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地籍是指由国家监管的、以土地归属为核心、以地块为基础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数量、质量和利用现状等土地基本信息的集合,用图、数、表等形式表示。
5个含义:
(1)地籍是由国家建立和管理的。
(2)土地归属是地籍的核心。
(3)以地块为基础建立地籍。
(4)地籍必须描述地块内附着物的状况。
(5)地籍是土地基本信息的集合。
2、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六个基本问题:
(1)是谁的,具体指归属主于土地及其附着物之间的法律关系;
(2)在哪里,具体指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空间位置;
(3)有多少,具体指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量的描述;
(4)在什么时候,具体指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力和利用的发生、转移、消灭等事件的时间;
(5)为什么,具体指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力和利用的存在一句及其有关说明;
(6)怎么样,具体指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力和利用的发生、转移、消灭等事件的过程说明或依据。
3、地籍的功能:地理性功能、经济功能、产权保护功能、土地利用管理功能、决策功能、管理功能
4、地籍的类别:
(1)按地籍的用途划分,地籍可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
(2)按地籍的特点和任务划分,地籍可分为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
(3)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划分,地籍可分为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
5、地籍调查的目的:为维护土地制度、保护土地产权、制定土地政策、合理利用土地等提供基本资料。
6、地籍调查的内容:土地的权属调查、界址点的认定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绘制宗地草图、填写地籍调查表.
7、地籍调查的原则:
(1)符合国家土地、房地产和城市规划等有关法律的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3)符合地籍管理的原则.
(4)符合多用途的原则.
8、地籍测量的定义:为获取和表达地籍信息所进行的测绘工作.
9、地籍测量的内容:测定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利用现状等.
10、地籍测量的步骤:
(1)地籍控制测量.
(2)界线测量.
(3)地籍图测绘.
(4)面积测量.
(5)经行土地信息的动态监测和地籍变更测量.
(6)根据土地整理、开发和规划的要求,经行相关地籍测量工作.
11、地籍要素包括:权属、位置、质量、数量、利用现状.
12、地籍测量学的任务:确定土地的位置和面积,保持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发生的分割、合并、产权转移和土地类别变化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13、地籍测量学的研究对象:土地的空间位置及其形状和大小.
14、测绘科学的研究对象:地球表面的自然属性和一般社会属性,如地形、地貌、地理名称、建(构)筑物的投影位置等,着重研究获取和表达点的三维空间的理论和技术.
地籍测量学是测绘科学和土地科学结合的产物.
15、同其他测绘相比较,地籍测量有哪些特点?
第二章
16、土地权属:是指土地所有权的归属,是存在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
17、土地权属的主要内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
18、土地权属的确认方法:文件确认、惯用确认、协商确认、仲裁确认.
19、地块:可辨认出同类属性的最小土地单元.
20、地块特征:(1)在空间上具有连续性.(2)空间位置固定,边界相对明显.(3)”同类属性”既可指某一种属性,又可指某一类属性的集合.
21、宗地:在权利上具有同一性的地块,其位置固定,权利边界明确.
宗地划分的基本原则:
(1)由一个权属主所有或使用的相连成片的用字范围划分为一宗地
(2)如果同一个归属主所有或使用不相连成片的两块或两块以上的土地,则划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宗地
(3)如果一个地块由若干个归属主共同所有或使用,实地又难易划分清楚各归属主的用地范围的,划分为一宗地,称为组合宗地
(4)对一个归属主拥有的相连成片的用地范围,如果土地来源不同,或楼层数相差太大,或存在建成区玉未见城区,或用地价款不同,或使用年期不同等情况,在实地又可以划清界限的,可划分成若干宗地.
21、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
(1)土地的权属状况.
(2)土地的位置.
(3)土地的行政区划界线.
(4)对城镇国有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级别.
22、土地权属调查的程序:
(1)拟定调查计划.
(2)物资方面准备.
(3)调查底图的选择.
(4)对街道、街坊的划分.
(5)发放通知书.
(6)土地权属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处理.
(7)实地调查.(8)资料整理
23、争议地:有争的确认议的地块,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土地归属主都不能提供有效的确权文件,却同时提出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 间隙地是指无土地使用归属主的空置土地 飞抵是指镶嵌在另一个土地所有权地块之中的土地所有权地块.
25、界址调查的指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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