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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春姑娘的好,你可知道么?

贾探春的自强自尊

文/张晓冰

贾环和探春,同父同母的亲姐弟,在贾府这个大家庭里,弟弟招人厌,姐姐却讨人喜。有的说,贾环之所以阴暗险恶,是因为他是姨娘养的被人歧视。如果把探春在贾府光彩照人的形象一看,就知道这句话不一定正确。还是过去有一句话说得很经典:“出生不要紧,道路靠自己选择。”探春和贾环也可以说,“出生不要紧,尊严靠自己。”贾环选择了仇恨与嫉妒,探春选择了自强与自尊。

探春的母亲赵姨娘是贾政的妾。探春深深地知道,在贾府这样的家庭,妾的地位是很低的(当然是和主子比),妾所生的孩子,虽然是主子,但在人们的眼里,其地位也高不到哪里去。第五十三回,凤姐和平儿就说:“好个三姑娘,我说不错,只可惜他命薄,没托生在太太肚里。”平儿问:“不是太太养的,难道谁敢小看他,不和别的一样看待?”请看凤姐的回答:

你那里知道?虽然正出庶出是一样,但只女孩儿却比不得儿子。将来作亲时,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是庶出,多有为庶出不要的。

虽然探春以她的美貌和才干,不至于今后嫁不出去,但是如果做不到自强,那是一定没有前途的。二姐迎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嫁是嫁了,却嫁给了一个中山狼,无情兽,“金闺花柳质,一朝赴黄粱”。所以在探春的心里,只有自己强大,才能有尊严,有未来。

第一,勤奋好学,走向自强。探春时刻都记着自己在贾府这个家族中庶出的身份和地位,不像弟弟贾环一样自暴自弃,而是自觉地学习,增长自己的知识和储备,只要一有机会就会出类拔萃,人们便会另眼相看,让自己高人一等,探春的际遇印证了那么一句俗话: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在第三回林黛玉初进贾府时,宝玉给黛玉取字“颦颦”,探春问出自何处?宝玉说是《古今人物通考》。探春一听就识破了:“只恐是你的杜撰!”试想,如果不是饱读诗书,如何知道宝玉是杜撰?我们再看第四十回探春在大观园秋爽斋的住处:

探春素喜阔朗,这三间屋子并不曾隔断,当地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案上堆着各种名人法贴,并数十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那一边设着斗大的一个汝窑花囊,插着满满的一囊水晶球的白菊。西墙上当中挂着一大幅米襄阳《烟雨图》。左右挂着一副对联,乃是颜鲁公墨迹。其联云:

  烟霞闲骨格,泉石野生涯。

在大观园姊妹中,其住处有如此学习环境和文化品位的,只有探春。从这里,可以看出探春喜爱书法,并且喜爱颜真卿。写字练书法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毅力,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是难以写好字的。书上说宝玉的字写得好,但是探春的书法水平并不输于宝玉。第七十回,在外做学差的贾政来信说准备回家,回家是肯定要检查宝玉的功课和写字练习的。王夫人担心临阵磨枪会把宝玉赶出病来。探春说:“太太不用急。书虽替他不得,字却替得的。”说出来的话非常自信,可以看出其字写得可能要比宝玉好。元妃省亲时的题咏,都是探春誊录。另外,探春的诗词创作水平,虽不能和黛玉、宝钗、湘云平起平座,但也是诗社的中坚力量,在第三十八回《咏菊》诗中,蕉下客的一首《簪菊》居然仅次于潇湘妃子,得了亚军。

第二,恪遵孝心,勇于担当。应该说贾府的姊妹们都知礼教有孝心,但是在关键时候一以贯之的恪遵孝心却是探春。第七十六回,贾母带着全家人到大观园嘉荫堂月台上焚香吃茶之后,贾母提议去山上赏月,来到凸碧山庄,赏月听曲,时至四更,王夫人等道:“夜已深了,风露也大,请老太太安歇罢了,明日再赏:十六月色也好。” 姊妹们熬不过,都去睡了。贾母听说,细看了一看,果然都散了,只有探春一人在此。这里一方面可以了解探春比其他人更有孝心,一直守护着贾母,另一方面也应证了宝玉对探春的评价“最是心里有算计的人”,(第六十二回)能够博得老太太喜欢,让贾母欣赏自己,肯定自己。我相信,曹雪芹在这里决不是随意安排探春一人深夜陪在老太太跟前的。说起担当,请看第四十六回。贾赦要讨贾母的丫环鸳鸯做小老婆,被贾母一顿臭骂,可是骂错了对象王夫人。这时候“王夫人忙站起来,不敢还一言。李纨也带了姊妹们出去。”王夫人虽有委屈,如何敢辩,薛姨妈是亲妹妹,不好替王夫人辩,宝钗也不便为姨母辩,李纨、凤姐、宝玉一发不敢辩。这正用着女孩儿之时,可是迎春老实,惜春又太小。这时候只见探春挺身而出,陪笑向贾母道:“这事与太太什么相干?老太太想一想:也有大伯子的事,小婶子如何知道?”这一下,贾母才醒悟过来:“可是我老糊涂了。”探春为王夫人争回了面子,辩明了是非,王夫人当然会对三姑娘刮目相看。但是,要在贾母跟前为王夫人辩一个是非,如果没有担当的胆量是断然不敢的!

第三,维护权利,悍卫尊严。贾府里的人是看人下菜的。但是在探春这里,尽管是庶出,你可要高看一等。第六十五回,兴儿向尤二姐介绍贾府里的姑娘,说到探春:“三姑娘的混名儿叫‘玫瑰花儿’:又红又香,无人不爱,只是有刺扎手。可惜不是太太养的,‘老鸹窝里出凤凰’。”探春自己就说,“谁和我好,我就和谁好,什么偏的庶的,我也不知道。”(第二十七回)也就是说,谁尊重我,我就尊重谁,我的心里就没有什么偏的庶的。第七十三回,二姐迎春的奶妈私自拿了首饰去赌钱,而且还捏造假账。探春过去为迎春撑腰,质问王柱儿媳妇:“我看不过,才请你来问一声:还是他本是天外的人,不知道理?还是有谁主使他如此,先把二姐姐制伏了,然后就要治我和四姑娘了?”平儿忙陪笑道:“姑娘怎么今日说出这话来?我们奶奶如何担得起!”探春冷笑道:“俗语说的,‘物伤其类,唇亡齿寒’,我自然有些心惊么。”原来这王柱儿媳妇竟然是归凤姐管的,这一下子就把压力加到凤姐那里了,问题当然也就迎刃而解了。在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方面最经典的场面则是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到秋爽斋的那一场戏。探春对抄家的无比地反感,说出来的话振聋发聩:“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是议论甄家?自己盼着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可是古人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 王善保家的素日虽闻探春的名,心里想,大家不敢惹她,那是没胆量罢了,那里一个姑娘家就这样利害?况且又是庶出,他敢怎么着?自己又仗着是邢夫人的陪房,连王夫人也得要另眼相待,何况别人?便把手伸出去扯探春的衣服。哪知探春一时大怒,狠狠地煽了王善保家的一个巴掌!这一巴掌可以说让所有的人都看到了三姑娘的尊严!

探春的自尊自重还表现在对待自己亲生母亲的态度上。第五十五回,探春协理荣国府管事之后,探春的舅舅赵国基去世,按照贯例,贾府要给抚慰金。李纨参照袭人的妈死后的赏银标准,准备给四十两。探春一方面觉得这是管家吴新登媳妇在敷衍,并没把两个刚刚管事的人当一回事,另一方面坚持执行制度,只能给赏银二十两。这个决定激怒了探春的母亲赵姨娘,便来兴师问罪。

赵姨娘说:“太太疼你,你该越发拉扯拉扯我们。你只顾讨太太的疼,就把我们忘了!”

探春道:“我怎么忘了?叫我怎么拉扯?这也问他们各人。那一个主子不疼出力得用的人?那一个好人用人拉扯呢?”

这分明就是说,母亲你不是一个好人,是一个讨人嫌弃的人!很多读者和批评家对探春在这里的表现并不满意,认为是为了出头,连亲生母亲都不认。我倒觉得这要从当时的环境来考量。如果探春就是这么一个不讲规矩的人,以权为自己的母亲谋利,那么董事长王夫人还相信她吗?贾府上上下下的人都还尊重她吗?不徇私情,也是为了自己的尊严!倒是她的母亲根本就不知道尊严是什么,从来就没有从女儿的角度着想,为女儿的未来着想。第六十回,赵姨娘因为什么蔷薇硝之类的小事和芳官等女孩打成一团。探春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恨铁不成钢!

我们看探春怎么说:

“这是什么大事,姨娘太肯动气了!” “那些小丫头子们原是玩意儿,喜欢呢,和他玩玩笑笑!不喜欢,可以不理他就是了。他不好了,如同猫儿狗儿抓咬了一下子,可恕就恕;不恕时,也只该叫管家媳妇们,说给他去责罚。何苦自不尊重,大吆小喝,也失了体统。你瞧周姨娘,怎么没人欺他,他也不寻人去?我劝姨娘且回房去煞煞气儿,别听那说瞎话的混账人调唆。惹人笑话自己呆,白给人家做活。心里有二十分的气,也忍耐这几天,等太太回来自然料理。”

这里的中心词就是“自不尊重”“惹人笑话”!把赵姨娘劝说走之后,探春仍然气犹未平,对李纨倾吐苦衷:“这么大年纪,行出来的事总不叫人敬服。这是什么意思,也值的吵一吵,并不留体统!耳朵又软,心里又没有算计,这又是那起没脸面的奴才们调唆的,作弄出个呆人,替他们出气。”做事“不叫人敬服”,“不留体统”,责怪母亲“没有算计”被人调唆!母亲没有给女儿以尊严,倒是女儿对母亲的这种状况感到了一种无可奈何地惋惜和心痛!

第四,敢于创新,敢于实践。探春的创新是在大观园内实现的。一是在大观园首先发起建诗社。第三十七回,探春把建诗社的创最先发给了宝玉,向男儿挑战:“孰谓雄才莲社,独许须眉;不教雅会东山,让馀脂粉?”宝玉高兴的拍手笑道:“倒是三妹妹高雅,我如今就去商议。”诗社把大观园内的兄弟姊妹们联合起来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同时也为兄弟姐妹们建立了一个追求雅致的精神家园。第二项改革更加惊天动地:第五十六回,“敏探春兴利除宿弊”。总经理王熙凤生病不能理事,董事长王夫人便安排长嫂李纨代理,并要探春协助。探春却把权力拿了过来,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除了减少小姐们的姻脂钱和公子哥们的开销之外,最大胆的举措,就是把大观园的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把花草、树木、竹林、稻田和河塘承包给在贾府上班的大妈大婶们,既让这些大妈得到了利益,又使大观园内的动物、植物、景观得到了维护和保养,节约了经费。让大家都能够享受到大观园的美丽景致。这实在是一项重大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改革家的大动作。就连王熙凤这么精明强干的人都不得不佩服探春:“他虽是姑娘家,心里却事事明白,不过是言语谨慎。他又比我知书识字,更利害一层了。”(第五十五回)

第五,格调儒雅,志存高远。在第四十回秋爽斋的布局中我们已经看到了探春的品位和格调。探春创办诗社追求的也是格调的高雅。在给宝玉的信中说:“妹虽不才,幸叨陪泉石之间,兼慕薛林雅调。风庭月榭,惜未宴集诗人;帘杏溪桃,或可醉飞吟盏。孰谓雄才莲社,独许须眉;不教雅会东山,让馀脂粉耶?”( 第三十七回)探春所欣赏把玩的物件也要求格调的高雅。她要宝玉给她到园外去买些小玩物,“或是好字画”,或是“好轻巧玩意儿”,“上回买的那柳枝儿编的小篮子儿,竹子根儿挖的香盒儿,胶泥垛的风炉子儿,就好了,我喜欢的了不的。” 宝玉笑道:“原来要这个。这不值什么,拿几吊钱出去给小子们,管拉两车来。”探春道:“小厮们知道什么?你拣那有意思儿又不俗气的东西,你多替我带几件来。” (第二十七回)只有格调高雅的人,才能够被人尊重,才能行稳致远。第七十一回,贾母八旬大庆,南安太妃前来祝贺,同时问到众小姐们。贾母回头命凤姐“去把史、薛、林三位姑娘带来。再只叫你三妹妹陪着来罢。” 史、薛、林是《红楼梦》中女儿中最聪明、最美丽、最优雅的姑娘,贾母要凤姐把探春和这三个人一起叫来,这实际上也是向南安太妃展示贾府姑娘们的风采。探春这个庶出的女儿一点也不逊色。第五十五回,探春在临时代理凤姐管家时就说:“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早走了,立出一番事业来,那时自有一番道理,偏我是女孩儿家,一句多话也没我乱说的。”在第五回的判词中已经预示了探春今后的人生:

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虽然生于末世,运势偏消,远嫁海疆,但是比起贾府里其他女儿们更加悲惨的命运来,探春的命运就算是幸运的了!

把探春的形象分析到这里,想到当前我国社会阶层分化的现实,叮嘱一下那些处于社会底层的孩子,或者所谓“寒门”的学子,可千万不能像贾环一样自暴自弃阴暗险恶哟,而应该像贾府里庶出的探春那样,自强自立,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人格的尊严,生活的体面!

作家风采:张晓冰,北京华樾教育研究院特聘专家,著有《乡村笔记》《做一个理性的教育者》等,爱读《红楼梦》,近年有读书随笔在有关刊物和微信公号上发表。

山东红迷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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