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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丨丁四新:马王堆帛书《易传》的哲学思想


马王堆帛书《易传》的哲学思想






作者简介丨丁四新,湖北省周易学会会长,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国学院教授。


原文载丨《江汉论坛》,2015年第1期。

 


摘    要


帛书《易传》大抵上反映了战国末季至汉初的易学思想,一方面它与今本《易传》存在很大的共通性,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孔子的易学思想。在《周易》解释上,《要》、《衷》二篇提出了“以德知《易》”和“以德占《易》”、“拟德而占”的观念,反映了孔子先其德义而后其祝卜的思想。《衷》提出了“《易》之义萃阴与阳”的命题,不但与战国末至汉初人们对《易》义的概括相合,而且纳入了“五行”的概念。帛书《易传》的阴阳说属于宇宙论性质,它将天地、阴阳、动静、刚柔和文武等构筑为一个有序的观念系统,并聚集在乾坤二卦的内涵中。帛书《易传》包括八卦卦气说和《损》《益》卦气说,二者均为其阴阳说的表现。帛书《易传》十分重视乾坤说,《衷》有“三说”和“详说”,不过在内容上与《文言传》不同;而《二三子》则反复阐述“龙德”,重视其“神圣”之义,这是为其政治哲学服务的。总之,既要看到帛书《易传》对今本的继承,也要看到二者的区别,如此才能更好地把握汉初易学的思想特质。



 

一、引  言


帛书《易传》六篇,在1973年12月出土于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这六篇帛书分别为《二三子》、《系辞》、《衷》、《要》、 《缪和》和《昭力》,其中《二三子》篇与帛书《六十四卦》经文同幅,后五篇帛书同幅。这批帛书大约抄写于高祖之后至文帝前元十二年之间 (前194前169),当然部分篇目的撰作年代可能会早至战国末季。帛书《周易》经传的释文现在有多种,可参看张政烺《论易丛稿》、廖名春《帛书〈周易〉论集》和拙著 《楚竹书与汉帛书〈周易〉校注》等书。



首先,与帛书《六十四卦》一样,帛书《易传》引起了学者们的极大兴趣,给学界带来了观念上的巨大变化,其中以孔子与《周易》的关系及孔子生前是否作《易传》这两个问题最受关注。这六篇帛书或为释经体,或为问答体,或为此二体之混合,它们大体上以孔子为陈述的中心。文中的孔子引《易》、释《易》,或作“孔子曰”、“子曰”、“夫子曰”,或作“先生曰”。在《缪和》、《昭力》二篇中,答问的一方被称为“子”或“先生”,陈鼓应先生曾认为这二称不是指“孔子”,而是指汉初某位讲《易》的经师。在笔者看来,这个意见未必正确,其中的“子”或“先生”仍应指“孔子”。在帛书作者的心目中,孔子无疑是传《易》和解《易》的大师,尽管现在可以设想,一方面这六篇帛书中的“孔子”是出于作者为了增强其陈述的权威性而假托为之的,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即便如此,我们仍可以看出它们在思想上与孔子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要》篇曰: “夫子老而好《易》,居则在席,行则在橐。”这与《论语·述而》“(子曰) 加(假)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及《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 “(子曰)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的说法一致。《孔子世家》还将孔子“晚而喜 《易》”的时间置于鲁哀公11年(前484年)。孔子返鲁之后,其时子贡在鲁,与帛书《要》篇所设置的孔子和子贡相问答的情景相合。由此,韩仲民、李学勤等重新肯定了孔子与《周易》具有密切的关系。此外,笔者亦曾补充一证。在帛书《缪和》篇第51—55行,有四章文本在叙述方式上与上下文不同,它们均先以“子曰”述经,随后又以“子曰”释经 (涉及《恒》初六、九三、六五和《坤》六二诸爻),这一现象很具体地说明了孔子与《周易》经传确实大有干系。简言之,孔子生前不但研述《周易》,而且也是今传本《易传》的重要来源。欧阳修曾断定《系辞》以下各篇“皆非圣人之言”,且篇中“子曰”均为“讲师之言”,及后世竞相否定孔子与《周易》之关系的看法,都有疑古太过之失,而未能看到《史记》、《汉书》之相关记述的合理成分。



其次,这六篇帛书的制作时间也需要略加说明。上面,笔者虽然肯定孔子与《周易》经传具有很大的关系,今本《易传》即源自孔子,并由商瞿至田何一系加以推衍和维系,但是《易十翼》是否为孔子亲著,则是另外一个问题。实际上,20世纪的中国学界一直在讨论这一问题。自帛书《周易》经传出土以来,学者们的意见渐趋一致,认为《易十翼》的绝大部分篇章写作于战国中期或晚期;而《系辞传》和《文言传》所载“子曰”的部分则比较可能源自孔子本人。关于帛书 《易传》的制作时代,可以从今、帛本《易传》的文本对勘和引证关系,及从其语言的时代特征来看。从前者来看,种种迹象表明,是帛书《系辞》和《衷》、《要》几乎抄录了今本《系辞》的全部,而不是相反———今本《系辞》乃是对帛书《系辞》之全部和《衷》、 《要》二篇之相关文本的汇编。另外,《衷》篇还抄录了《说卦》前三章。而帛书《衷》篇第44—45行连续抄录了三段与今本《系辞下》相同的文字,且皆称之为“《易》曰”,对此,廖名春曾指出,今本《系辞》在当时已具备了“相当于‘经’”的地位。在笔者看来,廖说是恰当的。此外, 《衷》篇云“《酆 (丰)》之‘虚盈’”, “虚盈”只见于《丰·彖传》。《谦·彖传》“天道亏盈而益谦”一段文字,亦见于帛书《二三子》和《缪和》二篇,且皆称为“孔子曰”或“子曰”。从后者——语言的时代性———来看,帛书《二三子》出现了“精白”、“法物”和“黄帝四辅”等词句,明显地受到了黄老思潮的严重影响;而《缪和》出现了“黔首”的称谓,这反映了该篇帛书著作于秦代之后的可能。简言之,帛书《易传》当抄写于今本《系辞》、《彖》和 《说卦》三传之后,而大抵介于战国末季至汉初文帝之间 (不迟于公元前169年)。不过,由于帛书《系辞》及《衷》、《要》二篇大量抄录了今本 《系辞》及《说卦》的文本,因此对于帛书《易传》部分篇章的写作时间应当区别对待, 《系辞》在整体上应当属于战国中期的文本,而《说卦》前三章可能为战国中期或晚期偏早的文本。



最后,我们来看帛书《易传》的研究现状。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帛书《易传》释文陆续发表出来。但直到最近数年,这些释文才趋于成熟。与此同时,学界对于帛书《易传》哲学思想的研究还显得非常不足。这种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不但在思想研究上有待深化,而且在发表论文的数量上也显得颇为不足。虽然研究帛书《周易》经传的文章和著作很多,但是它们绝大多数属于释文、文字、释读和考据等方面的,而属于思想研究的论文很少。第二,帛书《易传》的释文长期处于不断提高和改善的过程中,这无疑影响了以前人们对其思想的理解和阐述。因此站在一份成熟的释文上来重新论述帛书《易传》的哲学思想,这显然是十分必要的。在笔者看来,帛书《易传》的哲学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解《易》原则、阴阳哲学和乾坤说三个方面。



二、从帛书 《易传》看孔子解 《易》的原则


众所周知,今本《系辞》和《说卦》前三章被帛书《易传》所抄录。而为了更明晰地梳理战国末季至汉初易学思想的发展,笔者在下文将尽力征引那些不见于今本《易传》的篇章,然后在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比较今、帛本《易传》的哲学差别,从而彰显帛书《易传》在思想研究上的学术价值。



先看帛书《易传》的解释观念。帛书《易传》的解释观念主要体现在《要》篇中,而《要》篇的解释观念也即是孔子的解释观念。无疑,在这六篇帛书中, 《要》篇是最为引人关注的篇目之一,其原因在于它解决或矫正了自欧阳修以来的一大问题,即它证实了《史记》“孔子晚而喜《易》”的说法。在笔者看来, 《要》篇的重要性还在于显示了孔子在《周易》解释学上的重大贡献。这一点,有些学者已经注意到了。在《要》篇中,孔子提出了“以德知《易》”或“以德占《易》”的解释观念。 “以德知《易》”的说法,是孔子总结春秋后期以德解占的思想倾向的结果。重视德行在解占过程中的作用,这可以参看《左传·襄公九年》“穆姜薨于东宫”、《昭公十二年》“南蒯枚筮之”等筮例。此前, 《周易》的主要用途是为了“稽疑” (即帮助君王作出决断),是君王在作出决断之前需要谋问和商议的五大因素之一,并且在解占的过程中需要遵守“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的规则。



孔子提出的“无德,则不能知《易》” (《要》第8行)的解释原则在《要》篇中包含三个要点。《要》篇第12—18行曰:


夫子老而好《易》,居则在席,行则在橐。子贡曰:“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 ‘德行亡者,神灵之趋;知谋远者,卜筮之繁。’赐以此为然矣。以此言取之,赐敏行之为也。夫子何以老而好之乎?”夫子曰: “君子言以歫方也。前祥而至者,弗祥而巧也。察其要者,不诡其福。《尚书》多阏﹤阙﹥矣, 《周易》未失也,且有古之遗言焉。予非安其用也, 〔而乐其辞也〕□□尤于此乎?”


〔子贡曰〕: “如是,则君子已重过矣。赐闻诸夫子曰: ‘循正而行义,则人不惑矣。’夫子今不安其用而乐其辞,则是用倚于人也,而可乎?”子曰: “狡哉,赐!吾告汝, 《易》之道□□□□□□□□此百姓之道□□易也。夫《易》,刚者使知惧,柔者使知图;愚人为而不妄,谗人为而去诈;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虑。纣乃无道,文王作,讳而避咎,然后《易》始兴也。予乐其知之□□□之自□□予何□□三事纣乎?”


子贡曰: “夫子亦信其筮乎?”子曰: “吾百占而七十当。虽周梁山之占也,亦必从其多者而已矣。”子曰:“《易》,我后其祝卜矣,我观其德义耳也。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有仁〔守〕者而义行之耳。赞而不达于数,则其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其为之史。史巫之筮,乡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途而殊归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义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祝巫、卜筮其后乎!”



孔子玩《易》、解《易》的特点,在这三段对话中充分表现出来了。从第一段对话来看,孔子晚年对于《周易》在态度上有一次重大的转变:从前,因其为卜筮之书而鄙弃之,至晚年却“好《易》”,乃至于“居则在席,行则在橐”,所以子贡才有“夫子何以老而好之乎”的疑问。由此,在孔子与子贡之间展开了一场对话。孔子晚年重视经典研读和教育。对于《周易》,他的第一个观点是“予非安其用也,而乐其辞也”。所谓“用”,指卜筮之用;所谓“辞”,指卦爻辞。孔子晚年好《易》的重点,乃在于玩味和推阐卦爻辞所包涵的道理,以及占者之主体性(主体性的构成以道德性为主)与吉凶的关系。所谓“夫《易》,刚者使知惧,柔者使知图;愚人为而不忘,谗人为而去诈;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虑”,即是孔子非常重视《周易》对于主体德行修养作用的表现。需要指出,所谓“不安其用”,并不是说舍弃其占筮的功能而不用,而是要在占筮之用的基础上将其提升到“德义”的层次,不过在解释路径上,孔子是通过“乐其辞”来进入的。这一点,似乎与宋儒程伊川有相通之处。伊川在《易传序》中说: “予所传者辞也。”不过,程颐解《易》几乎不言占———这后来招致了朱熹的反复批评,而孔子则为《周易》建立了“占/巫—数/史—德/君子”三个解释的层次和系统,与伊川舍占而传辞的做法迥然不同。



孔子看待《周易》的第二个观点是: “我后其祝卜矣,我观其德义耳也。”在春秋后期,卜筮文化十分浓厚和流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孔子是不可能直接否定占筮的功能的。他说“吾百占而七十当”,这是肯定了占筮具有前知吉凶的作用。不过,孔子并不迷信,而是更加重视对吉凶之占象的主观性解释,正如《要》篇所说“亦必从其多者而已矣”,将卦爻象之吉凶的判断放在多重解占主体的解释中来做综合处理和裁断,这与《尚书·洪范》所云“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一致。毫无疑问,孔子虽然没有舍弃祝卜的具体方法,但是更为重视对于《周易》“德义”的领会。他将时人对于《周易》的运用分为三个高低的层次,即“巫—史—君子”或者说“占—数—德”的层次,将目标指向对《周易》作“德义”的阅读,并进而培养君子的人格。



巫能幽赞神明而断之以吉凶,史能通达兴衰之道(“数”者,术也,道也),而君子则“观其德义”、“达乎德”和“求其德”。所谓 “德义”,即“德行”、“仁义”之省语。所谓“求其德义”,即探求《周易》所包含的德行和仁义的内涵。在《要》篇中,孔子将传统的吉凶判断之术 (筮占)也转变为与个人的道德修养密切相关,并据是趋吉避凶。也即是说,吉福源于个人的德行或道德性的修养,所谓“君子德行焉求福……仁义焉求吉”。这样一来,主体的德行或道德性也就成为理解《周易》的基础;反之, 《周易》文本不但应当从德行或道德性的角度来做解释,而且玩研《周易》也有助于个人的道德性反省和德行的修养。总之,孔子晚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回归和肯定了《周易》的卜筮之用,但是他无疑是以“德义”为先、以“祝卜”为后的。“我观其德义耳”,这个观点是孔子对《周易》解释学作出的重大贡献。



最后,孔子主张以德占《易》。帛书《衷》篇也有相近的说法,一曰“无德而占,则《易》亦不当” (第42行),这与《要》篇“无德,则不能知《易》”,及孔子在《论语·子路》中说“不占而已矣”,占筮则以“恒德”为基础是完全一致的;二曰“拟德占之,则《易》可用矣”(第44行)。“拟”,准拟。后者主要是从考虑占者德行的角度而言的,正如《左传·襄公九年》所载,虽然史官筮得《随》卦,并说只要随从而出,可应“无咎”的断辞,然而在穆姜看来,元、亨、利、贞四德乃是随而“无咎”的前提:有此四德,则随而无咎;无此四德,则虽随而无益。孔子及其后学不因人而废言,将穆姜的精彩解说编入了《乾·文言传》中。特别应当注意的是,孔子提出拟德而占、以德解占、以德知《易》和“求其德义”的一系列观点,乃是在思想上的总结和提高,十分鲜明地突出了占问者和解占者的主体性 (在孔子当时以“德行”为重)与断占、解占之间的密切关系。应当说,孔子所提出的这一主体性原则对于易学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从此《易十翼》及其他易说才可以接连不断地产生出来。



三、 《易》之义萃阴与阳


1. “《易》之义萃阴与阳”


阴阳观念起源很早。据《国语·周语上》“虢文公论阴阳分布”一段文本,至周宣王 (前827-前782年)时已经产生了“阳气”的概念,它作为谷物所以生长的力量而得到肯定。在《国语·周语上》“伯阳父论地震” (前780年) 一段文本中,阴阳之气被说成为“天地之气”,从而成为天地间的两种基本力量,并且二气具有确定的运动规则:阳气自上而向下运动,阴气自下而向上运动。在《国语·周语下》“伶州鸠谏铸大钟” (前522年)一段文本中,上述各个要点得到了进一步的反映。今本《老子》第四十二章曰: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十分正式地将阴阳二气看作普遍性的存在,并且以二气的和谐、平衡状态作为万物存在的基础,这种阴阳观念显然超越了伯阳父和伶州鸠之说。由此可以断定,具有广泛的宇宙论意义的阴阳概念应当在春秋末期已经产生出来了。但是由于楚简本并无《老子》此章,因此它是在何时写作出来的也就存在一定的疑问。不管怎样,在战国中期,具有宇宙生化论意义的阴阳观念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庄子》、《管子》、今本《易传》及出土楚竹书等均有反映。

帛书《易传》六篇亦不例外,它们受到阴阳观念的严重影响,这是毫无疑问的。帛书《衷》篇第1—2行即曰:


子曰: “《易》之义萃阴与阳,六画而成章。曲句焉柔,正直焉刚。”六刚无柔,是谓大阳,此天〔之义也〕。□□□□□□见台而□□□方。六柔无刚, 〔是谓大阴,〕此地之义也。天地相率,气味相取,阴阳流形,刚柔成〔体〕,万物莫不欲长生而恶死。会三者而始作《易》,和之至也。


萃者,聚也。“《易》之义萃阴与阳”,在《衷》篇的作者看来, 《周易》的大义集中在阴阳观念上面。据此,可以说阴阳观念正是理解《周易》文本的基本原理。这一命题的重要性,首先体现在对《周易》卦爻画的理解上。众所周知,卦爻画在《周易》文本的构成中是最为突出和最为关键的元件,每一卦均由六画构成。帛书《衷》篇曰: “曲句焉柔,正直焉刚。”所谓“曲句”、“正直”,正是就爻形来说的,爻画之状曲句即为柔爻,正直即为刚爻。“六刚无柔”,这是《乾》卦之象, 《衷》篇并曰“是谓大阳”; “六柔无刚”,这是《坤》卦之象, 《衷》篇并曰“是谓大阴”。这说明《衷》篇作者将《乾》、《坤》二卦看作纯阳极阳、纯阴极阴之卦,由此可以推知,所谓刚柔二爻也可以称名为阳爻和阴爻。《衷》篇下文又曰: “观变于阴阳而立卦也,发挥于〔刚〕柔而〔生爻也〕。”再曰: “是故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 〔迭用柔刚,故〕《易》六画而为章也。”



这两段文字又见于今本《说卦》。它们十分清楚地阐明了易卦六画具有宇宙论的来源,而这种宇宙论的来源又表现为天、地、人三才的结构。简言之,在《衷》篇 (乃至帛书《易传》六篇)的作者看来, 《周易》六十四卦的两种基本爻画既来源于刚柔、阴阳观念,也是对这两种观念的直接表达。毫无疑问,易卦的刚柔化和阴阳化极大地深化了《周易》文本的哲学内涵,实现了文本性质的根本转化,为此后学者们对《周易》文本作哲学的阐释提供了基本前提。由此也可知,帛本六十四卦的意涵已经完全超越了所谓数字卦的范畴。



其次, “《易》之义萃阴与阳”这一命题的深刻内涵还表现在天地生化之道上。所谓天地生化之道,是以易卦所含具的刚柔和阴阳原理为基础的。《衷》篇云: “天地相率,气味相取,阴阳流形,刚柔成〔体〕,万物莫不欲长生而恶死。”“率”,循也。万物的生成及其存在,无非是天地率循、阴阳流形和刚柔成体的结果,属于典型的宇宙生化论,与楚简《凡物流形》“流形成体”的观念相贯通。反过来看, 《键 (乾)》“六刚无柔”之“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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