所积卖空。前者榜上若欲尽写,恐民不信,但略写七百万耳。若将其余仓分并十二布政司通同盗卖见在仓粮,及接受浙西等府钞五十万张卖米一百九十万不上仓,通算诸色课程鱼盐等项,及通同承运库官范朝宗偷盗金银,广惠库官张裕妄支钞六百万张,除盗库见在金银宝钞不算外,其卖在仓税粮及未上仓该收税粮及鱼盐诸色等项,共折米算,所废(吞没)者二千四百余万(石)精粮。[30]

等等。据一些同时人和地主子孙的记录,三吴一带、浙东西的故家巨室,不是“多以罪倾其宗”,便是“豪民巨族,刬削殆尽”。这些记载虽然有些夸大,但是反映了一部分旧地主阶级分子被消灭的情况,则是无可置疑的。这样严重的打击,当然会引起地主阶级和官僚的恐慌和不满,他们当然不敢申说买卖官粮这一严重犯法行为是合法的,应该的,只能指斥、攻击、告发处理这个案件的御史和法官,议论沸腾,情势严重。朱元璋也觉得这个矛盾如继续发展下去,对自己的统治十分不利,便一面以手诏公布郭桓等人的罪状,分析是非,一面把原审法官也杀了,作为对地主阶级和官僚们的让步,结束了这件大案。[31]

除了空印案和郭桓案两次大屠杀以外,还有洪武四年录(甄别)天下官吏,十三年连坐胡党,十九年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二十三年罪妄言者,四次有计划的诛杀。[32]

四十年中,据朱元璋的著作:《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的统计,所列凌迟、枭示、种诛有几千案,弃市(杀头)以下有一万多案。《三编》所定的案件算是最宽大的了,如“进士监生三百六十四人,愈见奸贪,终不从命,三犯四犯而至杀身者三人,三犯而诽谤杀身者三人,姑容戴斩、绞、徒流罪在职者三十人,一犯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二十八人。”[33]戴死罪和徒流罪办事是朱元璋新创的办法,有御史戴死罪,带着脚镣坐堂审案的,有打了八十大棍仍回原衙门做官的。戴是判刑的意思。他创立这种办法的主要原因是,把这些官都杀了就没有人替他办事了,又判刑,又让他们回去办事,封建法纪确立了,各种事务工作也户不致于因为缺官而废弛。

凌迟是最野蛮、最残酷的刑法。[34]枭示也叫枭令。种诛就是族诛,一人犯罪,就按家按族的杀。此外有刷洗,有秤竿,有抽肠,有剥皮,还有黥刺、剕、劓、阉割、挑膝盖、锡蛇游种种名目的非刑。[35]野蛮残暴的程度超过了历史上任何帝王。这种种酷刑,造成了朝官中的极度恐怖气氛,人人提心吊胆。据说在上朝时,朱元璋是否下决心大批杀人,很容易看出来。要是这天他揿玉带在肚皮底下,便是大风暴的信号,准有大批官员被杀,满朝官员都吓得脸无人色,个个发抖;要是这一天他的玉带高高贴在胸前,大概杀人就不会多。[36]朝官按制度每天黎明就得上朝,天不亮起身梳洗穿戴。在几件大案发作以后,许多朝官在出门以前,就和妻子诀别、吩咐后事,要是居然活着回家,便阖家庆贺,算是又多活一天了。[37]

用重刑惩治违法官僚,尽管杀死了多少万人,效果还是不大。洪武十八年朱元璋慨叹说:“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俱系奸贪。朕乃明以宪章,而刑责有不可恕。以至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多。”[38]郭桓案发后,他又说:“其贪婪之徒,闻桓之奸,如水之趋下,半年间弊若蜂起,杀身亡家者人不计其数。出五刑以治之,挑筋、剁指、刖足、髠发、文身,罪之甚者欤!”[39]他没有也不可能懂得封建专制的寡头独裁政治、地主阶级专政的残酷统治、官僚政治和贪污舞弊是分不开的,封建统治是以剥削人民为基础的,不推翻封建统治、封建制度,单纯地用严刑重罚、流血手段来根绝贪污,是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效果的。

诛杀以外,较轻的犯罪官员,罚做苦工。洪武九年,单是官吏犯笞以下罪,请发到凤阳屯田的便有一万多人。[40]

朝官被杀有记载可查的,有中书省左司都事张昶,礼部侍郎朱同、张衡,户部尚书赵勉,吏部尚书余熂,工部尚书薛祥、秦逵,刑部尚书李质、开济,户部尚书茹太素,春官王本,祭酒许存仁,左都御史杨靖,大理寺卿李仕鲁,少卿陈汶辉,御史王朴,员外郎张来硕,参议李饮冰,纪善白信蹈等。[41]外官有苏州知府魏观、济宁知府方克勤、番禺知县道同、训导叶伯巨、晋王府左相陶凯等。[42]茹太素性情刚直,爱说老实话,几次为了说话不投机被廷杖、降官,甚至镣足治事。一天,在便殿赐宴,元璋写诗说:“金杯同汝饮,白刃不相饶。”太素磕了头,续韵吟道:“丹诚图报国,不避圣心焦。”元璋听了倒也很感动。不多时还是因事被杀。李仕鲁是朱熹学派的学究,劝元璋不要太尊崇和尚道士,想学韩文公辟佛,发扬朱学。元璋不理会,仕鲁着急,闹起迂脾气,当面交还朝笏,要告休回家。元璋大怒,当时叫武士把他掼死在阶下。陶凯是御用文人,一时诏令封册歌颂碑志多是他写的,做过礼部尚书,参加制定军礼和科举制度。只因为起了一个别号叫“耐久道人”,元璋恨他:“自去爵禄之名,怪称曰耐久道人,是其自贱也。此无福之所催,如是不期年,罪犯不公。”又说他:“忘君爵而美山野,……忘君爵而书耐久。”借题目把他杀了。[43]员外郎张来硕谏止取已许配的少女做宫人,说“于理未当”,被碎肉而死。参议李饮冰被割乳而死。[44]

朱元璋对内外官僚的残酷诛杀和刑罚,引起官僚集团的反对。洪武七年便有人抗议,说是杀得太多了,太过分了,“才能之士,数年来幸存者百无一二”[45]。九年叶伯巨以星变上书,论用刑太苛说:

臣观历代开国之君,未有不以仁德结民心,以任刑失民心者,国祚长短,悉由于此。议者曰宋、元中叶,专事姑息,赏罚无章,以致亡灭。主上痛惩其敝,故制不宥之刑,权神变之法,使人知惧而莫测其端也。臣又以为不然。开基之主,垂范百世,一动一静,必使子孙有所持守。况刑者国之司命,可不慎欤!夫笞、杖、徒、流、死,今之五刑也,用此五刑,既无假贷,一出乎大公至正可也。而用刑之际,多裁自圣衷,遂使治狱之吏,务趋求意志,深刻者多功,平反者得罪,欲求治狱之平,岂易得哉!近者特旨杂犯死罪,免死充军;又删定旧律诸则,减宥有差矣。然未闻有戒饬治狱者务从平恕之条,是以法司犹循故例,虽闻宽宥之名,未见宽宥之实。所谓实者,诚在主上,不在臣下也。故必有罪疑唯轻之意,而后好生之德洽于民心,此非可以浅浅期也。何以明其然也?古之为士者以登仕为荣,以罢职为辱,今之为士者以溷遁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以鞭笞捶楚为寻常之辱。其始也,朝廷取天下之士,网罗捃摭,务无余逸,有司教迫上道,如捕重囚,比到京师,而除官多以貌选,所学或非所用,所用或非其所学。洎乎居官,一有差跌,苟免诛戮,则必在屯田工役之科,率是为常,不少顾惜。此岂陛下所乐为哉!诚欲人之惧而不敢犯也。窃见数年以来,诛杀亦可谓不少矣,而犯者相踵,良由激劝不明,善恶无别,议贤议能之法既废,人不自励而为善者殆也。有人于此,廉如夷、齐,知如良、平,少戾于法,上将录长弃短而用之乎?将舍其所长苛其所短而寘之法乎?苟取其长而舍其短,则中庸之才争自奋于廉知,倘苛其短而弃其长,则为善之人皆曰某廉若是,某知若是,朝廷不少贷之,吾属何所容其身乎?致使朝不谋夕,弃其廉耻,或自掊克,以备屯田工役之资者,率皆是也。若是,非用刑之烦者乎?汉尝徙大族于山陵矣,未闻实之以罪人也,今凤阳皇陵所在,龙兴之地,而率以罪人居之,怨嗟愁苦之声,充斥园邑,殆非所以恭承宗庙意也。

元璋看了气极,连声音都发抖了,连声说这小子敢如此放肆!快逮来,我要亲手射死他!隔了些日子,中书省官趁他高兴的时候,奏请把叶伯巨下刑部狱,不久死在狱中。[46]元璋晚年所最喜欢的青年才子解缙,奉命说老实话,上万言书,也说:

臣闻令数改则民疑,刑太繁则民玩。国初至今将二十载,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尝闻陛下震怒,锄根翦蔓,诛其奸逆矣,未闻褒一大善,赏延于世,复及其乡,始终如一者也。陛下进人不择贤否,授职不量重轻,建“不为君用”之法,所谓取之尽锱铢;置“朋奸倚法”之条,所谓用之如泥沙。监生进士经明行修,而多屈于下僚;孝廉人才冥蹈瞽趋,而或布于朝省。椎埋嚣悍之夫,阘茸下愚之辈,朝捐刀镊,暮拥冠裳;左弃筐,右绾组符。是故贤者羞为之等列,庸人悉习其风流,以贪婪苟免为得计,以廉洁受刑为饰辞。出于吏部者无贤否之分,入于刑部者无枉直之判。天下皆谓陛下任喜怒为生杀,而不知皆臣下之乏忠良也。夫罪人不孥,罚勿及嗣,连坐起于秦法,孥戮本于伪书,今之为善者妻子未必蒙荣,有过者里胥必陷其罪,况律以人伦为重,而有配给之条,听之于不义,则又何取夫节义哉!此风化之所由也。

话说得很露骨,分量很重,但是他把这一切都归咎于“臣下之乏忠良”,不是皇帝的本意,元璋读了很舒服,连说:“才子!才子!”[47]

在鞭笞、苦工、剥皮、挑筋以至抄家灭族的恐怖气氛中,凡是做官的,不论大官小官,近官远官,随时随地都会有不测之祸,人人在慌乱紧张、战战兢兢地过日子。有人实在受不了,只好辞官,回家做老百姓。可是这样一来,又刺着元璋的痛处了,说是这些人不肯帮朝廷做事:“奸贪无福小人,故行诽谤,皆说朝廷官难做。”大不敬,非杀不可。[48]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真弄得官僚们“知惧而莫测其端”了。

也有个别得罪的官僚、贵族以装疯幸免的,一个是御史袁凯。有一次朱元璋要杀许多人,叫袁凯把案卷送给皇太子复讯,皇太子主张从宽。袁凯回报,元璋问他:“我要杀人,皇太子却要宽减,你看谁对?”袁凯不好说谁不对,只好回答:“陛下要杀是守法,皇太子要赦免是慈心。”元璋大怒,认为袁凯两面讨好,耍滑头,要不得。袁凯吓得要死,怕被杀害,便假装疯癫。元璋说疯子是不怕痛的,叫人拿木钻刺他的皮肤,袁凯咬紧牙齿,忍住不喊痛。回家后,自己用铁链子锁了脖子。蓬头垢面,满嘴疯话。元璋还是不相信,派使者召他做官,袁凯瞪着眼对使者唱月儿高的曲子,爬在篱笆边吃狗屎,使者回报果然疯了,才不追究。这一回元璋却受了骗,原来袁凯知道皇帝要派人来侦察,预先叫人用炒面拌糖稀,捏成段段,散在篱笆下,大口吃了,救了一条命,朱元璋哪里会知道。[49]另一个例子是外戚郭德成,郭宁妃的哥哥。一天他陪元璋在后苑喝酒,醉了趴在地上去冠磕头谢恩,露出稀稀的几根头发,元璋笑着说:“醉疯汉,头发秃到这样,可不是酒喝多了?”德成说:“这几根还嫌多呢,薙光了才痛快。”元璋拉长脸,一声不响。德成酒醒后,知道闯了大祸,索性装疯,剃光了头,穿了和尚衣,成天念佛。元璋信以为真,告诉宁妃说:“原以为你哥哥说笑话,如今真个如此,真是疯汉。”不再在意。党案起后,德成居然漏网。[50]

吴人严德珉由御史升左佥都御史,因病辞官,犯了元璋的忌讳,被黥面充军南丹(今广西),遇赦放还,到宣德时还很健朗。一天因事被御史所逮,跪在堂下,供说也曾在台勾当公事,颇晓三尺法度来。御史问是何官,回说洪武中台长严德珉便是老夫。御史大惊谢罪。第二天去拜访,却早已挑着铺盖走了。有一个教授和他喝酒,见他脸上刺字,头戴破帽,问老人家犯了什么罪过,德珉说了详情,并说先时国法极严,做官的多半保不住脑袋,说时还北面拱手,嘴里连说:

“圣恩!圣恩!”[51]

民间流行着一个传说,说是朱元璋有一天出去私访,到一破寺,里边没有一个人,墙上画一布袋和尚,有诗一首:“大千世界浩茫茫,收拾都将一袋藏,毕竟有收还有放,放宽些子又何妨!”墨迹还新鲜。立刻派人搜索作画题诗的人,已经不见了。[52]这个传说当然是虚构的,却真实地反映了洪武朝官僚们对现实政治斗争的不满情绪。

朱元璋以猛治国,以严刑处理统治阶级的内部斗争。他深信自己是正确的,但是他却不许后人学他的榜样,洪武二十八年五月下令:“朕自起兵至今四十余年,亲理天下庶务,人情善恶真伪,无不涉历。其中奸顽刁诈之徒,情犯深重,灼然无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俱,不敢轻易犯法。然此特权时措置,顿挫奸顽,非守成之君所用长法。以后嗣君统理天下,止守《律》与《大诰》,并不许用黥刺剕劓阉割之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53]

三、文字狱

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另一方面,是一部分旧地主阶级的文人对新兴皇朝臣属关系的斗争。他们的阶级立场很坚定,认为造反的穷苦农民怎能做皇帝,对地主进行统治,因而拒绝和新朝合作。

这些文人对由红军发迹的朱皇帝,怀有深刻的憎恨。典型的例子如贵溪儒士夏伯启叔侄,斩断手指,立誓不做官,被逮捕到京师。元璋问他们:“昔世乱居何处?”回答说:“红寇乱时,避居于福建、江西两界间。”元璋大怒:“朕知伯启心怀愤怒,将以为朕取天下非其道也。”特谓伯启曰:“尔伯启言红寇乱时,意有他忿。今去指不为朕用,宜枭令籍没其家,以绝狂愚夫仿效之风。”特派人把他们押回原籍处死。[54]苏州人姚润、王谟也拒绝做新朝的官,都被处死刑,全家籍没。[55]

有的文人怕元璋的严刑重法,动辄挨打以至杀头,谢绝新朝的征召,实在推脱不了,勉强到了南京,还是拒绝做官。例如,浙江山阴人杨维祯,号铁崖,诗名擅一时,号铁崖体。洪武二年被征,婉辞不去。三年又被地方官敦促上路,赋《老客妇谣》明志,大意说快死的老太婆不能再嫁人了,皇帝如不见谅,只好跳海自杀。元璋因他名望很大,不好过分勉强。维祯在南京住了几个月,便请求回家。宋濂赠诗说:“不受君王五色诏,白衣宣至白衣还。”[56]江阴王逢自号席帽山人,张士诚据吴,其弟士德用逢计劝士诚北降于元以拒西吴。士诚亡,逢隐居乌泾。洪武十五年以文学被征,亏得他儿子在朝廷做官,向皇帝磕头哭求,才放回去。[57]也有抗拒不了,被迫非做官不可的,如大名秦裕伯避乱居上海,两次被征不出。最后元璋写了亲笔信说:“海滨民好斗,裕伯智谋之士而居此地,坚守不起,恐有后悔!”情势严重,秦裕伯只好入朝。[58]

也有另外一些文人曾经做过元朝或东吴的官,坚决不做新朝官吏的。例如,回族诗人丁鹤年自以家世仕元,逃避征召,晚年学佛法,到永乐时才死。[59]长乐陈亮自以为曾是元朝儒生,明初屡征不出,终身不仕。[60]山阴张宪学诗于杨维桢,仕东吴为枢密院都事,东吴亡,宪改名换姓,寄食杭州报国寺以死。[61]庐陵张昱在杨完者镇浙江时,做过左右司员外郎行枢密院判官,张士诚要他做官,辞谢不肯。朱元璋要他出来,一看太老了,说:“可闲矣。”放回去,自号为可闲老人。小心怕事,绝口不谈时政,有一首诗说明他的处境:

洪武初年自日边,诏许还家老贫贱。池馆尽付当时人,惟存笔砚伴闲身。刘伶斗内葡萄酒,西子湖头杨柳春。见人斫轮只袖手,听人谈天只箝口。[62]

总之,在明初,除了一部分大地主出身的文人如刘基等人已经参加了新兴的统治集团以外,中小地主出身的文人可以分作两类:一类是倚靠新朝保护,得到了新朝统治的好处,决心和新朝合作,有官便做,甚至想尽办法钻营,要升官发财,改换门庭,光宗耀祖的,这类人占极大多数,是朱元璋统治所依靠的主要力量,各级政府官员的主要来源;另一类便是对红军抱有深刻仇恨,对新朝当然也抱着抗拒态度,不肯合作的。这一类人人数虽不甚多,但对当时的社会和政治却有相当影响。

朱元璋对付这些不肯合作的封建文人,采用严峻的刑罚,特别制定一条法律:“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63]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办法是杀。

一部分士大夫不肯为元璋所用,元璋便用特殊法律、监狱、死刑,以至抄家灭族一套武器,强迫他们出来做官。一方面一部分人不肯合作,另一方面新朝又非强迫他们出来合作不可,这样便展开了统治阶级内部另一方面的长期流血斗争。

一部分封建文人不满意朱元璋的统治,朱元璋也痛恨这些人胆敢抗拒,用尽一切方法镇压,这种对立形势越来越显著了。在斗争的过程中,朱元璋特别注意文字细节和他自己出身经历的禁忌,吹毛求疵,造成了洪武时代的文字狱。

所谓禁忌,含义是非常广泛的。例如,朱元璋从小过穷苦的生活,当过和尚。和尚的特征是光头,剃掉头发,因之,不但“光”“秃”这类字对他是犯忌讳的,就连“僧”这个字也很刺眼,推而广之,连和“僧”同音的“生”字,也不喜欢了。又如他早年是红军的小兵,红军在当时元朝政府和地主、官僚的口头上、文字上,是被叫作“红贼”“红寇”的,曾经在韩林儿部下打过仗的人,最恨人骂他是“贼”,是“寇”,推而广之,连和“贼”字形音相像的“则”字,看着也有气了。

对文字的许多禁忌,是朱元璋自卑心理的一面。相反的一面却表现为卖弄出身。历代开国帝王照例要拉扯古代同姓的有名人物做祖先,朱元璋的父亲、祖父都是佃农,外祖父是巫师,在封建社会里都是卑微的人物,没有什么可以夸耀的。据说,当他和文臣们商量修玉牒(家谱)的时候,原来打算拉宋朝著名的学者朱熹做祖先的。恰好一个徽州人姓朱的典史来朝见,他打算拉本家,就问:“你是朱文公的后人吗?”这小官不明底细,怕撒谎闯祸,只好直说不是。他一想区区的典史小官尚且不肯冒认别人做祖宗,而且几代以来也从没听说和徽州朱家有过瓜葛,万一硬认上,白给人做子孙倒也罢了,被识破落人笑话,如何使得?[64]只好打消了这念头,不做名儒的后代,却向他的同乡皇帝汉高祖去看齐,索性强调自己是没有根基的,不是靠先人基业起家的,在口头上,文字上,一开口,一动笔,总要插进“朕本淮右布衣”,或者“江左布衣”,以及“匹夫”,“起自田亩”,“出身寒微”一类的话,强烈的自卑感一反而表现为自尊,自尊为同符汉高祖,不断地数说,卖弄他赤手空拳,没一寸土地却打出来天下,把红军大起义的功绩一古脑儿算在自己名下。这两种不同心理,看来是矛盾的,其实质却又是一致的。可是,尽管他自己这样经常卖弄,却又忌讳别人如此说,一说又以为是挖他的根基了,结果又会是一场血案。

地方三司官和知府、知县、卫所官员,逢年过节和皇帝生日以及皇家有喜庆时所上的表笺,照例由学校教官代作,虽然都是陈辞滥调,因为说的都是颂扬话,朱元璋很喜欢阅读。他原来不是使小心眼的人,也不会挑剔文字,从渡江以后,大量收用了地主阶级的文人,替他办了不少事。建国以后,朝仪、军卫、户籍、学校等制度规程又多出于文人之手,使他越发看重文人,以为治国非用文人不可。文人得势了,百战功高的淮西集团的公侯们不服气,以为武将流血打的天下,却让这班瘟书生来当家,多少次向皇帝诉说,都不理会。公侯们商量了个主意,一天又向朱元璋告文人的状,元璋还是老一套,世乱用武,世治宜文,马上可以得天下,不能治天下,总之治天下是非用文人不可的。有人就说:“您说得对。不过文人也不能过于相信,否则是会上当的。一般的文人好挖苦拿话讽刺人。例如,张九四一辈子宠待文人,好第宅,高薪水,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把文人捧上天。做了王爷后,要起一个官名,文人替他起名士诚。”元璋说:“好啊,这名字不错。”那人说:“不然。上大当了!《孟子》书上有:'士,诚小人也。’这句也可以破读成:'士诚,小人也。’骂张士诚是小人,他哪里懂得。给人叫了半辈子小人,到死还不明白,真是可怜。”[65]元璋听了这番话,查了《孟子》,果然有这句话。从此更加注意臣下所上表笺,只从坏处琢磨,果然许多地方都有和尚贼盗,都像是存心骂他的,越疑心就越像,有的成语,转弯抹角一揣摩,好像也是损他的。武将和文官争权斗争的发展,使他在和一部分不合作的地主文人对立的基础上,更增加了对一般文人运用文字动机的怀疑,用他自己的政治尺度、文化水平来读各种体裁的文字,盛怒之下,叫把做这些文字的文人,一概拿来杀了。

文字狱的著名例子,如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替海门卫官作《谢增俸表》,中有“作则垂宪”一句话;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为都司作《贺万寿表》,中有“垂子孙而作则”一语;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为按察使撰《贺冬至表》的“仪则天下”;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布按二使作《正旦贺表》的“建中作则”;澧州学正孟清为本府作《贺冬至表》的“圣德作则”,元璋把所有的“则”都念成“贼”。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正旦贺表》,内有“睿性生知”,“生”字被读作“僧”;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为本府作《谢赐马表》,有“遥瞻帝扉”,“帝扉”被读成“帝非”;祥符县学教谕贾翥为本县作《正旦贺表》的“取法象魏”,“取法”被读作“去发”;亳州训导林云为本州作《谢东宫赐宴笺》,有“式君父以班爵禄”一语,“式君父”被念成“失君父”,说是咒诅;尉氏县教谕许元为本府作《万寿贺表》,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八字,就更严重了,“法坤”是“发髠”,“藻饰太平”是“早失太平”;德安府训导吴宪为本府作《贺立太孙表》,中有“天下有道,望拜青门”两句,“有道”说是“有盗”,“青门”当然是和尚庙了。下令把作表笺的人一概处死。甚至陈州州学训导为本州作《贺万寿表》的“寿域千秋”,念不出花样来,还是被杀。[66]

象山县教谕蒋景高以表笺误被逮赴京师斩于市。[67]杭州府学教授徐一燮《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元璋读了大怒说:“生者僧也,骂我当过和尚。光是薙发,说我是秃子。则音近贼,骂我做过贼。”把礼部官吓得要死,求皇帝降一道表式,使臣民有所遵守。[68]洪武二十九年特命翰林院学士刘三吾、左春坊、右赞善王俊华撰庆贺谢恩表式,颁布天下诸司,以后凡遇庆贺谢恩,如式录进。[69]照规定表式钞录,只填官衔姓名,文人的性命才算有了保障。

文字狱的时间从洪武十七年到二十九年,前后达十三年。[70]唯一幸免的文人是翰林院编修张某,此人在翰林院时说话出了毛病,被贬做山西蒲州学正。照例作庆贺表,元璋记得他的名字,看表文里有“天下有道”,“万寿无疆”两句话,发怒说:“这老儿还骂我是强盗呢!”差人逮来当面审讯。说“把你送法司,更有何话可说?”张某说:“只有一句话,说了再死也不迟。陛下不是说过,表文不许杜撰,都要出自经典,有根有据的话吗?天下有道是孔子说的,万寿无疆出自《诗经》,说臣诽谤,不过如此。”元璋被顶住了,无话可说,想了半天,才说:“这老儿还这般嘴强,放掉罢。”左右侍臣私下议论:“几年来才见容了这一个人!”[71]

苏州知府魏观把知府衙门修在张士诚的宫殿遗址上,犯了忌讳,被人告发。元璋查看新房子的《上梁文》有“龙蟠虎踞”四字,大怒,把魏观腰斩。[72]佥事陈养浩作诗:“城南有嫠妇,夜夜哭征夫。”元璋恨他动摇士气,取到湖广,投在水里渰死。[73]翰林院编修高启作《题宫女图》诗:“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禁有谁来?”元璋以为是讽刺他的,记在心里。高启退休后住在苏州,魏观案发,元璋知道《上梁文》又是高启的手笔,旧恨新罪一并算,把高启腰斩。[74]有一个和尚叫来复,讨好皇帝,作了一首谢恩诗,有“金盘苏合来殊域”和“自惭无德颂陶唐”两句,元璋大为生气,以为殊字分为歹朱,明明是骂我。又说“无德颂陶唐”,是说我无德,虽欲以陶唐颂我而不能,又把这乱巴结的和尚斩首。[75]

地方官就本身职务,有所建议,一字之嫌,也会送命。卢熊做兖州知州,上奏本说州印衮字误类衮字,请求改正,元璋极不高兴,说:“秀才无理,便道我兖哩!”原来又把字缠作滚字了。不久,卢熊便以党案被杀。[76]

从个人的禁忌进一步便发展为广义的禁忌了。洪武三年禁止小民取名用天、国、君、臣、圣、神、尧、舜、禹、汤、文、武、周、秦、汉、晋等字。二十六年出榜文禁止百姓取名太祖、圣孙、龙孙、黄孙、王孙、太叔、太兄、太弟、太师、太傅、太保、大夫、待诏、博士、太医、太监、大官、郎中字样,并禁止民间久已习惯的称呼,如医生只许称医士、医人、医者,不许称太医、大夫、郎中,梳头人只许称梳篦人或称整容,不许称待诏,官员之家火者,只许称阍者,不许称太监,违者都处重刑。[77]

其他地主文人被杀的,如处州教授苏伯衡以表笺论死,太常卿张羽坐事投江死,江南左布政使徐责下狱死,苏州经历孙曾为蓝玉题画,泰安州知州王蒙尝谒胡惟庸,在胡家看画,王行曾作过蓝玉家馆客,都以党案被杀;郭奎曾参朱文正军事,文正被杀,奎也论死;王彝坐魏观案死,同修《元史》的山东副使张孟兼、博野知县傅恕、福建佥事谢肃都坐事死;曾在何真幕府的赵介,死在被逮途中;曾在张士诚处做客、打算投奔扩廓帖木儿的戴良,得罪自杀。不死的,如曾修《元史》的张宣,谪徙濠州;杨基罚做苦工;乌斯道谪役定远;顾德辉父子在张士诚亡后,并徙濠梁,都算是十分侥幸的了。[78]

明初的著名诗人吴中四杰:高启、杨基、张羽、徐贲,都曾和张士诚来往,杨基、徐贲还做过张士诚的官,四人先后被杀、谪徙,看来不是巧合,而是有意识的打击。只有临海陈基是例外。陈基曾参张士诚军事,明初被召修《元史》,洪武三年卒。他在张士诚幕府时,所起草的书檄骂朱元璋的很多,不是死得早,他也是免不了的。[79]

朱元璋用严刑重罚,杀了十几万人,杀的人主要的是国公、列侯、大将、宰相、部院大臣、诸司官吏、州县胥役、进士、监生、经生、儒士、文人、学者、僧、道、富人、地主,等等,总之,都是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成员,他心目中的敌人。他用流血手段进行长期的内部清洗工作,贯彻了“以猛治国”的方针,巩固了朱家皇朝的统治。

另一面,他又坚决反对社会上长期以来的政治上的地域、乡土之见。他认为做皇帝是做全国的皇帝,不是做某一地方的皇帝,选用的人才也应该是全国性的,淮西集团李善长、胡惟庸死抱住只有淮人才能掌权做大官的阶级、小集团偏见,是他和淮西集团内部矛盾焦点之一。正因为他有这样的看法,洪武三十年发生了南北榜的案件。事情是这样的,这一年的会试,由翰林学士湖南茶陵人刘三吾和纪善白信蹈等主考,榜发,江西泰和人宋琮考了第一,全榜没有一个北方人,举人们纷纷议论,不服气,难道北方人连一个够格的也没有,向皇帝告状说主考官刘三吾等都是南方人,偏袒南人。元璋大怒,命侍讲张信等检查考卷,北方人还是没有及格的,元璋大不高兴。又有人告发张信等受了刘三吾等人的嘱托,故意拿不合格的卷子评阅。元璋大怒,把白信蹈等杀了,刘三吾这年已经八十五岁了,以其太老,免死充军边境,会元宋琮也充了军。元璋亲自出题目重考,考取了六十一人,全是北方人,当时叫这次会试为南北榜,也叫春夏榜。[80]

其实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北方经过长期战争破坏,生产水平低于南方,就教育、文化的发展说,南方是高于北方的。考卷照旧例弥封,考官并不能知道考生是南人是北人。刘三吾等只凭考卷文字决定去取,尽管所取全是南人,倒不定存有南北之见。经过北方考生几次抗议,引起了朱元璋的密切注意,他为了争取笼络北方的地主知识分子,重考的结果,一榜及第的全是北人,南人一个也没有。他是从政治出发的,从大一统国家的前提出发的,而不是单纯从考卷的优劣出发的。白信蹈等考官的被杀,宋琮的充军是冤枉的。

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也表现在地域关系上,淮西集团和非淮西集团,南人和北人之间都有极其激烈的斗争。前者的矛盾随着淮西集团的消灭,解决了。但是南方人和北方人的矛盾,却并未解决,后来国都迁到北方了,皇帝成为北人,朝廷上当权的也是北方人逐渐占优势。洪武以后两百多年间,随着朝廷上当权的是北方人还是南方人的不同情况,各自庇护本阶层本地区的利益,互相排挤,有若干次政治斗争,都和南人和北人的阶级内部利益矛盾有关。


[1]《明太祖实录》卷六十八。

[2]《清江诗集》卷五《秋思》。

[3]《明通鉴前编》卷三。

[4]《明通鉴》卷三。

[5]《明太祖实录》卷七十。

[6]《明太祖实录》卷七十四。

[7]刘辰《国初事述》。

[8]《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二十五。

[9]刘辰《国初事迹》。

[10]《明史》卷一百三十《郭英传》,光绪《凤阳县志》。

[11]《明太祖文集》卷十六《朱亮祖圹志》。

[12]《国初事迹》。

[13]刘基《诚意伯文集》卷一《皇帝手书》。

[14]《明史》卷一百二十八《刘基传》。

[15]刘仲璟《遇恩录》。

[16]《国初事迹》。

[17]《明通鉴》卷一。

[18]《明太祖实录》卷七十四。

[19]《明史》卷三百零八《胡惟庸传》。

[20]《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三十九。

[21]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潘柽章《国史考异》,《燕京学报》15期吴晗《胡惟庸党案考》。

[22]《明史》卷一百二十七《李善长传》。

[23]王世贞《史乘考误》,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潘柽章《国史考异》。

[24]刘辰《国初事迹》,孙宜《大明初略》三,王世贞《史乘考误》。

[25]王世贞《史乘考误》一,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五,潘柽章《国史考异》二。

[26]徐祯卿《翦胜野闻》。

[27]《明史》卷一百二十六《汤和传》。

[28]《明史》卷一百三十二《李新传》,朱国祯《大政记》。

[29]《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卷一百三十九《郑士利传》。

[30]《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大诰》二十三《郭桓卖放浙西秋粮》,四十九《郭桓盗官粮》。

[31]《明史》卷九十四《邢法志》。

[32]《明史》卷一百三十九《周敬心传》。

[33]《大诰三编》二《进士监生戴罪办事》。

[34]邓之诚《骨董琐记续记》卷二十碟条引《张文宁年谱》,计六奇《明季北略记郑鄤事》。

[35]吕毖《明朝小史》卷一《国初重刑》。

[36]徐祯卿《翦胜野闻》。

[37]《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二《明祖晚年去严刑》条引《草木子》。

[38]《明朝小史》卷二。

[39]《大诰三编·逃囚》第十六。

[40]《明史》卷一百三十九《韩宣可传》。

[41]《明史》卷一百三十六《朱升传》,卷一百三十七《刘三吾传》《宋讷传》《安然传》,卷一百三十八《陈修传》《杨靖传》《薛祥传》,卷一百三十九《茹太素传》《李仕鲁传》《周敬心传》。

[42]《明史》卷一百四《魏观传》,卷二百八十一《方克勤传》,卷一百四十《道同传》,卷一百三十九《叶伯巨传》,卷一百三十六《陶凯传》。

[43]《明太祖文集》卷十六《辩答禄异名洛上翁及谬赞》,《设大官卑职馆阁山林辩》。

[44]刘辰《国初事迹》。

[45]《明史》卷一百三十九《菇太素传》。

[46]《明史》卷一百三十九《叶伯巨传》。

[47]《明史》卷一百四十七《解缙传》。

[48]《大诰》《奸贪诽谤》第六十四。

[49]《明史》卷二百八十三《袁凯传》,徐祯卿《翦胜野闻》,陆深《金台纪闻》。

[50]《明史》卷一百三十一《郭兴传》。

[51]《明史》卷一百三十八《周祯传》。

[52]徐祯卿《翦胜野闻》。

[53]《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三十九。

[54]《大诰三编》《秀才剁指》第十,《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

[55]《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

[56]《明史》卷二百八十五《杨维桢传》。

[57]《明史》卷二百八十五《戴良传》附《王逢传》。

[58]《明史》卷二百八十五《张以宁传》附《秦裕伯传》。

[59]《明史》卷二百八十五《戴良传》附《丁鹤年传》。

[60]《明史》卷二百八十六《林鸿传》附《陈亮传》。

[61]《明史》卷二百八十五《陶宗仪传》附《张宪传》。

[62]张昱《可闲老人集》卷一《寄河南卫镇抚赵克家叙旧》

[63]《大诰二编》《苏州人才》第十三,《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

[64]《明朝小史》卷一。

[65]黄溥《闲中古今录》。

[66]越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二《明初文字之祸》引《朝野异闻录》。

[67]黄溥《闲中古今录》。

[68]徐祯卿《翦胜野闻》。

[69]《明太祖实录》卷二百四十六。

[70]黄溥《闲中古今录》。

[71]李贤《古穰杂录》。

[72]黄玮《蓬窗类纪国初纪》,顾公燮《消夏闲记摘钞》下高青丘。

[73]刘辰《国初事迹》。

[74]李贤《古穰杂录》,朱彝球《静志居诗话》,《明史》卷二百八十五《高启传》,高启《高太史大全集》卷十七《宫女图》。

[75]顾公燮《消夏闲记摘钞》下《冤杀诗僧》,《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二《明初文字之祸》。

[76]叶盛《水东日记摘抄》卷二。

[77]《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二,顾起元《客座赘语》卷十《国初榜文》。

[78]《明史》卷二百八十五《苏伯衡传》,《高启传》,《王冕传》附《郭奎传》,《孙传》,《王蒙传》,《赵埙传》,《陶宗仪传》附《段德辉传》,《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二《明初文人多不仕》。

[79]《明史》卷二百八十五《赵埙传》附《陈基传》。

[80]《明史》卷一百三十《刘三吾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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